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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去你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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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廷歌快手快脚地洗完了车,跟班组长打个招呼,之后就坐在一边和罗恒秋聊天。

    罗恒秋是被朋友带到这边来洗车的,见到邓廷歌也很意外。

    “我当时就认出你了,不过你好像没想起我。今天我去酒店那边问过,他们说你今天不当班,我打算明天继续去的。”罗恒求说,“好久不见,有四五年了吧。你好像没什么变化。”

    邓廷歌想了想。罗恒秋毕业的时候他刚准备升高三,学业繁忙,罗恒秋又去了国外,两人就这样断了联系。他今年大三,算来算去,他说没多久,就四年。

    罗恒秋笑着说我怎么觉得隔了很久

    他问起邓廷歌现在的状况,邓廷歌一五一十地说了。他考上了自己喜欢的表演专业,现在学业不太紧张,所以到处找兼职挣钱,还在话剧剧场里演出,磨练自己。罗恒秋看看他的工装,有些诧异:“现在大学里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也有助学金,你不用那么累的。”

    邓廷歌忙告诉罗恒秋,他误会了。

    “我打这么多份工是有原因的。”

    正准备说明时,班组长在那头喊他去搬东西。罗恒秋的朋友也在另一边说准备走了。两人匆匆留了电话,邓廷歌说下班再联系你,你把今晚空出来。

    罗恒秋说好的,把他的号码保存了,又翻出来看几眼,默默记在心里。

    上车之后罗恒秋边系安全带边透过车窗看又开始洗车的邓廷歌。

    毕竟已经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脸庞褪去稚气痕迹,手脚的肌肉块垒也凸显出来。他穿着洗车店的工装,衣服似乎不太合身,显得有些肥大,但他个子高,反倒露出了纤瘦的脚踝和脖子。邓廷歌回头看着罗恒秋上的那辆车,犹豫一会朝车子挥挥手。

    罗恒秋连忙也挥手。

    钟幸在驾驶座上戴了墨镜,看到他那副样子忍不住笑出声。

    “别挥了,车窗一关,他在外面看不到你。”钟幸说,“人就随手挥挥,你瞎回应什么。”

    罗恒秋没理他,依旧盯着外面狂看。

    钟幸简直看不下去了。

    “喂,那个是谁?”他打量了邓廷歌一会,“你不喜欢孔郁啦?”

    “再说一遍,别把我和孔郁扯上关系。他是我师弟,学表演的。”罗恒秋收回了视线,“很久不见了而已。”

    “不错啊,挺帅。”钟幸说,“身材也还行,就是瘦了点。前两天那个谁不是让我帮他找个拍广告的模特么,你师弟可以啊,不用拍全身,取重点部位……”

    罗恒秋脸色立刻有些不太好了。

    “那个内衣广告?”

    “内衣怎么了?”钟幸说,“谁不穿内衣?那是大众生活必需品,你身上不穿?别嫌弃内衣,内衣也是有尊严的。”

    “那是正常内衣吗?”罗恒秋很不高兴,“不可能我告诉你。”

    “像你师弟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啊,又是准备入行的,最大的愿望就是成名。那种内衣怎么了,也有很多人穿着啊。情趣,情趣你懂么,生活需要情趣,所以拍情趣才受欢迎。受欢迎了自然就成名,自然就高兴,自然就感激你,自然就……”

    罗恒秋说去你的情趣,自然地系好安全带吧钟导。

    他惦记着邓廷歌说的话,路上立刻把今晚的邀约全都推了。

    然而一直等到傍晚六点多他才收到邓廷歌的电话。邓廷歌约他今晚在人民剧场门外见。罗恒秋莫名地兴奋起来。

    出门之后他才想起,因为猜邓廷歌会和自己吃饭,他晚餐一点没吃,此刻腹中空空,甚至有点疼。

    胃袋干瘪的罗恒秋在人民剧场外面等了一会,饿得受不了,掏钱买了两个茶叶蛋。刚吃完一个就看到邓廷歌从剧场里跑出来,奔向自己。

    “师兄,我带你进去看话剧。”邓廷歌说。

    罗恒秋看着邓廷歌的装扮。邓廷歌和白天穿的完全不一样,尤其是脖子上挂着一个老式的女包,里面鼓鼓囊囊装着不少零钱。

    邓廷歌低头看看自己,笑着说:“我在这里卖票。”

    两人边走边聊天。罗恒秋听他提起还没吃晚饭,顺手就把手里剥了一半的茶叶蛋给撸干净了,递到邓廷歌面前。邓廷歌抓着他的手啊呜一下囫囵吃了,继续呱唧呱唧说话。罗恒秋跟在他后面往里走,暗搓搓地摸手指。

    人民剧场在很多年前是这个城市里最高雅的消费场所。邓廷歌和罗恒秋高中的时候,学校还组织过学生来这里看电影或者演出。有一次看电影途中,高一那边突然发出混乱的声音。坐在不远处的罗恒秋抬头望去,看到一个男孩直起身,怀里抱着个软绵绵昏过去的女同学。

    那个人是邓廷歌。他身边的女孩一直脸色苍白,之后更是捂着肚子就晕倒了。少年邓廷歌见义勇为,二话不说抱着人就往一街之隔的人民医院跑,身后呼啦啦跟着一串因为电影太无聊而趁机逃窜的男孩子。电影播的是什么,罗恒秋是一点也记不住了。但他坐到了最后,只是什么都没看进去,一直想着少年人跑过他身边时那张气喘吁吁的脸。

    后来人民剧场渐渐衰败。地方太小没办法扩建,也根本没钱去修建,它一直不尴不尬地立在那里,今晚上演二人转,明天表演脱衣舞,也算自负盈亏,苦中还带了点荤素不忌的色彩。

    罗恒秋跟着邓廷歌拐进剧场的一个房间时愣了一下。

    “小剧场?”罗恒秋笑着说。

    他知道邓廷歌在卖什么票了。这是一个小型的话剧剧场。

    房间里坐着二十来个年轻人,看到邓廷歌进来都抬头冲他打招呼,似乎很熟悉。

    “你看过?”邓廷歌带他坐下。

    “看过。”罗恒秋说,“但不算了解。”

    邓廷歌坐在他身边开始数钱,“不了解没关系,你觉得好看就行了。”

    这个小小的话剧剧场就是他连打几份工的重要原因。一次五百块,房间可以用一个晚上,表演结束之后还可以对演出进行检讨和排练下一场。

    邓廷歌和几个学校里的同道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话剧社,在这个城市的高校话剧圈里略有名气。他和朋友作为牵头的人,自然要负担起这些费用:场地租金、道具租金、桌椅租金,还有演员们的服装费等等。

    “我们一般都是自己人演出,有时候如果约到别的剧社的人,劳务费肯定免不了。兄弟院校的人都比较客气,但不请一顿饭、喝点东西肯定说不过去。”邓廷歌数好了钱,笑道,“观众都自愿掏钱,一张票二十。今晚有四百多块,差不多了。”

    罗恒秋忙掏出一张二十:“我也买票。”

    邓廷歌推了回去:“你别这样,今天我请你。”

    罗恒秋收起了钱,想了想之后说:“那一会儿结束了,我请你吃夜宵吧。”

    “好好好,这才对头。”邓廷歌也要上场演出,于是把颈上的挎包放在了罗恒秋的手里,“先帮我保管,演完了我再来找你。”

    罗恒秋抱着那挎包想,你不怕我卷款潜逃?

    他又想,逃了也挺好的,这样邓廷歌就会来追自己,追啊追啊,不小心就海角天涯了。

    今晚在小剧场里演出的是某先锋剧作家的作品,他将《动物庄园》进行了改编,通过几只宠物和它们主人的故事来讲述城市人思想和生活上的困窘。

    灯光照亮小房间当中的一片空间,博美、金毛、萨摩耶、中华田园犬先后上场,跟在它们主人的身后唯唯诺诺。

    房间里十分安静,演员们也相当投入。他们在观众和观众之间的空隙里走动,充分地融入这个环境,在倾听者的耳边缓慢地吟诵诗歌,激动万分地用台词表达心绪。观众仿佛置身于剧情之中,和演员、和故事一起呼吸。

    邓廷歌饰演的是宠物主人的男友。他换了一件上衣,头发抓得凌乱,急匆匆闯入明亮的空间。

    从他出现的时候起,罗恒秋的眼神就一直没办法从他身上拔离。

    他们之间仅仅隔着两排椅子,大约三米的距离,但站在灯光之下、表情生动的邓廷歌像是另外的一个人。

    他说话的声音、腔调、语速全都变了,站在那里的不是邓廷歌,而是一个软弱的、不敢反抗自己女友的男人。中华田园犬扑到他身上,伤心地哭诉自己被主人遗弃的事实。邓廷歌坐在地上摸那个演员粗糙的金色假发,眼神和手势都万分温柔,仿佛趴在他膝盖上的真的是一只悲伤的狗。

    他站起来走动,拉着那女孩的手苦苦哀求,站在灯光的边缘里语气忧伤地背诵诗歌,在遭到女友嘲笑的时候沮丧地垂下脑袋。罗恒秋知道,这就是小剧场话剧的有趣之处:观众和演员几乎是无隙的,他仿佛伸手就能碰到那个人。

    然而他又十分失望:邓廷歌出场的时间不多,而且一次都没有走到自己身边来。

    罗恒秋从没有这样投入地看过一次话剧。邓廷歌的一举一动他都立刻能了解其中的意义,他在灯光的边缘移动,面对着观众叹气,偶尔在眼神移动的时候扫到罗恒秋,这一切都让罗恒秋又兴奋又激动,隐隐还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仿佛场中那个人和他有一个不可对外人分享的、微小的秘密。

    “怎么样?”结束表演之后的邓廷歌走到他身边热切地问。

    “很有趣的剧本。”罗恒秋老老实实地说,“就是你出场的时间太短了,还没看够。”

    邓廷歌有些不好意思,抓抓脑袋笑了。

    虽然和罗恒秋高中时代就相识,并且关系还比一般朋友要亲近一些,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和这个师兄的差距很大。罗恒秋父亲是有名的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再往上一辈,不是军人便是学者,他从真正的书香世家里走出来,身边的朋友偶尔打趣喊他“罗少”也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邓廷歌起初只觉得他是个不苟言笑但性格很好的师兄,和他熟悉起来之后也没有刻意去了解罗恒秋的背景,之后偶然得知,再回头看自己,只觉得很不可思议。

    为什么罗恒秋会和自己做朋友?

    除了对方人好,邓廷歌确实再也找不出别的理由。

    “去吃夜宵吧。”邓廷歌将挎包交给话剧社的其他人,回头跟罗恒秋说。罗恒秋见他没有介绍自己的意思,朝邓廷歌的同侪们点点头权当招呼,跟他走出去。

    人民剧场边上的辉煌街依旧灯火辉煌。夜市里各色食品热烘烘地发出香气,邓廷歌在粥铺门口坐下来之后看到罗恒秋站着,笑得莫名其妙。

    “你笑什么?”

    “你一直都在这里喝粥,高中的时候也这样。”罗恒秋坐下来朝老板招手,“两碗黄鳝粥,今晚有什么新鲜的东西?”

    等他点完菜,邓廷歌带着点惊讶的表情看他。他确实最喜欢吃这个粥铺的黄鳝粥,以前晚自习下课之后,总要蹬着自行车吭哧吭哧踩上十几分钟来喝一碗。

    他带罗恒秋来过几次,但他一点都没想到,罗恒秋居然还记得。

    罗恒秋坐在简单的塑料椅子上,扭头扫了周围一圈:“清火堂凉茶还没倒闭?你喝凉茶吗?”

    他去买了一杯罗汉果一杯菊花茶放在桌上。邓廷歌看着桌上的两杯液体,心情有些复杂。他这才意识到一件自己之前没想起来的事情:罗恒秋和孔郁的关系。

    乍见罗恒秋的欢喜太强烈,他甚至忘记了这件事,这时感到有些尴尬。

    罗恒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黄鳝粥上来了就推到他面前:“味道变过吗?”

    “你很久没吃?”

    罗恒秋点头承认。

    邓廷歌心里装着那件事,吃得也不够安稳,踌躇半天,眼看快吃完了才决定问出来:“那天……那天我见到你和孔郁,你们吵架?”

    他斟酌了问的方式,不过罗恒秋还是一下就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

    “没有吵架,我和他之间什么事都没有。”罗恒秋喝光了杯子里的凉茶,盯着杯底说,“我喜欢的人不是他那样的。”

    他抬头瞅瞅呆愣的邓廷歌,又说了一句:“怎么了,知道我喜欢男的,怕我骚扰你?”

    “不是不是不是!”邓廷歌胡乱挥手,“不怕不怕不怕。”

    罗恒秋便笑了一下。

    邓廷歌一时心里涌起某种复杂的感觉,像是得知答案之后的轻快,又像是更沉重的忧虑。面前的罗汉果茶他一口没喝,此时慢慢端起来倒进了口里。粥铺门口挂着灯管,从罗恒秋头顶照下来,他又低了头,表情和眼神都看不太清楚,嘴角笑意倒还没消。

    邓廷歌觉得自己心里的想法是遗憾。师兄真是好看,以前就觉得他好看了。这么棒的人,怎么就喜欢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