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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远走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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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色神果,之所以称之为神,其特性有三,一是能够延长寿元。二是能够真正打开魔界入口,当然,魔界入口也不是单凭一颗五色神果就能打开的,还要配合其它许多的献祭仪式才能办到。

    最令叶天欣喜的,则是五色神果的第三个特性,就是五色神果内的五粒种子。五粒种子色分五彩,这也是五色神果得名的由来。

    种子单是色分五彩也算不了什么,神奇就神奇在五色种子分别具有五种属性。即具有木属性的青色种子,具有火属性的赤色种子,具有土属性的黄色种子,具有金属性的白色种子,以及具有水属性的黑色种子。

    这五粒不同属性的种子,都是世间难得的天材地宝,并非黄阶下品的地脉灵乳可比。属于黄阶中的极品宝物,每一粒都能换取上千滴的地脉灵乳。五粒种子合在一起,更要价增十倍,珍贵之处简直难以估量。

    叶天看着《魔道吞天》上对五色神果的记载,兴奋地放声大笑,没想到无意间获得的这件宝物,解决了他很快就会遇到的一个难题。那就是在突破先天境界之时,叶天想要利用洗练灵根之法,来改变自己的体质属性,争取把全部都是下品的五行属性升级为更高的属性品级。

    五色神果的种子,同根同源,不仅阶位相同,而且品级一致,甚至就连功效强弱也几乎相当,乃是洗练灵根的绝佳宝物,比东拼西凑一些五行属性的天材地宝要强上百倍。

    “妙哉,妙哉!看来真应了那句老话,马不得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财不富啊!”叶天一把火烧了绿袍老者的尸体,重新返回了赵家镇,他想查看一下镇中还有没有活口,万一有幸存者,也好出手救治一下,也算是一份功德。

    然而,在赵家镇中转了三圏之后,叶天终于泄气了,血魔大阵笼罩了整个赵家镇,在此范围之内,竟然无一生还。别说是人了,就连鸡犬也没留下一只,甚至连老鼠洞里也没了生气,苍蝇蚊虫更是死了个干净。

    “好歹毒的血魔大阵,如此邪乎的魔道阵法,也不知是哪个家伙发明出来的,简直是丧尽天良,死后纵使身下十八层地狱,估计也消不了罪业。”叶天无奈之下,只好放了一把大火,将整个赵家镇付之一炬,免得镇中还有残存的魔气,将来遗祸世间。

    ……

    第二天一早,叶天喊了几名妇女帮忙,在小石村的空地上支起了数口大锅,将从赵家镇顺手拿回来的一些稻米煮成了米粥,分给小石村的乡亲们食用。

    小石村的乡亲们非常高兴,平日生活清苦,很少能吃到白米白面,这次能喝到香浓的白米粥,仿佛是过节一样。大家欢天喜地,纷纷拿着碗前来领粥,一边喝粥,一边夸奖着叶天,说他给乡亲们带来了好运。

    其实叶天心里明白,大家不是真的缺他这一碗米粥,而是看到叶天没有忘记乡亲们,有了本事还能记着大伙儿,而发自真心的高兴。看到众乡亲一张张因为历经风霜,而失去青春光泽的笑脸,叶天的心中也充满了感慨。

    什么是幸福,这就叫做幸福。幸福不是朱门酒肉臭,也不是五花马千金裘,而是一碗饱含真情的米粥,是一句发自内心的问候。

    看着乡亲们将添加了淬体丹的一碗碗米粥喝光,叶天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估计大家这几天干活会更有劲儿吧,今晚村里的折腾声绝对小不了!”

    叶天在小石村总共住了三天,白花花的米粥请乡亲们喝了三顿,到了叶天要走的时候,再看乡亲们的面貌,一个个红光满面,气色好得不行。男人们身体更加强壮,女人们的风姿也略显妩媚妖娆。

    不仅如此,叶天还将十粒淬体丹放入了村中的井内,随着药力慢慢在水中化开,小石村的乡亲们身体还会好上不少,疾病也会减少很多。大家都不是修炼之人,无法承受淬体丹庞大的药力,只有用这种方法,在潜移默化中慢慢改变体质,或许等他们有了下一代,就能出现资质较佳的子女,再产生几个像叶天这样的武者也有可能。

    “诸位乡亲,大伙儿回去吧,都出来这么远了,不然今天就要耽误下地干活了。”叶天向前来送行的众乡亲深深一躬,深情地说出了一句经典台词:“我叶天,一定还会回来的!”

    言毕,转身便走,再不回头。

    在叶天身后,众乡亲静静地目送他离去,大家都没有说话,耳中听到的是呼呼的风声,还有低低的啜泣声。此刻,二丫拉着母亲石头二婶的衣角,娘俩已经哭成了泪人。

    就在此时,远方传来了叶天飘渺的歌声:“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曾经多少次折断过翅膀,如今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象飞翔在辽阔天空,就象穿行在无边的旷野,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

    ……

    十日后,一座气势磅礴的城门前,走来了一位青衫少年。

    看着城门上“南岳郡”三个苍劲的大字,少年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

    “终于到了,这座武风国南部最大的城池果然不凡,看此情景比普通的县城要大上十倍不止,也不知能否在城内打听到生命之泉的消息。”说完,少年迈步便向城内走去。

    少年正是叶天,他一边赶路,一边打听生命之泉的消息,可是一连经过了三座县城,不要说生命之泉的具体位置了,就连生命之泉的名字都没人知道。无奈之下,叶天只好来到这座武风国南部最大的城池,想看看有没有希望打听出生命之泉的消息,从而救活香狐小白。

    “站住,到那边排队交钱!”两名城门卫兵拦住了叶天,指向一排长长的队伍,让叶天过去排队。

    叶天皱了皱眉,看了看前方空空的城门,没有多说什么,走到了人群之后,与众人一起排队从角门进城。

    轰隆隆!

    一阵奔马踏地之音传来,一阵尘土高高扬起,一众骑士由远及近而来。

    “哈哈!王三少,这次仍然是你输了,这下你的小兰仙儿该归我了吧!”随着一个嚣张的声音响起,一匹高大的健马在城门前戛然而止,马上一名青年骑士,脚蹬高筒马靴,翻身下马,眼睛向上,神情极其狂妄。

    在他身后,紧随而来的是一个黄衫青年,看着得意洋洋的马靴青年,眼中显得气急败坏,可又无可奈何。一想到自己的心肝宝贝小兰仙儿,今晚就要在自己的这个对头胯下婉转成欢,不由妒火中烧,恼羞成怒之下,将一腔怨气撒在了一旁排队的百姓身上。

    黄衫青年并没有下马,他坐在高大的骏马之上,右手一扬,对准旁边排队入城的人群就是一鞭。

    此时,叶天身后已经多了三人排队,没有防备之下,最后的一人被马鞭抽了个正着,啪的一声满脸是血,脸上的皮肤绽开了一个大口子,看上去仿佛小孩咧开的嘴唇一般,即便是长好了,估计也要破相。其余两人一看情况不妙,纷纷向一旁躲闪,谁知黄衫青年不依不饶,马鞭一卷,啪啪两声,将躲开的两人抽翻在地。

    看着三个被自己抽得满身是血的百姓,黄衫青年的闷气稍微排泄了一些,但抬眼一看,只见叶天并没有吓得四处乱跑,竟然还敢看自己,不由心中大怒,对着叶天,劈头盖脸就是一鞭。

    叶天本不是喜欢管闲事的性子,加上自己又是初来乍到,看到黄衫青年只是抽打百姓,并未害命至残,故而才没出手阻止。可没想到这家伙不长眼,竟然对自己挥动了鞭子,叶天哪里还会隐忍。看着劈头盖脸抽来的马鞭,叶天伸手顺势一带,扑通一声,将黄衫青年拉下马来。

    黄衫青年平日嚣张惯了,根本没想到有人会反抗,不防之下,一头拱在了坚硬的官道上,当场就把脸给摔平了,两眼一翻,二话没说就晕了过去。

    黄衫青年的四名卫士,就骑马跟在他身后,一见自家公子被人拽下马来,还摔晕了过去,个个大惊失色,纷纷跳下马奔过去查看。

    马靴青年一看,不由狂笑不止,他用下巴点指着叶天,轻蔑地道:“小子,你不错,以后就跟着本公子做个奴仆吧,我保证这家伙不能把你怎么样。”

    叶天瞥了马靴青年一眼,没有应声,这样一个二·逼的家伙,叶天根本就懒得答理。

    “呀!小子,本公子看上你,也不知是你祖上哪辈子烧了高香,竟敢用那种眼神看本公子,难道不想活了不成?来人,把这小子给我废了!”马靴青年一挥手,身后的四名卫士一拥而上,就要对叶天出手。

    “算了。”马靴青年眼珠一转,制止了自己的手下,“反正会有人对付你的,就让你小子多活一会儿吧!”

    一旁的百姓看到叶天将黄衫青年拽下了马,都小声议论起来:“这小子要倒霉了,竟然摔晕了王三少,这下估计是活不成了。”

    “是吗?这个王三少有那么厉害?”

    “嘘!王三少厉害不厉害不知道,但是他的父亲可是王半城啊!”

    “王半城?难怪,这小子完了,听说王二少最近刚刚成了仙师,肯定不会放过这小子的!”

    “是啊,不仅是王二少,听说王大少在仙山上学艺,那才更厉害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