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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送干爹今竹赠墨宝,千金归继母愁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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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沈今竹带着百感交集的弗朗科斯去了北京八达岭长城,这种军事重地是禁止外国使团人员来此的,沈今竹拿着庆丰帝亲批的手令,在京城锦衣卫的护送下来到了这里。

    “弗朗科斯,你那天不是说我们大明是最擅长筑墙的国家嘛?”沈今竹站在居庸关的城楼上,指着蜿蜒曲折、延绵千里、雄伟壮丽的万里长城说道:“这就是我们最长的墙了,改朝换代几千年了,我们不停的修筑城墙,哪怕是在最强盛的时候也是如此。因为我们觉得自己就生活在全世界最完美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听起来再美好,也不如在家里安逸,所以我们始终处于自得自满,防御外族的心态。从来没有像你们西洋人那样,想过要杨帆出海,征服世界。而且我们是一个皇权和士大夫共治的国家,无论海禁开不开,和不和你们荷兰人通商,都不会影响这两个当权者安逸的生活,所以和你们荷兰人相比,他们缺乏进取心和探索的欲【望。”

    弗朗科斯被长城震撼住了,久久才回过神来,沈今竹如此说自己的国家,他觉得很意外,“朱诺,哦,不,现在我该叫你沈小姐了。沈小姐,你带我来这里,难道不是耀武扬威,告诉我你们大明不害怕撕毁协议、和我们荷兰人开战吗?真是奇怪,你在最应该感到自豪的时候,却说起自己国家的缺点了。”

    沈今竹笑道:“我们大明有句俗话,叫做儿不嫌母丑,我们可以容忍自己国家的缺点,可是不准外人指指点点,弗朗科斯,我在你面前揭穿了自己的身份,还说起了自己的国家的坏话,是因为我已经把你当做自己人了啊!”

    以前弗朗科斯对沈今竹的身份有过各种猜测,从商业巨族的少女到皇室公主,万万没有想到她的亲爹居然就在谈判桌上,弗朗科斯开始怀疑刚刚签订的协议对荷兰东印度公司不利,大明在耍花招——有沈今竹做间谍,在谈判的时候,公司的底牌早就被大明摸清了,在这种显失公平的前提下,弗朗科斯担心这份看似满足了公司所有要求的协议其实有许多陷阱在前面等着。他甚至考虑单方面撕毁协议,放弃青花瓷的垄断经营权,维持公司在台湾和香料群岛的现状了。弗朗科斯是个冷血的生意人,他不会因为和沈今竹短暂而愉快的父女关系而放弃公司利益的。

    弗朗科斯讽刺一笑,说道:“沈小姐,我们的父女关系因为你的欺骗已经终止了,我太轻敌了,把你的虚情假意当真。其实想想,你背叛的威廉,拿着的他的求婚戒指,却答应了他父亲科恩的求婚;然后你又背叛了科恩,一刀割掉他的咽喉,我就应该预料到总有一天,你也会这样对待我,只是没有想到,你会一刀捅进我的心,将整个公司出卖给了大明。无论你说什么把我当自己人的好话,我都不会相信你了,我会写信给阿姆斯特丹的律师,叫他取消你的继承权。”

    “哦。”沈今竹做出一副伤心后悔的表情,说道:“弗朗科斯,我很爱财,非常的爱,可是我并没有想过要得到你的遗产——因为你看起来是一副很长寿、能活到一百多岁的人啦,恐怕我死了,你还活着呢。”

    也不知道为啥,伤心的弗朗科斯居然被逗乐了,笑道:“沈小姐,这是你对我临别的祝福吗?你以为在我心口捅了刀子,然后带我来看长城,显示你们的防御能力,再说几句好话,就会让我忽视你的背叛?”

    沈今竹说道:“弗朗科斯,你一直都是知道的,我爱这个国家,我出身士大夫家族,我的亲友也大多是这个阶层的人,所以我以前和他们一样,也在心里造了一座没有边际的、无形的长城,以为自己就生活这个世界的中心、从来不觉得大明帝国正在衰落。可是在巴达维亚,在北大年,我心里的长城已经坍塌了,觉得大明帝国如果继续安于现状、自以为待在长城内是安全和安逸的,没有进取心和探索的精神。”

    “我们不仅仅会落后现在的大航海时代,也会被其他时代甩的见不到影子,到时候你们的炮火再攻过来,我们有形的长城和无形的长城都会被摧毁,夜郎自大的自豪感会变成极度自我否认的自卑感。所以弗朗科斯,和你们荷兰人达成的协议,我确实有是私心的,我希望大明帝国能借着这个机会有更多的人合法参与大航海的时代,从中获得利益,这是你交给我的——利益捆绑比任何的协议和条约、婚约、血缘、誓言都有效。”

    弗朗科斯自嘲道:“我突然想起了你说过的一句大明的俗语,‘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我开始后悔和你说那么多真话了。”

    沈今竹说道:“我们达成的协议对双方都有利,我们两国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你很清楚我们绝对不会放弃台湾,我们的商人也想在大航海的时代分一杯羹。我也尽力为你们争取到了五年青花瓷的垄断经营权,五年之内,只有你们荷兰东印度公司才能在大明的民窑定制瓷器,西班牙和葡萄牙若想购买瓷器,只能通过你们和大明的中间商,以后青花瓷就是你们最大的奶牛,远超过台湾。”

    弗朗科斯眼睛一亮,问道:“那五年之后呢?你有把握将这份协议延续吗?”

    “哦,弗朗科斯,你应该比我更了解欧洲贵族们有多么喜新厌旧。”沈今竹笑道:“凭借你们海上马车夫的实力,五年之内,贵族们的宴会上都能用上青花瓷,接下来就是青花瓷失宠的时候了,那时英国和西班牙的人只能吃你们剩下的残羹剩饭,你要相信我们大明工匠的技艺,青花过后,还有甜白,还有珐琅彩,你们荷兰人会一直吃到最新鲜、最甜的葡萄,这份协议将我们的利益的捆绑在一起,十七绅士的钱袋子会涨开的……”

    沈今竹一阵滔滔不绝,将弗朗科斯以前说服她的话几乎全部以己之道,还施彼身,催促弗朗科斯在十七绅士董事会推行这份协议。

    弗朗科斯以前经常说,政治和生意就是在和魔鬼做交易,在沈今竹的撮合下,大明和荷兰达成了协议,其实就是在和魔鬼做交易,因为不过继续关闭大门,迟早会被魔鬼吞没。事到如今,沈今竹慢慢体会到弗朗科斯说的那些看似残酷和刻薄的话,其实就是真理。

    弗朗科斯是个行动派,在沈今竹送他去通州港码头的路上,弗朗科斯就在马车里摊开地图,将商队兵分两路,一路直接去景德镇定制瓷器,另一路跟随他回北大年向十七绅士董事会推行协议,商议在月港修筑码头和商部。沈今竹看着弗朗科斯无比认真的模样,心想我大明若有弗朗科斯这种认真又有野心的生意人,总有一日能够和欧洲的几个东印度公司抗衡吧。

    二月春风似剪刀,杨柳青青江水平。沈今竹折了一支杨柳送给弗朗科斯,“我们大明有折柳送别的风俗,这个送给你吧。”

    “哦。”弗朗科斯撇了撇岸边的杨柳树,“难怪这柳树都快成秃子了。”

    沈今竹看着这个洋干爹一脸傲娇的小模样,不禁觉得好笑,又送给他一个小匣子,“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内造虎眼窝丝糖,还有御酒坊酿的干豆豉,里面有一张皇上的御笔,你带回去挂在书房里,这会是你最尊贵的藏品。”

    弗朗科斯狂喜万分,兴冲冲打开匣子,戴上了手套,才小心翼翼的打开卷轴,沈今竹念道,“‘寿比南山’,就是祝你多活些年的意思,弗朗科斯,我记得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富可敌国,我也没什么能拿出手送给你的,就去求了皇帝一幅字,祝你生日快乐。”

    弗朗科斯细心将图轴卷好,低声说道:“谢谢。”他上了船,官船起锚即将离开港口,弗朗科斯站在甲板上,看见沈今竹的身影越来越小,突然举起头上的鸵鸟毛帽子,朝她挥了挥,沈今竹习惯性的伸手往头上按去,却扑了个空,这才意思到自己已经换下了西洋骑士装,她头上没有戴着夸张的鸵鸟毛帽子了,只得尴尬的抬起手腕,朝着弗朗科斯挥了挥手。

    看见沈今竹身份转化尴尬的样子,弗朗科斯开怀大笑,认识这个神秘又狡猾的姑娘,算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奇遇了,以后晚年将此事写进自传,恐怕会被读者们取笑是吹牛胡扯吧。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觉得那些看似夸夸其谈的航海家、探险家的自传和游记,恐怕大多是真实的。

    官船已经出港,沈今竹看着通州港码头络绎不绝的船只,心头痒痒起来,她已经要到了月港一块足够修建榻房的土地,剩下来的事情就是打地基修客栈和货栈了,这个她是外行,得请教三叔这种生意人,还有,这两样需要花多少银子?她那点私房钱还不够买几片砖瓦,需要借贷好多银子呢!

    沈今竹摩拳擦掌,在回去京城的路上喋喋不休的对着徐枫说着自己的打算,“……我要给月港榻房取一个响亮好记的名字,掌控海上贸易的都叫做和荷兰东印度公司、西班牙东印度公司等等,都带着东印度三个字,我也想跟风取这样的名字,大明东印度公司?不行,会被衙门勒令改名的,干脆叫做日月东印度商行吧,日月合起来就是明,多么大气,咋看上去就是做大买卖的,哈哈,你说好不好?喂!问你呢?怎么不说话了。”

    两匹高大的蒙古马并辔而行,沈今竹穿着浅红道袍、头戴着黑色方巾,徐枫穿着玄色通袖袍,头戴玉冠,两人就像在郊外踏青赏春景的世家子弟。

    徐枫看着沈今竹说的眉飞色舞,描述着她对未来榻房的期望,心想我们青梅竹马一对有情人游春观景,这树上的鸟儿,水里鱼儿、河边的鸳鸯都是成双入对,在这种情形来,想一想婚姻大事才够应景嘛,怎么尽想些做生意赚钱的事情来。他很像把话题往这方面引,可是总插不进话去,干脆闷声听她讲话了——他至今都牢记着姐夫朱希林的教诲,千万莫要在女人说的正高兴时打断她的话,也莫要瞎争执,男人在口水仗上不管输赢,反正最后都是最大输家,牢记家庭和睦六字真言,闭嘴,闭嘴,闭嘴。

    所以直到沈今竹发问了,徐枫才开口说道:“哦,我觉得叫做日月商行就行了,日月已经够大气了,加上东印度三个字反而画蛇添足,念起来也绕口。”

    沈今竹在心里默念了几遍,点头笑道:“你说的对,那就叫日月商行吧,金陵三山门的榻房是总店,月港那个是分店……”

    沈今竹满脑子都是月港的新店,从丈量土地到画图纸打地基、到去那里寻木头砖石、到招活计掌柜、更重要的是如何借贷足够的金银将新店建起来,从通州一路说到了京城都不见颓势,徐枫被心里的小心思憋的实在受不了,说道:“今竹,银钱之事你不用担心,我帮你想法子,你是书香门第的千金大小姐,这种庶事自有家人和仆妇帮你打理,若凡事事必躬亲,岂不是要累坏了,诸葛亮够聪明、够又本事吧,最后身体还不是被累垮了,你好容易才能重新过上安逸舒适的生活,又何必自讨苦吃操这些心呢。”

    若换成三年前,沈今竹或许能听从徐枫的,将修建榻房一事完全交给家人,自己当甩手掌柜,等着往后日进斗金即可。可是现在的沈今竹已经不甘心做大航海时代的过客和看客了,一个小小的榻房和各种庞大的东印度公司相比,根本微不足道,可是榻房至少能够打开一扇窗户,让她感觉到自己也是一名小小的参与者。

    一个人的眼界和心气一旦被打开了,就很难再关上,总想做点什么,来满足心里的成就感,仅仅做一个书香门第的千金大小姐,并不能让沈今竹得到满足。她觉得如果我有机会能做点什么成就出来,为什么要轻易放弃呢。而且我并不觉得操心这些事情很苦啊,相反,我觉得挺快活的,为什么徐枫会觉得我是自讨苦吃呢?明明是在寻找快乐好不好?

    经历了三年的磨练,沈今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一言不合就吵架甚至大打出手的中二期小少女了,她慢慢成熟起来,所以此时她和徐枫话不投机,有些不愉快,她还是冲着徐枫笑了笑,说道:“多谢关心,我不会莽撞行事的,等三叔他们来京城,我会先和他们商量商量。”

    时光慢慢雕琢着她的容貌和个性,三年前的沈今竹会立刻说那些类似“对,我就是爱财,谁叫我祖父祖母是做生意的呢,这是家学渊源嘛。你是公侯家的小少爷、视金钱如粪土,当然瞧不上我哪点小买卖了。我当我的商户女,你做你的小少爷,我们以后各不相干!”的气话,然后赌气拍马就走。

    恰好这时一对迎亲的花轿经过,新郎官骑在马上春风得意,鞭炮燃的震天响,家丁在车上往围观的人群抛洒崭新的铜钱,引来一群穿着开裆裤孩童们的哄抢,场面十分热闹。遇到这种喜事,行人纷纷让出道来,让迎亲的车马通行。沈今竹和徐枫也拍马去了对街,让出道路,徐枫鼓足了勇气,指着迎亲的队伍说道:“你想不想做花轿里的人?”

    老实说,沈今竹自从踏入故土,就一直在忙各种国事家事,根本就没有时间想终身大事,徐枫问这种话,她一时不好回答,便用玩笑支开,她扫了一眼披红挂彩的新郎,“嫁给这种连骑马都要有家丁扶着的文弱书生?”

    徐枫一噎,窘迫的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三年了,并非沈今竹一人有长进,他也懂得了察言观色好不好,知道自己搞砸了,赶紧又闭上嘴。

    换成是以前的徐枫,定是好一顿吵,现在这种识相的沉默,令沈今竹有些惊讶,瞬间觉得自己的小情人从身体到心理都以比以前可靠多了,她正处于青春期的激情中,便脱口而出说道:“如果是你骑在马上,我是愿意坐上花轿的。”

    徐枫此时的心情如坠地的羽毛被一阵狂风吹起,畅快的直入天际。迎亲的队伍已经走远,此刻他最想抱抱亲亲,在大庭广众之下又不好动手,就伸出手说道,“来,我扶你上马。”

    沈今竹不屑的说道:“我五岁就会骑马了,还要你扶——”

    话音戈然而止,沈今竹猛地认识到了徐枫的意思,将右手搁在徐枫手心,双手交握,沈今竹正欲踩着马镫上马,这是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今竹,随父亲回家。”

    徐枫在听到“父亲”那两个字就赶紧放开手不敢放肆了,回头对沈二爷长长一辑,“世伯。”

    沈二爷知道沈今竹今日一早就去通州港码头送荷兰人的商队,她要进城回家,就必然经过棋盘街,便在街口茶肆楼上坐着等女儿归来,等来等去,便看见了这一幕,沈二爷自己也是恰同学少年时过来的,一看便知是怎么回事,恨不得把徐枫的臭爪子一刀剁掉,无奈大庭广众之下,沈今竹又穿着男装,他不好闹开了,横生枝节,便强忍着怒火,要女儿跟他回家。

    沈二爷是文官,甚少骑马,今日是坐着马车来的,他拉着女儿的手说道:“走,上马车,你的马叫我的书童牵回家就是了。”

    沈今竹知道,此时不听父亲的话,上马自己跑回家,最后倒霉的会是徐枫,于是充当了乖乖女,顺从的跟着父亲上马车,徐枫对沈二爷的冷漠视而不见,热情的送父女二人上了马车,道了别。

    京城城西住的基本上是皇亲和高官,家底丰厚,并且有权的人家才能在此立足,沈宅位于城西西四牌楼北街鸣玉坊的石老娘胡同,是一个三进三出的大宅院。已到了掌灯时节,当家主母沈二夫人朱氏端坐在炕上,在灯下做针线,管事娘子匆匆跑来说道:“二夫人,老爷和四小姐回来了。”

    朱氏搁下针线,说道:“叫二少爷,三少爷和文竹、义言来正院准备吃饭吧。”

    二少爷沈义然来京赴春闱,寄居在此,三少爷沈义诺今年十八岁,是沈今竹的亲哥哥,去年秋闱中了举人,也参加了今年的春闱,可惜前日会试放榜,堂兄弟两人均榜上无名。六小姐沈文竹今年十三岁,五少爷沈义言今年十岁,都是朱氏所生。

    沈二爷是个很正派的人,无心女色,家中侍妾通房皆无,四个孩子全是嫡出。沈义诺是第一个来的,他相貌和沈二爷很相似,身形更加魁梧一些,因刚落榜,情绪有些低落,他对着朱氏行了一礼,说道:“二堂哥今日下午出门访友去了,他说若晚饭时还没回来,就不用等他用饭了。”

    沈义然来京,朱氏安排他和沈义诺住在一起,堂兄弟两个本来相处十分和睦,一起去贡院赶考,一起落榜,两人青春年少,是心气最高的时候,现在失意人对失意人,愁绪满怀无释处,沈义然干脆出门访友散心去了。沈义诺面皮薄,不好意思见那些会试榜上有名的朋友,干脆窝在家里不出门,自我疗伤。

    六小姐沈文竹是第二个到的,豆蔻年华,天真浪漫,相貌轮廓和朱氏相似,气质娴静优雅,她先是给母亲请安,而后给哥哥行礼。五少爷沈义言最后到,行礼过后,拿着书本子向沈义诺请教,这同父异母的兄弟亲亲热热的讨论庄子《逍遥游》,沈义言说道:“今日学堂夫子讲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化后为鸟,其名为鹏,今年暹罗国使团进京,你带我去正阳门大街看大象了,大象够大的吧,那鹏鸟是大象的几千倍,一展翅就遮天蔽日,白天都变成晚上了,世上真有鲲鹏嘛?没有人亲眼见过吧。”

    沈义诺笑道:“没见过不一定就没有啊,《山海经》还说有夸父、有黑齿国呢,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有一次父亲在鸿胪寺接待使团,我跟着去了,有个国家的使节一张嘴就是乌黑的牙齿,吓得我差点丢了筷子,失了礼仪,父亲说有些国家的贵族以染黑齿为尊,就是以前的日本国也是如此,所以我觉得这些鲲鹏什么的,应该是有的吧,就是没有书中说的那么夸张。”

    沈义言艳羡的说道:“我要是也能跟着爹爹一起去四夷馆见世面就好了。”

    沈义诺笑道:“等你长到十五六岁吧,爹爹才方便带你去。”一旁听的沈文竹眸子亮晶晶的,说道:“我也想去,单是在正阳门大街上旁观看都看不够,想走近些,能摸一摸大象柱子一样的腿就好了。”

    朱氏听了,瞥了女儿一眼,训道:“女孩子家的,那里方便去四夷馆。”

    沈文竹说道:“我穿着哥哥的衣服,扮成小子的模样就能去啊,您放心,我就跟在爹爹身后,不会乱跑的。”

    朱氏脸上的法令纹更深了,说道:“没规没距!好端端的千金大小姐,岂能颠倒乾坤穿男子的衣裳,妇德、妇容、妇颜、妇功何在?真是——”

    门口管事娘子高高打起了夹板门帘,“老爷和四小姐回来了。”

    当家人回来了,众人皆站起来迎接,沈二爷先进来,沈今竹紧跟其后,跨过了门槛。众人齐刷刷的看着一身男子打扮的沈今竹,然后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朱氏,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朱氏的表情是相当的精彩。

    沈今竹并不知道方才朱氏无意中对自己的穿衣打扮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她对着朱氏和哥哥沈义诺行了家礼。朱氏说道:“老爷和小姐刚刚回家,风尘仆仆的,不如回去先换了衣裳再来吃饭吧。”

    沈二爷已经自行坐在饭桌的主位上了,说道:“不用了,你们已经等了许久,再等我们更衣,这饭菜都要凉透了,都坐下吃饭吧,一家人不用太讲究。”

    三从四德嘛,朱氏当然听丈夫的,她和子女们先后落桌,寂然饭毕,沈今竹和家人亲情极为淡漠,一来是她久居金陵,甚少与家人相处,二来是七岁时在京城勉强住过一年,过的很不愉快,天天上房揭瓦,不服管教,数次将朱氏气得仰倒,甚至差点将朱氏继母的母亲朱老太太气的半身不遂——朱老太太信佛,她自己不吃肉,也不准别人吃肉,说吃猪肉下辈子变猪,吃羊下辈子变羊,沈今竹说朱老太太上辈子肯定是吃过人了,所以这辈子是个人。

    有了以前的积怨,沈今竹饭后不便在正房呆太久,喝了半盏茶,便要回自己院里,朱氏叫住了她,“今竹,随我来书房一趟。”

    昨晚是沈今竹首次在家里住,也是吃了晚饭,打了招呼就走了,朱氏也没有说什么。今日是怎么了?沈今竹狐疑的到了书房,和朱氏对坐的临窗大炕上,二月的底京城依旧比较害冷,大毛的衣服都还没收起来,也都烧着炕,坐在上头暖暖和和的,沈今竹今天又是带着弗朗科斯去看长城,又去通州港码头送别了荷兰商团,很是疲累,又刚刚吃饱饭,坐在炕上暖烘烘的狼皮褥子上,不禁懒洋洋的斜靠在半旧的南瓜状引枕上。

    沈今竹这种懒散的坐像更是勾得朱氏心头火气,她气愤的用手掌拍着身边的黄花梨炕桌,震得炕桌上象驮宝瓶,连着插着宝瓶里头的玉如意、方天画戟和阴阳鱼都跟着震了三震。朱氏厉声道:“放肆!看看你穿成什么样子,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老太太快要到京城了,你就这幅样子见她老人家?”

    沈今竹是见惯了风雨的人,朱氏发怒,她并不往心里去,她靠在南瓜引枕上纹丝不动,放松着劳累了一天的身体,说道:“老太太见我就高兴,不拘我穿什么。”

    其实她在金陵大部分时候都是打扮得体,有二姑姑沈佩兰教导着,礼仪谈吐都过得去,今日是忙着国事,又被父亲匆匆带回家,来不及换衣服了。若是沈佩兰教训她,她肯定先解释一番,但是面对有旧怨的朱氏,她懒得解释,仿佛这样做就是露怯让步似的,便和朱氏死扛到底。

    朱氏拿老太太为由头教训沈今竹,岂料沈今竹大言不惭说老太太不拒她穿什么,如果朱氏还抓着不放,那意思就是嫌弃老太太娇惯她了,朱氏不好这样说自己婆婆的。朱氏一时气的无语了,过会才说道:“以后莫要再如此打扮了,女孩子家不好整日抛头露面的,在家里做些针线,和文竹下棋品茶,若是闷了,我带你们去寺里上香逛一逛,收收心吧,都是说亲的年纪了,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

    沈今竹从炕上下来,行了一礼,说道:“若无其他事情,女儿退下休息去了,您也早点睡。”

    朱氏愣在当场,她觉得自己是好意,为什么沈今竹会生气?女孩子不都是这样么?现在在闺中家里人可以帮助遮掩,等将来嫁人生子,她总不能依然整日上串下跳不着家吧?这三年沈今竹行踪成谜,丈夫要全家人都说她就在京城,哄过老太太就成。

    可是朱氏觉得男人家想的太简单了,若是小时候也就罢了,谁家没个淘气的熊孩子。可沈今竹正是说亲的年龄,你挑人家,人家也在挑你,很多事情都会打听清楚,家里关于沈今竹的说法好多都不经推敲,即使勉强敷衍过去,按照沈今竹这个任性不服管教的顽劣性子,将来嫁到别人家,暴露了本性,那种脾气如何和夫婿、妯娌、婆婆、小姑们相处?那还不得闹的翻天覆地,鸡飞狗跳,传的全京城的人知道了?

    所以朱氏觉得必须把沈今竹的性子掰过来,不能一直惯着,入夜,她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丈夫沈二爷,沈二爷不置可否,态度模棱两可,说道:“不用着急今竹的婚事,长幼有序,前头不是还有诺儿嘛。”

    朱氏轻叹:“诺儿曾经说下豪言壮语,说金榜题名时,才是洞房花烛夜,一定要考中进士才说亲。”

    沈二爷说道:“这京城十个未婚的举人,就有九个是这么说的,个个言高语低,没有几次落榜教训就不低头。诺儿还缺乏历练,这一次落榜磨磨他的性子也好,你留心一下京城的闺秀,若觉得有合适的,不妨先相看相看。”

    其实沈二爷比朱氏更了解自己女儿的性子——三年前他收到今竹的第一封家书,那歪歪斜斜的字体、调侃讽刺的语气,还有落款处“五蕴道长”的印章,当时肺都要气炸了,如此顽劣,比小时候甚矣,但是静下心一想,当时长女也是一赌气怨气,怨他不管她,不关心她,所以才会故意写回信刺激自己,女儿这种不低头、不服输的性格,几乎不懂得忍让二字是如何写的,他也头疼,但是他作为一个典型的封建大家长式的父亲,真的不知道如何管教女儿,打骂无效、哄劝无效,软硬不吃,真真是《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似的,恐怕只有五指山才能压的住她。对于女儿,他是一筹莫展,只要写信给二姐姐沈佩兰,拜托她好好教导女儿。

    但是后来,他却接到了长女失踪的噩耗,长女再淘气,那也是他的亲生女儿,出娘胎就没了母亲,现在她又——唉,他悲痛万分,却不能对着家人表现出来,甚至不能告诉任何人,独自艰难的熬过了那段痛苦的岁月。

    长女自小练习的是飞白体,和他一样,每月沈二爷都临摹着女儿的字迹和语气给沈老太太写信,信中的自己慢慢变得理想化,是一个开明的、和女儿愉快相处的完美父亲。信中的自己时常和女儿谈天论地、去逛街下馆子,带着女扮男装的她去四夷馆见外国使节,看那些稀罕的贡品,冬天父女两个还去什刹海戏冰玩耍。

    沈二爷的信写的越多,就越觉得自己亏欠这个女儿,心想女儿若能平安归来,他定要好好和女儿谈谈心,带着女儿去做信中的自己才会做的事情,父女两个重新开始,不再一味严厉管教了。

    女儿如愿平安归来,但是却以使团使节的身份出现,当女儿在谈判桌上熟练的操起荷兰语煞有其事的和自己谈判时,沈二爷觉得,他已经和女儿的世界距离太远,思想上恐怕难有交集了,他觉得很悲哀,昨晚带着女儿回家,朱氏说起她的担忧,当着继室的面,他也不好说长女的不是,按照朱氏这个堪称三从四德典范的妇人眼光,她挑选儿媳还行,若是给今竹挑夫家,恐怕眼里都是规矩森严的家族,今竹若是知道要嫁到这种家族,她能做得出逃婚这种举动来!

    所以沈二爷要朱氏稍安勿躁,先定下老大的婚事再说。今竹的婚事,等二姐姐来了问问她的意思——今竹和徐枫,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