第一三九章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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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无边际的黑,将她裹束其间,挣不脱,逃不离,何其相境况,只是,不再懵懂,今夕何年,她心知肚明。
头痛欲裂,不觉呻,吟出声,温润指尖拂过脸颊,鼻间盈满沉睡在记忆深处的清新味道,她安下心来。
须臾时间,那指尖便离开她,取而代之的是柔软唇瓣,贴上她脸颊,滑过她鼻尖,最后停在她唇角,稍顿,陡然离开,片刻复又归来,含糊不清的一句:“奴儿,张开嘴。”
见她迟迟没有回应,耳畔传来低柔一声笑,随后,那厮居然探出舌尖,撬开她唇瓣,强行送入一粒药丸,还有他的舌,随他纠缠,药香弥散开来,沁入唇齿,不多时间,她便又陷入混沌,罢了,受制于人,且随他闹。
彼年,她自混沌中挣脱,从奴儿变成雪姬;而今,再历新劫,她从扶楚重新成了他的奴儿。
不知他究竟都给她喂了些什么药,每每将将清醒,他便塞粒药丸给她,不多时,她便堕入黑暗,时日渐久,刻在记忆深处的一些东西,竟渐渐模糊,她警觉起来,又一日,恍恍惚惚间,她听到这样一段对话:“她的眼睛……”
是个略有些熟悉的嗓音应答:“陛下,王后的眼睛有宿疾,应是当年坠河所致,此番溺水,诱出旧疾,佐以良药,好生将养,将来视物应不成问题。”
他低靡的应了声:“嗯。”
沉默一阵子后,那人复又问了句:“若再让王后服用这味药,怕她醒来后,会连陛下您也记不得了。”
许久,赫连翊淡淡的回了句:“记不得也好——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那人噎了噎,转移话题:“陛下何时还朝?”
赫连翊漫不经心:“且让他们再玩些时日罢!”顿了顿:“洵儿呢?”
“那个佑安夫人闻听王后坠崖,受了刺激,悬梁时被救下,不过小产了·她那夫君将小殿下接去,听说唯有见了小殿下,佑安夫人才有些反应,吴泳曾想将小殿下接出来·结果,呃,他被人家打出来了!”
赫连翊笑了笑:“既是奴儿安排的,总归是有些道理,连吴泳都被打出来,想来也没几个有那能耐伤害到洵儿,就让他暂住在元极宫也好——对了·那个玉倾城和胥追呢?”
“姜太后掌权,玉倾城死脑筋,非说要等扶楚回去,结果被姜太后下令投入天牢,姜莲心不信扶楚出事,入天牢见玉倾城,结果也受了刺激,跌跌撞撞冲出天牢·一病不起,姜太后本要杀了玉倾城给姜莲心泄愤,不知什么理由·姜莲心没有同意,随后玉倾城被萧白璧要了去,现关在萧府,东阳樱渊随玉倾城一起进了萧府,至于胥追,这人好似凭空消失,微臣找不到他。”
赫连翊轻哼:“当真痴情。”又想起:“冥王呢?”
那人声音模糊起来:“找不见······”
脑子又开始混沌,陷入黑暗前,她想到的是:一切都朝着她既定的方向发展,只是低估了赫连翊不择手段的程度·明天,她一定要想想办———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半个月后,她挣脱混沌,也或许,是他终于敢肯定,她没有弃他而去的能力·才许她清醒。
她成了他的妻,着粗布衣裳,眼覆掌宽布条,唤作凌姬氏,私下里,她的夫君唤她奴儿,体弱多病,所以什么都不必做,由他养着。
而他理所当然是她的夫君,自称凌羽,他说他们是平凡夫妻,可他不会耕田,她也不会织布,不过他有一身俊功夫,自以为杀人都像砍大白菜一样容易,对付飞禽走兽更是轻而易举,所以,他成了一名猎户,养着她。
他说什么,她就听什么,好像当真不记得前尘旧事,自她醒来,身边只有他和一头驴子,大约他觉得用驴子驮着她,更贴近小家小户的形象,连个随侍都没有,应该是打算与她过二人世界。
当帝王,赫连翊做得很出彩,可当猎户,如果不是‘家底丰厚”扶楚觉得自己很有可能被他饿死。
兔子撞死在树桩子上,他那对眼珠子只顾盯着她看,连回头去瞄一眼都懒,更别说去捡回来。
她听见农夫惊呼:“哇,今天运气真好,居然捡到只野兔。”
她忍了又忍,没忍住:“现成的兔子,怎得都不捡?”
他居然理直气壮:“哼,为夫是天下第一的猎户,岂可不劳而获,再说,区区野兔怎能入眼,为夫要猎,怎么着也得猎野猪”
就算当猎户,他也要争天下第一,只是,打那日起,甭说野猪,兔子也没再遇上——哪有那么多傻兔子满哪乱窜,更别说撞树上的了。
她坐在驴背上,好似喃喃自语,可声音却没有压低,让一边的赫连翊听得一清二楚:“没有猪,没有兔子,连老鼠都不见一只,哎,天下第一啊天下第一,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嗯——男怕入错行?”
听得赫连翊眼角抽搐,他不是打不到,只是心思没摆那上面而已,本想开口为自己辩解几句—他六岁的时候,已经是野地求生的高手,哪想到,她接着又补了句差点酿成一场家庭暴力的话,她说:“女怕嫁错郎,果真没有一双慧眼是不行的。”赫连翊觉得自己真是好风度,只是几个深呼吸,就这么忍过去了。
处在磨合期的夫妻,通过磕绊,逐渐养成日后相处模式,他没能制住她,所以,为她所制。
六月中旬,他们两个来到虞、宋、晏三国交界,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妙-境,因山高路远,鲜有人至,赫连翊对此处极为满意,扶楚随他安排。
不过大方向虽随他,小细节却要她说了算,为此,扶楚趁机对赫连翊施行了第一场家庭暴力。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赫连翊打算造一座竹屋,他觉得矮瀑后那两块巨石间的位置极好,望向窗外,是薄薄水帘,一切尘嚣被净水涤荡,真真的世外幽境,门外是一湾碧潭,石板底,齐腰深,夜里直接抱她进潭洗鸳鸯浴,真是妙-不可言。
扶楚沉默的听着,最后听见‘鸳鸯浴”她没能忍住,顺手操起他的乌金折扇,朝着他脑袋拍下来,边拍边训斥:“我怎么嫁了你这白痴,身为猎户,兔子都打不来一只,选个地方造房子都选不好,还瀑布后面,亏你说得出口,那里潮气多大,食物和家用很容易坏不知道么!总也不见阳光,身子容易出毛病的不知道么!住久了,会大大增加患上关节炎的几率不知道么!我眼睛看不见,出门掉水里淹死怎么办?”
赫连翊呆了呆,脑袋上被扶楚狠狠的敲出一个大包,如果不是他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且试探她多次,她听到那些过去的事情,包括他刻意提到玉倾城和萧白璧等人的名字,她都是一脸茫然,他一定会以为,扶楚是在报复他,又一个大包鼓出来,他终于抓回神思,抱头鼠窜:“我错了,我错了,夫人饶命,啊——再也敢了······”
因她眼睛看不见,即便挨揍,也不能离她太远,万一她跌倒就麻烦了。
最后,他的竹屋建在距瀑布斜对面的一块宽敞的平台上,仅用了两天时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扶楚觉得单凭赫连翊一己之力,绝不能做到这样神速且面面俱到,连只兔子都逮不到的家伙,能造出这样精致的竹屋,谁信啊?
站在竹屋里看不远处的瀑布,赫连翊狡猾的笑,反正距离不远,鸳鸯浴还是很容易的,只可惜他的娇妻身子不适,他很是蠢蠢,却不能动,真辛苦……
竹屋建好的第二天,不知从哪里钻出一个粗壮汉子,扛着耙子,先绕着他们的驴子转圈子随后又绕着他们的竹屋转圈子,一边转,一边搔头,略带口音的咕哝:“咦,真奇怪,前两天还没有的啊,难道是山里头妖精变出来勾人的幻境?”
正在不远处摸鱼抓虾的赫连翊听见声响,光着脚丫子冲过来,顺手将刚抓到的那尾尺长的鱼,头内尾外的架在汉子脖子上:“什么人?”
鱼离了水,开始挣命,扑腾的尤其欢,鱼尾摆动,扇在汉子脖子上,噼噼啪啪的响。
赫连翊看着手中‘武器”破坏了他完美形象,觉得颜面无光。
那汉子哪见过这阵势,在赫连翊出现的瞬间,举高双手,耙子掉在地上,接着被鱼尾拍的面红耳赤,结结巴巴:“我、我大名叫冯武,乳名狗蛋,是山那边冯家村人,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奶娃,求神仙饶小人一命。”
恩,台词背得相当熟。
帝王术,相人为基础,从他将鱼架上这个冯二之时,便已确定这是个纯粹的老实人,只是看自己,卷着裤管,光着脚板踩在石头上,衣服在抓鱼时扑腾湿了,垂下的发丝上还滴着水,委实狼狈,想他赫连翊是何等人物,被人瞧见这样的他,考虑要不要杀人灭。!
漫无边际的黑,将她裹束其间,挣不脱,逃不离,何其相境况,只是,不再懵懂,今夕何年,她心知肚明。
头痛欲裂,不觉呻,吟出声,温润指尖拂过脸颊,鼻间盈满沉睡在记忆深处的清新味道,她安下心来。
须臾时间,那指尖便离开她,取而代之的是柔软唇瓣,贴上她脸颊,滑过她鼻尖,最后停在她唇角,稍顿,陡然离开,片刻复又归来,含糊不清的一句:“奴儿,张开嘴。”
见她迟迟没有回应,耳畔传来低柔一声笑,随后,那厮居然探出舌尖,撬开她唇瓣,强行送入一粒药丸,还有他的舌,随他纠缠,药香弥散开来,沁入唇齿,不多时间,她便又陷入混沌,罢了,受制于人,且随他闹。
彼年,她自混沌中挣脱,从奴儿变成雪姬;而今,再历新劫,她从扶楚重新成了他的奴儿。
不知他究竟都给她喂了些什么药,每每将将清醒,他便塞粒药丸给她,不多时,她便堕入黑暗,时日渐久,刻在记忆深处的一些东西,竟渐渐模糊,她警觉起来,又一日,恍恍惚惚间,她听到这样一段对话:“她的眼睛……”
是个略有些熟悉的嗓音应答:“陛下,王后的眼睛有宿疾,应是当年坠河所致,此番溺水,诱出旧疾,佐以良药,好生将养,将来视物应不成问题。”
他低靡的应了声:“嗯。”
沉默一阵子后,那人复又问了句:“若再让王后服用这味药,怕她醒来后,会连陛下您也记不得了。”
许久,赫连翊淡淡的回了句:“记不得也好——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那人噎了噎,转移话题:“陛下何时还朝?”
赫连翊漫不经心:“且让他们再玩些时日罢!”顿了顿:“洵儿呢?”
“那个佑安夫人闻听王后坠崖,受了刺激,悬梁时被救下,不过小产了·她那夫君将小殿下接去,听说唯有见了小殿下,佑安夫人才有些反应,吴泳曾想将小殿下接出来·结果,呃,他被人家打出来了!”
赫连翊笑了笑:“既是奴儿安排的,总归是有些道理,连吴泳都被打出来,想来也没几个有那能耐伤害到洵儿,就让他暂住在元极宫也好——对了·那个玉倾城和胥追呢?”
“姜太后掌权,玉倾城死脑筋,非说要等扶楚回去,结果被姜太后下令投入天牢,姜莲心不信扶楚出事,入天牢见玉倾城,结果也受了刺激,跌跌撞撞冲出天牢·一病不起,姜太后本要杀了玉倾城给姜莲心泄愤,不知什么理由·姜莲心没有同意,随后玉倾城被萧白璧要了去,现关在萧府,东阳樱渊随玉倾城一起进了萧府,至于胥追,这人好似凭空消失,微臣找不到他。”
赫连翊轻哼:“当真痴情。”又想起:“冥王呢?”
那人声音模糊起来:“找不见······”
脑子又开始混沌,陷入黑暗前,她想到的是:一切都朝着她既定的方向发展,只是低估了赫连翊不择手段的程度·明天,她一定要想想办———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半个月后,她挣脱混沌,也或许,是他终于敢肯定,她没有弃他而去的能力·才许她清醒。
她成了他的妻,着粗布衣裳,眼覆掌宽布条,唤作凌姬氏,私下里,她的夫君唤她奴儿,体弱多病,所以什么都不必做,由他养着。
而他理所当然是她的夫君,自称凌羽,他说他们是平凡夫妻,可他不会耕田,她也不会织布,不过他有一身俊功夫,自以为杀人都像砍大白菜一样容易,对付飞禽走兽更是轻而易举,所以,他成了一名猎户,养着她。
他说什么,她就听什么,好像当真不记得前尘旧事,自她醒来,身边只有他和一头驴子,大约他觉得用驴子驮着她,更贴近小家小户的形象,连个随侍都没有,应该是打算与她过二人世界。
当帝王,赫连翊做得很出彩,可当猎户,如果不是‘家底丰厚”扶楚觉得自己很有可能被他饿死。
兔子撞死在树桩子上,他那对眼珠子只顾盯着她看,连回头去瞄一眼都懒,更别说去捡回来。
她听见农夫惊呼:“哇,今天运气真好,居然捡到只野兔。”
她忍了又忍,没忍住:“现成的兔子,怎得都不捡?”
他居然理直气壮:“哼,为夫是天下第一的猎户,岂可不劳而获,再说,区区野兔怎能入眼,为夫要猎,怎么着也得猎野猪”
就算当猎户,他也要争天下第一,只是,打那日起,甭说野猪,兔子也没再遇上——哪有那么多傻兔子满哪乱窜,更别说撞树上的了。
她坐在驴背上,好似喃喃自语,可声音却没有压低,让一边的赫连翊听得一清二楚:“没有猪,没有兔子,连老鼠都不见一只,哎,天下第一啊天下第一,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嗯——男怕入错行?”
听得赫连翊眼角抽搐,他不是打不到,只是心思没摆那上面而已,本想开口为自己辩解几句—他六岁的时候,已经是野地求生的高手,哪想到,她接着又补了句差点酿成一场家庭暴力的话,她说:“女怕嫁错郎,果真没有一双慧眼是不行的。”赫连翊觉得自己真是好风度,只是几个深呼吸,就这么忍过去了。
处在磨合期的夫妻,通过磕绊,逐渐养成日后相处模式,他没能制住她,所以,为她所制。
六月中旬,他们两个来到虞、宋、晏三国交界,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妙-境,因山高路远,鲜有人至,赫连翊对此处极为满意,扶楚随他安排。
不过大方向虽随他,小细节却要她说了算,为此,扶楚趁机对赫连翊施行了第一场家庭暴力。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赫连翊打算造一座竹屋,他觉得矮瀑后那两块巨石间的位置极好,望向窗外,是薄薄水帘,一切尘嚣被净水涤荡,真真的世外幽境,门外是一湾碧潭,石板底,齐腰深,夜里直接抱她进潭洗鸳鸯浴,真是妙-不可言。
扶楚沉默的听着,最后听见‘鸳鸯浴”她没能忍住,顺手操起他的乌金折扇,朝着他脑袋拍下来,边拍边训斥:“我怎么嫁了你这白痴,身为猎户,兔子都打不来一只,选个地方造房子都选不好,还瀑布后面,亏你说得出口,那里潮气多大,食物和家用很容易坏不知道么!总也不见阳光,身子容易出毛病的不知道么!住久了,会大大增加患上关节炎的几率不知道么!我眼睛看不见,出门掉水里淹死怎么办?”
赫连翊呆了呆,脑袋上被扶楚狠狠的敲出一个大包,如果不是他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且试探她多次,她听到那些过去的事情,包括他刻意提到玉倾城和萧白璧等人的名字,她都是一脸茫然,他一定会以为,扶楚是在报复他,又一个大包鼓出来,他终于抓回神思,抱头鼠窜:“我错了,我错了,夫人饶命,啊——再也敢了······”
因她眼睛看不见,即便挨揍,也不能离她太远,万一她跌倒就麻烦了。
最后,他的竹屋建在距瀑布斜对面的一块宽敞的平台上,仅用了两天时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扶楚觉得单凭赫连翊一己之力,绝不能做到这样神速且面面俱到,连只兔子都逮不到的家伙,能造出这样精致的竹屋,谁信啊?
站在竹屋里看不远处的瀑布,赫连翊狡猾的笑,反正距离不远,鸳鸯浴还是很容易的,只可惜他的娇妻身子不适,他很是蠢蠢,却不能动,真辛苦……
竹屋建好的第二天,不知从哪里钻出一个粗壮汉子,扛着耙子,先绕着他们的驴子转圈子随后又绕着他们的竹屋转圈子,一边转,一边搔头,略带口音的咕哝:“咦,真奇怪,前两天还没有的啊,难道是山里头妖精变出来勾人的幻境?”
正在不远处摸鱼抓虾的赫连翊听见声响,光着脚丫子冲过来,顺手将刚抓到的那尾尺长的鱼,头内尾外的架在汉子脖子上:“什么人?”
鱼离了水,开始挣命,扑腾的尤其欢,鱼尾摆动,扇在汉子脖子上,噼噼啪啪的响。
赫连翊看着手中‘武器”破坏了他完美形象,觉得颜面无光。
那汉子哪见过这阵势,在赫连翊出现的瞬间,举高双手,耙子掉在地上,接着被鱼尾拍的面红耳赤,结结巴巴:“我、我大名叫冯武,乳名狗蛋,是山那边冯家村人,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奶娃,求神仙饶小人一命。”
恩,台词背得相当熟。
帝王术,相人为基础,从他将鱼架上这个冯二之时,便已确定这是个纯粹的老实人,只是看自己,卷着裤管,光着脚板踩在石头上,衣服在抓鱼时扑腾湿了,垂下的发丝上还滴着水,委实狼狈,想他赫连翊是何等人物,被人瞧见这样的他,考虑要不要杀人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