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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好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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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寿,别笑了!”苏木被这晓事的小子笑得满腔子怒火,忍不住大喝一声。

    朱厚照一摊手:“我笑我的,今天天气不错。”

    天气不错云云,也是他这几日从苏木那里学来的。

    看这小子又是摊手又是耸肩,又是谈天气,那模样简直就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正在读高中的熊孩子,哪里还有半点古人的模样。

    苏木气得笑起来,这小子再来几趟,只怕还真要被自己培养成现代人了。

    时间紧迫,他也懒得同朱厚照废话,就低声同小蝶道:“小蝶,你去看看吴小姐,我走了,真得有十万火急的大事。具体情形,我晚间回来再同你细说。”

    小蝶见苏木一脸正色,知道事情定然不小,忙点点头:“少爷放心,吴小姐那里有我呢,早去早回。”

    古代女人对于名节看得极重,尤其是吴小姐这样的大家闺秀,更是如此。

    自从苏木住进院子之后,吴小姐就闭门不出,尽量避免于他见面。这么长时间,她和苏木所说过的话,加一起,十根指头都数得过来。

    被弟弟当着众人面说她与苏木有私情,苏木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可现在也不是解释的时候,忙拉着胡进学就←,朝外走去。

    顺天府衙门位于城东,靠着禄米仓,距离苏木现在的住所还有一段距离,走路过去显然是不现实的,刚才又耽搁了不少时间。

    只能站在街上拦车,看能不能雇一辆马车,或者一顶轿子。

    自从出来之后,胡进学就冷着一张脸,一句话也不说。

    二人在街上站了半天,死活也拦不到车。看来打的难的问题不只是现代北京,明朝也是如此。你不需要坐车的时候,满街都是空车。可真有急事,却死活也等不到。

    苏木:“进学,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大个子不是个藏得住心事的人,听苏木问,忍不住道:“子乔,你什么时候同刚才那个吴小姐……”

    “什么和刚才?”苏木苦恼地摇了摇头:“刚才我不是说得明白,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私情,难道你还信不过我。”

    听他说地肯定,胡进学松了一口气,然后又犹豫地问:“子乔,我倒是希望你能娶大小姐。我胡进学跟了叔一辈子,将来叔百年之后,自然是要跟小姐的。如果小姐嫁给你,我心中欢喜得紧。”

    苏木叹息一声:“现在说这些做什么,眼前最要紧的事把眼前这事给解决了,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

    正说着话,朱厚照等人就走了过来,站在苏木身边。

    苏木:“朱大将军,你老跟着我做什么,不是说我有要事吗?”

    “要事,好啊!”朱厚照:“本公子最喜欢看热闹了,子乔你干脆也带我去好了。”

    苏木:“大将军,这事非常麻烦,我有个熟人现在是锦衣卫百户。今日一大早,就有一群书生将顺天府衙门给围了。他正在解决此事,我要过去帮忙。你是宗室子弟,如果卷入这种事情,不妥吧!”

    一个宗室卷进读书人的事情当中,一旦被人发现身份,这小子只怕有大麻烦。

    苏木也是处于好心,提醒朱厚照不要贸然去趟这汪浑水。

    可他还是没有预料到未来正德皇帝的顽劣,这就是个天上都是脚印的主。苏木不说还好,一说,朱厚照立即叫起来:“好,好得很,大场面啊,这个热闹倒不能不去看。快快快,这马车怎么还没雇到,刘伴,你快快想办法。那边不是来了一辆,拦下来。”

    他脸上的鼻血已干,这一叫,脸都兴奋得扭曲了。

    刘谨:“我的少爷诶,上面可是有人的。”

    “笨蛋,先拦下来,把车上的人赶下去就是了,本少爷怕过谁?”

    “得令。”

    于是,两个侍卫入狼似虎地拦住马车,将上面的乘客给揪了下来。

    车上的客人不服气,正要大叫:“抢人了!”

    一锭白花花的银子扔了过来:“给你的!”

    苏木也有些乐了:这个纨绔子弟。

    马车风驰电掣,不一会儿就来到顺天府衙门。

    路上,被风一吹,凉快了些,汗水也收了,胡进学就将锦衣卫的飞鱼服穿上,又挎上绣春刀,显得很是威武。

    朱厚照又赞了一声:“真壮士也!”

    到了衙门口,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读书人,看数量,至少有上百人,堪堪将衙门口给堵住,远初却是好几百围观的百姓。

    不但如此,随着消息地传播,不断有读书人闻讯而来,加入到围攻府衙的行列之中。

    众读书人当中,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多四十岁的举人,正立在衙门口,用力敲着大门,厉声大喝:“开门,开门,让府尹出来说话!”

    “让府尹出来!”众人也跟着一阵喧哗。

    顺天府的人估计也知道这些读书人惹不得,都不敢出来,只将大门紧闭。

    “为首那人正是林文六。”下了马车,胡进学朝那个中年读书人指了指。

    苏木:“胡百户呢?”

    胡进学:“先前我出来的时候,叔说要带人过来弹压,按说该到了,怎么看不到人?”他也是奇怪,四下看了看,可还是没见到一个锦衣卫。

    “叔,叔!”胡进学忙扯开了嗓子大喊,引得看热闹的百姓纷纷侧目。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从人群中跑出来一个高大的中年人,一把将胡进学嘴巴捂住:“进学,别叫,别叫了,不想死就安静!”

    说话的正是胡顺胡百户,他一身便装,满脸都是惧色。

    胡进学:“叔,你怎么这种打扮,所里的力士们呢,怎么没看到人?”

    胡顺一脸的颓废,好象要哭的样子:“指挥不动啊,叔昨天晚上才得了任命,今天一大早就过来了,所里有多少人,又叫什么名字一概不知。那些小子一听说要过来弹压读书人,都缩了卵。叔叔虽然是个百户,可人家都知道我就是个替死鬼,看我的样子就像是看一个死人,怎肯过来趟混水。可王命在身,又不能不过来,只得换了便装。进学,你疯了,怎么还穿飞鱼服,快脱了。”

    胡进学大为不满:“叔,我行得正坐得端,又在执行公务,怎么能不穿官服。”

    “***!”胡顺大急,抬手就要打。

    苏木:“胡百户胡老爷,别来无恙啊?”

    “子乔,子乔,你总算是来了。”看到苏木,胡百户一把抓住他的书,咧开嘴,眼圈都红了:“我知道叔对不起你,可如今我遇到难事了,你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莹儿的份上,救救我吧!”

    苏木端详了胡顺一眼,这才几个月没见,胡顺脸上就有了皱纹,鬓角也有了几丝白发。如今,看起来一脸晦气,憔悴得就好像是换了一个人,全然没有当初在保定时的意气风发。

    他对胡顺本是满腔子怨气,本欲说几句怪话,发泄心中的不满。可一见到他的模样,又想起胡莹,心中没由来的一软,再说不出话来。

    大约是刚才胡进学的嗓门实在大了些,再加上胡顺胡进学本就生得魁梧,而朱厚照和两个侍卫也是一脸的凶相,立即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就有正在聚众闹事的士子发现了穿着鲜艳飞鱼服的胡进学,大叫一声:“锦衣卫来拿人了!”

    林文六转过来身,振臂大喝:“各位同道,当今天子为奸臣蒙蔽,为建禄米仓,拆毁晚生家园,致使大量百姓流离失所。如今,又派锦衣卫过来抓人。厂卫欺压良善,残民虐民已有百年。我等圣人门徒,胸中自有一股正气,又何惧这等鬼魅魍魉。”

    “对,跟厂卫奸贼拼了!”

    “拼了!”

    一声呼啸,上百读书人同时涌来,这群人大约是早有准备,怀中都各自兜了不少小石子。

    矢石如雨。

    苏木吃了一惊:“走,先避一下。”倒不是畏惧,这种**只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却不可一时冲动,激化矛盾。

    再说,他也不知道这事的来龙去脉,正要找个地方问问胡百户和相干人等,这个时候若是被读书人们缠住就麻烦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朱厚照却大叫一声:“好,好得很,真是枪如林,箭如雨啊,真正的战场也不外如此,大丈夫,又有何惧哉!”

    就大喝一声,率先冲了过去。

    苏木暗叫一声:窝槽泥麻辣隔壁德,这不省心的小屁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