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卡尔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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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我一直拉着少年的手往南门方向走去。我甚至没兴趣问他叫什么名字。因为今天我遇到的人实在太多了,而且大多数是些对我今后的事业毫无帮助的人,包括我现在身边的这位。我对自己说,这只是我答应帮助修道院所要履行的职责,而不是为了此刻被我拉着的人。
在南门附近,街道上的尸体越来越多,我忽然发现轻轻拉着的手遇到了阻力,不用些力竟然就拉不动了。我转过头来看向身后,发现少年站着不动。
“大哥哥,我还是不去了。”少年低着头说道。
“为什么?”我问。
“那么多人都死了,我不想看到……”少年痛苦地试图挣开我的手。
“那些人不是你不去看就可以复活的。他们是为了保卫这里而战死。我认为你有必要去确认一下。”我说。
其实我没有资格去批评他,如果死去的人不是陌生人,我也无法用如此平淡的心情去面对。但即便如此,我仍然会坚持己见!正因为失去的人对自己很重要,才更应该亲眼去确认一下。
“我不是贪生怕死的人!我按照父亲的指示去守护收容所。如果那些野蛮人攻过来,我也有战死的决心!但南门太惨烈了,我真的不愿意去看。而且父亲是我在这个世上最爱的人,也很可能在这里……”少年。
在南门战死的人有很多,失去亲人的家属也必定有更多,但我此刻只拉着其中一个陌生人的手,我想我还是应该尽力安慰他的吧。于是,我转过身,走到他身边,伸出另一只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轻轻扫着他的毛发,说道:“或许他还活着,你不愿意去救他吗?或许他已经战死了,你就愿意让他躺在大路上吗?如果战死的是你,你会希望你的孩子不去埋葬你吗?你觉得你心爱的父亲也是这样想的?”
少年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坚定地说道:“好吧,我去。”
我虽然在昨夜参加了南门方向的战斗,但却没有参与南门保卫战。那些坚守在南门的战士确实不容易,他们承受了半兽人主力的进攻。即便是我,如果不会魔法,也没有茵菲迪斯之剑的话,坚守在这种地方也确实很难活下来。
昨天跟独眼巨人战斗时,所遇到的那两位修女格蕾茜拉和洛里娅,我也仅仅只是占了茵菲迪斯之剑的便宜,单论战技,我根本比不上她们。这个发现让我感到分外难过。看起来是我起了主要作用,其实我才是拖后腿的。也许茵菲迪斯之剑在更适合的人身上,能起到更大的作用。但我确实需要茵菲迪斯之剑的力量,现在还不是把它交出去的时候。
我拉着少年,在城卫队的帮助下,顺利找到了一堆来不及收拾的尸体。少年在那堆尸体中认出了半张脸,另外一半没找到,明显是被斧头破开的。少年没有痛哭,但我能感觉到他已经不行了。我一直陪他到傍晚,直到城卫队和修士们在那些亲人们的哭声中完成了尸体的掩埋工作。在修士们简单的埋葬仪式过后,我知道了他叫‘卡尔’。一天没吃过东西的我,最后还是拖着他的手往回走。
“我知道你现在心情一定很不好,但还是要吃东西的,我也饿了,一起吧。你母亲还在吗?吃完晚餐后,我送你回家吧。”我说。
“她早抛弃我们了,或许她是对的。”卡尔。
“那今后,你有什么打算吗?”我问。
“我可以跟着你吗?”卡尔。
“我不会留在这座城的,而且跟着我没任何好处。因为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这可不是什么谦虚话。”我说。
“我不需要好处。这个世上本来就无所谓的好人,但对现在的我来说,你就是世上最好的人。虽然我现在没什么本事,但我会努力不让你丢脸的!”卡尔。
“你会用剑吗?”我问。
卡尔拍了拍腰上的短剑说道:“父亲教过我,但从未参加过战斗,大概也不怎么厉害。”
“那你今后还是当法师吧。因为我自己的剑术也不怎么样,大概教不了你些什么。现在有地方落脚吗?如果不嫌弃的话,陪我到旅店去吧。”我说。
“房子还在,没有被烧掉,但我想跟你去旅店,可以吗?”卡尔。
“既然房子还在,还是我去你家里住吧。旅店可不是我家开的。但我还得先回旅店找到我的同伴。”我说。
跟卡尔一起吃过晚餐后,回到旅店,梅偌果然在床上等我。
“哦,这次拐回来了个小男孩啊?看来这座‘白石城’还是有些斩获的,不是吗?”梅偌甜甜地笑道。
“因为缘分,那么从今天开始,这个孩子就是我的徒弟了。他叫‘卡尔’,是本土的地主,我们要不要去他家里住?这样可以省点住宿费。”我说着推了卡尔上前,他显得有些害羞,又重新躲回了我身后。
“小卡尔家里有几间房呢?”梅偌问。
“两间,另外还有一间杂物房。你们一人一间,我睡大厅好了。”卡尔。
“不过问题是,我已经躺在床上了,今天太累,已经不想走动了。那么,今天还是住在旅店吧。小卡尔,这张大床只够睡3个人,还有思可没回来呢,你不介意回家里睡吧?”梅偌。
看来梅偌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卡尔现在的处境了。却还是说出了这样无情的话,这说明她对卡尔没有好感。的确,经历了一场小战役,外面一定有很多像卡尔这样的人,而我们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制造出来的悲剧一定不会被那些半兽人更少。像这种收留小孩的活是不应该由我们这种人来做的,但既然我已经答应了要收留他,也不愿意出意反意。
于是我通过卡尔无法察觉的精神交流方式,对梅偌说道:“今天对卡尔来说,是特别的日子,所以,别欺负他了,好吗?”
而梅偌也用相同的方式回应着我,她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捡他回来。或许我目光短浅吧,但他现在看起来,只是个负累。”
我继续用精神方式说道:“我会把他培养成法师的,而且我没期待过他将来能为我做些什么。”
“那是将来的事。你太天真了,如果你现在就已经在想‘他将来能为你做些什么’的话,将来你会为你今天的愚蠢而感到失望的。人是会变的,而且变得很快。我不是先知,我无法预料到十年后,我们之间还是不是朋友。甚至是明年,我都难以预判到。而卡尔是个孩子,一个足够小的孩子,他将来的路,一切都是未知。但只有很小的可能会跟我们这种人走在一起。现在他还小,看起来就像个可爱的小姑娘一样害羞地躲在你身后,但这样的日子会很短。他会很快成长起来。你必须知道,男人都是有野心的!如果他是个天才,那等到他的羽翼长硬了,就会离开。你的努力不过是在为别人做嫁衣而已。有能力独当一面的人,不会愿意生活自己的导师的阴影之下。如果他是个废物,那你现在就是在浪费时间!”梅偌。
“如果他资质一般呢?”我问。
“资质一般的人满大街都是,我们需要的话,直接雇佣现成的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花时间自己培养。没有利益关系的效忠,根本毫无意义,利用感情所建立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显得无比脆弱。”梅偌。
“但他现在需要我!而且我也答应过收留他!”我说。
“他需要的是蓝斯特!一个真正的人族领袖。那是因为他还不知道你的真面目!蓝斯特王子很英俊,他拥有天然的吸引力。这是领袖的气质,是血统之中与生俱来的东西。即便戴着面具,仍然能够动人心魄。这副身体有多大的吸引力,是你无法理解的,否则你也不会随手一招就杀了他,然后霸占了他的身体,其目的只是为了占据王国的资源。如果卡尔知道你只是一堆从棺材里爬出来,由蛀虫们所构装而成的寄生生物。只怕他现在就不是害羞地躲在你身后,而是一边尿床,一边发誓以后都不见你了。”梅偌。
梅偌说的是我的第四个身体。
如果我不是因为与生俱来的第一个身体被强占,复活后的第二个身体只是个没多大用的活行尸,第三个身体被精灵族圣剑‘莱德菲尼克斯’烧成飞灰,也许没有经历过这些的我根本就不会成为巫妖。
梅偌并不知道我真正的本体,其实是与菲利斯晶石结合了的灵魂。按巫妖们的话说,就是‘命匣’。血肉不过是用来操纵的,并非本体。虽然我更习惯把菲利斯晶石通过空间魔法捆绑在被操纵的身体里,随身携带,让它以更接近其他活物的方式相结合。并用虚假的灵魂外壳包裹,让一些像梅偌一样危险的人物无法探知。但如果没有可以操纵的身体,那我就只是一件物品,而不是任何活物。
正如大多数巫妖会把自己的命匣藏起来不让人发现,所以我至今为止都没跟梅偌说过关于菲利斯晶石的问题。梅偌认识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占领了蓝斯特王子的身体。她所知道的最多只是当时蓝斯特体内真正起控制作用的寄生生物,也许她认为这个才是我的真身吧。不过她这样理解也可以接受。
‘普鲁普鲁’这个奇怪的名字,是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女孩‘蕾依莎’起的。它是我在缺乏资源,最艰难的时候弄出来的虫族构装生命体。最初的普鲁普鲁在侵占了蓝斯特王子的身体后,就已经变成了这个新身体的一部分,但后来这个身体又被邪神斯利砍碎了,所以我缝合起来用了几天后就没再用了。更多的时间里,我以一个容貌仿制自‘蕾依莎’的人族幼女‘雅丽莎’的名义存在着。而普鲁普鲁则被我从蓝斯特的身体中分离出来,殖装到一个有3米多高的血肉傀儡之中,让普鲁普鲁的组织在侵蚀的过程中成长,并最终建立出拥有极强血肉融合能力的吞噬型血肉傀儡。这个被我命名为‘血屠’的家伙有一个长在肚子上的大嘴巴,专门用于连接一个吞噬活物用的存储空间,以及几十根钢鞭一样的舌头,但我不喜欢用它。因为这个身体的本能总是让我感到饥饿,不管吃多少东西都无法满足。
而现在,为了重返奥纷大陆,我才急急忙忙地找朋友帮我重制蓝斯特的身体,而且是蓝斯特未被改造过之前的人族身体。所以此刻的我,甚至连‘雅丽莎’时期的运动能力都无法达到。但改造这个身体的话,就无法实现在人族社会中伪装身份的目的了。因此,元素魔法以及茵菲迪斯之剑可以说是我目前在奥纷大陆唯一的依丈。
“你是对的。”我回应完梅偌后,伸手摸了摸卡尔的头,柔声对他说道:“你留下吧,不管将来如何。”
就算你选择成为我的敌人,我都不会怪你的。我的选择与你的选择无关……
一路上,我一直拉着少年的手往南门方向走去。我甚至没兴趣问他叫什么名字。因为今天我遇到的人实在太多了,而且大多数是些对我今后的事业毫无帮助的人,包括我现在身边的这位。我对自己说,这只是我答应帮助修道院所要履行的职责,而不是为了此刻被我拉着的人。
在南门附近,街道上的尸体越来越多,我忽然发现轻轻拉着的手遇到了阻力,不用些力竟然就拉不动了。我转过头来看向身后,发现少年站着不动。
“大哥哥,我还是不去了。”少年低着头说道。
“为什么?”我问。
“那么多人都死了,我不想看到……”少年痛苦地试图挣开我的手。
“那些人不是你不去看就可以复活的。他们是为了保卫这里而战死。我认为你有必要去确认一下。”我说。
其实我没有资格去批评他,如果死去的人不是陌生人,我也无法用如此平淡的心情去面对。但即便如此,我仍然会坚持己见!正因为失去的人对自己很重要,才更应该亲眼去确认一下。
“我不是贪生怕死的人!我按照父亲的指示去守护收容所。如果那些野蛮人攻过来,我也有战死的决心!但南门太惨烈了,我真的不愿意去看。而且父亲是我在这个世上最爱的人,也很可能在这里……”少年。
在南门战死的人有很多,失去亲人的家属也必定有更多,但我此刻只拉着其中一个陌生人的手,我想我还是应该尽力安慰他的吧。于是,我转过身,走到他身边,伸出另一只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轻轻扫着他的毛发,说道:“或许他还活着,你不愿意去救他吗?或许他已经战死了,你就愿意让他躺在大路上吗?如果战死的是你,你会希望你的孩子不去埋葬你吗?你觉得你心爱的父亲也是这样想的?”
少年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坚定地说道:“好吧,我去。”
我虽然在昨夜参加了南门方向的战斗,但却没有参与南门保卫战。那些坚守在南门的战士确实不容易,他们承受了半兽人主力的进攻。即便是我,如果不会魔法,也没有茵菲迪斯之剑的话,坚守在这种地方也确实很难活下来。
昨天跟独眼巨人战斗时,所遇到的那两位修女格蕾茜拉和洛里娅,我也仅仅只是占了茵菲迪斯之剑的便宜,单论战技,我根本比不上她们。这个发现让我感到分外难过。看起来是我起了主要作用,其实我才是拖后腿的。也许茵菲迪斯之剑在更适合的人身上,能起到更大的作用。但我确实需要茵菲迪斯之剑的力量,现在还不是把它交出去的时候。
我拉着少年,在城卫队的帮助下,顺利找到了一堆来不及收拾的尸体。少年在那堆尸体中认出了半张脸,另外一半没找到,明显是被斧头破开的。少年没有痛哭,但我能感觉到他已经不行了。我一直陪他到傍晚,直到城卫队和修士们在那些亲人们的哭声中完成了尸体的掩埋工作。在修士们简单的埋葬仪式过后,我知道了他叫‘卡尔’。一天没吃过东西的我,最后还是拖着他的手往回走。
“我知道你现在心情一定很不好,但还是要吃东西的,我也饿了,一起吧。你母亲还在吗?吃完晚餐后,我送你回家吧。”我说。
“她早抛弃我们了,或许她是对的。”卡尔。
“那今后,你有什么打算吗?”我问。
“我可以跟着你吗?”卡尔。
“我不会留在这座城的,而且跟着我没任何好处。因为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这可不是什么谦虚话。”我说。
“我不需要好处。这个世上本来就无所谓的好人,但对现在的我来说,你就是世上最好的人。虽然我现在没什么本事,但我会努力不让你丢脸的!”卡尔。
“你会用剑吗?”我问。
卡尔拍了拍腰上的短剑说道:“父亲教过我,但从未参加过战斗,大概也不怎么厉害。”
“那你今后还是当法师吧。因为我自己的剑术也不怎么样,大概教不了你些什么。现在有地方落脚吗?如果不嫌弃的话,陪我到旅店去吧。”我说。
“房子还在,没有被烧掉,但我想跟你去旅店,可以吗?”卡尔。
“既然房子还在,还是我去你家里住吧。旅店可不是我家开的。但我还得先回旅店找到我的同伴。”我说。
跟卡尔一起吃过晚餐后,回到旅店,梅偌果然在床上等我。
“哦,这次拐回来了个小男孩啊?看来这座‘白石城’还是有些斩获的,不是吗?”梅偌甜甜地笑道。
“因为缘分,那么从今天开始,这个孩子就是我的徒弟了。他叫‘卡尔’,是本土的地主,我们要不要去他家里住?这样可以省点住宿费。”我说着推了卡尔上前,他显得有些害羞,又重新躲回了我身后。
“小卡尔家里有几间房呢?”梅偌问。
“两间,另外还有一间杂物房。你们一人一间,我睡大厅好了。”卡尔。
“不过问题是,我已经躺在床上了,今天太累,已经不想走动了。那么,今天还是住在旅店吧。小卡尔,这张大床只够睡3个人,还有思可没回来呢,你不介意回家里睡吧?”梅偌。
看来梅偌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卡尔现在的处境了。却还是说出了这样无情的话,这说明她对卡尔没有好感。的确,经历了一场小战役,外面一定有很多像卡尔这样的人,而我们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制造出来的悲剧一定不会被那些半兽人更少。像这种收留小孩的活是不应该由我们这种人来做的,但既然我已经答应了要收留他,也不愿意出意反意。
于是我通过卡尔无法察觉的精神交流方式,对梅偌说道:“今天对卡尔来说,是特别的日子,所以,别欺负他了,好吗?”
而梅偌也用相同的方式回应着我,她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捡他回来。或许我目光短浅吧,但他现在看起来,只是个负累。”
我继续用精神方式说道:“我会把他培养成法师的,而且我没期待过他将来能为我做些什么。”
“那是将来的事。你太天真了,如果你现在就已经在想‘他将来能为你做些什么’的话,将来你会为你今天的愚蠢而感到失望的。人是会变的,而且变得很快。我不是先知,我无法预料到十年后,我们之间还是不是朋友。甚至是明年,我都难以预判到。而卡尔是个孩子,一个足够小的孩子,他将来的路,一切都是未知。但只有很小的可能会跟我们这种人走在一起。现在他还小,看起来就像个可爱的小姑娘一样害羞地躲在你身后,但这样的日子会很短。他会很快成长起来。你必须知道,男人都是有野心的!如果他是个天才,那等到他的羽翼长硬了,就会离开。你的努力不过是在为别人做嫁衣而已。有能力独当一面的人,不会愿意生活自己的导师的阴影之下。如果他是个废物,那你现在就是在浪费时间!”梅偌。
“如果他资质一般呢?”我问。
“资质一般的人满大街都是,我们需要的话,直接雇佣现成的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花时间自己培养。没有利益关系的效忠,根本毫无意义,利用感情所建立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显得无比脆弱。”梅偌。
“但他现在需要我!而且我也答应过收留他!”我说。
“他需要的是蓝斯特!一个真正的人族领袖。那是因为他还不知道你的真面目!蓝斯特王子很英俊,他拥有天然的吸引力。这是领袖的气质,是血统之中与生俱来的东西。即便戴着面具,仍然能够动人心魄。这副身体有多大的吸引力,是你无法理解的,否则你也不会随手一招就杀了他,然后霸占了他的身体,其目的只是为了占据王国的资源。如果卡尔知道你只是一堆从棺材里爬出来,由蛀虫们所构装而成的寄生生物。只怕他现在就不是害羞地躲在你身后,而是一边尿床,一边发誓以后都不见你了。”梅偌。
梅偌说的是我的第四个身体。
如果我不是因为与生俱来的第一个身体被强占,复活后的第二个身体只是个没多大用的活行尸,第三个身体被精灵族圣剑‘莱德菲尼克斯’烧成飞灰,也许没有经历过这些的我根本就不会成为巫妖。
梅偌并不知道我真正的本体,其实是与菲利斯晶石结合了的灵魂。按巫妖们的话说,就是‘命匣’。血肉不过是用来操纵的,并非本体。虽然我更习惯把菲利斯晶石通过空间魔法捆绑在被操纵的身体里,随身携带,让它以更接近其他活物的方式相结合。并用虚假的灵魂外壳包裹,让一些像梅偌一样危险的人物无法探知。但如果没有可以操纵的身体,那我就只是一件物品,而不是任何活物。
正如大多数巫妖会把自己的命匣藏起来不让人发现,所以我至今为止都没跟梅偌说过关于菲利斯晶石的问题。梅偌认识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占领了蓝斯特王子的身体。她所知道的最多只是当时蓝斯特体内真正起控制作用的寄生生物,也许她认为这个才是我的真身吧。不过她这样理解也可以接受。
‘普鲁普鲁’这个奇怪的名字,是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女孩‘蕾依莎’起的。它是我在缺乏资源,最艰难的时候弄出来的虫族构装生命体。最初的普鲁普鲁在侵占了蓝斯特王子的身体后,就已经变成了这个新身体的一部分,但后来这个身体又被邪神斯利砍碎了,所以我缝合起来用了几天后就没再用了。更多的时间里,我以一个容貌仿制自‘蕾依莎’的人族幼女‘雅丽莎’的名义存在着。而普鲁普鲁则被我从蓝斯特的身体中分离出来,殖装到一个有3米多高的血肉傀儡之中,让普鲁普鲁的组织在侵蚀的过程中成长,并最终建立出拥有极强血肉融合能力的吞噬型血肉傀儡。这个被我命名为‘血屠’的家伙有一个长在肚子上的大嘴巴,专门用于连接一个吞噬活物用的存储空间,以及几十根钢鞭一样的舌头,但我不喜欢用它。因为这个身体的本能总是让我感到饥饿,不管吃多少东西都无法满足。
而现在,为了重返奥纷大陆,我才急急忙忙地找朋友帮我重制蓝斯特的身体,而且是蓝斯特未被改造过之前的人族身体。所以此刻的我,甚至连‘雅丽莎’时期的运动能力都无法达到。但改造这个身体的话,就无法实现在人族社会中伪装身份的目的了。因此,元素魔法以及茵菲迪斯之剑可以说是我目前在奥纷大陆唯一的依丈。
“你是对的。”我回应完梅偌后,伸手摸了摸卡尔的头,柔声对他说道:“你留下吧,不管将来如何。”
就算你选择成为我的敌人,我都不会怪你的。我的选择与你的选择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