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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潮汐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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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嗞、、、、、、、、、哗、、、、、、、、、、

    马库斯大步走向,大帐中央架起的那口大锅,一脚将其掀翻,锅内的汤汁,大块的瘦肉肥肉和内脏,流了一地,油花花的,那一瞬间好像地面铺了一层霜。

    一个牛头和一只羊头,被煮的半熟,但也咕噜噜的自大锅里掉出,羊头的双眼都未挖掉,滚了几个圈,停在汉尼拔脚下,牛头则滚到了乔布斯面前。

    马库斯用最大的音量看着汉尼拔道:“ 这两本书 的价值往小了说可以可以换来二十座富饶的城池,往大了说换一个小的国家也不夸张!”

    “还有那副盔甲,上面有太多太多的科技秘密,为了这三样东西,高卢帝国会派出庞大的军队来征伐寻找。”

    “我们根本无法阻挡!”

    “我们面临的只能是死亡!”

    汉尼拔酒醒了不少,耸耸肩:“可是、、、、、、盔甲已经卖出去了!”

    乔布斯捡起自己面前的牛头,单手揪住牛角,微微发力,提起牛头放在自己案板上,开始啃食,牛的眼睛也未挖去,乔布斯⊙↘,啃到眼窝时,连牛的眼皮带眼球一口啃下,脖子一用力,整个撕了下来,开始咀嚼、、、、、、、、、

    一队约十几人的急行军,趁着夜色,杀进了危险重重的遗弃高地,这群人为了用最快速度到达目的地全部轻装简行,每人只带了很少的装备。而且全部都是高卢帝国皇家直属的斥候和痕迹专家。

    每人都带着神秘而宽松的斗篷,一队十几人,仿佛鬼魅一般迅速的开进遗弃高地。斗篷下是黄铜色针织的金属甲,这种盔甲极其昂贵,轻薄但防护效果不错,虽然不像板甲重甲那般坚韧,但是有弹性,而且几乎对于箭矢是完全免疫的,适合迅捷的兵种穿戴。

    腰间挂的也不是骑士剑。而是另一种很轻薄,很灵活的单手剑,马鞍的一侧挂着一个袖珍弩。

    为了掩藏行踪。每匹战马的马蹄都裹上了厚布,马蹄印和马蹄声都最大限度的减少。

    这一队极其神秘危险而敏捷的骑兵,猛地在高卢帝国冒险队,遇伏的峡谷口。停下。

    战马打了响鼻。头颅也不停地摇晃,遗弃高地的气候让它有些不适可能,马上主人伸手抚摸着马脖子,安抚着它。

    类似于水晶球的般的一个金属球体,从一名骑士手里飞出,看那材质居然和“潮汐武士”的盔甲极其相似。

    “是这里没错!”

    说着所有人继续保持原来的速度杀进峡谷。

    又是一阵压抑的马蹄声响过。

    这里就是半个月前汉尼拔伏击高卢冒险队的位置。

    十几个骑兵,在战马还朝前奔跑时,纵身一跃。从左侧翻身下马,四肢着地。像蜘蛛般一扭曲自己的身体,缓冲下,而后快速跑向,这个峡谷最奇特的地貌,一个很深的裂口,时间过去了很久已经,但依然还有热量,甚至不不少地方还在冒着火星。

    没错正是拉奇召唤出的,那个冒着岩浆的裂口。此刻虽然已经冷却许多。但在这个平坦的峡谷依旧那么醒目。

    十几个斥候与痕迹专家,像草原上逼近兔子的狐狸般行进,每次都是脚尖点地,危险贪婪而迅捷。鬼祟之中带着执着。

    一声狼吼,让十几个人迅速的爬下,身体紧紧地贴住地面,停止动作不再前行,多么的谨慎、、、、、、

    待确定没有危险后,几人迅速爬起,保持这鬼祟的身形继续前行。

    始终跟随者那个金属球前行。

    “这是“潮汐武士”自毁的痕迹!”

    其中一个骑兵压低着音量说道。

    他指着地面上一个两米宽的深蓝色金属硬块说道,这个金属硬块,里面还夹杂着人类的骨骼,硬块渗入地面,与地面融为一体。

    “可是为什么只有三具自毁的痕迹,另外一具呢!??”

    “看这痕迹,最后一具“潮汐武士”是被完整的带走的,他被俘虏了!”

    “不可能,你的意思是说,他既没有死亡也没有失去意识,世界上没有那种兵器能做到!!!”

    ““潮汐武士”不可能被或者带走的!”

    “相信我,错不了,一个活着的“潮汐武士”被带走了!”

    、、、、、、、、、、、、、、、、、、、、、、、、、、、、、、、、、、、、、、、、、、、、、、、、、、、、、、、、、、、、、、、、、、、、、、、、、、、、、、、、、、、、、、、、、、、、、、、、、、、、、、、、、、、、、、、、、、、、、、、、、、、、、、、、、、、、、、、、、、、、、、、、、、、、、、分割线!

    “钱呢???”

    汉尼拔挡在克努特前,张开手,一副讨债人的模样。无赖泼皮也似。

    克努特刚走进大帐,汉尼拔便蹭的用最快速度跑上前,开始讨债。

    克努特白了汉尼拔一眼,丝毫不理会汉尼拔,从其身旁走过去。

    此时汉尼拔才注意到,克努特身后还站着一个人,一个西部人,深金色的长发,眉毛和稀疏的胡须也是深金色,身高约一米八,一身很古朴但是很华美的修身锁子甲,盔甲胸前的家徽被挂掉了,酒红色的战甲很贴身,把此人映衬得英武非凡,淡蓝色的披风几乎垂到地面,高高鼻梁,双眼深邃而平静,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正在注视着汉尼拔,腰间是一把西部最常见的骑士剑,左手习惯性的握着剑柄,此人长相真的是俊美不凡,比前几天被汉尼拔劫道时杀的蒂姆库克还要俊美几分,而且还非常阳刚有男人味儿,深金色的长发几乎要垂到腰际了,但是却一点不显得娘炮,反而徒增几分霸气、、、、、、、、、、

    汉尼拔伸着脖子看看此人,扭回头向克努特:“这人是谁?交保护费了吗?从我地头过!”

    克努特躺在帐篷的一角,一脸倦意道:“这位是你盔甲的买主,拜占庭帝国的卡梅隆先生,他特意跑来给你付账的!”

    “别丫朝我要,朝他要吧,要来记得把我那份分出来。”

    “一个月老子他妈跑进跑出高地六趟!”

    是呀,克努特这一个月跑进跑出遗弃高地六趟,其中三次是押运汉尼拔捉到的奴隶去卖,给盔甲找买主又跑了两趟,真的是疲惫不堪,光是骑马就够受了。

    汉尼拔闻言迅速的把手伸到大仲马面前,直愣愣的看着卡梅隆:“钱呢?”

    卡梅隆一愣,随即笑笑,从腰间摘下一口袋,递给汉尼拔。

    汉尼拔拿在手里掂量下分量,露出满意的笑容,迅速的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里。

    血钻!

    至少20颗汉尼拔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大的血钻,血红血红的,散发着嗜血的贪婪,这种钻石产于拜占庭,数量稀少,比相同重量尺寸的其他种类钻石,价值更高,更加美观。

    汉尼拔一脸的守财奴像,把玩着那几颗血钻冲着卡梅隆摆摆手:“好了,你可以走了!”

    本来睡在一角的克努特猛地爬起来,走到汉尼拔身前,也学着汉尼拔的样子伸出手一脸破皮无赖的样子:“给钱!”

    汉尼拔白了克努特一眼,一脸不情愿的把三颗血钻交到克努特手里。

    克努特看看汉尼拔手里的血钻,再看看自己的:“不说好的百分之二十吗?不够!~”

    汉尼拔破口大骂:“你他妈在我这常年吃住不用给钱的呀?”

    克努特:“嘶、、、、、、、、、、卧槽尼玛!那也用不了那么多呀!”

    汉尼拔笑了,笑的很奸邪:“还有过路费嘛!昂、、、、、、、、”

    克努特:“、、、、、、、、、、、、、、、、、、、、、、、、、、、、、、、、、、、、、、、、、、、、、、、、、、、、”

    卡梅隆看着二人扯皮,眨眨眼,再次恢复微笑,看向汉尼拔:“我怎么称呼您?”

    汉尼拔继续把玩着血钻:“汉尼拔——铁蹄!”

    卡梅隆:“汉尼拔先生,做生意就要有做生意的信誉,你们野、、、、、、你们蛮族,不是最重承诺和信誉了吗?我买了您缴获的盔甲,但是我还想深入了解下,这盔甲的功用,这样咱们才算是货款两清!”

    汉尼拔扭回头,像嫖客在挑选**一样把卡梅隆从脚看到头,在从头看到脚:“你丫不会也想在我这蹭吃蹭喝吧?”

    汉尼拔连大陆通用字都不会写,哪里知道“潮汐武士”盔甲的功用,所以跟卡梅隆开始扯皮,耍无赖,反正钱到手了。

    但是吧,汉尼拔又怕名声传出去,以后不好做买卖,要知道汉尼拔现在所有的经济来源,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买卖奴隶,山洞里的霍比特人手工艺品,虽然也能贴补一些,但是还是形不成规模。汉尼拔想着再弄点副业来搞搞呢。要知道养一只军队是很费钱的,吃喝拉撒装备坐骑后勤哪哪都是钱。

    最后卡梅隆要求在汉尼拔这里住几天,给食宿费的、、、、、、、、、、、汉尼拔必须把当时如何伏击“潮汐武士”,最主要是“潮汐武士”都用了哪些机关一一告知与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