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章 一女当关,万夫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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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步兵伴随着车队,全军蜿蜒两公里,在并不平坦的路面艰难前行,车轮吱嘎作响,时不时就会陷入土坑,需要士兵们喊着号子协力推出。
哈维兰帝国境内的道路大多自然形成,没有像邻国费雪那样铺石铺砖,只是人走得多了,踩成了相对硬实的土地而已。
可是一场大雨过后,军队车马往来几次,道路就变得坑坑洼洼,等到软泥再被晒硬,行走在上面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这支车队尤其困难,因为车辆本身就很长,上面还拉着沉重木料,看起来都已经过加工,是某种大型器械的构件。
而且还有一部分军人非但不帮忙,反而懒洋洋坐在车上,无视下面艰难推车的士兵,要么闭目沉思,要么酣然入睡。
这些人衣着也很奇怪,不像步行的士兵那样披甲戴盔,而是只穿一身暗红军服。
千米之外高坡上,常乐头上顶着草环,全身也藏在深草丛中,观察许久之后,轻声笑道:
“他们下血本了,至少三架投石机,攻城车两辆,还有那根最粗的,应该是撞城槌。”
瘦猴微微点头:
“明显是从前线撤回来的,看来他们对斯坦利堡志在必得。”
常乐皱眉指了指那些红衣军人:
“穿得像龙虾的,难道……是你说的那个……”
瘦猴的眼力不如常乐敏锐,手遮凉棚眯眼细看,猛然惊呼一声:
“真的是他们!是烈火部队!”
常乐点点头,明白了敌军身份,因为刚与瘦猴会合时,就听说过边境战役溃败的过程。
帝国西线军团二十万人成分复杂,士气也低,在被迫转移时就已人心惶惶,再遭遇伏兵打击后彻底陷入混乱,然后才被追上来的联军打垮。
瘦猴所在的第六师首当其冲,因为师长韦伯是公爵之子,公爵将这支部队当作最信任的护卫,而敌军恰恰将公爵和一群高级将领当作伏击目标。
伏兵主力便是所谓“烈火部队”。
“烈火部队”人数不多,却是扎兰王国最自豪的精锐,薪饷待遇极高,招兵条件堪称苛刻。
首先,所有人必须是修炼者,实力不得低于3级修士,其次,必须曾经亲手杀人,胆大心狠不怕死,就算是死刑犯,只要答应加入烈火部队满五年,立下足够战功,就可以免罪。
既然兵源如此,“烈火部队”不守军纪,酷爱劫掠,战斗时凶狠残忍就很容易理解了。
3级修士,那已是几倍的狮虎之力,完全可以穿最重的铠甲作战。这些人不穿重甲另有理由。
他们身后都有一个束口黑皮袋,无论用来计算战功的敌军首级,还是夺自敌方平民的财物,都装在这个大袋子里,一仗下来东西攒得很多,再穿重甲就太不灵活。
而那身军服也有讲究,据说红衣可以掩盖鲜血的颜色,受伤也不影响士气。更关键的则是明确标识身份,烈火部队名声恐怖,所以只要红衣队伍一亮相,敌军就已丧胆。
总之“烈火部队”的名字既来自军服色彩,也是形容这支部队的战斗风格,暴烈凶残。
常乐清点了一遍,整支队伍里有普通轻步兵两千,烈火部队两百。
瘦猴忧心忡忡:
“老大,如果让他们跟围困斯坦利堡的敌军会合,就更没法打了,不如现在冲过去,趁他们还是行军状态,疏于戒备?”
常乐摇摇头,打了个手势,领着瘦猴退回林中,扔了头上的草环,来到自己部队面前。
他做决策不喜欢对手下人解释太多,但瘦猴不同,是他重点培养的左膀右臂,所以还是耐心分析原委,揭穿敌人的圈套。
在瘦猴看来,敌军“疏于戒备”,可常乐能清晰感觉到,那些人汹涌斗气的燃烧,每个人都像绷紧的弓,随时能从车辆上飞射而出。
他们不走路,不帮忙推车,一直闭目养神,实际上蓄势以待,就等着常乐所部,等着那群传说里四处袭扰,避实击虚,溜滑难抓的“狡诈”敌军。
在常乐已经进行数十次破袭战斗的地带,敌军行动本不该如此麻痹,连侧翼掩护都没有,拉长成为一列行军纵队,以敌军指挥官迄今为止表现出的才智来说,其中若没有陷阱,常乐死都不信。
瘦猴听完,顿时一脸的心悦诚服,向常乐伸出拇指:
“老大高明!换成我,就稀里糊涂送死去了。”
“送你个大头鬼!”常乐笑喷,“拍马屁也要摸良心,按你脾气,根本就不会打!”
瘦猴只好“嘿嘿”地笑。
但常乐立刻严肃起来:
“瘦猴,整整五十个老同学,我一直最看好你,你比萝拉差的只是个人实力,作为一个指挥官,你几乎样样都比她强!”
瘦猴叹了口气:
“您后面肯定还有个‘但是’。”
常乐果然说道:
“但是!你有一条比萝拉差了太远!作为军人,作为男人,有时候不能太聪明,有些哪怕注定会输的战斗,不能回避!”
“您可以直说,我不像男人。”瘦猴撇了撇嘴,“还不是让那个大暴龙欺负的?一点血性都不剩了。”
常乐笑了笑,一手高高抬起,重重拍在瘦猴肩膀:
“假如那位天天欺负你的大暴龙,现在就困在斯坦利堡,敌军一万五,还有烈火部队,你只带着一千多人,冲上去必死,不冲的话,就看着萝拉死,你拍良心说,会怎么选择?”
瘦猴几乎没有犹豫:
“冲上去!”
“那你就是个男人!”常乐满脸欣慰,“现在,咱们讨论一下,怎么冲,能够大家都不死。”
说来也巧,常乐只是打个比方,但此刻的斯坦利堡,“大暴龙”果然正在展现她嗜血狂暴的一面。
萝拉仍是帝国重骑兵大队长装束,从头到脚裹着铁甲,好像一个移动铁罐,但她并非纵马驰骋于旷野,而是脚踩一层层死尸,战斗在五米高墙之上。
刺耳的金属撞击和惨叫声中,萝拉挥舞一根大棒,以兽人式的威猛气势,将敌军士兵一个个击飞。
几名近卫军士兵手持一根木叉,企图合力将敌军云梯推离城墙,但梯上爬满敌兵,下面又有多人力撑,他们的力量不足以达到目的,而敌军已然沿着长梯鱼贯登顶。
萝拉就在此时赶到,先是迎向梯前,狠狠一棒当头而落,宛如一座大山轰然砸下。
登上城墙的敌人遭此一击,“咣”地巨响之后,铁盔凹陷成了铁盆,脑袋不但因此挤烂,而且几乎缩入胸腔中去。
萝拉将死尸一脚踢下墙,然后双手握住云梯,暴喝一声,两臂爆出恐怖巨力,沉重长梯顿时变成儿童秋千,轻飘飘荡了出去,连同上面的十几个士兵一同翻倒,砸得地面尘土弥漫。
敌军惨叫声随之越发高涨。
城下射来的羽箭,在萝拉重甲上“叮当”作响,却对她无可奈何。
己方士兵则激动大喊:
“萝拉少校!萝拉少校!”
城墙下,数百米外的高坡,联军指挥官目睹此景,咬紧了牙关:
“那个萝拉少校,到底什么来头?如果没有她,我早就攻破了城堡!”
围城联军总数高达一万人,但经过半个月攻城战,不断伤亡损耗,能作战的只剩了七千,但相比于城堡里的一千守军,仍然占据绝对优势。
如此兵力对比还攻而不克,指挥官当然不认为自己无能,只怨对面战斗力太强,尤其那位“萝拉少校”,简直是个怪物!
其实守军里强悍修炼者非常多,萝拉可能不是最厉害的一个,但她作战方式最猛,在危急场合出现最多,所以给人印象最深刻而已。
城墙周长有限,面积更小,攻方无论多大的兵力优势,最终只能演变为墙头上拥挤的肉搏血战。
而萝拉在这种时候,就是一个收割生命的死神,所到之处无人可当!
这座斯坦利堡之所以易守难攻,只因位于边境附近,在帝国与斯塔河同盟决裂之后,渐渐被视作一座要塞,并特意拨款加固,墙高壕深,军械粮食都储备了不少。
帝国西线军团溃败之后,由于建制混乱,萝拉根本找不到上级,得不到任何命令,无奈领着手下突围,鉴于重骑兵经不住长途奔驰,她便选择了直扑斯坦利堡。
要塞当时已被联军占领,因为原先的帝国守军早就不战而逃,可前线大捷之际,城堡里的联军完全没有戒备,只知饮酒欢庆,结果成了“大暴龙”剑底第一批亡魂。
萝拉夺占要塞之后,就一直坚守至今,还陆续接收不少零散溃军,以及逃来的难民。
半个月来,双方始终胶着于城墙攻防,如同一台巨大环形绞肉机,活人不断投入,死尸源源而出,就在城墙下堆叠发臭,既毒害防守者的空气,也磨灭进攻者的士气。
这最新的一次进攻,照例又被打退了。
一名士兵装束的大汉挥舞铁锤般的拳头,将墙头残留的敌军一个个殴毙,哪怕对手穿着厚实铁甲,同样会被一拳砸得凹陷,口中鲜血狂喷。
舍弃武器不用,而拿拳头来打人,完全不像正常军人所为,其实他本来也不是军人,至少一个月前还不是。
几十天以前,他正在森林里快乐冒险,猎杀魔兽牟利之余,还有闲心为一个富有而美丽的寡|妇跟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
现在他却作为一名“动员兵”加入了军队,并且成了斯坦利堡守军的一员。
他就是路易!曾与常乐决斗的铁拳路易!
不远处,萝拉举起最后一名敌兵,将其当作投掷武器,狠狠抛向城墙下溃退的敌军。
然后,她就摘下铁桶般的头盔,站到墙边,对着远方高坡的联军指挥官怒吼,好像月夜里发狂的兽人。
但她除掉头盔后露出的,却是一张清秀美丽的面孔,由于脸型精巧,肤色白皙,所以就算双眉浓黑,也丝毫不显粗犷,更与她的战斗风格,与现在的血性战吼完全不搭调。
铁拳路易走到萝拉面前,挑起大拇指:
“你不摘头盔,我都不敢相信你是女人!太厉害了!”
萝拉嘿嘿一笑:
“你也不错!铁拳无敌!如果一千人都有你这么强,咱们杀出去横扫天下!”
说着,她在路易胳膊上重重一拍,令那庞大身躯为之一晃。
路易苦笑,低头看着拳头,动了动手指:
“前不久我为个寡|妇跟人打架,拳头对拳头,结果是我断了骨头,铁拳无敌四个字不敢当!更要命的,对方还是个魔法师!”
萝拉哈哈大笑:
“跟你对拳,打断你的骨头,那是魔法师吗?那是怪物!”
路易在萝拉胳膊回拍一记,笑道:
“难道你就不是怪物?2级战师境界,实力快要压倒我这个巅峰战师,我最近撞邪还是走运,总能遇见怪物!”
萝拉听了这话,神色间蓦然有些惆怅,缓缓走回城墙边,忽略下方层层叠叠的尸体,向着远方望去:
“我认识一个真正的怪物,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引见给你认识。”
一支步兵伴随着车队,全军蜿蜒两公里,在并不平坦的路面艰难前行,车轮吱嘎作响,时不时就会陷入土坑,需要士兵们喊着号子协力推出。
哈维兰帝国境内的道路大多自然形成,没有像邻国费雪那样铺石铺砖,只是人走得多了,踩成了相对硬实的土地而已。
可是一场大雨过后,军队车马往来几次,道路就变得坑坑洼洼,等到软泥再被晒硬,行走在上面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这支车队尤其困难,因为车辆本身就很长,上面还拉着沉重木料,看起来都已经过加工,是某种大型器械的构件。
而且还有一部分军人非但不帮忙,反而懒洋洋坐在车上,无视下面艰难推车的士兵,要么闭目沉思,要么酣然入睡。
这些人衣着也很奇怪,不像步行的士兵那样披甲戴盔,而是只穿一身暗红军服。
千米之外高坡上,常乐头上顶着草环,全身也藏在深草丛中,观察许久之后,轻声笑道:
“他们下血本了,至少三架投石机,攻城车两辆,还有那根最粗的,应该是撞城槌。”
瘦猴微微点头:
“明显是从前线撤回来的,看来他们对斯坦利堡志在必得。”
常乐皱眉指了指那些红衣军人:
“穿得像龙虾的,难道……是你说的那个……”
瘦猴的眼力不如常乐敏锐,手遮凉棚眯眼细看,猛然惊呼一声:
“真的是他们!是烈火部队!”
常乐点点头,明白了敌军身份,因为刚与瘦猴会合时,就听说过边境战役溃败的过程。
帝国西线军团二十万人成分复杂,士气也低,在被迫转移时就已人心惶惶,再遭遇伏兵打击后彻底陷入混乱,然后才被追上来的联军打垮。
瘦猴所在的第六师首当其冲,因为师长韦伯是公爵之子,公爵将这支部队当作最信任的护卫,而敌军恰恰将公爵和一群高级将领当作伏击目标。
伏兵主力便是所谓“烈火部队”。
“烈火部队”人数不多,却是扎兰王国最自豪的精锐,薪饷待遇极高,招兵条件堪称苛刻。
首先,所有人必须是修炼者,实力不得低于3级修士,其次,必须曾经亲手杀人,胆大心狠不怕死,就算是死刑犯,只要答应加入烈火部队满五年,立下足够战功,就可以免罪。
既然兵源如此,“烈火部队”不守军纪,酷爱劫掠,战斗时凶狠残忍就很容易理解了。
3级修士,那已是几倍的狮虎之力,完全可以穿最重的铠甲作战。这些人不穿重甲另有理由。
他们身后都有一个束口黑皮袋,无论用来计算战功的敌军首级,还是夺自敌方平民的财物,都装在这个大袋子里,一仗下来东西攒得很多,再穿重甲就太不灵活。
而那身军服也有讲究,据说红衣可以掩盖鲜血的颜色,受伤也不影响士气。更关键的则是明确标识身份,烈火部队名声恐怖,所以只要红衣队伍一亮相,敌军就已丧胆。
总之“烈火部队”的名字既来自军服色彩,也是形容这支部队的战斗风格,暴烈凶残。
常乐清点了一遍,整支队伍里有普通轻步兵两千,烈火部队两百。
瘦猴忧心忡忡:
“老大,如果让他们跟围困斯坦利堡的敌军会合,就更没法打了,不如现在冲过去,趁他们还是行军状态,疏于戒备?”
常乐摇摇头,打了个手势,领着瘦猴退回林中,扔了头上的草环,来到自己部队面前。
他做决策不喜欢对手下人解释太多,但瘦猴不同,是他重点培养的左膀右臂,所以还是耐心分析原委,揭穿敌人的圈套。
在瘦猴看来,敌军“疏于戒备”,可常乐能清晰感觉到,那些人汹涌斗气的燃烧,每个人都像绷紧的弓,随时能从车辆上飞射而出。
他们不走路,不帮忙推车,一直闭目养神,实际上蓄势以待,就等着常乐所部,等着那群传说里四处袭扰,避实击虚,溜滑难抓的“狡诈”敌军。
在常乐已经进行数十次破袭战斗的地带,敌军行动本不该如此麻痹,连侧翼掩护都没有,拉长成为一列行军纵队,以敌军指挥官迄今为止表现出的才智来说,其中若没有陷阱,常乐死都不信。
瘦猴听完,顿时一脸的心悦诚服,向常乐伸出拇指:
“老大高明!换成我,就稀里糊涂送死去了。”
“送你个大头鬼!”常乐笑喷,“拍马屁也要摸良心,按你脾气,根本就不会打!”
瘦猴只好“嘿嘿”地笑。
但常乐立刻严肃起来:
“瘦猴,整整五十个老同学,我一直最看好你,你比萝拉差的只是个人实力,作为一个指挥官,你几乎样样都比她强!”
瘦猴叹了口气:
“您后面肯定还有个‘但是’。”
常乐果然说道:
“但是!你有一条比萝拉差了太远!作为军人,作为男人,有时候不能太聪明,有些哪怕注定会输的战斗,不能回避!”
“您可以直说,我不像男人。”瘦猴撇了撇嘴,“还不是让那个大暴龙欺负的?一点血性都不剩了。”
常乐笑了笑,一手高高抬起,重重拍在瘦猴肩膀:
“假如那位天天欺负你的大暴龙,现在就困在斯坦利堡,敌军一万五,还有烈火部队,你只带着一千多人,冲上去必死,不冲的话,就看着萝拉死,你拍良心说,会怎么选择?”
瘦猴几乎没有犹豫:
“冲上去!”
“那你就是个男人!”常乐满脸欣慰,“现在,咱们讨论一下,怎么冲,能够大家都不死。”
说来也巧,常乐只是打个比方,但此刻的斯坦利堡,“大暴龙”果然正在展现她嗜血狂暴的一面。
萝拉仍是帝国重骑兵大队长装束,从头到脚裹着铁甲,好像一个移动铁罐,但她并非纵马驰骋于旷野,而是脚踩一层层死尸,战斗在五米高墙之上。
刺耳的金属撞击和惨叫声中,萝拉挥舞一根大棒,以兽人式的威猛气势,将敌军士兵一个个击飞。
几名近卫军士兵手持一根木叉,企图合力将敌军云梯推离城墙,但梯上爬满敌兵,下面又有多人力撑,他们的力量不足以达到目的,而敌军已然沿着长梯鱼贯登顶。
萝拉就在此时赶到,先是迎向梯前,狠狠一棒当头而落,宛如一座大山轰然砸下。
登上城墙的敌人遭此一击,“咣”地巨响之后,铁盔凹陷成了铁盆,脑袋不但因此挤烂,而且几乎缩入胸腔中去。
萝拉将死尸一脚踢下墙,然后双手握住云梯,暴喝一声,两臂爆出恐怖巨力,沉重长梯顿时变成儿童秋千,轻飘飘荡了出去,连同上面的十几个士兵一同翻倒,砸得地面尘土弥漫。
敌军惨叫声随之越发高涨。
城下射来的羽箭,在萝拉重甲上“叮当”作响,却对她无可奈何。
己方士兵则激动大喊:
“萝拉少校!萝拉少校!”
城墙下,数百米外的高坡,联军指挥官目睹此景,咬紧了牙关:
“那个萝拉少校,到底什么来头?如果没有她,我早就攻破了城堡!”
围城联军总数高达一万人,但经过半个月攻城战,不断伤亡损耗,能作战的只剩了七千,但相比于城堡里的一千守军,仍然占据绝对优势。
如此兵力对比还攻而不克,指挥官当然不认为自己无能,只怨对面战斗力太强,尤其那位“萝拉少校”,简直是个怪物!
其实守军里强悍修炼者非常多,萝拉可能不是最厉害的一个,但她作战方式最猛,在危急场合出现最多,所以给人印象最深刻而已。
城墙周长有限,面积更小,攻方无论多大的兵力优势,最终只能演变为墙头上拥挤的肉搏血战。
而萝拉在这种时候,就是一个收割生命的死神,所到之处无人可当!
这座斯坦利堡之所以易守难攻,只因位于边境附近,在帝国与斯塔河同盟决裂之后,渐渐被视作一座要塞,并特意拨款加固,墙高壕深,军械粮食都储备了不少。
帝国西线军团溃败之后,由于建制混乱,萝拉根本找不到上级,得不到任何命令,无奈领着手下突围,鉴于重骑兵经不住长途奔驰,她便选择了直扑斯坦利堡。
要塞当时已被联军占领,因为原先的帝国守军早就不战而逃,可前线大捷之际,城堡里的联军完全没有戒备,只知饮酒欢庆,结果成了“大暴龙”剑底第一批亡魂。
萝拉夺占要塞之后,就一直坚守至今,还陆续接收不少零散溃军,以及逃来的难民。
半个月来,双方始终胶着于城墙攻防,如同一台巨大环形绞肉机,活人不断投入,死尸源源而出,就在城墙下堆叠发臭,既毒害防守者的空气,也磨灭进攻者的士气。
这最新的一次进攻,照例又被打退了。
一名士兵装束的大汉挥舞铁锤般的拳头,将墙头残留的敌军一个个殴毙,哪怕对手穿着厚实铁甲,同样会被一拳砸得凹陷,口中鲜血狂喷。
舍弃武器不用,而拿拳头来打人,完全不像正常军人所为,其实他本来也不是军人,至少一个月前还不是。
几十天以前,他正在森林里快乐冒险,猎杀魔兽牟利之余,还有闲心为一个富有而美丽的寡|妇跟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
现在他却作为一名“动员兵”加入了军队,并且成了斯坦利堡守军的一员。
他就是路易!曾与常乐决斗的铁拳路易!
不远处,萝拉举起最后一名敌兵,将其当作投掷武器,狠狠抛向城墙下溃退的敌军。
然后,她就摘下铁桶般的头盔,站到墙边,对着远方高坡的联军指挥官怒吼,好像月夜里发狂的兽人。
但她除掉头盔后露出的,却是一张清秀美丽的面孔,由于脸型精巧,肤色白皙,所以就算双眉浓黑,也丝毫不显粗犷,更与她的战斗风格,与现在的血性战吼完全不搭调。
铁拳路易走到萝拉面前,挑起大拇指:
“你不摘头盔,我都不敢相信你是女人!太厉害了!”
萝拉嘿嘿一笑:
“你也不错!铁拳无敌!如果一千人都有你这么强,咱们杀出去横扫天下!”
说着,她在路易胳膊上重重一拍,令那庞大身躯为之一晃。
路易苦笑,低头看着拳头,动了动手指:
“前不久我为个寡|妇跟人打架,拳头对拳头,结果是我断了骨头,铁拳无敌四个字不敢当!更要命的,对方还是个魔法师!”
萝拉哈哈大笑:
“跟你对拳,打断你的骨头,那是魔法师吗?那是怪物!”
路易在萝拉胳膊回拍一记,笑道:
“难道你就不是怪物?2级战师境界,实力快要压倒我这个巅峰战师,我最近撞邪还是走运,总能遇见怪物!”
萝拉听了这话,神色间蓦然有些惆怅,缓缓走回城墙边,忽略下方层层叠叠的尸体,向着远方望去:
“我认识一个真正的怪物,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引见给你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