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郑雪梅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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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林敬之的问话,玉姨娘停下手上的动作,轻轻摇了摇头,昨夜她跟踪那个暗中盯梢的人好一会,见其似是并没有要动手杀害林敬之的意思,便没有下杀手,当然,不管怎么说,那人始终是不怀好意,玉姨娘一下扔出五枚钢针,他要吃的苦头定然不少。
“二爷,昨夜婢妾见那人没有害人之心,所以只是多用了几枚钢针,让他吃了些苦头,并没有杀人。”
听到此话,林敬之稍稍松了口气,说实话,在田机这一亩三分地上,他最好还是低调一些的好,不然真被其抓到小辫子,弄进了大牢,那可就不妙了。
不过一想起玉姨娘的钢针,他心中又猛然打了个突,那么长的钢针,一下全扎进身体里,一个不好,仍是会死人的。
玉姨娘似是看透了他的心思,也不用问,就直接开口道:“二爷不必担心,婢妾下手是有分寸的,那几枚钢针顶多是废了他几条经脉,让他再也爬不上墙头而已,绝对死不了人。”
习武之人自然是懂得人体经脉的,听玉姨娘如此说,看来那几枚钢针应该是扎在了人体特定的穴位上,对人体有较大的损伤而已,
“好,死不了人就好,玉儿,以后没有外人的时候,你就别在我面前自称婢妾了。”
玉姨娘柳眉一蹙,疑惑的回问道:“那自称什么?而且若不这样称呼,岂不是乱了规矩?”
林敬之是个文人,应该比较注重这些称谓的。
“用我就成,别婢妾不婢妾的,听到耳朵里不舒服。”林敬之知道玉姨娘性子直爽,不是个喜欢讲究这些称谓的人,平日里交叉混用着,还不如直接自称我听的顺耳一些,这才特意给她吩咐了一句。
玉姨娘先在林敬之的脸上盯了半晌,才不言不语的点了点头,她自幼习武,用这些礼仪称谓还真是相当的不感冒,平时全是由着性子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
“玉儿,既然甩飞针这么厉害,不如你就先教我使用飞针之术。”想想几根钢针,就能废了敌手的经脉,今其受到重创,林敬之好奇心大起。
玉姨娘的声音如往日里一般,冷冰冰的,直接将他刚刚升起的漏*点,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你当这飞针是好用的么?它对臂力,腕力,指力甚至于腰部的力量,都有很高的要求,身体素质不达标,是无法习练的。”
“哦。”林敬之的脑袋一下就耷拉了下来,玉姨娘瞥了他一眼,心中有些不忍,又道:“你也不用灰心,等回到洛城后,我会教你一些实用的技巧,只要肯努力,用不了半年,三五个人绝对近不了你的身。”
听到这句话,林敬之的小心肝,才勉强有了些许安慰。
接下来,玉姨娘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当先领头,与林敬之围着小院跑步,林敬之知道现在的自己身子骨不行,必须得经常锻炼,便紧紧的跟在玉姨娘的身后,咬着牙,尽量坚持。
时近中午,太阳高挂当空,因为没有云彩掩遮,很是躁热,林敬之见时辰不早了,便换了身干净的衣衫,领着几名护卫,再次去郑府拜访。
这些护卫自昨夜知道有人在暗处盯梢后,就更加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好,被歹人伤了主子的性命。
玉姨娘原本不放心,也想跟来,但林敬之不在乎什么正妻小妾的,但郑府却不一样,如果他真领着一个小妾上门,是不合规矩礼仪的,而且这是大白天,想来那田机知道他与郑府有交情后,也不敢明着把他怎么样,于是林敬之的劝说下,玉姨娘便留在了小院里。
再次来到郑府,在下人的带领下,林敬之直接走到了郑家一处偏厅。
还隔着老远,他就听到大厅内有人说话,声音的主人他都认得,一个是郑剑秋,另一个,则是昨晚才见过面的少女,郑雪梅。
郑雪梅是高傲的,而且还老是拿话试探他,想要考较他的才华,这让他颇为头疼,所以听到郑雪梅的声音后,他便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同时心中纳闷,为什么这个郑雪梅竟不顾忌男女有别,又跑来与他这个并熟悉的男子见面。
听到下人通报,说林敬之已经到了偏厅门口,郑剑秋便赶紧迎了出来,一见林敬之,就热情的打招呼,“贤弟,你总算来了,快请进。”
林敬之客气的应了一声,就随着他一起走进了厅内。
今天郑雪梅穿了条粉色的长裙,犹如一朵盛开的梅花,美丽中夹杂着丝丝高傲,腰间一条淡绿色的丝带将小蛮腰勒束的盈盈一握,胸前的突起虽不惊心动魄,但不可否认,那两座峰峦的形状很是养眼。
不知为什么,郑雪梅见他走进了大厅,竟礼貌的站了起来,还挤出了一丝亲切的笑容,这倒让林敬之有些莫名其妙,昨天这个少女不是还很不待见自己么,怎么只是一宿没见,态度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郑剑秋见自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傲气的妹妹,次对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子微笑,眸子微微一亮,看来这联姻的事情有戏啊,“贤弟,你打算在坚城住几天?”
“实不相瞒,今天下午小弟就得赶回洛城,家族生意上的事情,是一天都离不开小弟的。”林敬之虽然很乐意与郑家交好,但生意上的事情也不能担搁了,此外,他还要尽快去寻上一任洛城屯田管事张嘉商谈开荒地,挖运河的事宜。
“哦。”郑剑秋闻言多少有些失望,在他看来,如果林敬之能在坚城住上三五日,凭他的口才,定能促成两家联姻的事情。
郑雪梅听完林敬之的话后却是眉尖一挑,脸含薄怒,她想不通,才情如此非凡的林敬之,怎么可以张嘴闭嘴的说家中生意上的俗事,文人应该有文人的风骨与傲气,岂能为些许钱财而折腰,想到这里,她强压下怒其不争的愤慨,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吟道:“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少女清脆的声音抑扬顿挫,很是悦耳,但林敬之听到后,却是愣了愣神,随即恍然大悟,怪不得郑雪梅对他的态度大变,原来是因为郑剑秋把他剽窃古人的七言绝句告诉了自家妹妹。
以郑雪梅对诗词文学的偏爱,想来很难不对他生起好感,说起来,这个郑雪梅与他家中的霜姨娘,倒是蛮像的,不过霜姨娘虽然同样颇具才情,但却只是个性孤傲,并不像郑雪梅这般盛气凌人!
想起那个喜欢穿一身白衣的霜姨娘,他觉得多少有些对不住人家,毕竟霜姨娘对林敬之的爱,是自内心,甚至于灵魂的。
同时,他也很是矛盾,如果自己这个鹊巢鸠占的顶替者,去冒领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恋,对霜姨娘来说,是不是太过残忍!
盯着林敬之的双眼,郑雪梅把这足可以流传千古的诗词读完后,双眸中渐渐溢出了一层迷蒙,钦佩之情,也是油然而生,向前踏行几步,她对着林敬之恭恭敬敬的施了个万福,开口道:“小女子昨日与林公子初次见面时,还对林公子的才名不服,想着要比试一番,直到夜间听兄长将这绝句告之,才知道自己还真是只井底之蛙,昨日小女子若有不敬之处,还请林公子大人有大量,多多包涵一二。”
“雪梅你放心,林贤弟自然是个有度量的翩翩佳公子!哈哈……”郑剑秋闻言一阵大笑,随后还对着林敬之挤了挤眼睛,若有所示。
虽然郑雪梅放低了些许姿态,但林敬之并不想与她打交道,这种官家的女儿,多半是大小姐脾气,前一刻也许还好好的,但后一刻就有可能给你甩脸子看,对上郑剑秋挤眉弄眼的神情,他暗自沉吟,这个家伙,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干嘛要对自己这般热情呢?
因为林家救过他一命?不可能,这个郑剑秋一看就是个有城府的青年人,不经意间,他突然瞧见郑剑秋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类似于戏谑的暧昧,心中一惊!
好端端的,非要把亲妹妹拉出来一起陪客,难道,他是想……可是,若果真这样,他图的是什么?
林家,如今只是个商人身份呀。<dd>
听到林敬之的问话,玉姨娘停下手上的动作,轻轻摇了摇头,昨夜她跟踪那个暗中盯梢的人好一会,见其似是并没有要动手杀害林敬之的意思,便没有下杀手,当然,不管怎么说,那人始终是不怀好意,玉姨娘一下扔出五枚钢针,他要吃的苦头定然不少。
“二爷,昨夜婢妾见那人没有害人之心,所以只是多用了几枚钢针,让他吃了些苦头,并没有杀人。”
听到此话,林敬之稍稍松了口气,说实话,在田机这一亩三分地上,他最好还是低调一些的好,不然真被其抓到小辫子,弄进了大牢,那可就不妙了。
不过一想起玉姨娘的钢针,他心中又猛然打了个突,那么长的钢针,一下全扎进身体里,一个不好,仍是会死人的。
玉姨娘似是看透了他的心思,也不用问,就直接开口道:“二爷不必担心,婢妾下手是有分寸的,那几枚钢针顶多是废了他几条经脉,让他再也爬不上墙头而已,绝对死不了人。”
习武之人自然是懂得人体经脉的,听玉姨娘如此说,看来那几枚钢针应该是扎在了人体特定的穴位上,对人体有较大的损伤而已,
“好,死不了人就好,玉儿,以后没有外人的时候,你就别在我面前自称婢妾了。”
玉姨娘柳眉一蹙,疑惑的回问道:“那自称什么?而且若不这样称呼,岂不是乱了规矩?”
林敬之是个文人,应该比较注重这些称谓的。
“用我就成,别婢妾不婢妾的,听到耳朵里不舒服。”林敬之知道玉姨娘性子直爽,不是个喜欢讲究这些称谓的人,平日里交叉混用着,还不如直接自称我听的顺耳一些,这才特意给她吩咐了一句。
玉姨娘先在林敬之的脸上盯了半晌,才不言不语的点了点头,她自幼习武,用这些礼仪称谓还真是相当的不感冒,平时全是由着性子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
“玉儿,既然甩飞针这么厉害,不如你就先教我使用飞针之术。”想想几根钢针,就能废了敌手的经脉,今其受到重创,林敬之好奇心大起。
玉姨娘的声音如往日里一般,冷冰冰的,直接将他刚刚升起的漏*点,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你当这飞针是好用的么?它对臂力,腕力,指力甚至于腰部的力量,都有很高的要求,身体素质不达标,是无法习练的。”
“哦。”林敬之的脑袋一下就耷拉了下来,玉姨娘瞥了他一眼,心中有些不忍,又道:“你也不用灰心,等回到洛城后,我会教你一些实用的技巧,只要肯努力,用不了半年,三五个人绝对近不了你的身。”
听到这句话,林敬之的小心肝,才勉强有了些许安慰。
接下来,玉姨娘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当先领头,与林敬之围着小院跑步,林敬之知道现在的自己身子骨不行,必须得经常锻炼,便紧紧的跟在玉姨娘的身后,咬着牙,尽量坚持。
时近中午,太阳高挂当空,因为没有云彩掩遮,很是躁热,林敬之见时辰不早了,便换了身干净的衣衫,领着几名护卫,再次去郑府拜访。
这些护卫自昨夜知道有人在暗处盯梢后,就更加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好,被歹人伤了主子的性命。
玉姨娘原本不放心,也想跟来,但林敬之不在乎什么正妻小妾的,但郑府却不一样,如果他真领着一个小妾上门,是不合规矩礼仪的,而且这是大白天,想来那田机知道他与郑府有交情后,也不敢明着把他怎么样,于是林敬之的劝说下,玉姨娘便留在了小院里。
再次来到郑府,在下人的带领下,林敬之直接走到了郑家一处偏厅。
还隔着老远,他就听到大厅内有人说话,声音的主人他都认得,一个是郑剑秋,另一个,则是昨晚才见过面的少女,郑雪梅。
郑雪梅是高傲的,而且还老是拿话试探他,想要考较他的才华,这让他颇为头疼,所以听到郑雪梅的声音后,他便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同时心中纳闷,为什么这个郑雪梅竟不顾忌男女有别,又跑来与他这个并熟悉的男子见面。
听到下人通报,说林敬之已经到了偏厅门口,郑剑秋便赶紧迎了出来,一见林敬之,就热情的打招呼,“贤弟,你总算来了,快请进。”
林敬之客气的应了一声,就随着他一起走进了厅内。
今天郑雪梅穿了条粉色的长裙,犹如一朵盛开的梅花,美丽中夹杂着丝丝高傲,腰间一条淡绿色的丝带将小蛮腰勒束的盈盈一握,胸前的突起虽不惊心动魄,但不可否认,那两座峰峦的形状很是养眼。
不知为什么,郑雪梅见他走进了大厅,竟礼貌的站了起来,还挤出了一丝亲切的笑容,这倒让林敬之有些莫名其妙,昨天这个少女不是还很不待见自己么,怎么只是一宿没见,态度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郑剑秋见自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傲气的妹妹,次对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子微笑,眸子微微一亮,看来这联姻的事情有戏啊,“贤弟,你打算在坚城住几天?”
“实不相瞒,今天下午小弟就得赶回洛城,家族生意上的事情,是一天都离不开小弟的。”林敬之虽然很乐意与郑家交好,但生意上的事情也不能担搁了,此外,他还要尽快去寻上一任洛城屯田管事张嘉商谈开荒地,挖运河的事宜。
“哦。”郑剑秋闻言多少有些失望,在他看来,如果林敬之能在坚城住上三五日,凭他的口才,定能促成两家联姻的事情。
郑雪梅听完林敬之的话后却是眉尖一挑,脸含薄怒,她想不通,才情如此非凡的林敬之,怎么可以张嘴闭嘴的说家中生意上的俗事,文人应该有文人的风骨与傲气,岂能为些许钱财而折腰,想到这里,她强压下怒其不争的愤慨,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吟道:“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少女清脆的声音抑扬顿挫,很是悦耳,但林敬之听到后,却是愣了愣神,随即恍然大悟,怪不得郑雪梅对他的态度大变,原来是因为郑剑秋把他剽窃古人的七言绝句告诉了自家妹妹。
以郑雪梅对诗词文学的偏爱,想来很难不对他生起好感,说起来,这个郑雪梅与他家中的霜姨娘,倒是蛮像的,不过霜姨娘虽然同样颇具才情,但却只是个性孤傲,并不像郑雪梅这般盛气凌人!
想起那个喜欢穿一身白衣的霜姨娘,他觉得多少有些对不住人家,毕竟霜姨娘对林敬之的爱,是自内心,甚至于灵魂的。
同时,他也很是矛盾,如果自己这个鹊巢鸠占的顶替者,去冒领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恋,对霜姨娘来说,是不是太过残忍!
盯着林敬之的双眼,郑雪梅把这足可以流传千古的诗词读完后,双眸中渐渐溢出了一层迷蒙,钦佩之情,也是油然而生,向前踏行几步,她对着林敬之恭恭敬敬的施了个万福,开口道:“小女子昨日与林公子初次见面时,还对林公子的才名不服,想着要比试一番,直到夜间听兄长将这绝句告之,才知道自己还真是只井底之蛙,昨日小女子若有不敬之处,还请林公子大人有大量,多多包涵一二。”
“雪梅你放心,林贤弟自然是个有度量的翩翩佳公子!哈哈……”郑剑秋闻言一阵大笑,随后还对着林敬之挤了挤眼睛,若有所示。
虽然郑雪梅放低了些许姿态,但林敬之并不想与她打交道,这种官家的女儿,多半是大小姐脾气,前一刻也许还好好的,但后一刻就有可能给你甩脸子看,对上郑剑秋挤眉弄眼的神情,他暗自沉吟,这个家伙,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干嘛要对自己这般热情呢?
因为林家救过他一命?不可能,这个郑剑秋一看就是个有城府的青年人,不经意间,他突然瞧见郑剑秋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类似于戏谑的暧昧,心中一惊!
好端端的,非要把亲妹妹拉出来一起陪客,难道,他是想……可是,若果真这样,他图的是什么?
林家,如今只是个商人身份呀。<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