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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低到尘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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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胳膊发麻发疼,上了些虎皮膏之后,才好转了几分。

    狠狠瞪了大魔头一眼,驾着轻功回了乔家大院,完全无视闹市当中百姓们像看天外飞仙一般的眼神,更是将大魔头全然抛在身后。

    非我使小性子,实乃大魔头深深伤害了我。

    他所伤害的,并非是我的心灵,而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胳膊和肩肘。

    虎皮膏是什么东西?虎皮膏可是跌打损伤、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通常情形之下。上了虎皮膏之后,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伤势便能大大好转。

    然而,大魔头可是秦广王,可是那个掌管凡人生死的秦广王,我没死,能活下来,已经实属奇迹,即便有虎皮膏在手,估计这只胳膊几日之内是使不上重力了。

    不抹虎皮膏还好,抹了之后,右胳膊就像虫蚁在嗜咬一般,搔痒无比,奇痛难耐,让我情不自禁联想到他当初把我拍了一掌之后痛不欲生的那半年时光。

    一想到那段折磨人的岁月,再看到大魔头这张脸,我是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愿意和他再待在一起。

    沿途当中,从未回头看一眼,更是卯足了劲,可谓是用尽了身上所有力气,使劲了十分的轻功,速度之快,令我自个都觉得咂舌。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大魔头也回来了。

    当时,我正在二师兄的房中询问大魔头的病情,瞧见他进门,立即闭口装作哑巴,眼神也转向了窗外。

    余光瞥见大魔头径直走到我的身前,俯下身来,缓然说道:“搭吧,你想搭多久就搭多久,以后任由你搭,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如此的道歉方式,我是该觉得清新脱俗呢?还是该觉得令人发指呢?

    看着大魔头如此卑躬屈膝的模样,再联想到他秦广王的身份,着实有种严重的穿越感和违和感。

    一个男人,能在一个女人面前将姿态低到如斯程度来,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这个女子,在这个男人心目中的地位极为重要。

    第二种可能,这个男人在这个女人面前演戏,并且,这个男人演戏的精湛,已经达到出神莫化的程度。

    据我对秦广王长达十几年的了解,他可绝迹不是一个会演戏的人,换而言之,他没有必要去巴结任何人,去奉承任何人,去看任何人的眼色行事。

    秦广王与公子刑天一般,从来只有别人在他们俩面前装孙子装乌龟王八蛋的份,而他们,不是人,是神,还是大神。

    这就意味着,第一种的可能性极大,或者说,我在大魔头心目中的地位,或许已然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这不单单只是救命之恩,明显有其他的情愫。

    十年前,当时的我,估计到死都不会想到自己的大仇人秦广王会对我产生男女之情,会对我动心。

    十年前,当时的我,容颜倾城,举世无双,可并没有得到秦广王的任何垂爱,反倒还挨了他一掌,差点命丧黄泉。

    十年后的我,姿容虽美丽,可并非倾国倾城,然而,死神一般的秦广王,却在我的面前低到尘埃里。

    爱上老妖精之后,我明白的是,再高傲再自信的人,在爱的面前,会甘愿放下所有的自尊,会变得患得患失,失去自己。

    自从发觉秦广王和公子刑天俱都对我有了爱慕之情以后,我明白的是,再冷血再无情的人,在爱的面前,他也终究是一个凡夫俗子。

    然而,神他终究还是神,他们的身上,仍是流淌着神的血液,因而,他们表达爱的方式,自然和普通的凡夫俗子不同。

    大魔头在我面前,从未说过半个喜欢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默默陪伴和救我。

    公子刑天在我面前,也是从未说过半个喜欢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杀人,是杀掉那些曾经伤害过我的人。

    或许,他们压根不知晓爱的方式该是如何,但他们,却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不止他们,兴许我自己也是不知晓爱的方式和真谛,若不如此,荣华为何会莫名其妙离开我呢?

    这个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

    种什么样的因,便会结什么样的果。

    我不信佛,但极为喜欢佛家的有些思想。

    从这个角度来说,荣华之所以会抛弃我,之所以会一年多都不肯出现,之所以出现之后对我避而不见,绝迹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某种特定的缘由。

    引用到大魔头的身上,大魔头对我,自然不会是无缘无故就动了心,肯定是有某种契机和场合。

    一见倾心的感情不是没有,但大魔头绝迹不是会一见倾心的人。

    不止大魔头,我所遇上的这些男子,个个都非等闲之辈,个个理智冷静。

    理智的人,一般是很难一见倾心的,更何况,无论是公子刑天、朱佑樘、公孙狗贼,还是大魔头,他们的理智程度,已经堪比神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感情,不会像一见倾心那般肤浅,而是上升到了一个灵魂内在的层次。

    换而言之,大魔头看中的,诚然不是我的皮囊,而是我身上的某种特质和某一些特质。

    我的身上,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垂爱,我是十足好了奇。

    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情,已然超出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预料的掌控。

    十年多以前,我和大魔头之间,是水火不容的仇敌关系;如今的我们,关系已然发生了重大的转折和变化,是敌是友,着实难以肯定;而十年之后,我和他之间,又会是何种关系呢?

    我与秦广王,不得不说是一场孽缘。

    这个结论,我早就得出过,此刻更加有了深一层的体会。

    然而,许久许久之后,才发觉,我与秦广王之间的孽缘,远远不止如此。

    或者可以说,我与秦广王之间,是真正的孽缘,孽到让我无从接受,更是无法去原谅的程度。

    可是回头源头来说,这个事情又该去怪谁呢?

    再论此时,人家大魔头既然有这般低的姿态,我自然不好再端着架子,于是伸手搭在他的肩头,言笑晏晏地看着他:“老蒋,这可是你说的,以后你这肩膀随时给我候着,下次若敢再避开我的毒爪,我可就当真给你下毒手了哦!”

    二师兄看着我和大魔头,不言语,眼神的神情,颇为古怪。

    此刻,我和大魔头之间的距离近在尺尺,这一近,忽然发觉,他的嘴角,似乎又涌现出了一个轻微的弧度,虽则不大明显,但显然他是在笑着。

    笑到如此模棱两可的程度,我也是如痴如醉。

    不光大魔头,公子刑天亦是如此,朱佑樘好像也是如斯。

    遇上这三个男人,我才方觉,千金难买一笑这句话并非是夸张和讹传。

    遇上这三个男人,我才方觉,像褒姒那般的美人一笑能倾城,然而,像他们这般的美男一笑也能倾城。

    遇上这三个男人,我才方觉,我上辈子绝迹是祸害了世间,祸害了万民。

    言归正传,同时,也是这一近,使得我注意到大魔头眼角之下的那道黑线,渐渐清晰,渐渐明朗起来。

    他大爷的,我心里暗骂一声,手顺势滑到大魔头的胳膊之上,拉起他,急忙走到二师兄身旁,“快!快帮他看看!”

    令人诧异的是,这次,大魔头并未有任何反抗的动作,而是任由我在他身体上摆布。

    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大魔头此点,着实对我的口味。

    看来,有的时候,使使小性子,发发小脾气,还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经此一事,大魔头对我那仅存的一丢丢戒备,怕是彻底销声匿迹。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不用二师兄查看,我心里已然十分清楚,若是再拿不到解药,大魔头怕是活不过几日了。

    当初,我之所以能强行熬过半月的功夫,皆因我体质的缘故。

    说实话,事到如今,我也没弄明白自己的身体是怎么一回事。

    远的不说,就说红殇和星光灿烂的毒,单就这两样,即便是用毒高手中了,只怕也活不过多少时辰,可我直到此刻还生龙活虎好端端的活着。

    我与秦广王之间,毫无疑问,是一场孽缘。

    我与毒之间,毫无疑问,更是一场孽缘。

    有着一副独特的体质,我可以任性,可以放肆,可大魔头不同,他虽武功盖世,也有几分任性的资本,但也仅仅只是有几分而已。

    果然,二师兄的面色越来越凝重,“药早已熬好,就在你屋外,你去喝,我和师妹有话要讲,待会再去找你。”

    二师兄对大魔头的态度,颇为古怪,不像是主子和属下之间,也不像是知己旧友。

    他们两位的关系,着实令人寻味。

    大魔头发扬了他以往的干脆利落风范,一句话也未问,直接离去。

    其实,不用二师兄赶大魔头走,我也正有此意。

    方才,我前脚才到二师兄的屋子,刚刚开口问他,还不待二师兄作答,大魔头就出现在了我们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