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荒野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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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元友还带着凌羽等一行,参观了冲河县城防,冲河县城内共有c级激光炮,多达上百门。虽然这些激光炮都已经有五六年的历史了,但是大部分都完好无损。在凌羽的动员下,裴元友开始安排护国卫士对这些激光炮一一维护检修。
目前帝国境内使用的激光炮,共分为的a、b、c个级别,城防用的激光炮,基本上都在使用c级,因为这个级别,可以轰杀金星级的强者,即使是金五星强者,被这个级别的激光炮击中,也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裴元友相信,只要好好的利用这些激光炮,防止血灵根强者和战力超强的异虫,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更何况冲河县城内,还有两位金三星强者,可以随时参战。
看到这里,凌羽对冲河县拥有的得天独厚条件,也是充满了信心。
两天以后,凌羽带着原野战队的所有成员,以及佳山镇潘传明的众强,一共二百多人踏上了新的旅途。
罗天豪的山鹰战队,也加入了这浩浩荡荡的队伍之中。他们此行,要行走五百多公里,穿过归鸟城,直接到达玉楼市。
同行的车队已经达到了三十五辆,这里面有十辆是冲河县长裴元友赞助的,还有一辆车是专门为车队服务的维修车。
山路,依旧是山路,如同一道细小的羊肠,斜斜地挂在前方的荒芜的山梁之上,盘绕向前。这是九天帝国修建的城际公路,很多地方,只能通过一辆汽车。
一出冲河县,众人立即感觉到了冬季的威严。山中虽然没有下雪,但却清冷异常。荒草下隐藏的小溪,微微泛着冰冷的寒光。
众人足足走了一上午,竟然也只走出去一百多公里,不过一百公里之后,路途变得平坦了起来。
“此行,我们对血灵根的打击可是不小。”马啸天笑着对凌羽说。
凌羽却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还没有伤到它的根本。”
“要伤到它的根本,看来还不容易呢。”金铃儿插嘴说。
马啸天却摇了摇头:“血祖,一共有几个我不知道。根据我在这里的十六年的观察,这些东西也是最近才出现的,恐怕天外凶灵也有了进化的办法,这血灵根原本就是一种食肉植物,没有智慧。如果天外凶灵轻易地就造出血祖,那他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寄生在别人身上,潜入城中了。”
雷龙却点头赞同。
“那天外凶灵的那些虫子呢?怎么没有出来?”金铃儿问。
“他们当然有些力量,现在大家也明白了,他们要对付的,可不仅仅是汉民,还是其他的势力,我听说鱼人族已经出现了?”马啸天说着,把头转向了凌羽。
凌羽点了点头。
马啸天接着说:“对,他们还要准备对付鱼人族。汉族人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他们不会把最强大的力量放在汉人身上的。再者说,一个巨虫的产生,要经过至少三年的成长期,三年之中,它们至少要经过九次脱壳的,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容易。所以,帝国的深处根本见不到巨虫。”
“那天外凶灵到底是什么东西?”金铃儿问。
马啸天苦笑了一声:“我只看到了那里的一个殒石坑,其他的什么都没看到,说不定也许就是血灵根的母体。那所谓的火神埃比尼泽,很可能就是天外凶灵!”
“什么!”凌羽吃惊地看着马啸天。
马啸天说:“我也是猜的。不当真的。”说完他还猥琐地笑了笑。
“不,马爷爷,你说得很在道理。”凌羽皱着眉头说:“当年他与布拉德洛一战,据说埃比尼泽被杀,而布拉德洛重伤,后被水族人所杀。这天外凶灵绝地就沉寂了千年之久。你说天外凶灵如果当时就活着,那为什么没有反击?”
“所谓的被四臂鱼人所杀,只是鱼人的一面之辞。”萧一雷说。
“对,我也这么想,事实上,如果布拉德洛和埃比尼泽真的达到了将五星以上,那就不会那么容易死的,重伤倒是很有可能。”马啸天若有所思地说。
众人一路闲聊着,又跃过了一道缓坡。前方出现了一个废弃的城池。
“这地方这么熟悉?”凌羽微微一愣。
“笨,当然熟悉啦,这是归鸟城呢!”金铃儿拍了凌羽一下说。
凌羽恍然大悟地摸了下鼻子笑了笑:“咱们就在归鸟城休息一下,下午接着赶路。”
“好。”马啸天点了点头。
经过那一夜一战,城内已经没有了平坦的空地,四处乱石、巨坑遍布了早已经满是岁月伤痕的归鸟城。城中还隐隐地残留着或人或兽的骸骨,难于辨清。原来仅存的一片广场和几个风化得如同坟头般的建筑,此时早已经归于虚无。
看来,归鸟城已经消失了。或许在未来的很多岁月中,这里只能做一个连结两城市的宿营地了。
凌羽站在归鸟城外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
“怎么,你还会担心血祖在这里出现吗?”马啸天笑着看向凌羽。
凌羽摇了摇头。
“它们不会再来这里了。”马啸天摇了摇头,看起来,他也是对这里有颇多的感慨,目光中似乎有些追忆,看来十几年的帝国西部生活,他自然也没少来到过这里。
众人在城外的一片平整的草地上支锅造饭。来来往往的队员,欢声笑语的温馨,让凌羽内心感到异常的温暖。
……
荒原落日,蓑草泛金。天边冷风中,一道寂寥的冰云,暗示着秋日将尽。
前方齐腰深的荒草中,一道不知名的灰色脊背,只留下一窜‘踏踏’的脚步声和一道残影,就深深地隐没在冷风摇荡着的大荒原里。
“下车,今天不追了!”唐轩一挥手,装甲车头微微下沉,草地上腾起一片尘土。
唐轩脸色满是倦容,左臂的卫士徽章闪闪发亮。他下车先伸了个懒腰:“丫的,三天了,真够累的,明天老妈的生日也回不去了。”
担任这个小队长已有两年,虽然只有二十出头,可如今在他粗犷的脸上,也长满了稀稀拉拉的胡须。父母是玉楼市的工人,自己就在他们怀里长大,上学,毕业,人生平淡无奇。
“唐队,那鬼东西跟丢了,这是哪来的古怪东西?”车上又下来一个身材魁梧的胖子。他边点着一支烟,边在黑胖的脸上抹了一把说,烟雾在冷风中瞬间吹散。
他挪着两条粗壮的大腿,两步来到唐轩的身前,犹豫着递给唐轩一支烟。
“万根,”唐轩接过纸烟,盯了他一眼说:“变异物种早在千年前的大瘟疫时就有了,这能算得了什么。少废话,快去升火支帐篷!”
“是!唐队!”云万根举起胖大紫黑的手,认真地敬了一个礼。随后向唐轩‘嘿嘿’讨好地一笑,香烟堵住了一口白牙,转身离开了。
云万根是唐轩小队最为壮硕的队员。虽然他没有参与战士体能训练,但他曾经一拳砸死过一头变异血狼,这份力量,恐怕就连参加体能训练的铜星战士也是不及。
他是唐轩小队的几个孤儿之一,当年异兽攻入江龙镇时,父母把他扔上了一辆南逃客车行李架上,他就这样来到了玉楼市,因此得以幸免。
他亲眼看到四五条变异血狼,嘶吼着把父母扯碎了。一直到死,母亲的那双眼睛都死死地盯着坐在行李架上的云万根,目送他安全远走。
那时他才只有五岁,他死死地记住了那一幕。
从那时起,玉楼市街头,又多了一个五岁的小乞丐,十年后,他直接加入了护国军,三年间击杀血狼过百!他是唐轩小队最厉害的队员之一。
唐轩又抬头看了看装甲车,十几个队员已经陆续钻了出来,整齐的蓝色队服,胸前的清一色冲锋枪闪着寒光,倒是显得个个都很精神。
“厉有生,你和小李去打几只猎物回来,记着,别再弄个变异的东西回来,不能吃,去!”唐轩布置着,随后坐在草地上,点着了那支烟,心中似乎隐隐有些不安。
“是,队长!”一个队员向唐轩敬了个礼,另一个被叫做厉有生的人,惨白如刀的脸上,两寸长的疤痕只是轻微地跳了两下,算是有了表示,随后与身边的小李趟着荒草,大步向一道缓坡走去。这个面色冰冷、不苟言笑的汉子,虽然是玉楼市的人,可出身更是可怜。
不过他的冷厉与狠辣可是极为出名,手中只拿一把匕首,就敢咫身独闯狼群,专挑狼腹,那条疤痕就是血狼留下的。
“有生!”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一个身材玲珑的女队员,满脸急切地来到厉有生身边。
正在忙着生火架灶的云万根,叼着烟的嘴不由得微微一撇。这漂亮的女队员,他可是追求了多时了,不过现在看来,她已经心有所属。想到这里,他胖大的胸膛就起伏不定。
女队员快步来到厉有生身边,轻声说:“有生,小心些。”
“小梅,我没事儿。”厉有生拍了拍胸前的冲锋枪柔声说。脸上的刀疤看上去竟然也有几分温柔。
“嗨!你们别肉麻了,还不快点儿,我的火已经生好了。”云万根又向那边瞥了一眼,阴阳怪气地说,内心却是妒嫉不已。
“回去,我走了。”厉有生对女队员挥了挥手,随后又狠狠地瞪了云万根一眼,因为这司马小梅,他与云万根可以说是水火难容。
“司马小梅,你也去!小刘,你也跟厉有生去,快去快回。”唐轩虽然没向那边看一眼,但他却洞悉一切。他又安排了两人同去,心中的不安,似乎弱了几分。
“是!”司马小梅立即兴奋地向唐轩敬了个礼,拉住了厉有生的手。厉有生僵冷的脸庞微微泛起一丝笑容。
在云万根有些不相信的目光中,三男一女渐渐隐没在了黄昏荒野下的荒草里。
裴元友还带着凌羽等一行,参观了冲河县城防,冲河县城内共有c级激光炮,多达上百门。虽然这些激光炮都已经有五六年的历史了,但是大部分都完好无损。在凌羽的动员下,裴元友开始安排护国卫士对这些激光炮一一维护检修。
目前帝国境内使用的激光炮,共分为的a、b、c个级别,城防用的激光炮,基本上都在使用c级,因为这个级别,可以轰杀金星级的强者,即使是金五星强者,被这个级别的激光炮击中,也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裴元友相信,只要好好的利用这些激光炮,防止血灵根强者和战力超强的异虫,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更何况冲河县城内,还有两位金三星强者,可以随时参战。
看到这里,凌羽对冲河县拥有的得天独厚条件,也是充满了信心。
两天以后,凌羽带着原野战队的所有成员,以及佳山镇潘传明的众强,一共二百多人踏上了新的旅途。
罗天豪的山鹰战队,也加入了这浩浩荡荡的队伍之中。他们此行,要行走五百多公里,穿过归鸟城,直接到达玉楼市。
同行的车队已经达到了三十五辆,这里面有十辆是冲河县长裴元友赞助的,还有一辆车是专门为车队服务的维修车。
山路,依旧是山路,如同一道细小的羊肠,斜斜地挂在前方的荒芜的山梁之上,盘绕向前。这是九天帝国修建的城际公路,很多地方,只能通过一辆汽车。
一出冲河县,众人立即感觉到了冬季的威严。山中虽然没有下雪,但却清冷异常。荒草下隐藏的小溪,微微泛着冰冷的寒光。
众人足足走了一上午,竟然也只走出去一百多公里,不过一百公里之后,路途变得平坦了起来。
“此行,我们对血灵根的打击可是不小。”马啸天笑着对凌羽说。
凌羽却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还没有伤到它的根本。”
“要伤到它的根本,看来还不容易呢。”金铃儿插嘴说。
马啸天却摇了摇头:“血祖,一共有几个我不知道。根据我在这里的十六年的观察,这些东西也是最近才出现的,恐怕天外凶灵也有了进化的办法,这血灵根原本就是一种食肉植物,没有智慧。如果天外凶灵轻易地就造出血祖,那他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寄生在别人身上,潜入城中了。”
雷龙却点头赞同。
“那天外凶灵的那些虫子呢?怎么没有出来?”金铃儿问。
“他们当然有些力量,现在大家也明白了,他们要对付的,可不仅仅是汉民,还是其他的势力,我听说鱼人族已经出现了?”马啸天说着,把头转向了凌羽。
凌羽点了点头。
马啸天接着说:“对,他们还要准备对付鱼人族。汉族人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他们不会把最强大的力量放在汉人身上的。再者说,一个巨虫的产生,要经过至少三年的成长期,三年之中,它们至少要经过九次脱壳的,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容易。所以,帝国的深处根本见不到巨虫。”
“那天外凶灵到底是什么东西?”金铃儿问。
马啸天苦笑了一声:“我只看到了那里的一个殒石坑,其他的什么都没看到,说不定也许就是血灵根的母体。那所谓的火神埃比尼泽,很可能就是天外凶灵!”
“什么!”凌羽吃惊地看着马啸天。
马啸天说:“我也是猜的。不当真的。”说完他还猥琐地笑了笑。
“不,马爷爷,你说得很在道理。”凌羽皱着眉头说:“当年他与布拉德洛一战,据说埃比尼泽被杀,而布拉德洛重伤,后被水族人所杀。这天外凶灵绝地就沉寂了千年之久。你说天外凶灵如果当时就活着,那为什么没有反击?”
“所谓的被四臂鱼人所杀,只是鱼人的一面之辞。”萧一雷说。
“对,我也这么想,事实上,如果布拉德洛和埃比尼泽真的达到了将五星以上,那就不会那么容易死的,重伤倒是很有可能。”马啸天若有所思地说。
众人一路闲聊着,又跃过了一道缓坡。前方出现了一个废弃的城池。
“这地方这么熟悉?”凌羽微微一愣。
“笨,当然熟悉啦,这是归鸟城呢!”金铃儿拍了凌羽一下说。
凌羽恍然大悟地摸了下鼻子笑了笑:“咱们就在归鸟城休息一下,下午接着赶路。”
“好。”马啸天点了点头。
经过那一夜一战,城内已经没有了平坦的空地,四处乱石、巨坑遍布了早已经满是岁月伤痕的归鸟城。城中还隐隐地残留着或人或兽的骸骨,难于辨清。原来仅存的一片广场和几个风化得如同坟头般的建筑,此时早已经归于虚无。
看来,归鸟城已经消失了。或许在未来的很多岁月中,这里只能做一个连结两城市的宿营地了。
凌羽站在归鸟城外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
“怎么,你还会担心血祖在这里出现吗?”马啸天笑着看向凌羽。
凌羽摇了摇头。
“它们不会再来这里了。”马啸天摇了摇头,看起来,他也是对这里有颇多的感慨,目光中似乎有些追忆,看来十几年的帝国西部生活,他自然也没少来到过这里。
众人在城外的一片平整的草地上支锅造饭。来来往往的队员,欢声笑语的温馨,让凌羽内心感到异常的温暖。
……
荒原落日,蓑草泛金。天边冷风中,一道寂寥的冰云,暗示着秋日将尽。
前方齐腰深的荒草中,一道不知名的灰色脊背,只留下一窜‘踏踏’的脚步声和一道残影,就深深地隐没在冷风摇荡着的大荒原里。
“下车,今天不追了!”唐轩一挥手,装甲车头微微下沉,草地上腾起一片尘土。
唐轩脸色满是倦容,左臂的卫士徽章闪闪发亮。他下车先伸了个懒腰:“丫的,三天了,真够累的,明天老妈的生日也回不去了。”
担任这个小队长已有两年,虽然只有二十出头,可如今在他粗犷的脸上,也长满了稀稀拉拉的胡须。父母是玉楼市的工人,自己就在他们怀里长大,上学,毕业,人生平淡无奇。
“唐队,那鬼东西跟丢了,这是哪来的古怪东西?”车上又下来一个身材魁梧的胖子。他边点着一支烟,边在黑胖的脸上抹了一把说,烟雾在冷风中瞬间吹散。
他挪着两条粗壮的大腿,两步来到唐轩的身前,犹豫着递给唐轩一支烟。
“万根,”唐轩接过纸烟,盯了他一眼说:“变异物种早在千年前的大瘟疫时就有了,这能算得了什么。少废话,快去升火支帐篷!”
“是!唐队!”云万根举起胖大紫黑的手,认真地敬了一个礼。随后向唐轩‘嘿嘿’讨好地一笑,香烟堵住了一口白牙,转身离开了。
云万根是唐轩小队最为壮硕的队员。虽然他没有参与战士体能训练,但他曾经一拳砸死过一头变异血狼,这份力量,恐怕就连参加体能训练的铜星战士也是不及。
他是唐轩小队的几个孤儿之一,当年异兽攻入江龙镇时,父母把他扔上了一辆南逃客车行李架上,他就这样来到了玉楼市,因此得以幸免。
他亲眼看到四五条变异血狼,嘶吼着把父母扯碎了。一直到死,母亲的那双眼睛都死死地盯着坐在行李架上的云万根,目送他安全远走。
那时他才只有五岁,他死死地记住了那一幕。
从那时起,玉楼市街头,又多了一个五岁的小乞丐,十年后,他直接加入了护国军,三年间击杀血狼过百!他是唐轩小队最厉害的队员之一。
唐轩又抬头看了看装甲车,十几个队员已经陆续钻了出来,整齐的蓝色队服,胸前的清一色冲锋枪闪着寒光,倒是显得个个都很精神。
“厉有生,你和小李去打几只猎物回来,记着,别再弄个变异的东西回来,不能吃,去!”唐轩布置着,随后坐在草地上,点着了那支烟,心中似乎隐隐有些不安。
“是,队长!”一个队员向唐轩敬了个礼,另一个被叫做厉有生的人,惨白如刀的脸上,两寸长的疤痕只是轻微地跳了两下,算是有了表示,随后与身边的小李趟着荒草,大步向一道缓坡走去。这个面色冰冷、不苟言笑的汉子,虽然是玉楼市的人,可出身更是可怜。
不过他的冷厉与狠辣可是极为出名,手中只拿一把匕首,就敢咫身独闯狼群,专挑狼腹,那条疤痕就是血狼留下的。
“有生!”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一个身材玲珑的女队员,满脸急切地来到厉有生身边。
正在忙着生火架灶的云万根,叼着烟的嘴不由得微微一撇。这漂亮的女队员,他可是追求了多时了,不过现在看来,她已经心有所属。想到这里,他胖大的胸膛就起伏不定。
女队员快步来到厉有生身边,轻声说:“有生,小心些。”
“小梅,我没事儿。”厉有生拍了拍胸前的冲锋枪柔声说。脸上的刀疤看上去竟然也有几分温柔。
“嗨!你们别肉麻了,还不快点儿,我的火已经生好了。”云万根又向那边瞥了一眼,阴阳怪气地说,内心却是妒嫉不已。
“回去,我走了。”厉有生对女队员挥了挥手,随后又狠狠地瞪了云万根一眼,因为这司马小梅,他与云万根可以说是水火难容。
“司马小梅,你也去!小刘,你也跟厉有生去,快去快回。”唐轩虽然没向那边看一眼,但他却洞悉一切。他又安排了两人同去,心中的不安,似乎弱了几分。
“是!”司马小梅立即兴奋地向唐轩敬了个礼,拉住了厉有生的手。厉有生僵冷的脸庞微微泛起一丝笑容。
在云万根有些不相信的目光中,三男一女渐渐隐没在了黄昏荒野下的荒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