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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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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说王家没什么亲戚,王子墨难得清闲在家陪家人林芷岚应该高兴,只是这孩子从小没培养出正当兴趣爱好,除了听戏就是赌博,自己不学好也就罢了,偏宝儿愿意跟着王子墨,林芷岚觉得自家软妹子有成为女汉子的潜质。

    前院临时搭的戏台子上正唱着《穆桂英挂帅》,是名角儿仙老板的戏,能请到仙老板也是看在王子墨以往在梨香园里一掷千金的份上,一大家子都围在那里看得津津有味。林芷岚听不懂,摇头晃脑的王子墨没有陈小娘子说戏也是听不懂的,不过她的样子太投入,林芷岚翻了好几个白眼都没产生杀伤力。

    宝儿挨着王子墨坐在一个小椅子上,小椅子前面摆了一张小案几,上头是果汁糕点。王子墨抿一口茶,宝儿就喝一口果汁,王子墨磕着瓜子,宝儿也含上一颗,王子墨把剥壳的瓜子仁递给宝儿,宝儿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林芷岚看得太心酸了,嫁给农民就是这个样子,她曾经那些看音乐剧听交响乐之类的兴趣爱好,搁在这里连个屁都不是,台上敲锣打鼓的,直吵着脑门疼,大的没正行,小的不修边幅,日子太艰难怎么办,只有当个睁眼瞎,不然根本过不下去。

    在此起彼伏的叫好声中,王顺带着一个人走了过来,王子墨抬头见到是风尘仆仆的王福来,便掸了掸身上的瓜子壳,将抱着自己大腿的宝儿送到林芷岚那里,领着王福来去了书房。

    王福来离开那么久,林芷岚自然也是知道的,她不知道王子墨让王福来去做什么,不过肯定不是好事。

    “福来,这趟辛苦了,小良,给福来端茶。”

    王福来道了声谢,一口气喝干了热茶才觉得身上暖和一些,他搓了搓手,道:“小爷,事情已经办妥了。”

    “你是亲眼看着他咽气的?”王子墨的话语有些冷。

    “是的。老奴去的时候,他只剩一口气了,就算小爷不出手,那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也过不了今冬。”王福来欠着腰,说道:“刑先生让人灌的药,老奴看着他去的。”

    “他临死前可有留下话?”

    王福来愣了一下,说道:“没有。”

    “差事办得不错,你先下去陪陪家人,待你休息出个人样,开了年我有件极紧要的事交与你办。”

    王子墨看着王福来退下,右手的拇指与食指对搓着,脑子转得飞快。

    以她对郑大明的了解,此人勇猛有余,谋略不足,想要一统盐县官,还差点火候,而王福来一肚子坏水,不做坏事整个人都不好了,让他去给郑大明当军师,可谓是上上之选,既给了头脑,又能加强对郑大明的控制,一举两得。

    这便是家奴的重要性了,王子墨并不能完全信任郑大明,但可以将背后露给王福来。人是会变的,郑大哥如今对自己忠心耿耿,但保不齐将来实力增长会野心膨胀,如果王福来在,凭他的心眼,十个郑大明都不是他的对手。

    算盘打得噼啪响,但扭不过郑大明的忠心,他认为闯事业重要,王子墨的身家性命更重要,他想了足有十日,毅然决然放弃了巨大的诱惑,甘愿为王子墨鞍前马后。

    王子墨不禁怅然,恨不得拿剑砍了郑大明那张忠心的脸,也说不上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只觉得郑大明太怂了。

    有些人,遇到磨砺会愈变愈强,如王子墨,有些人,吃过苦头会学会取舍,如郑大明。他年少时也是风光无限,在济州闯出了偌大的名气,后来吃官司入死囚牢,十年折磨,早就把他的胆性磨光了。

    如今,郑大明不想再过刀头舔血的日子,他稀罕江南这个宁静祥和的繁华之地,他觉得能跟着王子墨不愁吃穿,娶房媳妇伺候老娘,再生个一男半女,足矣。

    王子墨最大的优点,便是不勉强人,郑大明表明了他的人生规划,王子墨心里就算不乐意,也大度接受了,并许与郑大明王家护院头领的职位。

    王福来比王子墨的反应要激烈的多,一个瘦瘦小小的半老头子,居然扯着郑大明要开打。如此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以将坏心眼用到极致的好机会,就生生被个憨货毁了,王福来怎能罢休。

    还是王子墨劝住了老当益壮老而弥坚老有所为的王福来,并许了他银子,让他去拉拢盐官县的黑道,也算是给了王福来一点安慰。

    日子晃晃悠悠,就到了正月十五,县里办了灯会,盐官县的灯彩举世闻名,这日无论男女老少,都会上街去看花灯,猜彩迷,只是明日是桃花的大喜日子,林芷岚走不开,王子墨只得抱了宝儿上街去凑热闹。

    宝儿胆子小,看到街上人极多,吵嚷得厉害,低着头羞羞地抬着眼睛看,小手紧紧搂着王子墨。

    “宝儿,你看,那是小兔子灯,里头还在转呢。”

    王子墨将宝儿抱到一盏兔子内镶旋转胆的花灯面前,指着上头的小兔子逗宝儿。宝儿属兔,最喜欢小兔子了,特别是那色彩斑斓的旋转花色,引得她瞪大了眼睛。

    小手伸出,小心翼翼摸着花灯,黑葡萄般的大眼睛在灯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小良见状,将银子递过去,王子墨就将花灯放进了宝儿手中。

    “喜欢么?”王子墨柔声说道。

    宝儿重重点头,“吧唧”一口亲在王子墨脸上,便再也不理王子墨了。

    王子墨怜爱地摸着宝儿嫩嫩的小脸,带着一群人继续晃着。这灯会,她只看过一次,便是那年与林芷岚进城的时候看的,两人手拉手,漫步于花灯之中,别有一番滋味。

    王子墨走过一个摊子,想起那年与林芷岚一起在此猜灯迷,又走过一个摊子,想起与林芷岚在这里共吃一碗汤圆,那时的林芷岚挺着大肚子,自己身上的伤病亦未痊愈,经济拮据,买不起花灯,舍不得花钱多买一碗汤圆,王子墨没舍得吃,林芷岚吃了两个便说吃不下了,舀着汤圆往王子墨嘴里送。

    眼眶有些酸,灯光起了氤氲,王子墨借着亲宝儿的动作将眼泪擦在了宝儿衣服上,喃喃道:“那时我说过,我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宝儿听了这话,也不知是否真的听懂了,小手搂住王子墨,将自己的小脸贴了过去。

    走到仙来阁门口,上头挂着八只极大的八仙过海灯笼,看上去还真有些仙气,从门中望进去,只见仙来阁内座无虚席,戏班子杂耍在台上演得热闹,王子墨不禁露出了微笑。

    逛了大半个城,直到月上中天,宝儿累得睡着了,王子墨才带了人回家。

    桃花那头,灯还亮着,王子墨放下宝儿便走了过去,正好看到林芷岚在与桃花说体己话,想是类似出嫁前母亲对闺女的那方面交待,林芷岚与桃花皆有些羞,王子墨站在门口进也不是走也不是。

    “子墨,你才回来?”林芷岚见到王子墨,问道。

    “嗯,宝儿喜欢,多逛了一会儿,她睡下了,你去看看她吧。”王子墨抬步进屋,装作若无其事地说道。

    林芷岚意味深长地看了看王子墨,便听话离开了。聪明的女人总会适时大度,桃花在王家时林芷岚防贼似的防着她,等闲不让她们俩人见面。如今离别在即,有些话若是不说,许是会留下遗憾。

    桃花等到看不见林芷岚了,难得勇敢地正视王子墨,她是自己青春最美好的记忆,看一眼少一眼,在最后一个夜晚,请允许她放肆一回。

    “嫁妆什么的,都收拾好了?”王子墨觉得气氛有些尴尬,傻愣愣地没话找话。

    “娘子收拾的,必是妥贴的。”

    “王家庄离县城不远,你若是得了空,多来家里走走。”

    “许是不能呢,养殖场活多,陈家老的老,小的小,我生为长媳,怕是走不开。”

    “哦,也是,嫁出去的女儿便是别人家的人了,我会嘱咐树哥,让他多带你回来。”王子墨听了这话,心里不是滋味,过了今晚,这个人再也不是桃花了,而是陈家人了。

    桃花看着王子墨有些失望的表情,心里突然觉得亮堂了,自己的一片心意,这人收到了,也记下了,虽然桃花知道此情非彼情,但终究她没有辜负自己,这便够了。

    桃花静静地陪王子墨坐着,回忆往事。今日是正月十五,不只王子墨有往事,桃花也有,那年的十五,王子墨在夕阳下接了自己去逛兴元府的灯会,她拉过自己的手,她陪自己在闹市中狂奔,她潇洒地撒钱,她与自己一同吃汤圆。

    还有,也是那晚,桃花第一次穿上极为华贵的衣服,跻身贵族圈子,自己被人强要,王子墨豁出命救下了自己,那个瘦弱的身躯,挡在了自己面前,桃花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自己的心跳是如此剧烈,自己的心被这个人满满的占据。

    无论男女,桃花都记着王子墨的好,如今,她要开始全新的生活了,这个人,桃花不愿忘却,只能深深放在心底,等自己老了,再拿出来,回味年少时的悸动,告诉自己的孙女,曾爱过一个人,是多么的幸福。

    “小二,这是我给你做的一身衣服。”

    王子墨望去,月白的锦衣,有着云纹暗花,领口袖口都想着银丝边,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光华夺目,看得出,这衣服桃花用了极大的心思,每一针每一线,都将自己的情意绣了上去。

    在左胸口处,绣着一朵如血一般艳红的桃花。

    “谢谢!”

    王子墨珍重收下,从袖袋里掏出两张纸,递给桃花:“这是我在王家庄的三亩地,一直由陈家种着,这次全当嫁妆了。还有这个,是五十两的票据,你拿好,莫要让人知道,就是树哥也别告诉。出嫁从夫,但你记着,这里是你娘家,我是你娘家兄弟,你若受委屈,千万别忍着,只管回来,凡事我替你作主。”

    王子墨走的时候,桃花趴在桌上哭得不能自己,到底,是要把这个人放下了。

    鸡叫了,别院开始忙碌起来,桃花沐浴更衣,全福婆子上头祝福,下午的时候陈旺树领着一班兄弟们来接亲,被王家的婆子护卫闹得极为狼狈,才在林芷岚的大发慈悲下接到了桃花。

    王子墨穿着桃花给的那身衣服,背起桃花上了驴车,桃花趴在王子墨背上,在盖头的掩护下,重重咬了王子墨一口。

    “我知道你是个冷心狠心的人,你能为我做这些,我一辈子记你的恩。”

    王子墨看着驴车远去,连吹打的声音都听不到了,不禁怅然若失。

    王子墨是桃花生命中最光华的一幕,桃花亦是王子墨低谷中的一股清泉,虽然我未曾爱过你,但你是我青春的一部分。

    谢谢你,桃花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