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七章 坚韧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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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萌鹿和唐海有一样的眼睛,唐海可以看生命之光来找动物,她同样办得到!
以前唐海还想过,要认真告诉小萌鹿,这些事不能让人知道,但小萌鹿好像天生就知道这些事不能说,包括她从没在除了唐海和萝丝以外的任何人面前暴露过自己可以水下呼吸,包括唐爸唐妈萝父萝母都不知道……
肥肥的手指一指,是一群长途跋涉过来的野马。
这些野马风尘仆仆的,身上都有灰尘,看得出毛发干涩。
落基山脉东面的动物基本都是这样的,特别是这些年华州东部地区开发得也挺大的,农业用水抽了不少水,一些河的流量没以前大了。西水东送的工程,现在还没有让华州完全恢复鼎盛水势。
马会一直不停的朝前吃草,草没了就换地。
前边的草叫做前头草,一般比较茂盛,后边的是回头草,那是被吃过了的,同样咬一口前边的明显可以吃更多,所以马一般不吃回头草。
而且马是很精细的牲口,野马只吃草的前端和中部,这是为了防止连根吃吃到沙子。
以前的牧马人放马,都是有着大片的草场可以喂马,马吃得精细,就比较健康。而现在的牧马人大多是圈地来养的,草料较少,马就不得不吃回头草,就经常有得肠梗阻之类的情况了。
不停的往前走,是很可能一两天找不到水源的,有经验的老马认得路,以及老马的鼻子是可以闻出空气中的水含量,从而判断出水源位置……
这些马儿一到刚才山羊跳跃过去的河边,不少都是兴奋的跳跃着,几匹年长的老马安安静静的喝着水,补充着身体水分,而一些小马驹则是快乐的围着自己的爸爸或是妈妈奔跑。
看得出它们许久没有喝水了,也看得出它们走了很长的路。
那匹一身赤红色,和赤兔一个花色,同样造型,就是略小一些的首领喝了几口水,就趴到了地上歇息,和赤兔一样的爱偷懒,一般的马可不会这么趴着,趴着也代表了起来需要一定时间,敢这么做,也代表这匹马对自己实力很自信……
面对着唐海这一群人,野马们不但不怕,反而是露出了好奇的目光,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大伙。
“这是赤兔的孩子吧?”珍妮弗忽然问。
“大概是的吧。”
不怕人,就代表着人类从没伤害过它们。换而言之,这些马对人类来说完全没有利用价值。
好的木料稍稍一长大就被人砍去做家具、建材,甚至是生火烧饭,庄子也说过,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
这些野马都是当初欧洲马的后代,跟随着移民者来到美洲。
它们的先祖犁过美洲的土地,养活了无数人,又随着美洲人征战当时的印第安人,以及被印第安人夺取后,让印第安人数次反杀。
可以说美国野马和美国历史是紧紧相连的。
但如今,哪怕是美国野牛,最高峰时期有超过6000万只,被屠杀吃肉,骨头用来做肥料,杀剩不到800只,就因为肉好吃,人们愿意照顾着,数量也恢复到了50万了……
但野马,哪怕是养来杀吃肉,一来肉不好吃,二来出肉率低,都不划算,所以野马群数量一直无法突破5万!
就这样,还经常有人建议全杀了……
以不材而得其天年,这话在美国野马身上是不成立的。
只要有利可图,不管是熊猫、老虎、鳄鱼,想恢复种群数量都很容易办到,哪怕物种很难照顾。
没利可图,野马这种很容易养的家伙,随时都可能灭绝。
唐海看着赤兔的孩子。
“比赤兔小一些。果然,赤兔是天赋异禀,它的孩子不见得就比它厉害……难怪赤兔20多岁才被赶出族群,要是赤兔不老,它孩子肯定打不过它……”唐海感慨着。
每个父母都期待着自己孩子快快长大,但同时又害怕孩子快快长大。
动物是有相当有深度的思考能力的,唐海现在忽然觉得当初赤兔不见得是被自己孩子赶走,甚至可能是它自己故意装败远走的,毕竟要真是被打败了,不会那么健康……
或许那呆马是察觉到了自己孩子的气馁?
父亲太强的话,孩子也是会有压力的啊……
别的马都是六七岁当上马王,赤兔的这名孩子估计是十六七,也就是说它这会儿其实也已经慢慢步入老年了……
“它快走了。”珍妮弗忽然说。
“走?它不是才找到水源?这附近喝水的地方不多吧?”
“所以肉食动物们也会来这里找水喝。”
唐海懂了。
肉食动物没来,但却来了另一批马群。
这恐怕是赤兔孩子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的……
灰狼群杀都杀不了驼鹿,所以更不可能打得过野马群!至于美洲狮,都是单打独斗,也不可能和30匹的野马群打!棕熊什么的追不上马……
但野马群不同,野马群可以夺走赤兔孩子最重要的东西!
领头的是一匹黑色的骏马,浑然一体的黑色有如煤球,毛色很好,很光亮。
赤兔孩子警觉的站了起来。
果然,这黑马王发现了这群马群后很兴奋,然后去闻赤兔孩子它老婆们的屁屁……
马容易劈腿这是真事,那些母马就没谁对这表示反感。
但赤兔的孩子可不愿意头上长草,朝着那黑色大马就冲了过去!
野马的战斗是很血腥残暴的,两匹大马咬到了一起,脑袋不停的撞着对方,蹄子猛踹,每一下至少都是半吨重的重击!
马是真正的拳击手,唐海当初选择赤兔做萝丝的保镖,就是认真思考过的……
每一下重击要是造成了效果,都可能一击必杀,但两匹马明显都很有经验。
再接着两马同时转身!然后是后腿双腿踹!
这种攻击每一下都是一吨以上的冲击力!野马这么打是很容易导致残废的!而残废的野马肯定不能在野外再活下去……
双方的马仔加起来超过70匹,但这种对决就像是人类武者的战斗,外人是不会插手的。
赤兔的孩子虽然年纪更大,但它打得更坚决,更不要命!毕竟是对方想要来抢它媳妇!
唐海看得出它受伤更重一些,但那年轻的黑马斗志却没赤兔的孩子强,这黑马王退缩了……
赶走了强敌,赤兔的孩子高兴的在地上打滚,然后湿漉漉的眼睛又好奇的看向唐海一群人。
“走吧!它们都打完了,你再看下去,搞不好赤兔的孩子以为你是来抢母马的……”
“唔,我之前想到的,把海鲜做成保健品来赚钱……珍妮弗、丽莎,你们觉得这部分赚的钱够养美国的野马吗?”
“够。”
“不够。”
两女同时回答。
……(未完待续。)
小萌鹿和唐海有一样的眼睛,唐海可以看生命之光来找动物,她同样办得到!
以前唐海还想过,要认真告诉小萌鹿,这些事不能让人知道,但小萌鹿好像天生就知道这些事不能说,包括她从没在除了唐海和萝丝以外的任何人面前暴露过自己可以水下呼吸,包括唐爸唐妈萝父萝母都不知道……
肥肥的手指一指,是一群长途跋涉过来的野马。
这些野马风尘仆仆的,身上都有灰尘,看得出毛发干涩。
落基山脉东面的动物基本都是这样的,特别是这些年华州东部地区开发得也挺大的,农业用水抽了不少水,一些河的流量没以前大了。西水东送的工程,现在还没有让华州完全恢复鼎盛水势。
马会一直不停的朝前吃草,草没了就换地。
前边的草叫做前头草,一般比较茂盛,后边的是回头草,那是被吃过了的,同样咬一口前边的明显可以吃更多,所以马一般不吃回头草。
而且马是很精细的牲口,野马只吃草的前端和中部,这是为了防止连根吃吃到沙子。
以前的牧马人放马,都是有着大片的草场可以喂马,马吃得精细,就比较健康。而现在的牧马人大多是圈地来养的,草料较少,马就不得不吃回头草,就经常有得肠梗阻之类的情况了。
不停的往前走,是很可能一两天找不到水源的,有经验的老马认得路,以及老马的鼻子是可以闻出空气中的水含量,从而判断出水源位置……
这些马儿一到刚才山羊跳跃过去的河边,不少都是兴奋的跳跃着,几匹年长的老马安安静静的喝着水,补充着身体水分,而一些小马驹则是快乐的围着自己的爸爸或是妈妈奔跑。
看得出它们许久没有喝水了,也看得出它们走了很长的路。
那匹一身赤红色,和赤兔一个花色,同样造型,就是略小一些的首领喝了几口水,就趴到了地上歇息,和赤兔一样的爱偷懒,一般的马可不会这么趴着,趴着也代表了起来需要一定时间,敢这么做,也代表这匹马对自己实力很自信……
面对着唐海这一群人,野马们不但不怕,反而是露出了好奇的目光,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大伙。
“这是赤兔的孩子吧?”珍妮弗忽然问。
“大概是的吧。”
不怕人,就代表着人类从没伤害过它们。换而言之,这些马对人类来说完全没有利用价值。
好的木料稍稍一长大就被人砍去做家具、建材,甚至是生火烧饭,庄子也说过,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
这些野马都是当初欧洲马的后代,跟随着移民者来到美洲。
它们的先祖犁过美洲的土地,养活了无数人,又随着美洲人征战当时的印第安人,以及被印第安人夺取后,让印第安人数次反杀。
可以说美国野马和美国历史是紧紧相连的。
但如今,哪怕是美国野牛,最高峰时期有超过6000万只,被屠杀吃肉,骨头用来做肥料,杀剩不到800只,就因为肉好吃,人们愿意照顾着,数量也恢复到了50万了……
但野马,哪怕是养来杀吃肉,一来肉不好吃,二来出肉率低,都不划算,所以野马群数量一直无法突破5万!
就这样,还经常有人建议全杀了……
以不材而得其天年,这话在美国野马身上是不成立的。
只要有利可图,不管是熊猫、老虎、鳄鱼,想恢复种群数量都很容易办到,哪怕物种很难照顾。
没利可图,野马这种很容易养的家伙,随时都可能灭绝。
唐海看着赤兔的孩子。
“比赤兔小一些。果然,赤兔是天赋异禀,它的孩子不见得就比它厉害……难怪赤兔20多岁才被赶出族群,要是赤兔不老,它孩子肯定打不过它……”唐海感慨着。
每个父母都期待着自己孩子快快长大,但同时又害怕孩子快快长大。
动物是有相当有深度的思考能力的,唐海现在忽然觉得当初赤兔不见得是被自己孩子赶走,甚至可能是它自己故意装败远走的,毕竟要真是被打败了,不会那么健康……
或许那呆马是察觉到了自己孩子的气馁?
父亲太强的话,孩子也是会有压力的啊……
别的马都是六七岁当上马王,赤兔的这名孩子估计是十六七,也就是说它这会儿其实也已经慢慢步入老年了……
“它快走了。”珍妮弗忽然说。
“走?它不是才找到水源?这附近喝水的地方不多吧?”
“所以肉食动物们也会来这里找水喝。”
唐海懂了。
肉食动物没来,但却来了另一批马群。
这恐怕是赤兔孩子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的……
灰狼群杀都杀不了驼鹿,所以更不可能打得过野马群!至于美洲狮,都是单打独斗,也不可能和30匹的野马群打!棕熊什么的追不上马……
但野马群不同,野马群可以夺走赤兔孩子最重要的东西!
领头的是一匹黑色的骏马,浑然一体的黑色有如煤球,毛色很好,很光亮。
赤兔孩子警觉的站了起来。
果然,这黑马王发现了这群马群后很兴奋,然后去闻赤兔孩子它老婆们的屁屁……
马容易劈腿这是真事,那些母马就没谁对这表示反感。
但赤兔的孩子可不愿意头上长草,朝着那黑色大马就冲了过去!
野马的战斗是很血腥残暴的,两匹大马咬到了一起,脑袋不停的撞着对方,蹄子猛踹,每一下至少都是半吨重的重击!
马是真正的拳击手,唐海当初选择赤兔做萝丝的保镖,就是认真思考过的……
每一下重击要是造成了效果,都可能一击必杀,但两匹马明显都很有经验。
再接着两马同时转身!然后是后腿双腿踹!
这种攻击每一下都是一吨以上的冲击力!野马这么打是很容易导致残废的!而残废的野马肯定不能在野外再活下去……
双方的马仔加起来超过70匹,但这种对决就像是人类武者的战斗,外人是不会插手的。
赤兔的孩子虽然年纪更大,但它打得更坚决,更不要命!毕竟是对方想要来抢它媳妇!
唐海看得出它受伤更重一些,但那年轻的黑马斗志却没赤兔的孩子强,这黑马王退缩了……
赶走了强敌,赤兔的孩子高兴的在地上打滚,然后湿漉漉的眼睛又好奇的看向唐海一群人。
“走吧!它们都打完了,你再看下去,搞不好赤兔的孩子以为你是来抢母马的……”
“唔,我之前想到的,把海鲜做成保健品来赚钱……珍妮弗、丽莎,你们觉得这部分赚的钱够养美国的野马吗?”
“够。”
“不够。”
两女同时回答。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