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路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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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云城,天云宗的附属城市。【】天云城不管是在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已经完全被天云宗所掌握。天云城虽然名义上是一座城市,但是其面积不比行省小,而且天云城交通发达,是通往大周帝国附近几大帝国的轴线。
就是这样一座极其繁华的城市,现在已经完全被天云宗掌管,而大周帝国的皇室却是屁都不敢放一个。从这一点就可以出天云宗比天灵门强很多,虽然西北行省实际归天灵门掌握,但名义上还是大周帝国的行省。大周帝国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想和天灵门撕破脸皮。
天云宗的实力明摆在那里,虽然天云宗名义上是大周帝国的宗门,但是实际上天云宗不隶属于任何帝国,可以说是独立的一个大宗门,基本可以说是这一片地域的龙头老大,不管是声望,还是影响力,实力势力都凌驾于周遭几大帝国之上。
凌凡一路风尘仆仆的,终于是来到了天云城前,拍了拍满是沙尘的衣服,整了整装束,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天云城。
这次塔克拉大沙漠之行总算是完成了,虽然期间经历了很多艰险,而且还差点死在了金字塔,不过也算是他命大福大,最后又复活了过来。而且还收获不小,不仅修为直接从六星灵者冲到了九星灵者,而且还得到了一颗融合心脏。
融合心脏的好处,经过凌凡这一个多月来熟悉适应,已经渐渐凸现出来,第一就是凌凡现在沟通灵子的速度比以前快了几倍不止,这才一个多月,凌凡就已经隐隐的触摸到灵士那层境界了。
第二个好处就是他的思维比以前转得更快了,反应比以前不知灵敏了多少倍,基本上能在刹那间做出反应。如果现在在遇到那个非常擅长速度的黑猫,凌凡现在可以确定,眼睛绝对完全跟得上黑猫的速度,甚至黑猫的速度在他的眼睛还会变得迟缓!
当然融合心脏或许还会给他带来其他好处,只是凌凡现在还并未发现,毕竟这颗心脏可是跟金字塔扯上关系了的,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至于凌凡得到的那柄巫杖,凌凡很汗颜,因为经过一个多月的摸索,他还是没发现巫杖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感觉跟普通的法杖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就是这柄法杖是从金字塔拿出来的。
对于此伏魔也很纳闷,不过他最后还是很负责的对凌凡说:“巫杖,既然是从金字塔里拿出来的,肯定有它的不凡之处,只是现在的你实力太低了,发挥不出它的威力,还得把实力提高了再说。”
凌凡那个郁闷啊,这说了不是等于白说吗,谁不知道要提高实力?但是同时凌凡对巫杖也更上心了,既然连伏魔都没办法,那巫杖绝对是来历非凡,其潜在能力凌凡估计应该很大。
凌凡一边想着事情,一边缓缓走进了天云城。
天云城的城门很大很宽很雄伟,两边站着一排银黑色盔甲的威武雄壮的士兵,手拿寒光闪闪的方天戟,面表情,的凌凡暗暗咂舌。天云城的士兵果然不一样,比其他城市强了不止一筹,就算是给人印象很深的塔克拉城士兵也是赶之不上。
天云城是很繁华的一座大城市,城市里的房屋金碧辉煌,街道纵横交错,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凌凡眼花缭乱的,这绝对是凌凡所见的城市,最为繁华的城市!
凌凡开始在天云城闲逛起来,对于这种繁华的城市他当然得多逛一下了,反正天云宗每天都在招收弟子,一个多月都挨过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而且他现在还有七万金币,所以在这种城市里也不愁钱不够。
在一个街道的角落里,有两个乞丐正跪在地上,可怜的向着来往的行人乞讨。
这两个乞丐一老一少,老的估摸着有六七十岁了,风烛残年,饱经风霜,衣不蔽体的跪在地上,一直向着过往的行人磕头,嘴里还念叨着:“各位大爷小姐,行行好,给点钱吧”
老乞丐旁边的是一个小乞丐,约莫七八岁的样子,眼睛乌黑明亮,白白嫩嫩的小脸上此时脏兮兮的,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手捧着个破碗,用那充满童稚的声音对来往的行人乞求道:“各位叔叔阿姨行行好吧,我爷爷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在这样下去,他就要饿死了。”
过往的行人,好心的会丢几个铜子儿在小乞丐的破碗里,然后摇头叹息,对他们充满同情。有的人则是一脸漠视的从两人身前走过,走过时还露出鄙夷的眼神着两个乞丐,然后生怕这两个乞丐脏了他人似的,连忙掩面大叫晦气的远远地走到了一旁。
凌凡摇摇头,暗自叹息:“世间百态,什么人都有啊。”
正当凌凡打算走过去时,忽然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带着两个随从经过了两个乞丐身前,小乞丐见这个青年气势非凡,肯定是有钱人,心想这种有钱人肯定不会吝惜几个铜板的,所以连忙跳到青年前加大了声音道:“这位大人,行行好吧,我爷爷已经几天没吃饭了。”
谁知那个青年不仅没给钱,还一脚朝小乞丐踢去,大骂道:“去你m的,给老子滚远点,别弄脏了老子衣服!”
小乞丐身体本来就孱弱,哪受得了青年一脚,立刻被青年一脚踢得口吐鲜血,双手捧着肚子蜷缩在了一起,不停地咳嗽。破碗里可怜的铜板洒满一地,在地上滚得哗啦作响。
“风儿,风儿,你别吓爷爷,没事的,没事的,爷爷在。”老乞丐浑浊的双眼此时饱含眼泪,焦急的爬到了小乞丐身前,抱着小乞丐悲呼道。可是他却没敢骂青年,都不敢他一眼,因为他知道,这样只能招惹给多的事端,只能迎来更大的拳头!
“哼,臭要饭的,你不想活了,竟然连都不我们老大一眼,是不是瞧不起他!”青年后面的一个小跟班叫嚷道。
老乞丐立刻吓了一大跳,他不青年本来就是想息事宁人的,没想到他都这样了,竟然还是躲不过,连忙紧张的道:“大爷,小的知错了,小的不敢不起大爷!”
“哼,叫大爷也没用,这个小乞丐把老大的衣服弄脏了,今天有你们好果子吃的!”小跟班说着就一脚朝着老乞丐踢了过去。
“砰!”就当老乞丐绝望的着那紧接而至的一脚时,一个身影却是突兀的挡在了他的面前,一脚抬起与小跟班的一脚对撞在了一起,小跟班立刻抱腿大叫了起来!
“够了吧?一个修道士竟然连乞丐都不放过,还配当修道士吗?”凌凡冷冷的声音缓缓传到了青年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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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云城,天云宗的附属城市。【】天云城不管是在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已经完全被天云宗所掌握。天云城虽然名义上是一座城市,但是其面积不比行省小,而且天云城交通发达,是通往大周帝国附近几大帝国的轴线。
就是这样一座极其繁华的城市,现在已经完全被天云宗掌管,而大周帝国的皇室却是屁都不敢放一个。从这一点就可以出天云宗比天灵门强很多,虽然西北行省实际归天灵门掌握,但名义上还是大周帝国的行省。大周帝国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想和天灵门撕破脸皮。
天云宗的实力明摆在那里,虽然天云宗名义上是大周帝国的宗门,但是实际上天云宗不隶属于任何帝国,可以说是独立的一个大宗门,基本可以说是这一片地域的龙头老大,不管是声望,还是影响力,实力势力都凌驾于周遭几大帝国之上。
凌凡一路风尘仆仆的,终于是来到了天云城前,拍了拍满是沙尘的衣服,整了整装束,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天云城。
这次塔克拉大沙漠之行总算是完成了,虽然期间经历了很多艰险,而且还差点死在了金字塔,不过也算是他命大福大,最后又复活了过来。而且还收获不小,不仅修为直接从六星灵者冲到了九星灵者,而且还得到了一颗融合心脏。
融合心脏的好处,经过凌凡这一个多月来熟悉适应,已经渐渐凸现出来,第一就是凌凡现在沟通灵子的速度比以前快了几倍不止,这才一个多月,凌凡就已经隐隐的触摸到灵士那层境界了。
第二个好处就是他的思维比以前转得更快了,反应比以前不知灵敏了多少倍,基本上能在刹那间做出反应。如果现在在遇到那个非常擅长速度的黑猫,凌凡现在可以确定,眼睛绝对完全跟得上黑猫的速度,甚至黑猫的速度在他的眼睛还会变得迟缓!
当然融合心脏或许还会给他带来其他好处,只是凌凡现在还并未发现,毕竟这颗心脏可是跟金字塔扯上关系了的,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至于凌凡得到的那柄巫杖,凌凡很汗颜,因为经过一个多月的摸索,他还是没发现巫杖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感觉跟普通的法杖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就是这柄法杖是从金字塔拿出来的。
对于此伏魔也很纳闷,不过他最后还是很负责的对凌凡说:“巫杖,既然是从金字塔里拿出来的,肯定有它的不凡之处,只是现在的你实力太低了,发挥不出它的威力,还得把实力提高了再说。”
凌凡那个郁闷啊,这说了不是等于白说吗,谁不知道要提高实力?但是同时凌凡对巫杖也更上心了,既然连伏魔都没办法,那巫杖绝对是来历非凡,其潜在能力凌凡估计应该很大。
凌凡一边想着事情,一边缓缓走进了天云城。
天云城的城门很大很宽很雄伟,两边站着一排银黑色盔甲的威武雄壮的士兵,手拿寒光闪闪的方天戟,面表情,的凌凡暗暗咂舌。天云城的士兵果然不一样,比其他城市强了不止一筹,就算是给人印象很深的塔克拉城士兵也是赶之不上。
天云城是很繁华的一座大城市,城市里的房屋金碧辉煌,街道纵横交错,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凌凡眼花缭乱的,这绝对是凌凡所见的城市,最为繁华的城市!
凌凡开始在天云城闲逛起来,对于这种繁华的城市他当然得多逛一下了,反正天云宗每天都在招收弟子,一个多月都挨过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而且他现在还有七万金币,所以在这种城市里也不愁钱不够。
在一个街道的角落里,有两个乞丐正跪在地上,可怜的向着来往的行人乞讨。
这两个乞丐一老一少,老的估摸着有六七十岁了,风烛残年,饱经风霜,衣不蔽体的跪在地上,一直向着过往的行人磕头,嘴里还念叨着:“各位大爷小姐,行行好,给点钱吧”
老乞丐旁边的是一个小乞丐,约莫七八岁的样子,眼睛乌黑明亮,白白嫩嫩的小脸上此时脏兮兮的,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手捧着个破碗,用那充满童稚的声音对来往的行人乞求道:“各位叔叔阿姨行行好吧,我爷爷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在这样下去,他就要饿死了。”
过往的行人,好心的会丢几个铜子儿在小乞丐的破碗里,然后摇头叹息,对他们充满同情。有的人则是一脸漠视的从两人身前走过,走过时还露出鄙夷的眼神着两个乞丐,然后生怕这两个乞丐脏了他人似的,连忙掩面大叫晦气的远远地走到了一旁。
凌凡摇摇头,暗自叹息:“世间百态,什么人都有啊。”
正当凌凡打算走过去时,忽然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带着两个随从经过了两个乞丐身前,小乞丐见这个青年气势非凡,肯定是有钱人,心想这种有钱人肯定不会吝惜几个铜板的,所以连忙跳到青年前加大了声音道:“这位大人,行行好吧,我爷爷已经几天没吃饭了。”
谁知那个青年不仅没给钱,还一脚朝小乞丐踢去,大骂道:“去你m的,给老子滚远点,别弄脏了老子衣服!”
小乞丐身体本来就孱弱,哪受得了青年一脚,立刻被青年一脚踢得口吐鲜血,双手捧着肚子蜷缩在了一起,不停地咳嗽。破碗里可怜的铜板洒满一地,在地上滚得哗啦作响。
“风儿,风儿,你别吓爷爷,没事的,没事的,爷爷在。”老乞丐浑浊的双眼此时饱含眼泪,焦急的爬到了小乞丐身前,抱着小乞丐悲呼道。可是他却没敢骂青年,都不敢他一眼,因为他知道,这样只能招惹给多的事端,只能迎来更大的拳头!
“哼,臭要饭的,你不想活了,竟然连都不我们老大一眼,是不是瞧不起他!”青年后面的一个小跟班叫嚷道。
老乞丐立刻吓了一大跳,他不青年本来就是想息事宁人的,没想到他都这样了,竟然还是躲不过,连忙紧张的道:“大爷,小的知错了,小的不敢不起大爷!”
“哼,叫大爷也没用,这个小乞丐把老大的衣服弄脏了,今天有你们好果子吃的!”小跟班说着就一脚朝着老乞丐踢了过去。
“砰!”就当老乞丐绝望的着那紧接而至的一脚时,一个身影却是突兀的挡在了他的面前,一脚抬起与小跟班的一脚对撞在了一起,小跟班立刻抱腿大叫了起来!
“够了吧?一个修道士竟然连乞丐都不放过,还配当修道士吗?”凌凡冷冷的声音缓缓传到了青年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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