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人靠衣装(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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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锋、萧清璐、孙老三人骑着神风驹,出了死亡山脉,昼夜兼程,风餐露宿。
一路过青龙、越卢龙、跨明城,辗转多地,十多天后,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城池之前。
“我们在这里歇一歇。”孙老指着城池道。
“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唐古城?!你不是说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吗?!为什么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萧清璐不解地问道。
“清璐小姐,事情是这样的......”孙老耐心地解释道。
因为秦家抹平了薛家,整合了其他三大家族的所有资源,成为了风凌城当之无愧的霸主,而萧家又与秦家联姻。在秦家的扶持下,萧家势力更胜以往,俨然成为了风凌城的第二大家族。
秦家与萧家同气连枝,现在是谁也惹不起。
原来的孙老见到萧清璐,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直呼其名。
不过,现如今物是人非。
在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正确思想指导下,孙老现在改萧清璐为清璐小姐,称呼秦锋为秦少了。
孙老知道,之前他做过的很多事情,给萧清璐和秦锋都留下了极其恶劣的印象。
不过,他想得明白,自己这么一大把岁数了,只要放低点尊严,秦锋和萧清璐,不会拿他一个糟老头子怎么样的。
事实也正如他猜想的一样。
当他改变了对秦锋和萧清璐的态度和称呼后,一开始,两人还不太习惯,不过这些天来。他一口一个小姐少爷的称呼,久而久之,二人也就默认了。
毕竟,他都这么大岁数了,随他怎么折腾吧!
“省城南仓省实在是太远了。如果我们只是骑马的话,没个三年五载到不了那里。”
“所以,我们改承一种更为快速的交通工具,以便我们能够在省试开始之前赶到那里。”孙老赔笑着解释道。
哪里还有半点执事的风范,反倒像是个贴身的仆人。
不过,形势比人强。秦家和萧家的实力在那儿摆着,也容不得他不低头。
“什么交通工具?!”秦锋好奇地问道。
神风驹,马身、豹足,虎尾,熊力。日行一万,夜行八百。在秦锋的印象之中,这已经是最快的赶路工具了。
现在按孙老的意思,他们马上要改换另外一种更为快速的交通工具,秦锋顿时起了兴趣。
他到要想看看,在这个世界上,究竟什么东西会比神风驹跑得还快。
“唐古城的一种特产-三趾蛞蝓。”
“附近万里的所有学府,都是会在这里改换三趾蛞蝓。有了三趾蛞蝓。我们就不怕迟到了。”
“而且在这里,还能碰到不少一同前去参加此次省试的学员。我们事先跟他们联络一下感情,搞好关系。最好是结成联盟,这对我们争夺复试的前三,极有好处。”孙老道。
“嗯!”秦锋点了点头。
据他所知,青天武府的复试与院试不同。
院试只是在本学院内,所有天院的学员捉对厮杀,决出最强的前三。
而复试。则是会开放一个圣地。放所有前来参加复试的学员一同进入,相互混战。从而决出三强,晋升青天武府。
在这种大混战的情况下。单打独斗就明显显得势单力薄了,结成联盟,同攻共守,才是王道。
秦锋三人现在离唐古城还有一段距离,众人抬头,就能远远地望见刻在城楼上的‘唐古’两个古字。
城墙高耸入云,整体由一种古香古色的青砖砌成,矗立在一片偌大的平原上,也不知有多宽,多广。
秦锋三人入城,但见街道宽阔,楼台林立,人来人往,摩肩擦踵,比之风凌城,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已经稍微有了一些大城市的气象。
三人入城后,孙老首先带着二人来到了一间裁缝铺,换上了一套价值不菲的丝制衣服。
按照孙老的理论,能够参加青天武府复试的,非富即贵。
除了少数的贫寒天才之外,大多有着一定的身份背景。
正所谓人靠衣服,马靠鞍。
在历练的省试中有着一个不成文的定律。
穿得越好,一般背景越深,实力越强。
反之,你穿得越差,你受到的攻击和排挤也就会相对的较多。
秦锋与萧清璐要想与强队结盟,在复试中有所斩获,首先必须在穿着上将自己提天一个档次。
最好是能够达到一眼就能让人感觉对决土豪的气势。
这样一来,物以类聚,人与群分。
秦锋与萧清璐能够与强队搭上边儿的机会就多出了很多。
团队协作,这一点,在复试中极为重要。
而要说穿得土豪,那就非丝织品莫属了。
要知道,风凌城中,大多都是兽皮兽袄,只有五大家族的人,才能够有幸穿到丝绸所制的衣服,而且款式大多比较普通,做工也比较粗糙。
饶是如此,丝制衣物在风凌城中,已经是极为难得一见了,是贵族们的专用服饰。
当然了,这种丝绸指的并不是蚕丝。
貌似在秦锋所处的那个世界之中,并没有蚕的存在。
而所谓的丝制衣物,指的是一种由千年冰蟾所褪下的蝉衣,经过某种特别的处理后,转而成丝,由此编织而成衣物。
千年冰蟾极为罕见,这也就造成了丝制品的奇货可居。
即便是再更大一些的城市,丝制衣物,而不是一般人所能够穿得起的。
秦锋并没有选择丝制的衣服,在他看来,这种衣服太过鲜亮眨眼,不符合他低调沉稳的性格。
最后,他选了一件青色的粗布麻衣穿在了身上。
不要小看这种粗麻制品,在秦锋所在的那种蛮荒的奴隶社会,粗布麻衣就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够穿着得了。
只有一些小贵族们,才能有幸穿着那样的衣物。
与秦锋相比,萧清璐则选择了一身丝质白衣。
穿在身上,让她看起来是那样的清丽脱俗,不染尘埃,简直与她的身材和气质绝配。
就连孙老也选了一件丝质大氅,让他整个人提升了一个档次,相当地土豪气势。
三个人,两件丝衣,一件麻衣,这样一来,秦锋反倒是像极了一个跟班。
不过,秦锋毫不在意。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包子有肉不在褶上,肚里有货不在嘴上。
秦锋自己几斤几两,他自己心里有数就够了。
穿成什么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力。
在这个以实力为尊的世界里,力量才是根本。
除此之外,一切都是浮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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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锋、萧清璐、孙老三人骑着神风驹,出了死亡山脉,昼夜兼程,风餐露宿。
一路过青龙、越卢龙、跨明城,辗转多地,十多天后,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城池之前。
“我们在这里歇一歇。”孙老指着城池道。
“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唐古城?!你不是说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吗?!为什么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萧清璐不解地问道。
“清璐小姐,事情是这样的......”孙老耐心地解释道。
因为秦家抹平了薛家,整合了其他三大家族的所有资源,成为了风凌城当之无愧的霸主,而萧家又与秦家联姻。在秦家的扶持下,萧家势力更胜以往,俨然成为了风凌城的第二大家族。
秦家与萧家同气连枝,现在是谁也惹不起。
原来的孙老见到萧清璐,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直呼其名。
不过,现如今物是人非。
在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正确思想指导下,孙老现在改萧清璐为清璐小姐,称呼秦锋为秦少了。
孙老知道,之前他做过的很多事情,给萧清璐和秦锋都留下了极其恶劣的印象。
不过,他想得明白,自己这么一大把岁数了,只要放低点尊严,秦锋和萧清璐,不会拿他一个糟老头子怎么样的。
事实也正如他猜想的一样。
当他改变了对秦锋和萧清璐的态度和称呼后,一开始,两人还不太习惯,不过这些天来。他一口一个小姐少爷的称呼,久而久之,二人也就默认了。
毕竟,他都这么大岁数了,随他怎么折腾吧!
“省城南仓省实在是太远了。如果我们只是骑马的话,没个三年五载到不了那里。”
“所以,我们改承一种更为快速的交通工具,以便我们能够在省试开始之前赶到那里。”孙老赔笑着解释道。
哪里还有半点执事的风范,反倒像是个贴身的仆人。
不过,形势比人强。秦家和萧家的实力在那儿摆着,也容不得他不低头。
“什么交通工具?!”秦锋好奇地问道。
神风驹,马身、豹足,虎尾,熊力。日行一万,夜行八百。在秦锋的印象之中,这已经是最快的赶路工具了。
现在按孙老的意思,他们马上要改换另外一种更为快速的交通工具,秦锋顿时起了兴趣。
他到要想看看,在这个世界上,究竟什么东西会比神风驹跑得还快。
“唐古城的一种特产-三趾蛞蝓。”
“附近万里的所有学府,都是会在这里改换三趾蛞蝓。有了三趾蛞蝓。我们就不怕迟到了。”
“而且在这里,还能碰到不少一同前去参加此次省试的学员。我们事先跟他们联络一下感情,搞好关系。最好是结成联盟,这对我们争夺复试的前三,极有好处。”孙老道。
“嗯!”秦锋点了点头。
据他所知,青天武府的复试与院试不同。
院试只是在本学院内,所有天院的学员捉对厮杀,决出最强的前三。
而复试。则是会开放一个圣地。放所有前来参加复试的学员一同进入,相互混战。从而决出三强,晋升青天武府。
在这种大混战的情况下。单打独斗就明显显得势单力薄了,结成联盟,同攻共守,才是王道。
秦锋三人现在离唐古城还有一段距离,众人抬头,就能远远地望见刻在城楼上的‘唐古’两个古字。
城墙高耸入云,整体由一种古香古色的青砖砌成,矗立在一片偌大的平原上,也不知有多宽,多广。
秦锋三人入城,但见街道宽阔,楼台林立,人来人往,摩肩擦踵,比之风凌城,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已经稍微有了一些大城市的气象。
三人入城后,孙老首先带着二人来到了一间裁缝铺,换上了一套价值不菲的丝制衣服。
按照孙老的理论,能够参加青天武府复试的,非富即贵。
除了少数的贫寒天才之外,大多有着一定的身份背景。
正所谓人靠衣服,马靠鞍。
在历练的省试中有着一个不成文的定律。
穿得越好,一般背景越深,实力越强。
反之,你穿得越差,你受到的攻击和排挤也就会相对的较多。
秦锋与萧清璐要想与强队结盟,在复试中有所斩获,首先必须在穿着上将自己提天一个档次。
最好是能够达到一眼就能让人感觉对决土豪的气势。
这样一来,物以类聚,人与群分。
秦锋与萧清璐能够与强队搭上边儿的机会就多出了很多。
团队协作,这一点,在复试中极为重要。
而要说穿得土豪,那就非丝织品莫属了。
要知道,风凌城中,大多都是兽皮兽袄,只有五大家族的人,才能够有幸穿到丝绸所制的衣服,而且款式大多比较普通,做工也比较粗糙。
饶是如此,丝制衣物在风凌城中,已经是极为难得一见了,是贵族们的专用服饰。
当然了,这种丝绸指的并不是蚕丝。
貌似在秦锋所处的那个世界之中,并没有蚕的存在。
而所谓的丝制衣物,指的是一种由千年冰蟾所褪下的蝉衣,经过某种特别的处理后,转而成丝,由此编织而成衣物。
千年冰蟾极为罕见,这也就造成了丝制品的奇货可居。
即便是再更大一些的城市,丝制衣物,而不是一般人所能够穿得起的。
秦锋并没有选择丝制的衣服,在他看来,这种衣服太过鲜亮眨眼,不符合他低调沉稳的性格。
最后,他选了一件青色的粗布麻衣穿在了身上。
不要小看这种粗麻制品,在秦锋所在的那种蛮荒的奴隶社会,粗布麻衣就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够穿着得了。
只有一些小贵族们,才能有幸穿着那样的衣物。
与秦锋相比,萧清璐则选择了一身丝质白衣。
穿在身上,让她看起来是那样的清丽脱俗,不染尘埃,简直与她的身材和气质绝配。
就连孙老也选了一件丝质大氅,让他整个人提升了一个档次,相当地土豪气势。
三个人,两件丝衣,一件麻衣,这样一来,秦锋反倒是像极了一个跟班。
不过,秦锋毫不在意。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包子有肉不在褶上,肚里有货不在嘴上。
秦锋自己几斤几两,他自己心里有数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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