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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红色背景(一)

作者:风中的阳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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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市的四合院,天下闻名。

    那每一个大的或者小小的院落,都有着它们自己的传说。当然,也有不少没有到过京华、没有居住过四合院的人,慕四合院之名,寄以许多美丽的想象,或读书籍,或见图片,或看电影,留下一些四合院的影子,便常常寄以无限的憧憬。不为五斗米折腰最终寻到一块世外桃源的陶渊明老先生(当然,之所以不能为五斗米折腰的前提是家里有着五万斗米硬撑着……)诗云: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漂泊的人生道路上,谁不希望有一个安定而恬静的家呢?四合院,不管大的、小的,关上大门过日子,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也不必看见外面,与人无憾,与世无争,恬静而安详,是理想的安乐窝。明、清两代,及至几十年前,京华不知有多少人在那数不清的四合院中,安家立业,抚幼养老,由婴儿到成人,由黑头到白发,一代代,一年年的安享着生活。

    随着时代的步伐,正在越来越快地改变着市容市貌,一切新的代替着旧的,一切时代的改替着古老的,四合院也必将为越来越多的混凝土建造的楼房所代替,那恬静、朴实、古老的足以代表京华风情的四合院,必然是越来越少了,现存的也越来越残破、越来越不实用了。

    不过,在名动天下的香山余脉下,顺着一条狭窄却不失幽静的沥青公路经过十几栋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后,再走大约半小时的车程,却有十几座古色古香保存完整的四合院被郁翠的树林围绕着,青灰色的墙体在树缝中若隐若现。要不是路旁的树林下有‘游人止步’的牌子,再加上一路上还有数十个面无表情一脸冷萧的便衣男人站在两旁的话,相信京华市的市民肯定会喜欢上这个适合晨练环境幽雅的地方。

    现在,就有一辆很普通的红旗牌黑色轿车缓缓的驶近,来到游人止步的牌子下,茶色玻璃无声的摇下,司机伸手递给了走过来的两个便衣一张通行证。其中的一个接过来,先是看了看车牌再仔细的验证了一下通行证后,这才双脚微微一正,举手行了个礼,然后摆手示意同伴退后。

    车窗又摇上,车子继续慢慢前行,一直到了最中间的那座四合院前,这才停住。从车上下来一个二十一二的年轻女子,一身鹅黄色的束腰连衣裙衬的肌肤更加雪白娇嫩。猛地一看,她不是多么很漂亮,但她浑身好像散发着一种气质却让人心折,尤其是微微翘着的嘴角,带着一股叛逆和高傲。但这股叛逆和骄傲在走进四合院中的正房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俏皮和情不自禁的开心。

    “大伯,你终于肯回来看看了。”一掀开竹制的帘子,女子就看见了坐在八仙桌上首的一个说不清究竟有多大年龄的中老年男人,兴奋的一步就跨了进去,娇嗔的说:“大伯,你总是说有空会回来看迎夏的,可这一等就让迎夏等了接近两个月,说话不算数……”

    “迎夏!”坐在打横的位置上的一个中年男人见自己的小女儿对华夏总书记这样放肆,忍不住的训斥了她一句:“这么大了还没大没小的,你大伯日理万机的有多少大事正事要做?你以为可以和你一样啊,每天四处疯疯癫癫的……”

    “爸,你就爱说人家……”女子撅起好看的小嘴巴,撒娇似的来到八仙桌上首的那个中老年男人跟前,一把抓住他的手摇晃着:“大伯,你得管管你这个弟弟了,他老是没事爱训迎夏……”

    不等迎夏的父亲瞪眼说她没大没小,中老年男子呵呵一笑,抬起手怜惜的摸着她的头发:“我的迎夏说的对,你爸爸这个人打小就爱正儿八经的,一点也不讨人喜欢。别怕,只要大伯在这儿,迎夏怎么闹都成。”

    “大哥,迎夏已经22了,不是小孩子了,你不能总宠着她的。”迎夏爸爸苦笑一下劝道。

    “呵呵,再这么说她也是小孩子嘛……老三你就是太认真了,难怪在军区混了个冷面神的绰号。”这时候坐在八仙桌下首的一个中老年男人也呵呵的笑着说。

    见两个伯伯都宠着自己,迎夏调皮的对着父亲宋兰岳吐了下舌头,扭头问二伯宋兰川:“二伯,逢冬姐姐来了没有?”

    现为光东省省委书记的宋兰川故作吃醋的生气说:“看你这小丫头,来了就找你逢冬姐,怎么,你不喜欢和你两个伯伯在一起呀?”

    “几个老头子而已,有什么可玩的啊……”迎夏低声嘟囔了一句。

    “臭丫头,说什么呢?”宋兰岳一瞪眼,吓得宋迎夏赶紧往大伯宋兰疆身边靠了靠,撒娇的说:“大伯你看嘛。老爸每次见我都这样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哦。”

    现年60整,外貌看起来也就四十五六的华夏总书记宋兰疆呵呵一笑:“小丫头,打是亲骂是爱嘛……”

    “切……”宋迎夏拖长了声音,故作不屑的说:“大伯也学会年轻人的话啦?不和你们玩了,我要去找逢冬姐去,她在七号院吗?”

    “快去吧,既然知道她在七号院,那还不快去?”宋兰岳皱着眉头说。

    “人家是来看大伯的,又不是看你这个老头子的……”

    在宋兰岳还没有举起巴掌作势欲打时,宋迎夏就轻盈的转身连蹦带跳的掀开帘子跑了出去,只留下咯咯咯的一串脆笑。

    “这丫头……”宋兰岳摇着头叹了口气:“这么大了还和小孩一样不懂事……”

    “我说老三啊,你这个冷面神回家后得尝试着换换面皮咯,要不然迎夏到时候可不养你老啦,哈哈……”宋兰川的这句笑话说的宋兰岳一愣,但接着就和宋兰疆一起呵呵的笑起来。

    等警卫员送上三杯普洱茶后,宋兰疆才轻轻的咳嗽了一声说:“老三,这次让老二从光东千里迢迢的来京华,到底发生了什么喜事不能在电话里面说?”

    “大哥,二哥。”宋兰岳端起茶杯小饮了一口,抬起头脸上又恢复到了凝重:“还记得三十年前那件事吗?”

    “三十年前?”宋兰川纳闷的问:“三十年前怎么了?那时候是文革期间,天天有事发生啊……啊,你不会是说的兰峡的事情吧?!”说到后来,语气忽地加重:“难道你有了兰峡的下落了?”

    听到说起失踪了三十年之久的四妹宋兰峡,就连身为世界第三大国总书记遇过无数大事的宋兰疆,刚端起的茶杯也是一颤,悠的睁大眼睛,呼吸有点急促的问:“老三,这是真的?”

    “大哥二哥,”宋兰岳并没有回答什么,只是从口袋中小心谨慎的掏出一个碧绿色的扳指,轻轻的放在桌子上:“你们……还记得这个扳指吧?”

    “碧玉扳指!”

    宋兰疆和宋兰川对视了一眼,宋兰疆拿起扳指凑到眼前,仔仔细细的看了几遍,喃喃的说:“飞马踏雪射天狼。我怎么会不记得我们老宋家祖传的这个飞狼扳指呢?没想到啊,三十年了,三十年后竟然能够有一次看到它了……”

    扳指,古代射箭时戴在手上的扳指用时套于拇指上,张弓时,将弓弦嵌入背面的深槽,以防勒伤拇指。韘初见于商代,流行于战国至西汉,但到后期原先的功用逐渐弱化,其演变为一种男人的装饰品。

    普通人佩戴的扳指,以白玉磨制者为最多,然就其质量而言,优者与劣者相较,骤观之并不相上下,而骨子里竟判若霄壤。贵族扳指以翡翠质者为上选,其色浑澄不一且花斑各异,满绿而清澈如水者价值连城,非贵胄而不敢轻易佩带。以其大小厚薄论,又有文武之分,武扳指多素面,文扳指多于外壁精铸诗句或花纹。

    这个扳指上刻着七个小的不能再小蝇头小楷,但却清楚的一目了然:飞马踏雪射天狼。

    据宋家老人相传,唐玄宗手下大将郭子仪因为驱赶胡虏有功,鉴于他是文武双全,所以才让玉匠做了这个文扳指赏赐与他。直到德宗年间建元二年(781年)六月十日,郭子仪以85岁的高龄辞世。这个飞狼扳指就被长子郭曜转身赏给了救他一命的宋家老祖宗宋浑(野史加虚构,各位大大不必较真,本来就是小说嘛……)这枚扳指在老宋家一直当作传家宝,世代相传了一千多年,直到文革期间的破四旧,差点毁于一旦,幸亏当时宋家最小的女儿宋兰峡把它用红头绳缠起,当作束发的小饰品绑在那个年代女孩子都有的大辫子上,这才使得这个有着千年历史的扳指得以保存。

    看到这个扳指,宋家三兄弟就想起了为了整个宋家、但当时的所作所为却被认为是叛逆的小妹宋兰峡。要不是她勇敢的站出来承认那些在当时看来是***的大字报是她贴在大街上的,掩饰真正的行动者宋家三兄弟,跟革委会的人代父兄承过,又怎么会有老宋家的今天?

    想起这段伤心的历史,作为堂堂一国总书记的宋兰疆,眼里闪着光,声音略带哽咽的说:“三十年了啊,事后不管我们怎么努力寻找,都没有她的消息。就连爸妈都认为,她不在人世了。其实……是她不愿意见我们啊!”想到当时的情况,整个宋家竟然让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子出门顶灾,也难怪宋兰疆心中有愧,也难怪宋兰峡不再回家认亲。

    屋子里的气氛一度压抑起来。

    (天气转冷了。本来说这章就可以出现书友们提供的角色的,可没想到一不留神废话太多,延缓了他们的出场时间……看在俺昨夜辛勤耕耘到午夜写了两章6千字的份上,平时看书不收藏的那些位大大就注册一个用户名给个收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