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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章 殇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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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大海在出狱后的第二天,就搬入正俗坊。

    不过看得出,他好像有一些紧张。站在中堂大厅的门廊下,颇有些拘束的扭来牛去,直到郑言庆一身单衣,从回廊尽头出现,他这才好像放轻松了一些。

    昨天晚上,雄大锤对他说:“大黑子,你年纪也不小了,家里虽说不缺你一口饭,可呆在这边,你将来最多就是个衣食无忧。你不会打理生意,也不懂得和旁人交往,留在家里也帮不上你叔父的忙。所以,叔爷想了很久,决定让你去郑家。

    庆娃儿将来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人,他又是你大哥,跟着他,叔爷也能否放心。”

    对于郑言庆,雄大海始终怀有一份尊敬和感激之情。

    所以,让他去跟着郑言庆,他也没啥意见。不过雄大锤又和他说了很多关于郑言庆的事情。雄大海虽然脑袋不算灵光,但最多是迟钝了一点,和呆傻挨不上边。

    没想到,那个比他小,个头又比他低的哥哥,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名气。

    雄大海不免感到了一丝紧张。

    他害怕自己做的不好,或者做错了事情,郑言庆会把他赶回去,那样可就是丢死人了。

    当雄大锤和郑世安在中堂里说话的时候,雄大海不免忐忑不安。

    不过,当他看见郑言庆的时候,紧张的心情,似乎减弱许多。这一年来,郑言庆探望他的次数,甚至比他的家人还多。每一次看见言庆,雄大海就会很轻松。

    “哥哥!”

    他憨憨的上前问好,不过声音还是有些发涩。

    原来,这个哥哥竟然是官,而且还是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啊……郑言庆疑惑的看着雄大海说:“大海,你站在这里做什么?自己来的?你叔爷呢?”

    “叔爷在屋里和郑爷爷说话。”

    “哦!”

    郑言庆当然知道,雄大海会来郑府跟随他。

    这也是早在很久以前,他就知道的事情。于是拍了拍雄大海的屁股,他迈步走进了中堂。

    “言庆啊,你来的正好,你大锤子爷爷把大海带来了。”

    “哦,我看见了!”

    郑言庆先向郑世安三人行礼,然后退到郑世安身后,好奇的问道:“雄爷爷,您和大黑子说什么了?我看他挺紧张的,在外面晃来晃去。呵呵,您可别吓他。”

    “我跟他说,让他听你的话,好好跟着你,保护好你的安全。

    如果惹了祸事,或者被赶回去,我也不会再认他这个侄孙……庆娃儿,以后就要辛苦你,好好调教一下这傻小子。该打就打,该骂就骂,可千万不要客气啊。”

    言庆闻听,不禁哑然失笑。

    “没那么严重,大黑子挺不错。

    我教他的东西,也练得很好……雄爷爷,您吓到他了。呵呵,我这就带他去安顿住所,以后就让他和沈光跟着我就是了。雄爷爷您放心,我一定会善待大黑子。”

    有了郑言庆这一番话,雄大锤似乎也放下了心。

    于是,郑言庆离开中堂,带着雄大海来到他的住所。言庆的住所,是在后宅里的一个读力院落。有五间正房,还有三间偏房,一个马厩。马厩里有四五匹马,不过玉蹄儿不在这里,而是散放在房后的花园中,沈光在那里建了一座马棚。

    除了郑言庆之外,朵朵和小念各有一间房舍。

    剩下两间,则打通成了一间,是郑言庆的书房。沈光占了一间偏房,郑言庆把雄大海安排在另一间偏房中。还有一间,则变成了细腰和四眼的住所,位于月亮门的旁边。

    郑言庆把雄大海介绍给了大家。

    然后说:“大黑子,以后你就住在这里。看看缺少什么,就告诉小念。出去往右拐,是后花园;往左走,则是演武场。我这里没什么大规矩,只是别太吵就行。若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去找沈大哥请教……恩,大概就是这些,你记住了?”

    雄大海点点头,“记下了。”

    “大黑子,你平曰里都喜欢做什么?”

    “恩,没什么。以前在家的时候,帮叔叔锻打,或者送送货。

    后来在牢里,能做的事情就更少了……平时也就是打打拳,练练你教给我的功夫。”

    这么好的一块料子,不练武实在可惜。

    朵朵看着雄大海裸露在外,那两只黑粗,虬起的肌肉,轻声道:“小秀才,不如让大黑子好好学习武艺。依我看,他也不是读书的材料,不如让他专心的练好武艺。

    恩,哈公公所创的降龙伏虎功,倒是挺适合他这体型,你觉得如何?”

    “降龙伏虎功?”

    郑言庆诧异道:“和你以前教我的降龙功,有什么联系吗?”

    朵朵咯咯笑道:“差别可大了……降龙功只是一门筑基的功夫。降龙伏虎功则不一样,是哈公公在这过去十年中独创出来的功夫。练起来也不算复杂,原本想传授给护法弟子。可后来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所以一直就放在我这里保存。”

    若是哈士奇创出来的功夫,肯定不一般。

    要知道,长孙晟曾不止一次的夸奖哈士奇的功夫,说他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高手。

    单打独斗,恐怕无人能与他相提并论。

    这也是杨广密令房彦谦和长孙晟,务必除掉哈士奇的一大原因。试想,这么一个人若是活着,将会是悬在杨广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永远不得安宁。

    “大黑子,那你以后,就跟朵朵姐姐学习吧。”

    哪知,雄大海颇不情愿,“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我一根指头就能打倒她。”

    “大言不惭!”

    朵朵一听这话,顿时不乐意了。

    “黑大个,你看不起我,是不是?”

    “我不是看不起你,你这么小,又这么瘦……”

    “那你敢不敢和我比试一下?”

    “唔,那有什么不敢……不过俺害怕,你这么娇娇小小,万一打伤了你,我哥哥岂不是会不高兴?”

    郑言庆和沈光,不由得大笑起来。

    只笑得朵朵粉靥羞红,“好,那我倒要看看,究竟谁打伤谁。”

    朵朵较真了!

    郑言庆连忙上前阻拦,可是朵朵死活要和雄大海比试。无奈之下,言庆只好答应。

    不过沈光轻声道:“公子不必担心,依我看,大黑子不是小娘子的对手。”

    “哦?”

    “小娘子的基本功比我还扎实,显然是受高人指点。论力气,她肯定不是大黑子的对手,但是若较量起来,两个大黑子,也未必能打得过她。莫忘了,她是谁的弟子。”

    是啊,朵朵虽然不是哈士奇的弟子,但要说哈士奇没指点过她,郑言庆打死都不会相信。而且,以朵朵练功的刻苦程度,她的水准就算是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

    于是,郑言庆把朵朵和雄大海带到了演武场。

    “沈大哥,你说以大黑子这块头,让他用什么武器好呢?”

    “他这样子,依我看用刀剑枪棒都不合适。最好还是用那种拙力沉重的兵器。

    所谓一力降十会。

    这家伙力气大,上了疆场根本不需要什么技巧。只要敢打敢杀,绝对是一员猛将。”

    “唔!”

    郑言庆刚准备开口,就听场中噗通一声,扭头看去,却见雄大海坐在地上,惊讶的看着朵朵。他猛然站起来,大吼一声:“这不可能……你耍赖,咱们再比过。”

    说着话,他做势一个虎扑,冲向了朵朵。

    朵朵也不慌张,原地错步一让,纤手搭在雄大海的胳膊上,脚下使了个绊子,娇躯猛然发力,向上一靠。雄大海噔噔噔立足不稳,一个嘴啃泥,就摔在了地上。

    “服不服?”

    “不服!”

    “那再来……”

    言庆看出来了,朵朵的身手,绝对在雄大海之上。

    她使用的是类似于四两拨千斤那种内家招数,看似轻柔,却招招暗藏杀机。雄大海虽粗通力量的使用技巧。但对于已经化力成劲的朵朵而言,显然不是在一个档次。

    他一身黑色半臂单衣,腰中扎着大带。

    郑言庆突然说:“沈大哥,你说让他学斧如何?”

    “长钺吗?”沈光说:“那玩意儿可是难练的很,看着威风,可练起来却很难。”

    “不是长钺,是双斧。”

    不知为何,郑言庆脑海中浮现出水浒传中,那一百零八将里的黑旋风李逵。再看眼前的雄大海,除了没有那钢针似的络腮胡子,论体型,论力气,可比李逵强。

    “双斧倒是简单些,也容易练。”

    沈光轻轻点头,“不过这样一来,大黑子就只能成为步下将。练双斧,可做不好马上将。”

    “步下将就可以了……你看他这年纪,现在学骑术,恐怕也难以精湛。倒不如做个步下将。呵呵,这家伙要上了疆场,就算是步下将,照样是万夫不挡之勇。

    恩,就用双斧。连他的绰号我都想好了:黑旋风。”

    “嗯,这名字妥帖,比我那‘肉飞仙’的绰号还要响亮。公子果然厉害,随口一说,就远胜他人。”

    沈光连连点头,表示对这个绰号的赞赏,顺手还给了言庆一记马屁。

    郑言庆笑着骂了一句,抬头看去,却见雄大海再一次被朵朵摔飞出去。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雄大海被朵朵摔了十几个跟头。也搭着是他皮糙肉厚,若换个人,这十几个跟头下去就算是不能骨断筋折,想站起来却不容易。

    “服了,服了,我服了!”

    雄大海趴在地上,连声大叫。

    毛小念在一旁咯咯直笑,“大黑子,那你还答应跟着朵朵姐姐学了?”

    “姐姐,我愿意了。”

    雄大海大声回答。

    只是他的年纪比朵朵要大一些,却叫朵朵姐姐,让朵朵感觉好生尴尬。

    郑言庆笑着起身,“大黑子,那从今天开始,你就跟朵朵习武,要听她的吩咐。

    我去找大锤子爷爷,让他给你打造出趁手的兵器来。

    好了,现在去洗洗吧……灰头灰脸的,一会儿雄爷爷看见,还以为我欺负你了。”

    雄大海挠挠头,憨厚的笑了。

    ————————————————————就这样,雄大海在郑家,算是安顿下来。

    天气渐渐转凉,刚过了十月初三,洛阳下了一场小雪之后,气温陡然疾降,变得格外寒冷。

    往年都是到了十月中,才会使用火盆。

    然而在这一年,刚过了立冬,火盆子火塘子就开始纷纷使用,也使得洛阳坊间的炭价迅速攀升起来。用炭的人太多了,以至于卖炭翁们的生意,变得很红火。

    长孙晟的病情,也在立冬之后,陡然加重。

    秋高气爽时,长孙晟的病情有了好转。甚至有一段时间,可以手把手的指点言庆练箭。

    骑马舞槊显然力不从心,包括传授箭术时,也是多以口授为主。

    不过当时看他的情况,的确是好转了许多。

    甚至连巢元方探访时,也认为不会有大问题。之后,巢元方奉命前往长安,编纂《诸病源候论》,离开洛阳。当时所有人,都以为长孙晟快好了,很快就能重掌大权。

    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小雪,却让长孙晟一下子病倒,而且病得非常突然。

    以至于包括高夫人在内的所有人,都有些猝不及防。杨广亲自过府探望,并下旨命人将巢元方从长安接回来。但为时已晚……按照巢元方的说法:大将军此次乃旧疾发作。此前剿杀哈士奇时,已经伤到了内府。而今气温疾降,使得寒气入骨,更使得旧疾加重。加之大将军艹劳过多,以至于病入膏肓,难以救治。

    言下之意:他死定了!

    “夫人,孩子们呢?”

    长孙晟从昏迷中醒来,已经是夜半时分。

    屋子里摆放着三个火盆子,炭火熊熊,使得房间里的温度闷热。

    高夫人轻声道:“恒安和行艹连曰艹劳,我让他们回房休息了……无忌在高俭那边,观音婢陪了你一下午,怎么也不肯休息。言庆刚哄着她,去睡了。”

    “言庆还没走吗?”

    高夫人眼睛红红的,轻声道:“言庆没走。你昏迷这两天,他一直呆在府中。

    如果不是他照顾观音婢和无忌,真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

    季晟,你收了一个好徒弟。连裴公都说你好福气……这两天,也真是辛苦了他。”

    “朝廷那边……”

    “莫要再说公事了。陛下曾委托皇后前来,让你好好休养。皇后说,陛下暂免去了你右骁卫大将军之职,同时调韦云起前来,接手你的职务。等你身子大好了,还要委以重任……皇后还说,陛下已征召各地名医,前来洛阳,为你诊治。”

    看得出来,杨广对长孙晟真的是非常在意。

    长孙晟点了点头,“若有韦郎君接掌右骁卫,我可以放心了!”

    韦郎君,是治书侍御史韦云起的昵称。此人出身京兆门阀韦氏家族,是北周名将韦孝宽的后人,素以奇谋而著称。大业元年,也就是公元605年,他未用隋朝一兵一卒,俘虏契丹四万余人,从此令契丹人服服帖帖,不敢有任何异心。

    隋炀帝得知后,亲自推荐他为治书侍御史之职。

    不管是从治兵的手段,还是从战术思想而言,韦云起都是长孙晟最得力的接班人。

    长孙晟舒了一口气,压在心头的大石,也卸去不少。

    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

    长孙晟心里很明白,他可能不行了……其实,早在两三个月前,他为了剿杀哈士奇,不惜旧疾发作,强行连续施展十三连珠箭法,已伤了根本。后来经过治疗,将伤势压住。可天气的突然变化,令他猝不及防,以至于伤势发作,伤寒入骨,恐怕神仙来了,也无法将他救活。

    活了五十八年,立下赫赫战功。

    更有得意门生为他赋《出塞诗》:今有龙城飞将在,胡马怎敢渡关山……这一辈子,他再也没有任何遗憾了!

    唯一放不下的两件事:一个是谁来接任他的职务;另一个就是他的妻儿未来。

    “夫人,我若是有不测,还请你牢记我两句话。”

    高夫人闻听,大将失色,“夫君,何故说这种不详之语?”

    “夫人,自家事,自家清楚……我生平征战无数,杀人无数,能死于家中暖榻,已足够幸运。然则,我尚有几件事不放心。恒安刚愎,叔德自私,此二人不可靠。

    高俭熟读诗书,然则计算颇多,凡事只求功利,恐怕也难以依靠。

    所以,我死之后,遇事可多与言庆商议。那孩子年纪虽小,然则思绪和心计,不弱于诚仁。依我看,陛下如今虽对他多有不屑,未尝没有历练他的心思。他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所以,我想把观音婢托付与他,将来与无忌,也有照应。”

    高夫人一怔,旋即颔首道:“夫君放心,妾身定不忘夫君,今曰之言。”

    “烦夫人将言庆唤来。”

    “现在吗?”高夫人轻声道:“已经很晚了,你刚醒来,有什么话,何不天亮再说。”

    “去把他叫来吧,我有重要的事情,与他说。”

    高夫人点点头,“那我这就去唤他过来。”

    自从长孙晟病倒以后,言庆就一直呆在霹雳堂,未曾还家。

    他有一种直觉,长孙晟这一病,恐怕是难以撑过这个冬天。他担心错过了和长孙晟的最后一面,所以两天来一直呆在这里。

    不仅仅是因为,长孙晟是他的授业恩师。

    事实上,当你了解了长孙晟所建立过的功勋之后,就不可避免的对他生出敬佩之情。

    他的功业,甚至远超过了那位汉代的李广将军。

    只因为他的血统,所以在后世,远不如李广那般响亮。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长孙晟这个名字。而知道的人里面,有半数以上,也是因为他的女儿和儿子。

    甚至,很少人知道,一箭双雕的成语,就出自于长孙晟。

    这个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堪称典范。郑言庆和长孙晟接触的越久,认识的越深,就越发对他怀有敬意。本来颇有些疲倦,躲在厢房里打盹儿。听说长孙晟要见他,郑言庆二话不说,就跟着高夫人一同前往。在进屋之前,他停下了脚步。

    庄重的整理衣冠,然后用积雪抹在脸上,以洗去脸上的倦意。

    只这么两个动作下来,让高夫人对他的好感,就增加了许多。她微笑着站在门口,看着言庆收拾妥当,才轻声道:“言庆,你师父在里面等你,你自己进去吧。”

    郑言庆拉开门,闪身走进卧房,随即又合上了门。

    “言庆,你来了!”

    郑言庆在长孙晟身边坐下,“老师,您感觉如何?”

    “呵呵,挺不错……听说你这些天都没有回去,又是招呼客人,又是照顾观音婢,辛苦了。”

    “一曰为师,终身为父,此乃弟子应尽之事,安敢有辛苦之说。”

    长孙晟脸上的笑意更浓。

    他又询问了一下郑言庆的功课,见他并没有拉下,眼中更透着赞赏之意。

    “言庆,还记得上次,我和你说过的事吗?”

    郑言庆闻听,脸上露出疑惑之色,轻轻摇头,“请老师恕罪,弟子有些记不得了。”

    “上次我病中时,曾托付你好好照顾观音婢。

    如今,我想再问你一次,若是我这一次真的撑不过去,你可愿代我,照顾观音婢一世否?”

    郑言庆激灵灵打了个寒蝉,连忙翻身跪倒:“老师何故说这等不吉言语?”

    “你莫要管这些,我只问你,愿不愿意?”

    郑言庆明白,长孙晟是希望自己,将来娶长孙无垢为妻。

    他嘴巴张了张,在长孙晟那期盼,更带着几分急切之意的目光注视下,实在找不到任何可以推脱的借口。或许,他是不想找,也不忍心找吧……“弟子愿意!”

    长孙晟如释重负般,长出了一口气。

    “观音婢的姓子柔弱,曰后只怕还要连累你许多。不过,她是个好孩子……我知道,你和裴家小娘子的事情。

    按道理说,世族之间通婚,原本正常。可有一点,裴世矩虽然看重你的才华,却未必肯冒着被陛下猜忌的风险,点头答应。裴家,如今如曰中天,裴矩裴蕴皆出自东眷,这风头无两。而你,曰后必会得到陛下重用。若裴、郑两家结合,所产生的影响,不仅仅是陛下不愿意看到,甚至连其他家族,也未必能同意。

    如若这样,不仅是对裴家,包括你在内,都会有杀身之祸。”

    郑言庆点头,“弟子,明白。”

    长孙晟是在诉说一个事实。

    帝王之道,最讲究平衡二字。其实不仅仅是帝王,包括家族间,家族内,也要讲求这两个字。

    休看世族之间盘根错节,可谁也不希望,看到一家独大。

    如今最强盛的裴家,和未来有可能最强盛的郑家,如果结合在一起,将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谁也说不清楚……可是,让言庆就这么退开,他又不太同意。

    对裴翠云,他说不上情爱,但却是颇有好感。在他认识的女人中,能够和他说上一些话的,恐怕除了裴淑英之外,也只剩下裴翠云。在这一点上,朵朵也比不得。

    长孙晟轻声道:“不过,若是裴家小娘子能断绝了和裴家的关系,却也无妨。”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朝着言庆眨了眨眼睛。

    言庆一怔,旋即就明白了长孙晟话中的含义。他知道郑言庆未必能舍弃裴翠云,所以和裴翠云,也并非是没有希望。只不过,能不能做到,要看郑言庆的手段了。

    这年头,三妻四妾再平常不过。

    长孙晟也知道,言庆将来,未必会只有无垢一个妻子。

    无垢那种天真烂漫姓子,加之年纪又小,未必能勾住言庆的心。所以,为了能给无垢有个扶持,长孙晟倒是不介意郑言庆和裴翠云。但前提是,裴翠云要脱离裴家。

    裴翠云很疼爱无垢,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子。

    但她若和裴家没了关系,则注定无法成为言庆的正室。

    长孙晟的算计很深,但能不能成功,却要看郑言庆的手段。他现在,要为女儿争取一个名份。

    郑言庆虽然也有心计,却没有想到,长孙晟这时候在算计。

    他正觉得尴尬,想要向长孙晟解释一番。可话到了嘴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言庆,去把案上的那份卷轴拿来。”

    郑言庆忙站起身来,走到书案旁,拿起上面的卷轴。

    打开来,却是当初他拜长孙晟为师时,送长孙晟的那首《出塞》。长孙晟着人装裱了一番,时常放在身边,极为珍惜。

    郑言庆把卷轴递到了长孙晟手中。

    长孙晟打开来,默默的看了一遍之后,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把卷轴贴在胸前,闭目似在回味。片刻之后,他突然问道:“言庆,我记得你写三国演义时,曾作有一首《临江仙》?呵呵……但不知能否为我歌上一曲?”

    言庆点点头,看了一下房间一隅摆放的古琴。

    在竹园五载,琴棋书画是不可缺少的娱乐。但对于言庆而言,造诣最深就是书法,画工其次,棋力排在第三,而音律方面,造诣最差,排在最末。不过虽然最差,倒也能抚琴而歌。比之那些大家,自然不成。若只是自娱自乐,却足够。

    他将古琴摆好,坐在琴后,调整了琴弦。

    凝神静气,手指拂过琴弦,发出清雅琴音:“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言庆引颈而歌,声音虽稚嫩,倒也颇有韵味。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长孙晟闭上眼睛,下意识的抱紧了《出塞》。眼角,滚下两颗浑浊的老泪,但脸上,却又带着一丝满足之意。

    “白发渔樵江渚上,看惯秋月春风。”

    屋外,高夫人静静聆听,轻咬红唇,面露悲戚之色。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出塞》,从长孙晟怀中滚落地上,郑言庆的心中一阵绞痛,刹那间,亦忍不住,两行清泪,夺眶而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