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章 手不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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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常乐跪在父亲身边撕心裂肺地大喊,继而猛扑到监狱大门,将铁栅栏一阵狠砸猛踹。
“是谁?是谁害我爸爸!出来!你出来!混蛋!敢做不敢认!你们过来!”
他这个样子,谁还敢过来?
不过常乐很快就冷静下来,父亲的伤情不可能是犯人或者狱卒造成的,因为这绝非简单的折磨虐|待,而是出于深仇大恨的残害!
此刻的石匠永健已经失去了双手双脚,腿骨也给砸得粉碎,两腿都变成软绵绵的稀烂血肉,而脸上的双眼只剩一对血洞。
普通人遭遇如此重伤早已毙命,石匠毕竟强壮,这时还能艰难开口说话:
“臭小子……叫你带妈妈走……怎么不听话?”
“爸爸,告诉我!这是谁干的?”常乐两眼瞪得几乎裂开流血,一边拿出幻羽天露喂父亲喝下,一边咬牙追问。
石匠微微摇头,并不回答。
幻羽天露如此奇宝,也只能保住石匠的命,却不能令他失去的眼珠再生,同样不能修补他被斩断的四肢。
常乐想起刚刚还因为妈妈变年轻,笑称“爸爸会认不出妈妈”,可现在爸爸什么都看不见了,他不由地失声痛哭,一拳接一拳地砸在地上。
母亲康宁奇怪地保持了平静,以往遇上突发的灾祸,她要么哭泣,要么瘫倒,现在她脸上虽然白得没有血色,表情却没有喜怒,只将双手嵌入丈夫身下,将他横抱起来转身就走,口中轻轻说了一句:
“活着就好,咱们回家。”
常乐要从母亲手中接过父亲,康宁摇头拒绝,大步前行。她抱着丈夫似乎并不吃力,走得也很稳,一个柔弱女子竟拥有如此力量,常乐以往居然不知道!
离开监狱后,常乐拉着母亲改变方向,建议改去马里奥商会暂住,在那里避开贵族的继续侵扰,等自己料理完一些事务,就带着父母一起远避他乡。
“嗯,你去忙你的,但是要记住,别让你的手沾血,否则就不是我儿子!”
康宁意味深长地凝望儿子一眼,常乐无奈地将视线转向别处,时已至此,母亲仍不许他报仇,这个不能打人杀人的原则,看来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商会的麦尔斯见常乐母子复返,却带着如此一个重伤血人,大吃一惊,连忙追问缘由。
康宁沉默着不说话,常乐也不想提及自己跟哪个贵族有仇,以免这商人权衡利弊之后改变立场,便只说父亲遭遇了坏人,要在他们商会养伤兼避祸。
“没问题,您是我们尊贵的大客户,我会全力为您效劳!”
麦尔斯急匆匆找了几名心腹,各自交付任务,然后将常乐一家领到最僻静的客房,又找来大夫医治,门口也派了佣兵守卫。
见父亲的气色渐渐好转,至少性命无碍,住处也比较安全,常乐放心了一些,就故意离开了房间,去和外面的佣兵交谈。
表面上他在打听本城比较适合的佣兵团,以便护送父母远行,实际用意是给父母留出空间,因为只要自己还在屋里,父亲绝不肯说凶手是什么人,以免刺激自己去报仇。
果然,房间里只剩母亲的时候,父亲讲述了前因后果,常乐凭借“狡兔”状态听得一清二楚。
大约在常乐一脚踢伤泰勒少爷之后,巴克男爵就到了监狱来“提审”石匠,与少爷交好的那个“血魂谷天才”马尔也在。
男爵老爷为儿子的受伤暴怒,想审出常乐的下落,要杀了“那个小杂种”报仇。永健当然什么都不肯说,他原本就不知道常乐去了哪里,同时拒绝透露常乐的任何有关信息,当然换来的就是酷刑。
最终一无所获的男爵想把石匠活活打死,少年马尔却提出建议,将石匠砍去手脚挖掉眼珠,将其变作废人,回了家也只能成为妻儿的负担,这对一个责任心强的男人是最大折磨,也是最狠的报复!
男爵似乎对马尔的意见相当尊重,当即表示同意,于是马尔亲自动手,一边下刀一边嬉笑,好像从中得到莫大乐趣。
听着这些,门外的常乐咬牙切齿,眼前似乎浮现出马尔那张残忍笑脸,心中随之杀意升腾,如今他的报仇对象已经不限于一个泰勒少爷!
一名佣兵正在向他介绍自家“血狮团”的厉害,见状情不自禁退了两步,不明白自己哪句话刺激了眼前的少年。
常乐意识到自己失态,便在佣兵肩上友善地拍了拍,给他们每人分发一枚金币答谢,然后向商会大门走去。
小屋里石匠忽然问道:
“儿子怎么样?”
“小乐现在有出息了,去森林冒险赚了大钱,不过,他身上的戾气也越来越重了。”
康宁的语调既有自豪,也有担忧。
屋里沉默片刻,石匠低沉的声音叹道:
“咱们已经尽力,该来的总会来,命中注定。”
这话好像藏着什么深意,常乐停住脚步琢磨了一下,还是无法猜透玄机,想来父母也不会据实相告,于是不再耽搁,径直离开商会。
他先去裁缝铺买了衣服,换成平民装束后又去城中酒馆。贱民进酒馆会被赶出来,好在他肤色较白,乍看上去不太像贱民,换了装扮就不那么扎眼。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能再让父母受牵连,所以得先安排他们秘密转移,再给他们留一大笔钱,自己才能后顾无忧,继续开展复仇行动。
他到酒馆是为了打听有关信息,父母远行需要佣兵团的马车和护送,自己雇车并不安全。
而护送者最重要的一点是信誉,要能对护送目标的身份和落脚点守口如瓶,刚才那几个佣兵自吹自擂不可全信,得听听别人的看法。
他在酒馆掏钱请人喝酒,跟熟悉佣兵行业的平民聊了一阵,目标逐渐明确,在心中选定了“堕天使佣兵团”,然后却没有立刻离开,几杯酒下肚,他不知不觉就想一直喝下去。
他实在是心乱如麻,多喝几杯似乎能好受一点。
他想报仇,但马尔和老乔都是战师级高手,男爵也是巅峰修士,这样一来,他不动用“君王套装”就没有打赢的可能。
“君王套装”能用吗?哪怕再用一次?最后一次?
但只要再用一次,说不定套装就会与灵魂彻底融合,那时自己还是常乐吗?魔王可能正是要借自己的躯体重生,这种可能性令常乐不寒而栗。
而父亲的伤势,虽然将来能靠兽魂空间休眠舱来修补,可那些斩手、跺脚、挖眼的残忍痛楚都已发生,父亲一辈子都不会忘掉,这都是受了自己的连累。内疚感也像一块巨石,沉重地压在常乐心头。
还有一事令他耿耿于怀:明天阿兰要嫁人。
与自己青梅竹马海誓山盟的姑娘,明天就会成为别人的老婆,为别人缝衣做饭生孩子,被别人压在身下亲吻冲|撞。无论他如何劝说自己,“我对阿兰只是兄妹之情”,心里的莫名酸楚还是难以形容。
何况阿兰那么瘦小柔弱,肉贩子河生出了名的粗暴,他真能对阿兰体贴爱护吗?
这么多东西堵在心口,他惟有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
酒这东西果然很有用!
常乐过去基本没沾过酒,七八杯下肚就已天旋地转,心情倒是好了起来,无论对面的人说了什么笑话,或者做出滑稽动作,都能让他拍着腿狂笑。
他还扔出一大把金币,猛捶桌子大喊:
“我请大家喝酒!所有人!”
与常乐聊熟了的几人紧张起来,连忙低声提醒他,酒吧里鱼龙混杂,不能这样露富。
常乐却大笑:
“我是恶魔!谁敢抢|劫恶魔?哈哈哈……”
当然没人因为这一句话就将他看作恶魔,反而因为他的豪阔手段,引来了酒馆里许多揽客的姑娘。
常乐也喝了幻羽天露,比过去更加白净清秀,如此人物扔出一堆金币,对姑娘们的吸引力实在难以估量,所以他立刻就被包围起来,左边一个,右边也坐一个,耳边都是咯咯娇笑声。
一个来晚了的姑娘索性站到常乐身后,把他的头搂入柔软胸怀中,在他耳边笑问:
“英俊的少年,您是不是失恋了?我最会安慰人,咱们去楼上谈谈心”。
这里的姑娘普遍丰满,衣裙领口又低,每人胸前都是白花花两弯高坡夹一道深沟。
酒后的常乐感觉快乐无比,也没什么羞涩,就用那柔软当枕头,舒舒服往后服一靠,笑眯眯问道:
“只是谈心吗?”
“女人还有什么别的用处?当然只能谈心。”几个姑娘都咯咯娇笑,还有人补充,“要谈得很深入……”
“谈深入了,要多少钱?”
“十个银币可以谈一夜,您要是愿意多给,我绝不反对,嘻嘻……”
常乐直接从兽魂空间抓出一把金币,根本没点数目,举到自己脑后,往姑娘胸前沟中一撒。
那些金币一部分落入姑娘上衣里,更多的则是坠到地面,叮当作响,四处乱滚。这些钱找几百个姑娘都绰绰有余了。
周围顿时骚动起来,姑娘们都俯身捡钱,还相互争夺,揪头发扯衣服,尖叫斥骂声响成一片,四周男人则举着酒杯哈哈大笑。
混乱中,从邻桌站起一个很漂亮的红发姑娘,提着裙摆婀娜走来,却没参与哄抢金币,而是姿态端庄地伸出手:
“我叫艾米,想和您做个朋友,您叫什么名字?
“我叫……呃,常斯乐尔。”常乐胡编了一个不像贱民的名字,与艾米握了握手,望着她笑,“你比她们都漂亮,我还是跟你上楼谈心好了。”
“艾米是个干净女孩,一向只陪人喝酒。”艾米扭捏着,却拉住常乐的手不放。
“给金币也不行?”
“我不是为了金币……除非……”
这边还没谈妥价钱,邻桌原本与艾米坐在一起的壮汉已跳了起来,“仓啷”一声拔剑,冲过来怒骂:
“敢跟老子抢姑娘,没听说过毒狼大名吗?你眼瞎,还是耳聋?”
常乐眯眼看了看,那人不过1级修士而已,好像还有几个跟班,应该是个地头蛇。
不过“手不沾血”的原则他还记得,只好低头捂脸笑了笑:
“喝多了,喝多了……不能沾血,我走……姑娘让给你……”
他起身东倒西歪地往门口晃,几个姑娘还追上来拉扯,意思是她们钱都收了,生意还没做。
常乐哈哈大笑,回身在姑娘肩上一拍:
“以后我再来找你,你叫艾米,我记住了。”
红发姑娘在远处大喊:
“我才是艾米!”
“哈哈,再见!”
等到独自走入暮色中,常乐脸上的笑容才渐渐消逝,酒醉带来的快乐异常短暂,酒还没醒,悲伤与烦恼就重回心中,被酒精烘托得越发抑郁焦躁。
这时候偏偏有人不解风情,常乐很快就发觉,刚才那个拔剑的大汉悄悄跟着后面,另有几人也提着棍棒匕首。
为了争风吃醋不至于杀人,他们多半是图谋常乐那撒不完的金币。
常乐长叹一声,转入一条暗巷,等那几人跟进来,才回身望着他们:
“你们怎么都这样?我明明不想杀人。”
毒狼气得笑了出来:
“有金币没斗气的家伙,胡吹什么牛?你不想杀人,我想!”
1级修士双手持剑,带着强劲风声斜劈下来。
“突”地一声轻响,常乐左臂已然浮现黑色小盾,将阔剑拦在空中,继而一股神秘力量如电流般从他脊骨窜往四肢,肌肉猛然一紧,全身化作黑电,只一瞬间就重重撞入对方怀中。
正是从角疣猪身上解析的兽魂技,“野蛮冲锋”!
这招不但命中率高,打击力度十足,且可令敌方短暂眩晕。常乐用小盾替代了角疣猪的冲角,效果反而更好。
毒狼闷哼一声,后背撞到石墙上,一时无法动弹。
常乐趁着他眩晕之际,“爆踢”立刻发动,爆炸般的力量准确轰击在对手头部,与后面的石墙共同作用,夹在中间的头颅顿时裂开,就如鸡蛋遭遇铁锤,黏糊糊汁液涂满墙壁。
常乐迅速闪身,以免沾染血迹脑浆,但是自己酒后重心也不稳,跌跌撞撞向后坐倒。
另外几个跟来的毛贼哪敢趁机捡便宜,都惊呼着“毒狼死了!”慌慌张张转身就逃。
这些人实力微弱,常乐酒意上头,懒得一一去追,便从兽魂空间召唤出蓝月,向黑影们一指:
“不留活口!”
蓝月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暗夜里格外醒目:
“是,主人!”
常乐身体晃了晃,靠在了旁边的墙壁上,眼望着蓝月从靴筒里拔出匕首,身形如风般冲出。
继而几道白光闪过,惨叫连连,几秒钟之后,巷口就只剩蓝月独自站立。
常乐这才缓步跟了过去,揉揉眼睛俯身观察,用手指了指一个胸口还在起伏的家伙,嘻嘻笑道:
“他,还活着!”
蓝月的靴子立刻踏在那人胸前,肋骨断裂声随即响起,一道血柱从其口中喷出。
“呵呵,好了。”常乐抬起双手,掌心对着蓝月,“看,看我的手,一点血都没沾上,白白嫩嫩,没有血,哈哈……”
还没笑完,他又弯下腰去哇哇地呕吐,浓烈酒气随风四散。
蓝月默默走来,将常乐扶住:
“主人,到兽魂空间里好好睡一觉吧。”
“不!什么空间,我要回家!”常乐往远处一指,“回家!贱民区!走!”
又是杂乱的梦境,根本搞不清情节,他只知道自己没有睡好。
等到常乐醒来,已经是后半夜,发现自己躺在家里,四周还是那些砸烂的家具,微光从坍塌的屋顶照进来,映亮了蓝月的白皙面孔。
蓝月已经不知跪坐了多久,用自己的怀抱给常乐做枕。
常乐连忙挺身坐起,头还是很晕,看着蓝月愣了好一阵,终于想起前因后果,略带慌乱地喊了一声:
“你回去睡吧。”
随即不容分说,将她收回兽魂空间。
蓝月的强烈意念立刻传出:
“主人,您喝多了,请让我出来照顾您!”
“不用,我酒醒了。”常乐果断拒绝。
实际上,他现在心跳得厉害,在他如此脆弱时刻,蓝月的温柔充满了杀伤力,他不敢再多享受哪怕一秒。
“主人,您醉了的时候,曾经……”蓝月的意念继续传来。
“我干什么了?”常乐悚然一惊,然后就想起了暗巷中的小插曲。
他又将双手举到眼前,盯着掌心看了一阵,“手没有沾血”,他还记得当时自己这句话,于是忍不住苦笑。
母亲说不让他双手沾血,是一种广义的要求,是不许他杀人,而他偏要往狭义上理解,以至于杀人不用刀砍,偏拿脚踢,只为不让双手沾血,这也算给自己找到了解套的办法。
仇,一定要报!人,一定要杀!
只要想办法能糊弄父母,也糊弄自己,不再被道德规矩所束缚即可!
这种念头忽然令常乐心中一惊,他又回想起那些逃散的毛贼,其实并非罪无可赦。
而自己酒醉时,命令蓝月赶尽杀绝的冷酷果断,与自己平日“尊重生命”的信念完全相反,究竟是酒精会使人迷失本性?抑或酒后暴露的才是本性?
常乐双手蒙脸坐在了地上,久久无语。
蓝月的意念又一次传来:
“您忘了吗?您醉得一塌糊涂,呕吐完了,就躺在蓝月怀里,一直问,如果跟着艾米去了楼上,和酒馆姑娘深入地谈了心,第二天走后再不相见,这样算不算对不起雪萤?”
常乐张大了嘴,完全想不起自己问过这种荒唐问题。
蓝月继续道:
“趁着主人醒了,再回答您一次。雪萤可以永远占据您的心,但她已经……她已经不能给您温柔拥抱。您是正常男人,有正常需要,如果我是雪萤,会原谅您。”
“姐姐会原谅我?”常乐将拳背咬入口中,希望刺激自己更清醒些,将此中逻辑理解得更透彻些。
“但我不建议您找酒馆姑娘解决问题,她们没有感情,而且很脏。”
“正好,我不想跟别人有感情。”常乐苦笑。
蓝月接着传来了最后一句话:
“主人,您的人生已经很沉重,就不要再压抑自己。”
这次常乐沉默不语。
“手不沾血”他找到了蒙混的办法,而“只解决需要,不产生感情”,或许是解决另一个难题的出路,可他总觉得不容易自圆其说。
贱民区的夜很静,不远处的阿兰家里却有动静,常乐开启30倍听力,发现是阿兰的五婶在给小丫头讲课,一个新娘该了解的知识和技能,今晚必须灌输完毕。
那种话题听的人脸红,常乐连忙解除狡兔状态,长长叹了口气。小丫头过去以为亲嘴就会怀孕,现在应该什么都懂了,以五婶教学之详尽,只怕阿兰现在懂的比他更多。
是时候了,明天就离开这座城市!
一早就走!
不过,常乐的人生就是如此不顺,以至于每一次的计划都会被打乱,想做的事总也做不到。
例如“一早就走”。
例如“再也不动用君王套装”。
“爸!”常乐跪在父亲身边撕心裂肺地大喊,继而猛扑到监狱大门,将铁栅栏一阵狠砸猛踹。
“是谁?是谁害我爸爸!出来!你出来!混蛋!敢做不敢认!你们过来!”
他这个样子,谁还敢过来?
不过常乐很快就冷静下来,父亲的伤情不可能是犯人或者狱卒造成的,因为这绝非简单的折磨虐|待,而是出于深仇大恨的残害!
此刻的石匠永健已经失去了双手双脚,腿骨也给砸得粉碎,两腿都变成软绵绵的稀烂血肉,而脸上的双眼只剩一对血洞。
普通人遭遇如此重伤早已毙命,石匠毕竟强壮,这时还能艰难开口说话:
“臭小子……叫你带妈妈走……怎么不听话?”
“爸爸,告诉我!这是谁干的?”常乐两眼瞪得几乎裂开流血,一边拿出幻羽天露喂父亲喝下,一边咬牙追问。
石匠微微摇头,并不回答。
幻羽天露如此奇宝,也只能保住石匠的命,却不能令他失去的眼珠再生,同样不能修补他被斩断的四肢。
常乐想起刚刚还因为妈妈变年轻,笑称“爸爸会认不出妈妈”,可现在爸爸什么都看不见了,他不由地失声痛哭,一拳接一拳地砸在地上。
母亲康宁奇怪地保持了平静,以往遇上突发的灾祸,她要么哭泣,要么瘫倒,现在她脸上虽然白得没有血色,表情却没有喜怒,只将双手嵌入丈夫身下,将他横抱起来转身就走,口中轻轻说了一句:
“活着就好,咱们回家。”
常乐要从母亲手中接过父亲,康宁摇头拒绝,大步前行。她抱着丈夫似乎并不吃力,走得也很稳,一个柔弱女子竟拥有如此力量,常乐以往居然不知道!
离开监狱后,常乐拉着母亲改变方向,建议改去马里奥商会暂住,在那里避开贵族的继续侵扰,等自己料理完一些事务,就带着父母一起远避他乡。
“嗯,你去忙你的,但是要记住,别让你的手沾血,否则就不是我儿子!”
康宁意味深长地凝望儿子一眼,常乐无奈地将视线转向别处,时已至此,母亲仍不许他报仇,这个不能打人杀人的原则,看来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商会的麦尔斯见常乐母子复返,却带着如此一个重伤血人,大吃一惊,连忙追问缘由。
康宁沉默着不说话,常乐也不想提及自己跟哪个贵族有仇,以免这商人权衡利弊之后改变立场,便只说父亲遭遇了坏人,要在他们商会养伤兼避祸。
“没问题,您是我们尊贵的大客户,我会全力为您效劳!”
麦尔斯急匆匆找了几名心腹,各自交付任务,然后将常乐一家领到最僻静的客房,又找来大夫医治,门口也派了佣兵守卫。
见父亲的气色渐渐好转,至少性命无碍,住处也比较安全,常乐放心了一些,就故意离开了房间,去和外面的佣兵交谈。
表面上他在打听本城比较适合的佣兵团,以便护送父母远行,实际用意是给父母留出空间,因为只要自己还在屋里,父亲绝不肯说凶手是什么人,以免刺激自己去报仇。
果然,房间里只剩母亲的时候,父亲讲述了前因后果,常乐凭借“狡兔”状态听得一清二楚。
大约在常乐一脚踢伤泰勒少爷之后,巴克男爵就到了监狱来“提审”石匠,与少爷交好的那个“血魂谷天才”马尔也在。
男爵老爷为儿子的受伤暴怒,想审出常乐的下落,要杀了“那个小杂种”报仇。永健当然什么都不肯说,他原本就不知道常乐去了哪里,同时拒绝透露常乐的任何有关信息,当然换来的就是酷刑。
最终一无所获的男爵想把石匠活活打死,少年马尔却提出建议,将石匠砍去手脚挖掉眼珠,将其变作废人,回了家也只能成为妻儿的负担,这对一个责任心强的男人是最大折磨,也是最狠的报复!
男爵似乎对马尔的意见相当尊重,当即表示同意,于是马尔亲自动手,一边下刀一边嬉笑,好像从中得到莫大乐趣。
听着这些,门外的常乐咬牙切齿,眼前似乎浮现出马尔那张残忍笑脸,心中随之杀意升腾,如今他的报仇对象已经不限于一个泰勒少爷!
一名佣兵正在向他介绍自家“血狮团”的厉害,见状情不自禁退了两步,不明白自己哪句话刺激了眼前的少年。
常乐意识到自己失态,便在佣兵肩上友善地拍了拍,给他们每人分发一枚金币答谢,然后向商会大门走去。
小屋里石匠忽然问道:
“儿子怎么样?”
“小乐现在有出息了,去森林冒险赚了大钱,不过,他身上的戾气也越来越重了。”
康宁的语调既有自豪,也有担忧。
屋里沉默片刻,石匠低沉的声音叹道:
“咱们已经尽力,该来的总会来,命中注定。”
这话好像藏着什么深意,常乐停住脚步琢磨了一下,还是无法猜透玄机,想来父母也不会据实相告,于是不再耽搁,径直离开商会。
他先去裁缝铺买了衣服,换成平民装束后又去城中酒馆。贱民进酒馆会被赶出来,好在他肤色较白,乍看上去不太像贱民,换了装扮就不那么扎眼。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能再让父母受牵连,所以得先安排他们秘密转移,再给他们留一大笔钱,自己才能后顾无忧,继续开展复仇行动。
他到酒馆是为了打听有关信息,父母远行需要佣兵团的马车和护送,自己雇车并不安全。
而护送者最重要的一点是信誉,要能对护送目标的身份和落脚点守口如瓶,刚才那几个佣兵自吹自擂不可全信,得听听别人的看法。
他在酒馆掏钱请人喝酒,跟熟悉佣兵行业的平民聊了一阵,目标逐渐明确,在心中选定了“堕天使佣兵团”,然后却没有立刻离开,几杯酒下肚,他不知不觉就想一直喝下去。
他实在是心乱如麻,多喝几杯似乎能好受一点。
他想报仇,但马尔和老乔都是战师级高手,男爵也是巅峰修士,这样一来,他不动用“君王套装”就没有打赢的可能。
“君王套装”能用吗?哪怕再用一次?最后一次?
但只要再用一次,说不定套装就会与灵魂彻底融合,那时自己还是常乐吗?魔王可能正是要借自己的躯体重生,这种可能性令常乐不寒而栗。
而父亲的伤势,虽然将来能靠兽魂空间休眠舱来修补,可那些斩手、跺脚、挖眼的残忍痛楚都已发生,父亲一辈子都不会忘掉,这都是受了自己的连累。内疚感也像一块巨石,沉重地压在常乐心头。
还有一事令他耿耿于怀:明天阿兰要嫁人。
与自己青梅竹马海誓山盟的姑娘,明天就会成为别人的老婆,为别人缝衣做饭生孩子,被别人压在身下亲吻冲|撞。无论他如何劝说自己,“我对阿兰只是兄妹之情”,心里的莫名酸楚还是难以形容。
何况阿兰那么瘦小柔弱,肉贩子河生出了名的粗暴,他真能对阿兰体贴爱护吗?
这么多东西堵在心口,他惟有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
酒这东西果然很有用!
常乐过去基本没沾过酒,七八杯下肚就已天旋地转,心情倒是好了起来,无论对面的人说了什么笑话,或者做出滑稽动作,都能让他拍着腿狂笑。
他还扔出一大把金币,猛捶桌子大喊:
“我请大家喝酒!所有人!”
与常乐聊熟了的几人紧张起来,连忙低声提醒他,酒吧里鱼龙混杂,不能这样露富。
常乐却大笑:
“我是恶魔!谁敢抢|劫恶魔?哈哈哈……”
当然没人因为这一句话就将他看作恶魔,反而因为他的豪阔手段,引来了酒馆里许多揽客的姑娘。
常乐也喝了幻羽天露,比过去更加白净清秀,如此人物扔出一堆金币,对姑娘们的吸引力实在难以估量,所以他立刻就被包围起来,左边一个,右边也坐一个,耳边都是咯咯娇笑声。
一个来晚了的姑娘索性站到常乐身后,把他的头搂入柔软胸怀中,在他耳边笑问:
“英俊的少年,您是不是失恋了?我最会安慰人,咱们去楼上谈谈心”。
这里的姑娘普遍丰满,衣裙领口又低,每人胸前都是白花花两弯高坡夹一道深沟。
酒后的常乐感觉快乐无比,也没什么羞涩,就用那柔软当枕头,舒舒服往后服一靠,笑眯眯问道:
“只是谈心吗?”
“女人还有什么别的用处?当然只能谈心。”几个姑娘都咯咯娇笑,还有人补充,“要谈得很深入……”
“谈深入了,要多少钱?”
“十个银币可以谈一夜,您要是愿意多给,我绝不反对,嘻嘻……”
常乐直接从兽魂空间抓出一把金币,根本没点数目,举到自己脑后,往姑娘胸前沟中一撒。
那些金币一部分落入姑娘上衣里,更多的则是坠到地面,叮当作响,四处乱滚。这些钱找几百个姑娘都绰绰有余了。
周围顿时骚动起来,姑娘们都俯身捡钱,还相互争夺,揪头发扯衣服,尖叫斥骂声响成一片,四周男人则举着酒杯哈哈大笑。
混乱中,从邻桌站起一个很漂亮的红发姑娘,提着裙摆婀娜走来,却没参与哄抢金币,而是姿态端庄地伸出手:
“我叫艾米,想和您做个朋友,您叫什么名字?
“我叫……呃,常斯乐尔。”常乐胡编了一个不像贱民的名字,与艾米握了握手,望着她笑,“你比她们都漂亮,我还是跟你上楼谈心好了。”
“艾米是个干净女孩,一向只陪人喝酒。”艾米扭捏着,却拉住常乐的手不放。
“给金币也不行?”
“我不是为了金币……除非……”
这边还没谈妥价钱,邻桌原本与艾米坐在一起的壮汉已跳了起来,“仓啷”一声拔剑,冲过来怒骂:
“敢跟老子抢姑娘,没听说过毒狼大名吗?你眼瞎,还是耳聋?”
常乐眯眼看了看,那人不过1级修士而已,好像还有几个跟班,应该是个地头蛇。
不过“手不沾血”的原则他还记得,只好低头捂脸笑了笑:
“喝多了,喝多了……不能沾血,我走……姑娘让给你……”
他起身东倒西歪地往门口晃,几个姑娘还追上来拉扯,意思是她们钱都收了,生意还没做。
常乐哈哈大笑,回身在姑娘肩上一拍:
“以后我再来找你,你叫艾米,我记住了。”
红发姑娘在远处大喊:
“我才是艾米!”
“哈哈,再见!”
等到独自走入暮色中,常乐脸上的笑容才渐渐消逝,酒醉带来的快乐异常短暂,酒还没醒,悲伤与烦恼就重回心中,被酒精烘托得越发抑郁焦躁。
这时候偏偏有人不解风情,常乐很快就发觉,刚才那个拔剑的大汉悄悄跟着后面,另有几人也提着棍棒匕首。
为了争风吃醋不至于杀人,他们多半是图谋常乐那撒不完的金币。
常乐长叹一声,转入一条暗巷,等那几人跟进来,才回身望着他们:
“你们怎么都这样?我明明不想杀人。”
毒狼气得笑了出来:
“有金币没斗气的家伙,胡吹什么牛?你不想杀人,我想!”
1级修士双手持剑,带着强劲风声斜劈下来。
“突”地一声轻响,常乐左臂已然浮现黑色小盾,将阔剑拦在空中,继而一股神秘力量如电流般从他脊骨窜往四肢,肌肉猛然一紧,全身化作黑电,只一瞬间就重重撞入对方怀中。
正是从角疣猪身上解析的兽魂技,“野蛮冲锋”!
这招不但命中率高,打击力度十足,且可令敌方短暂眩晕。常乐用小盾替代了角疣猪的冲角,效果反而更好。
毒狼闷哼一声,后背撞到石墙上,一时无法动弹。
常乐趁着他眩晕之际,“爆踢”立刻发动,爆炸般的力量准确轰击在对手头部,与后面的石墙共同作用,夹在中间的头颅顿时裂开,就如鸡蛋遭遇铁锤,黏糊糊汁液涂满墙壁。
常乐迅速闪身,以免沾染血迹脑浆,但是自己酒后重心也不稳,跌跌撞撞向后坐倒。
另外几个跟来的毛贼哪敢趁机捡便宜,都惊呼着“毒狼死了!”慌慌张张转身就逃。
这些人实力微弱,常乐酒意上头,懒得一一去追,便从兽魂空间召唤出蓝月,向黑影们一指:
“不留活口!”
蓝月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暗夜里格外醒目:
“是,主人!”
常乐身体晃了晃,靠在了旁边的墙壁上,眼望着蓝月从靴筒里拔出匕首,身形如风般冲出。
继而几道白光闪过,惨叫连连,几秒钟之后,巷口就只剩蓝月独自站立。
常乐这才缓步跟了过去,揉揉眼睛俯身观察,用手指了指一个胸口还在起伏的家伙,嘻嘻笑道:
“他,还活着!”
蓝月的靴子立刻踏在那人胸前,肋骨断裂声随即响起,一道血柱从其口中喷出。
“呵呵,好了。”常乐抬起双手,掌心对着蓝月,“看,看我的手,一点血都没沾上,白白嫩嫩,没有血,哈哈……”
还没笑完,他又弯下腰去哇哇地呕吐,浓烈酒气随风四散。
蓝月默默走来,将常乐扶住:
“主人,到兽魂空间里好好睡一觉吧。”
“不!什么空间,我要回家!”常乐往远处一指,“回家!贱民区!走!”
又是杂乱的梦境,根本搞不清情节,他只知道自己没有睡好。
等到常乐醒来,已经是后半夜,发现自己躺在家里,四周还是那些砸烂的家具,微光从坍塌的屋顶照进来,映亮了蓝月的白皙面孔。
蓝月已经不知跪坐了多久,用自己的怀抱给常乐做枕。
常乐连忙挺身坐起,头还是很晕,看着蓝月愣了好一阵,终于想起前因后果,略带慌乱地喊了一声:
“你回去睡吧。”
随即不容分说,将她收回兽魂空间。
蓝月的强烈意念立刻传出:
“主人,您喝多了,请让我出来照顾您!”
“不用,我酒醒了。”常乐果断拒绝。
实际上,他现在心跳得厉害,在他如此脆弱时刻,蓝月的温柔充满了杀伤力,他不敢再多享受哪怕一秒。
“主人,您醉了的时候,曾经……”蓝月的意念继续传来。
“我干什么了?”常乐悚然一惊,然后就想起了暗巷中的小插曲。
他又将双手举到眼前,盯着掌心看了一阵,“手没有沾血”,他还记得当时自己这句话,于是忍不住苦笑。
母亲说不让他双手沾血,是一种广义的要求,是不许他杀人,而他偏要往狭义上理解,以至于杀人不用刀砍,偏拿脚踢,只为不让双手沾血,这也算给自己找到了解套的办法。
仇,一定要报!人,一定要杀!
只要想办法能糊弄父母,也糊弄自己,不再被道德规矩所束缚即可!
这种念头忽然令常乐心中一惊,他又回想起那些逃散的毛贼,其实并非罪无可赦。
而自己酒醉时,命令蓝月赶尽杀绝的冷酷果断,与自己平日“尊重生命”的信念完全相反,究竟是酒精会使人迷失本性?抑或酒后暴露的才是本性?
常乐双手蒙脸坐在了地上,久久无语。
蓝月的意念又一次传来:
“您忘了吗?您醉得一塌糊涂,呕吐完了,就躺在蓝月怀里,一直问,如果跟着艾米去了楼上,和酒馆姑娘深入地谈了心,第二天走后再不相见,这样算不算对不起雪萤?”
常乐张大了嘴,完全想不起自己问过这种荒唐问题。
蓝月继续道:
“趁着主人醒了,再回答您一次。雪萤可以永远占据您的心,但她已经……她已经不能给您温柔拥抱。您是正常男人,有正常需要,如果我是雪萤,会原谅您。”
“姐姐会原谅我?”常乐将拳背咬入口中,希望刺激自己更清醒些,将此中逻辑理解得更透彻些。
“但我不建议您找酒馆姑娘解决问题,她们没有感情,而且很脏。”
“正好,我不想跟别人有感情。”常乐苦笑。
蓝月接着传来了最后一句话:
“主人,您的人生已经很沉重,就不要再压抑自己。”
这次常乐沉默不语。
“手不沾血”他找到了蒙混的办法,而“只解决需要,不产生感情”,或许是解决另一个难题的出路,可他总觉得不容易自圆其说。
贱民区的夜很静,不远处的阿兰家里却有动静,常乐开启30倍听力,发现是阿兰的五婶在给小丫头讲课,一个新娘该了解的知识和技能,今晚必须灌输完毕。
那种话题听的人脸红,常乐连忙解除狡兔状态,长长叹了口气。小丫头过去以为亲嘴就会怀孕,现在应该什么都懂了,以五婶教学之详尽,只怕阿兰现在懂的比他更多。
是时候了,明天就离开这座城市!
一早就走!
不过,常乐的人生就是如此不顺,以至于每一次的计划都会被打乱,想做的事总也做不到。
例如“一早就走”。
例如“再也不动用君王套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