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第一金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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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牌?
刘志江和陈阳两人面面相觑,他们在卧龙堂里面也混了这么久了,但是从来没有听见过什么令牌。陈阳将秦朗递过去的银币了,他发现这这银币不是普通的银币,因为上面没有制造的年号,其背面是一个八卦图案,翻过来一,只见正面写着“金兰都郡”四个字。到这四个字,陈阳浑身一震,骇然道:“这个……这个是哥老会的瓢把子大哥的信钱!”
信钱,也就是信物。
瓢把子,就是帮会大哥。
老大信物,当然也可以算是帮会的“令牌”了。
“阳叔,这个真是哥老会的信钱?”刘志江有些不敢相信地说。
“不会错,你还记得卧龙堂的祠堂里面有一副没有横批的对联么?那副对联就是‘金弟招香联异姓,兰兄滴血继洪家’。金兰都郡这四个字用合书体刻印出来,代表着我们帮会的的忠心和义气。见信钱,如同见大哥!”陈阳感叹道。
许多年了,很多人都只知道卧龙堂,而不知道哥老会了,陈阳这样的元老,自然不免有些嘘嘘感慨。
片刻之后,陈阳接着说:“不对!你不是我们帮内兄弟,就算是有了信钱,也不能号令帮中的兄弟。更何况,就算是你是帮会的成员,拿着这信钱,也无力号令谁了。”
陈阳的话说得很明白,现在的哥老会早就已经被卧龙堂给架空了,哥老会的瓢把子多年都不存在了,秦朗拿出这一枚信钱,那也一点用处都没有。
“你们不是要师出有名么?那我就告诉你。冯魁找人打伤我的兄弟,实际上就是打残了帮会瓢把子的亲孙子,也是你们哥老会目前唯一的名正言顺的继承者。有了这个名目,就算别人知道你们干掉了冯魁,也是无话可说的。除非——你们不敢,或者不想对付冯魁,那又是另当别论了。”秦朗淡淡地说道。
秦朗这一枚哥老会的信钱,当然是从侯奎云那里得到的。如果没有一点凭证的话,谁能相信陆青山就是哥老会陆永川的曾孙。
而秦朗拿出了这信物,却真的让刘志江和陈阳两人为难了。这一枚信钱,基本上代表秦朗所说的话不假,因为秦朗除了物证还有人证——侯奎云。但是,刘志江和陈阳都知道,现在哥老会已经是名存实亡了,虽然世界各地都还有一些哥老会的元老在,但是在平川省,人人都只知道卧龙堂,哥老会只是一个空壳子。但秦朗一下子搞出一个帮会瓢把子的继承人来,这必然就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这比干掉冯魁掀起的风浪还大得多!
这就好比皇帝不在,诸侯专权,但忽然间冒出来一个太子爷,这当然会让专权的诸侯感到不安,也会让很多大臣不知道如何选择阵营立即。刘志江和陈阳,现在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按照江湖规矩,卧龙堂属于哥老会,这是写入江湖谱的,那么刘志江和陈阳都应该效忠哥老会,当然也应该效忠哥老会的继承者;但是,一旦选择了效忠哥老会,那就等于是选择跟叶家作对!
“妈的,这叫什么名正言顺!这根本就是逼人站队,逼人往绝路上走啊!”刘志江和陈阳此时心头都差一点要骂娘了。这两人觉得秦朗这小子太狠毒了,他们这会儿也出来了,这小子不是想要对付冯魁这么简单,这简直就是要“挟天子以令诸侯”,搞出这么一个帮会继承人来,分明是要将整个卧龙堂都给吞并了啊!
刘志江沉默了片刻,忽地叹道:“果然是江湖代有人才出!秦先生,我早就知道你是蛮牛和韩三强的老板,但是我一直不将他们和你放在眼中,因为我认为你们只是街面上的混混,连真正的帮会都算不上。但是现在,我刘志江才发现,我真的错了你!你不是街面上的混混,你是江湖的蛟龙!”
一旁的陈阳也点了点头,这不是为了讨好秦朗,而是有感而发。因为以秦朗的年纪,在明知道卧龙堂拥有如此强大势力的情况下,还敢跟卧龙堂和叶家对抗,而且还能想出这样的主意,简直太可怕,太恐怖了!就算是老江湖,也未必有这小子这样的好算计!
“刘先生,你夸奖我也没用。”秦朗微微一笑,“现在,你需要选择,需要站队。”
“我想知道,你究竟有什么本事,敢跟叶家叫板?”刘志江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把第二件事情做了,我就告诉你原因。”秦朗说道,“我的兄弟叫陆青山,被人打断了双手,我怀疑是冯魁找人做的。我的要求很简单,找到这个人,把他送到我面前来!做了这一件事情,我们才有进一步合作的可能。”
“那我的病?”
“我已经给你写了一个方子,不过这个方子无法治愈你的病,只能调养。”
秦朗似乎早有准备,将一张纸条递给了刘志江,“为了让你对我的医术有信心,我再多说一句,昨天晚上我不仅出了你有病,而且出了你生病的原因——在你的身体内,沉淀了不少重金属物质,尽管后来你经过治疗,但这些毒素仍然没能完全排除体外。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来早些年你应该是干过跟挖矿有关的生意吧。至于你的肺部,也是因为一段时间长期吸入了不不少粉尘、有毒气体造成的。”
“你……秦先生,您怎么知道?”刘志江早些年跟人挖过矿,而且他起家的第一桶金,就是因为当年曾经低价买到一个废弃的国产金矿,并且最终在这个金矿里面挖到了金子。这是刘志江的第一桶金,也是最重要的一桶金,带着鲜血的第一桶金!
刘志江清楚地记得,当年他倾尽所有并且还从银行贷了不少钱才盘下了这么一个已经废弃的国有金矿,因为他坚信这个金矿里面能够挖出金子。但是刘志江带着一帮人挖了几十天,却连金子的一根毛都没见到。
最后一天晚上,刘志江已经没钱支付工人工钱了,工人们相继离开,他一个人留在金矿附近的工棚里面喝闷酒,当时下着小雨,工棚里面还在漏雨,刘志江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但就在半夜的时候,他被一阵人声给惊动了,似乎听见有人在叫“金子”。刘志江刚过去之后,才发现竟然有人瞧瞧进入金矿里面挖掘,而且接着刘志江的工人停工的地方只挖掘了几米远,居然就挖出了金子!
令牌?
刘志江和陈阳两人面面相觑,他们在卧龙堂里面也混了这么久了,但是从来没有听见过什么令牌。陈阳将秦朗递过去的银币了,他发现这这银币不是普通的银币,因为上面没有制造的年号,其背面是一个八卦图案,翻过来一,只见正面写着“金兰都郡”四个字。到这四个字,陈阳浑身一震,骇然道:“这个……这个是哥老会的瓢把子大哥的信钱!”
信钱,也就是信物。
瓢把子,就是帮会大哥。
老大信物,当然也可以算是帮会的“令牌”了。
“阳叔,这个真是哥老会的信钱?”刘志江有些不敢相信地说。
“不会错,你还记得卧龙堂的祠堂里面有一副没有横批的对联么?那副对联就是‘金弟招香联异姓,兰兄滴血继洪家’。金兰都郡这四个字用合书体刻印出来,代表着我们帮会的的忠心和义气。见信钱,如同见大哥!”陈阳感叹道。
许多年了,很多人都只知道卧龙堂,而不知道哥老会了,陈阳这样的元老,自然不免有些嘘嘘感慨。
片刻之后,陈阳接着说:“不对!你不是我们帮内兄弟,就算是有了信钱,也不能号令帮中的兄弟。更何况,就算是你是帮会的成员,拿着这信钱,也无力号令谁了。”
陈阳的话说得很明白,现在的哥老会早就已经被卧龙堂给架空了,哥老会的瓢把子多年都不存在了,秦朗拿出这一枚信钱,那也一点用处都没有。
“你们不是要师出有名么?那我就告诉你。冯魁找人打伤我的兄弟,实际上就是打残了帮会瓢把子的亲孙子,也是你们哥老会目前唯一的名正言顺的继承者。有了这个名目,就算别人知道你们干掉了冯魁,也是无话可说的。除非——你们不敢,或者不想对付冯魁,那又是另当别论了。”秦朗淡淡地说道。
秦朗这一枚哥老会的信钱,当然是从侯奎云那里得到的。如果没有一点凭证的话,谁能相信陆青山就是哥老会陆永川的曾孙。
而秦朗拿出了这信物,却真的让刘志江和陈阳两人为难了。这一枚信钱,基本上代表秦朗所说的话不假,因为秦朗除了物证还有人证——侯奎云。但是,刘志江和陈阳都知道,现在哥老会已经是名存实亡了,虽然世界各地都还有一些哥老会的元老在,但是在平川省,人人都只知道卧龙堂,哥老会只是一个空壳子。但秦朗一下子搞出一个帮会瓢把子的继承人来,这必然就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这比干掉冯魁掀起的风浪还大得多!
这就好比皇帝不在,诸侯专权,但忽然间冒出来一个太子爷,这当然会让专权的诸侯感到不安,也会让很多大臣不知道如何选择阵营立即。刘志江和陈阳,现在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按照江湖规矩,卧龙堂属于哥老会,这是写入江湖谱的,那么刘志江和陈阳都应该效忠哥老会,当然也应该效忠哥老会的继承者;但是,一旦选择了效忠哥老会,那就等于是选择跟叶家作对!
“妈的,这叫什么名正言顺!这根本就是逼人站队,逼人往绝路上走啊!”刘志江和陈阳此时心头都差一点要骂娘了。这两人觉得秦朗这小子太狠毒了,他们这会儿也出来了,这小子不是想要对付冯魁这么简单,这简直就是要“挟天子以令诸侯”,搞出这么一个帮会继承人来,分明是要将整个卧龙堂都给吞并了啊!
刘志江沉默了片刻,忽地叹道:“果然是江湖代有人才出!秦先生,我早就知道你是蛮牛和韩三强的老板,但是我一直不将他们和你放在眼中,因为我认为你们只是街面上的混混,连真正的帮会都算不上。但是现在,我刘志江才发现,我真的错了你!你不是街面上的混混,你是江湖的蛟龙!”
一旁的陈阳也点了点头,这不是为了讨好秦朗,而是有感而发。因为以秦朗的年纪,在明知道卧龙堂拥有如此强大势力的情况下,还敢跟卧龙堂和叶家对抗,而且还能想出这样的主意,简直太可怕,太恐怖了!就算是老江湖,也未必有这小子这样的好算计!
“刘先生,你夸奖我也没用。”秦朗微微一笑,“现在,你需要选择,需要站队。”
“我想知道,你究竟有什么本事,敢跟叶家叫板?”刘志江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把第二件事情做了,我就告诉你原因。”秦朗说道,“我的兄弟叫陆青山,被人打断了双手,我怀疑是冯魁找人做的。我的要求很简单,找到这个人,把他送到我面前来!做了这一件事情,我们才有进一步合作的可能。”
“那我的病?”
“我已经给你写了一个方子,不过这个方子无法治愈你的病,只能调养。”
秦朗似乎早有准备,将一张纸条递给了刘志江,“为了让你对我的医术有信心,我再多说一句,昨天晚上我不仅出了你有病,而且出了你生病的原因——在你的身体内,沉淀了不少重金属物质,尽管后来你经过治疗,但这些毒素仍然没能完全排除体外。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来早些年你应该是干过跟挖矿有关的生意吧。至于你的肺部,也是因为一段时间长期吸入了不不少粉尘、有毒气体造成的。”
“你……秦先生,您怎么知道?”刘志江早些年跟人挖过矿,而且他起家的第一桶金,就是因为当年曾经低价买到一个废弃的国产金矿,并且最终在这个金矿里面挖到了金子。这是刘志江的第一桶金,也是最重要的一桶金,带着鲜血的第一桶金!
刘志江清楚地记得,当年他倾尽所有并且还从银行贷了不少钱才盘下了这么一个已经废弃的国有金矿,因为他坚信这个金矿里面能够挖出金子。但是刘志江带着一帮人挖了几十天,却连金子的一根毛都没见到。
最后一天晚上,刘志江已经没钱支付工人工钱了,工人们相继离开,他一个人留在金矿附近的工棚里面喝闷酒,当时下着小雨,工棚里面还在漏雨,刘志江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但就在半夜的时候,他被一阵人声给惊动了,似乎听见有人在叫“金子”。刘志江刚过去之后,才发现竟然有人瞧瞧进入金矿里面挖掘,而且接着刘志江的工人停工的地方只挖掘了几米远,居然就挖出了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