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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楼兰 (二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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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楼兰(二下)死者已矣

    活着的人却依旧要为生存而继续挣扎

    已经阵亡了这么弟兄王洵无法再狠下心来命令幸存者进行一场做毫无希望的厮杀领着一伙残兵,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面对一群陌生且数量未明的沙盗,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条样样不占,大伙根本不可能夺回辎重后再平安脱身

    他只有暂且接受现实,一边养伤,一边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时机

    事实上,王洵怀疑自己即便做出与沙盗拼命的决定,弟兄们也未必肯遵从这一点,从老周、魏风等人对盗匪的称呼上就能推断得出他们更喜欢称呼对方为楼兰人,而不是沙盗虽然王洵几次婉转地提醒,楼兰古国已经亡了很多年了,大唐境内根本没有楼兰这么一个部族存在

    “小洛姑娘说,只要最后一个楼兰人还活着,楼兰国就还存在!”让王洵更郁闷的是,他在队伍中的影响力,明显已经受到了外人的挑战那个蒙着一层薄薄面纱,名字叫做小洛的女孩子,无论说出什么狗屁不通的话,都被方子陵等年青禁卫奉若圣旨虽然他们这些贱骨头经常因为油嘴滑舌,招来小洛的追杀,但那种一边在小洛的攻击下抱头逃命,一边回过头来嘻嘻哈哈的模样,更像是一种享受,而不是被惩罚

    “红颜祸水!”王洵老气横秋地小声嘀咕这是他第一次为了白荇芷跟王准拼命时,颜季明的原话此刻用在小洛身上最恰当不过王洵从前从来没见过如此疯疯癫癫,如此不知忧愁,如此伤风败俗的女子她就像雪野里一团跳动的火苗,温暖着所有人的笑容

    腹诽归腹诽,真正面对小洛时,王洵发现自己也很难将脸板起来对方身上仿佛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间放弃一切防备而对方的医术也确实很不错,自打从昏迷中醒来后,王洵身上的伤口几乎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愈合第一天在下地活动时,偶尔还会渗出些血珠,第二天血珠就变成了淡淡的水渍,到了第五天头上,伤口已经完全结了痂,除非动作幅度太大,否则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痛楚了

    对于王洵的惊人恢复速度,小洛姑娘也是啧啧称奇“你简直是头牦牛!”每次帮他换药时,都忍不住品头论足,“比牦牛还壮实我从十岁起跟在爷爷身后帮忙治伤,还是第一次看到愈合这么快的家伙!”

    “当然了,也不看看我们王头儿是谁!”看到小洛两眼放光,方子陵的嘴巴就又开始犯贱,“他可是长安第一勇士,空手可以放到一头牛!想当年,无论走到哪,都有一堆女孩子追着送香囊你可要把握住机会,否则,等我们离开,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他?”小洛姑娘对此将信将疑送荷包是楼兰女子向男方表达爱慕的一种方式当成年女子看某个男子顺眼时,便将自己头上一缕青丝剪下来,装进香囊,亲手送给对方,或者托人送到对方家中如果对方接纳了,则收下香囊,再以一张完整的狼皮作为回赠然后双方的家人就可以坐到一起,大大方方地商议婚礼细节,以及聘礼、嫁妆的多少由部落中的萨满选定吉期,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了老魏和老周两个可以作证!”不顾王洵几乎要跳起来杀人的目光,方子陵继续满嘴跑舌头

    “是啊,是啊上次我跟王头一起出门,也收到了好几个呢气得我家婆娘整整三天没吃饭!”闲极无聊,魏风和老周两个也被方子陵给带坏了,睁着大眼睛尽说瞎话

    “那你家婆娘可真傻”从没离开过部族的小洛被三个坏家伙忽悠晕了,眨巴着水汪汪地大眼睛说道“如果是我,就先吃饱了饭,然后拿起一把刀子出门将那些敢给我夫婿塞香囊的臭女人全大卸八块看下次谁还敢不长眼睛!”

    “嘶!”众人听得直吸冷气因为常年跟周边部落起冲突,楼兰人中未婚女子的比例,远远多于男子所以这个部族和中原一样,也是一夫多妻越是强壮的男人,在外边越受青睐但女人们显然自有一套保卫婚姻的办法,逼不得以时,她们不介意把自己变成一头护巢的母狼

    “丫头,话可不能乱说,要是被人听见,你就甭想出嫁了!”带着几分调侃之意,向来寡言少语的老朱走过来凑热闹,“男人么?谁不想三妻四妾的如果周围的人都好几个老婆,只有他守着你一个,走在外面,他肯定抬不起头来!”

    “娶老婆多和有没有本事有什么关系?”小洛姑娘的大眼睛登时充满了困惑,但很快,她就从自己看到过的现实情况,推测出其中道理大头领康老娶了七个妻子,自己已经亡故的爷爷和父亲,也都娶了三个部落中陈叔虽然身子骨单薄得几乎风吹就倒,可凭着一肚子墨汁儿,也有四个女人哭着喊着要嫁给他跟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小石头更不用说,虽然还没有成亲,可每天晚上,都有一大堆女孩子在演武场旁边替他呐喊助威跳得一个比一个高,巴掌一个比一个拍得响

    越是优秀的男人,喜欢他的女孩子越多这可是个大麻烦轻轻皱着眉头,小洛姑娘眼中第一次有了忧虑对于冰雪般聪明的她来说,人生中还没有什么解不开的难题“那好办!”很快,笑意就重新涨满了她的双眼,“我要是看上哪个男人,就让他拿一张金狼皮来做回礼我亲手做了皮帽子给他戴上,保证这辈子,都没人敢小瞧他!”

    “嘶——!”周围又响起一阵倒吸冷气声在山谷里闷了这么多天,大伙对楼兰人的习俗已经多少有所了解这个部落信奉火焰之神阿胡拉;玛兹达,认为其创造世间一切不像西域中其他部落,受突厥人影响以狼为图腾而小洛口中的金狼,则是沙漠野狼中的异种浑身上下呈金黄色,百年难得一见只要出现,肯定是群狼之首(注1)想要猎取金狼王,首先得面对数千头野狼的疯狂攻击其次,突厥人以金狼为神明在人间的化身,凡杀死金狼者,要么成为突厥人的首领,要么,就得被蜂拥而上突厥武士剁得粉身碎骨

    对于王洵来说,以上两个挑战无论哪个他都不愿意接受小洛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虽然没有见过她的脸,但从灵动的眼神和柔软的腰肢上来判断,她即便到了中原,也堪称绝色可自打离开长安之后,王洵的目光已经很难再被某个女孩子所吸引并非是心中已经被白荇芷填满,而是在深处充满了疲倦

    这种来自内心深处的疲倦感,让他对同龄年青人热衷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趣醇酒、美人、名马、宝刀,所有能点亮年青人生命的东西,仿佛都厚厚地蒙上了一层尘土美艳如贵妃娘娘又怎样,还不是姣好的外表下,包裹着一颗蛇蝎心肠?为了保住自家的秘密,她不惜通过自己的哥哥杨国忠,将四百余无辜者,千里迢迢送到哥舒翰的屠刀下明亮如宝剑巨阙又怎样?如果不是拿在南霁云手中,还是成为某个皇族的玩物的话,不是一样躺在某个没有阳光的角落里,慢慢地被岁月锈蚀?

    越是在蜜罐里长大的年青人,遇到挫折后越是容易愤世嫉俗此刻,在自以为看透了世间一切的王洵心里,活着的目的只是为了向上爬,向上爬,想方设法爬得更高,更高,功成名就最终将那些曾经背叛过自己、谋害过自己和欺凌过自己的家伙,一个个都踩在脚下那样,他才能吐出心中积聚已久的怨气才能回到长安城中,在静夜里悄悄地对死于大漠中的那些兄弟们的亡魂说一句,老子替你们把公道讨回来了,老子没有忘记当日的承诺!

    一股无形的寒意,慢慢从他眼中散发出来,令周边友善的调笑声噶然而止校尉大人生气了!方子陵、老周、老魏等人意识到王洵神色不对,赶紧低下头去,将目光避开唯有小洛姑娘感觉不到这股冰冷,兀自回过头来,笑着揣摩王洵的心思,“你怕了?真是个胆小的家伙,亏你长了这么结实的一幅身板!”

    说着话,她还念念不忘用手在王洵伤口周围的肌肉上捏一捏,仿佛市场上买菜一样讨价还价,“金狼的确很难打很多人这辈子都看不见一头这样,如果是你的话,本姑娘可以打个折儿按照一金十银计算,没有金狼皮,十张毛色纯银的雪狼皮也可以”

    “哈哈哈哈!”禁卫们再度狂笑着捶地,笼罩在大伙周围的寒意如同阳光下的残雪般迅速消融

    嬉闹声中,小洛姑娘拉起王洵的手掌,用自己柔软的小手在上面轻轻拍了拍,继续补充,“要等你伤好了之后,亲自去打,拿钱买回来的可不算!”回过头,她的目光扫向满脸羡慕的方子陵等年青禁卫,“你们几个,也可以!条件都一样!本姑娘今天决定了,谁先亲手打来十张雪狼皮做聘礼,本姑娘就嫁给他!”(注2)注1:拜火教,在中国称为“祆教”公元前六百年起,便在中东和西亚流传是古代波斯帝国的国教

    注2:雪狼,一种体型极大的高原狼种可以重达七十公斤,身长达两米以上群居,性情凶猛因为皮毛呈银白色,华贵保暖,在上世纪中叶被人类赶尽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