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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古之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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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都打听清楚了,陈家的商队明日中午前后便会经过,大约有三十名护卫。”

    既然暂时做的是占山为王的勾当,那么打家劫舍自然是少不了的,否则一干人等的吃穿用度如何着落。当然,高顺就是做强盗,那也绝对是要做一个侠盗,所抢劫的对象都是那些为富不仁的家伙。

    “三十人么?不成问题。”高顺略作沉吟后说道,“明日上午让弟兄们都做好埋伏,见到商队经过便动手。”自己这边的二十多人都是原本的并州精兵,对付普通的商旅护卫那是绰绰有余。别说对方只有三十人,就算有三百人,高顺也有信心在一番精心部署后拿下他们。

    ————————————————————————————————遥遥地望向由远及近的人马,高顺右手一挥,身后的二十余人立马杀出。

    见到矮山之后竟然有埋伏,商队的护卫也是一惊。不过他们护送的既然是价值不菲的金银财物,那自然是作好了被强人拦路的准备。当下虽然被攻了个措手不及,却也没太过慌乱,等反应过来后纷纷拔出武器迎敌。

    高顺暗自可惜,己方没有战马,否则的话一个冲锋就解决了。吕布杀丁原后虽然任由并州军去留,但战马一律不准带走,毕竟并州军虽然不缺马,可这终究也是重要的军需。

    正在高顺率人冲击商队的时候,竟也另有一队人马从另一侧杀奔而出,目标显然也是那队商旅。

    “呃?”没想到竟然还遇上了竞争对手,高顺也是不由一愕。对方虽然人数更少,只有十二三人的样子,但个个身强体壮,凶神恶煞,彪悍至极,显然手底下也是有硬功夫的,远不是眼前的那些护卫们可比的。

    至于当先一人,身高八尺五寸,虎背熊腰,豹头环眼,手持一对铁戟,杀人直当割草一般轻松,转眼之间已砍死六七名护卫,端的是猛不可挡。

    也显然对方也是没有料到会遇到同行,在见到高顺一行人时也是微微一怔。

    两股人一起杀出,只是片刻工夫,三十名护卫便只被杀得只剩七人。那七人早已吓破了胆,哪还敢继续和这些强人相对抗,纷纷跪在地上讨饶。队伍中的商人们见状虽然不甘心财物就此被抢走,可也没人敢吭声,毕竟钱财再好,也要有命享受才可。而高顺和对面的那个壮汉见剩余的护卫不再顽抗,也纷纷止住手下不再杀戮。

    但现在对于高顺和那猛汉,同样的问题是,对面的那拨人该如何解决。

    经过方才的一波厮杀,高顺早已看出对面的十几人虽然人数少,可战力着实不凡,虽然不是正规士兵,但也不缺乏血的洗礼。甚至比起单兵实力,那一伙强人可能还略胜过自己这一边的原并州精兵们,真动起手来的话,胜负犹未可知。最重要的是,对方头目的武力实在太恐怖了,高顺完全没有胜过他的把握。

    而那名壮汉心中也是这番思虑,虽然论单兵实力自己这方略胜,可差距也就那么一点,架不住对方人多啊。

    这样一来,便形成了两方对峙之势。

    而那些躲在车中的商人们则暗自祈祷,希望他们双方大打出手,然后两败俱伤,死得一个都不剩才好。

    “在下高顺……字长恭,敢问兄台大名。”最终还是高顺率先开口打破这沉默的僵持局面。原本高顺并无字,毕竟是出身贫苦人家。这个“长恭”是高顺心中一动给自己取的字,可以说颇有一些恶搞精神在其中的意思。

    “以后人们叫我就叫高长恭,啧啧,这光是听上去就不知道有多么拉风了!”

    要知道历史上的高长恭,那可是南北朝时不可多得的名将。高长恭为北齐皇室,封兰陵王,在其生平最著名的“邙山之战”中,以五百北齐军破十万北周大军。此战大捷之后,北齐军士们为了庆祝胜利和表示对高长恭的敬仰,编写了《兰陵王入阵曲》。此曲在隋朝被正式编入宫廷舞曲,后在唐朝传入日本,并成为日本能剧艺术的鼻祖。

    反正这时距高长恭的出生还差了三百多年,高顺把历史上一代名将的名号冠在自己的表字上显摆,也没有人会为之抱屈。再说顺、恭二字意义相通,单从取字的方法上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典韦。”壮汉见高顺似乎没有动武的心思,心头也是感到轻松不少,遂颔首答道。

    高顺只感到自己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这名壮汉竟然就是典韦!那可是古之恶来!宛城之役以一己之力拖住张绣大军,使得曹操有幸逃出生天的超级猛将!没想到自己在荒山野岭打劫竟能遇到这么一个牛人,还好刚才自己没有冒失动手,否则和典韦干起架来,死的绝对只能是自己。

    “莫非就是以前为朋友报仇,杀人后从容离去,使得数百追兵无人敢近前的典韦壮士乎?高顺久仰兄台大名久矣!今日得以相见,实感大慰平生!”既然知道对方就是典韦,高顺自然不会打声招呼后离去,“既然是典韦大兄,这些财物在下自是不敢觊觎,一并送给大兄便是。”

    高顺说的真挚无比,典韦倒没有一点怀疑。典韦本是豪爽之人,如果高顺执意要和他抢,他也不会在意和高顺干上一架,但此时见对方如此客气,典韦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只见他略作沉吟后说道,“这财物既然是我们共同劫取,那就不如平分如何?”

    高顺闻言坚决不肯,一定要把所有财物都送给典韦,而典韦自也是执意不肯全收。如此推来推去,却又耗去许多时间。

    “总之这些财物我是绝不会拿一丝半点的,如若大兄心中过意不去,不若随我回寨喝几杯水酒如何?”高顺先前的退让就是为了引出这一句话,他是打定主意要和典韦交好。

    “如此也好,那就叨扰兄弟了。”典韦见高顺死活不肯收那一半的财物,心中也是没辙,既然对方邀请自己去喝酒,那典韦自然不会推却。

    ————————————————————————————————“干!”,碰杯之后,高顺随即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毫无半点拖泥带水。与典韦这种人相处,越是豁达便越能获得对方的赞赏。更何况现在的酒水度数极低,只要不玩命灌,喝上个十几碗是绝对没问题的。高顺前世年纪虽然也不大,但却已经有着不错的酒量了。

    酒过三巡之后,典韦也是大感快意。高顺见时机差不多了,便趁机言道:“今日我与大兄虽初次相见,却大有意气相投之感。以在下愚见,我们不如结拜为异姓兄弟如何?”

    典韦原本就觉得和高顺极为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此时听得对方提议结拜,更是毫无异议,当下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高顺和典韦结拜,自然有人去忙那杀鸡设酒,祭告天地之事。等诸事都准备完毕,高顺和典韦在祭台前立下“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之类的誓言,算是正式结拜为义兄弟。典韦年长数岁为兄,高顺为弟。

    而随着两人的结拜,典韦也把手下的这十几人一并搬来,和高顺的部属住在一起。而平日里典韦和高顺二人也时常切磋武艺,还不时地指点高顺一些深奥的发力方法和借力窍门。典韦虽然身负一身怪力,可他的武艺绝非全靠蛮力压人,他的指教让高顺受益匪浅,也使得高顺的武艺更为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