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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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族之中,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好战的,好多毫无武力的牧民其实就只想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就行,它们和人族的普通平民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什么种族之争对于它们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了。
就比如被叶青打败的两百万大军之中,真正的至于军人只有三分之一不到,还有一部分是那些蛮族部落之中的好战分子。
剩下的有一半左右乃是被各部族首领们挟裹来的,他们本就不是心甘情愿踏上战场的,现在各个部族的首领,已经被斩杀殆尽,他们也就没有了继续战斗下去的动力。
好死不如烂活着,加上血鹰部落本来的民众,叶青这次作战俘虏了数百万的人口,已经快接近秦武领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了,虽然之前的战斗中已经屠杀了很大一批蛮族,但是那是战争,现在战斗已经结束,再叫叶青屠杀这数百万手无寸铁的生命,叶青还下不去手。
更何况,叶青在秦武领按照十比一的比例招收军队,已经使得领地上的劳动力缺乏到了一点程度,要不是有着许多能够提升劳动效率的器械帮衬着,秦武领就要出现有地没有人耕种的情况了。
经次一战,叶青终于踏出了收复人族失地的步伐,虽然在这个大燕疆域中这么一小块地方毫不起眼,但是对于叶青来说却是一次重大突破了,何况这片草原的面积并不比之前的秦武领小多少。
在建设这片草原的时候,又会想要一大批的劳动力,而这数百万的蛮族俘虏,则正好解决了这一块的短缺,还不用耽误到领地的建设,只有付出一点点粮食就行了。
战后清点,秦武领大军虽然斩杀蛮族数十万,但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秦武领方面也付出了十几万的伤亡,好在直接阵亡的不过五万,其他的虽然有部分都是去胳膊少腿,但是只要活着就好,以后虽然部能够在呆在正规军了,但是还可以到守备中去当然教官。
死亡,是新兵向老兵蜕变的最昂贵代价。在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叶青相信,那些第一次参加战斗的守备十八,很快就会破茧成蝶,在血与火的洗礼下,完成自身的转变,向老兵,甚至是向精兵的转变。每一次这样的转变,都会让大量的新兵失去生命,倒在战场上再也不能够站起来,这一点,就算是叶青也无法改变。
在击败蛮族大军的同时,锦衣卫的人负责把战果迅速传递回了侯府,坐镇侯府的福伯和文老在和其他文武商量过之后,决定派出打量的政务人员在五十万守备士兵的护送下赶赴乌山,无论叶青还是侯府众人,都已经决定在乌山就地建城。
为了纪念这次战斗,这座城市就命名为血鹰城,它也将作为这片草原的行政中心存在,常驻人口怎么说也会在五百万左右,建城的时候更是按照千万级别来建造的。
于是,在侯府的安排之下,五十万的守备士兵踏上了征程,他们将接替秦飞等六十万的骑兵大军,跟随在叶青身边,负责监督蛮族俘虏的建城,同时镇压可能的叛乱。随同他们一起赶赴乌山的,还有十数万的人族百姓和工匠,他们自愿到蛮族的境内去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蛮族那边的土地更肥美。种出来的粮食也就更多。是个适合生活的好地方。
而那些工匠,乃是叶青手中的建筑师,要负责血鹰城的整体规划和施工监督任务,虽然不需要它们具体动手,但是关是城市规划就已经是个不小的工程了,更何况还要及时纠正这些蛮族俘虏在施工过程中的错误。
当这批守备大军赶到乌山。和叶青大军回合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半个月了。在这半个月中,叶青和秦飞等人再次横扫了数个蛮族部落,在击杀了它们的首领和精锐士兵之后,把它们都给驱赶到了乌上附件,集中安置起来。
就在叶青忙着安置俘虏,建设血鹰城的时候,宣国宣城,今天乃是宣国立国五百周年纪念日,在这一天,是皇城外宽阔的广场上唯一的一天允许各种曲艺班子,或者其它奇技表演的地方,而宣国最高的统治者国主也将出现在高高的皇城楼上观看表演,如果能获得青睐,即可一步登天。
从头一天广场上便进驻了无数的御林军,封锁了广场,进入广场上的人身份并不受限制,但却要进行严格的检查,虽然国主只是出现在高高的城楼之上,但却也不得不以防万一。
时近午时,广场上已是人海人海了,人群东一摊,西一簇地围观着各种表演,不时爆发出热烈的喝彩声,而表演者在喝彩声中也更卖力,他们都清楚,喝彩声越大,围观的人群越多,便越容易引起国主以及那些达官贵人们的注意。
午时过后,城楼上的宫卫军陡然之间便多了起来,有经验的人便知道,国主就要出现了,果不其然,没隔多长时间,宣国国主带着一帮重臣显贵,后宫嫔妃等人出现在皇城楼上。
国主喜欢这样的气氛,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感觉到他的宣国仍然是繁荣昌盛,欣欣向荣。宣国已经立国五百年,在诸多的附属国中,也算是老牌国家了,眼下蛮族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在进入过宣国境内。嗯,还有秦武后叶青,已将草原蛮子血鹰部落赶得穷途末路,那片草原很快就将再次纳入人族领地的版图了,历代先祖没有做到的事情,在自己手中完成了,国主心中一阵兴奋。
想起叶青,国主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最钟爱的公主宣月,这个野丫头,自从遇到叶青之后,也开始变的淑女起来,开始注重起自己的妆扮了,也知道下厨了,虽然手艺还很差。
另外,一直和自己作对的萧家这半年来似乎也开始偃旗息鼓当起了缩头乌龟,除了牢牢抓住手中的兵权之外,竟然没有在反对过自己的决定。
这几个月来,朝政似乎一切顺利,那些无时无刻从宣国各地飞来的令人不痛快的事情,令人恼火的事情突然之间大都消失了,似乎在这举国欢庆之际,这些烂事也挺给面子,愿意让大楚好好地过这个节日似的。
范家家主范华很迷惑,他相信这一切应当是有原因的,但自己就是猜不到这个原因是什么。国主这一段时间来一直很高兴,自己的这些担心却也不好讲与国主听,一来担心自己是杞人忧天,二来看着国主难得地过几天舒心曰子,也不忍让他心里添堵,自己已经让人去查个究竟,但一直以来,也没有一个准确地回信。
暮色将临,国主与后宫嫔妃们摆驾回宫,一从大臣们躬身相送,李怀远眯着眼睛一直看着皇帝的车驾缓缓消失在皇宫的深处,众大臣才又呼朋唤友,相邀了几个相得的朋友,朝着城中酒楼而去。
范华却是满腹的心事,一路回到家中,一顿新年饭也是吃得味得嚼蜡,饭后独自回到书房,浑然没有理会家人嗔怪的目光。
脑子里似乎想到了什么,却总是模模糊糊,独坐书房中,直到夜幕降临,却也没有理出什么头绪来。老家人范宽走了进来,替老爷点上灯,道:“老爷,夫人小姐们还都等着老爷一齐欢度佳节呢,老爷还是先将公事放上一放,等年节过了再来处置吧!”范宽服侍了他几十年,亦仆亦友,在他面前,算是比较随意的。
范华一笑,站了起来,脑子中忽地灵光一闪,等着!对,就是这样,好像大家都在等着什么事发生?一瞬间,范华身上冷汗直冒,大家在等什么?
这一刹那,范华的脑子中掠过了太多的事情,萧家,王家都在春节前以过年的名义将城中的家眷接了回去,至今没有回来,便连凌家也只剩下了家主和几个老仆,其余的人都回到了领地老家,这是为了什么?年是年年过的,往年也不见他们如此啊!
他们似乎都知道将要发生什么?范华不敢想象,如果这几家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却又不约而同地缄默不语,那就一定不是小事。
“我要进宫!”范华大声道。
“啊?”范宽吃了一惊,“老爷,今天过节,而且已是这个时辰,宫门已落锁了!”
范华一伸手拿起披风,大声道:“范宽,马上吩咐备车,我要进宫!”
看到范华有些惨白的面孔,范宽知道必定是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不然一向沉得住气的老爷绝不会如此失态,在范宽的记忆里,老爷还从来没有如此失态过。
与其他重臣居住在高官显贵云集的桔香街不同,范华的家就在离皇城不远的一片普通住宅群里,一幢三进三出的院子比起桔香街的那些豪宅,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档次,当了十数年家主和辅政大臣的范华却数次婉据了国主赐给他的大宅子,硬是一直居住在这里。
蛮族之中,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好战的,好多毫无武力的牧民其实就只想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就行,它们和人族的普通平民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什么种族之争对于它们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了。
就比如被叶青打败的两百万大军之中,真正的至于军人只有三分之一不到,还有一部分是那些蛮族部落之中的好战分子。
剩下的有一半左右乃是被各部族首领们挟裹来的,他们本就不是心甘情愿踏上战场的,现在各个部族的首领,已经被斩杀殆尽,他们也就没有了继续战斗下去的动力。
好死不如烂活着,加上血鹰部落本来的民众,叶青这次作战俘虏了数百万的人口,已经快接近秦武领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了,虽然之前的战斗中已经屠杀了很大一批蛮族,但是那是战争,现在战斗已经结束,再叫叶青屠杀这数百万手无寸铁的生命,叶青还下不去手。
更何况,叶青在秦武领按照十比一的比例招收军队,已经使得领地上的劳动力缺乏到了一点程度,要不是有着许多能够提升劳动效率的器械帮衬着,秦武领就要出现有地没有人耕种的情况了。
经次一战,叶青终于踏出了收复人族失地的步伐,虽然在这个大燕疆域中这么一小块地方毫不起眼,但是对于叶青来说却是一次重大突破了,何况这片草原的面积并不比之前的秦武领小多少。
在建设这片草原的时候,又会想要一大批的劳动力,而这数百万的蛮族俘虏,则正好解决了这一块的短缺,还不用耽误到领地的建设,只有付出一点点粮食就行了。
战后清点,秦武领大军虽然斩杀蛮族数十万,但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秦武领方面也付出了十几万的伤亡,好在直接阵亡的不过五万,其他的虽然有部分都是去胳膊少腿,但是只要活着就好,以后虽然部能够在呆在正规军了,但是还可以到守备中去当然教官。
死亡,是新兵向老兵蜕变的最昂贵代价。在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叶青相信,那些第一次参加战斗的守备十八,很快就会破茧成蝶,在血与火的洗礼下,完成自身的转变,向老兵,甚至是向精兵的转变。每一次这样的转变,都会让大量的新兵失去生命,倒在战场上再也不能够站起来,这一点,就算是叶青也无法改变。
在击败蛮族大军的同时,锦衣卫的人负责把战果迅速传递回了侯府,坐镇侯府的福伯和文老在和其他文武商量过之后,决定派出打量的政务人员在五十万守备士兵的护送下赶赴乌山,无论叶青还是侯府众人,都已经决定在乌山就地建城。
为了纪念这次战斗,这座城市就命名为血鹰城,它也将作为这片草原的行政中心存在,常驻人口怎么说也会在五百万左右,建城的时候更是按照千万级别来建造的。
于是,在侯府的安排之下,五十万的守备士兵踏上了征程,他们将接替秦飞等六十万的骑兵大军,跟随在叶青身边,负责监督蛮族俘虏的建城,同时镇压可能的叛乱。随同他们一起赶赴乌山的,还有十数万的人族百姓和工匠,他们自愿到蛮族的境内去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蛮族那边的土地更肥美。种出来的粮食也就更多。是个适合生活的好地方。
而那些工匠,乃是叶青手中的建筑师,要负责血鹰城的整体规划和施工监督任务,虽然不需要它们具体动手,但是关是城市规划就已经是个不小的工程了,更何况还要及时纠正这些蛮族俘虏在施工过程中的错误。
当这批守备大军赶到乌山。和叶青大军回合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半个月了。在这半个月中,叶青和秦飞等人再次横扫了数个蛮族部落,在击杀了它们的首领和精锐士兵之后,把它们都给驱赶到了乌上附件,集中安置起来。
就在叶青忙着安置俘虏,建设血鹰城的时候,宣国宣城,今天乃是宣国立国五百周年纪念日,在这一天,是皇城外宽阔的广场上唯一的一天允许各种曲艺班子,或者其它奇技表演的地方,而宣国最高的统治者国主也将出现在高高的皇城楼上观看表演,如果能获得青睐,即可一步登天。
从头一天广场上便进驻了无数的御林军,封锁了广场,进入广场上的人身份并不受限制,但却要进行严格的检查,虽然国主只是出现在高高的城楼之上,但却也不得不以防万一。
时近午时,广场上已是人海人海了,人群东一摊,西一簇地围观着各种表演,不时爆发出热烈的喝彩声,而表演者在喝彩声中也更卖力,他们都清楚,喝彩声越大,围观的人群越多,便越容易引起国主以及那些达官贵人们的注意。
午时过后,城楼上的宫卫军陡然之间便多了起来,有经验的人便知道,国主就要出现了,果不其然,没隔多长时间,宣国国主带着一帮重臣显贵,后宫嫔妃等人出现在皇城楼上。
国主喜欢这样的气氛,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感觉到他的宣国仍然是繁荣昌盛,欣欣向荣。宣国已经立国五百年,在诸多的附属国中,也算是老牌国家了,眼下蛮族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在进入过宣国境内。嗯,还有秦武后叶青,已将草原蛮子血鹰部落赶得穷途末路,那片草原很快就将再次纳入人族领地的版图了,历代先祖没有做到的事情,在自己手中完成了,国主心中一阵兴奋。
想起叶青,国主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最钟爱的公主宣月,这个野丫头,自从遇到叶青之后,也开始变的淑女起来,开始注重起自己的妆扮了,也知道下厨了,虽然手艺还很差。
另外,一直和自己作对的萧家这半年来似乎也开始偃旗息鼓当起了缩头乌龟,除了牢牢抓住手中的兵权之外,竟然没有在反对过自己的决定。
这几个月来,朝政似乎一切顺利,那些无时无刻从宣国各地飞来的令人不痛快的事情,令人恼火的事情突然之间大都消失了,似乎在这举国欢庆之际,这些烂事也挺给面子,愿意让大楚好好地过这个节日似的。
范家家主范华很迷惑,他相信这一切应当是有原因的,但自己就是猜不到这个原因是什么。国主这一段时间来一直很高兴,自己的这些担心却也不好讲与国主听,一来担心自己是杞人忧天,二来看着国主难得地过几天舒心曰子,也不忍让他心里添堵,自己已经让人去查个究竟,但一直以来,也没有一个准确地回信。
暮色将临,国主与后宫嫔妃们摆驾回宫,一从大臣们躬身相送,李怀远眯着眼睛一直看着皇帝的车驾缓缓消失在皇宫的深处,众大臣才又呼朋唤友,相邀了几个相得的朋友,朝着城中酒楼而去。
范华却是满腹的心事,一路回到家中,一顿新年饭也是吃得味得嚼蜡,饭后独自回到书房,浑然没有理会家人嗔怪的目光。
脑子里似乎想到了什么,却总是模模糊糊,独坐书房中,直到夜幕降临,却也没有理出什么头绪来。老家人范宽走了进来,替老爷点上灯,道:“老爷,夫人小姐们还都等着老爷一齐欢度佳节呢,老爷还是先将公事放上一放,等年节过了再来处置吧!”范宽服侍了他几十年,亦仆亦友,在他面前,算是比较随意的。
范华一笑,站了起来,脑子中忽地灵光一闪,等着!对,就是这样,好像大家都在等着什么事发生?一瞬间,范华身上冷汗直冒,大家在等什么?
这一刹那,范华的脑子中掠过了太多的事情,萧家,王家都在春节前以过年的名义将城中的家眷接了回去,至今没有回来,便连凌家也只剩下了家主和几个老仆,其余的人都回到了领地老家,这是为了什么?年是年年过的,往年也不见他们如此啊!
他们似乎都知道将要发生什么?范华不敢想象,如果这几家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却又不约而同地缄默不语,那就一定不是小事。
“我要进宫!”范华大声道。
“啊?”范宽吃了一惊,“老爷,今天过节,而且已是这个时辰,宫门已落锁了!”
范华一伸手拿起披风,大声道:“范宽,马上吩咐备车,我要进宫!”
看到范华有些惨白的面孔,范宽知道必定是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不然一向沉得住气的老爷绝不会如此失态,在范宽的记忆里,老爷还从来没有如此失态过。
与其他重臣居住在高官显贵云集的桔香街不同,范华的家就在离皇城不远的一片普通住宅群里,一幢三进三出的院子比起桔香街的那些豪宅,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档次,当了十数年家主和辅政大臣的范华却数次婉据了国主赐给他的大宅子,硬是一直居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