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幽默感,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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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苏想要去巡视自己家的产业,孙丑自是不敢阻挡,当即便带着紫苏前往坝上而去。她看着这广阔的田野和淙淙的流水,还有坝上那葱郁的树林,心情格外的愉悦。
怪不得七叔常说百里家地广人稀,想来若是把坝上的产业和祖宅的产业加在一起,那地域可是相当的辽阔了!
可惜的是,可以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孙老伯,山上都种的什么树?”紫苏问。
“先头曾经种过一些桃树,后来因为有一条旱灾死了大片,就没有再种。如今只是一些栗子树而已。”孙丑如实回答。
紫苏点了点头,又指着不远处那条清澈的河流道:“这条河的源头可是在我百里家的地盘上?”
“正是。”孙丑连连点头,“因为恐有人作怪,所以老奴都常唤儿子们在上面的源头守着。每人一天,轮流看守。”
紫苏很为孙丑的尽职点赞,她点了点头,对孙丑道:“孙老伯,我想将这河流引一脉到宽阔之地上,建成一个鱼塘。山上今年要开始种桃树、苹果树、李树等等各种果树,在鱼塘边搭上架子,种上葡萄、黄瓜和南瓜。要是这样一番下来,你的人手可还够?”
孙丑怔了一怔,他意外地看着紫苏,自是完全没有想到紫苏会有这么周全的打算。难道……这是她想要重新经营坝上的前奏吗?
如果是这样,那就真的是太好了!
孙丑的眼睛闪闪亮,他兀自思索了一下,然后道:“若是这般经营,人手定然是不够的。水果需要人经常看守照料,鱼塘更是不敢掉以轻心。老奴的儿孙共有十八人,但能真正算得上劳力的也不过是十五人。大小姐恐怕还得派过来二十个人才行。”
二十人……
紫苏的眉微微地频了频,二十个人,连吃带用带花销,数目可是不少!不过,这些都是运营必须要有的投入,恐怕也是省不得的。
“我知道了,孙老伯。人手的事情我会安排,不过,我还有一件事情要跟你商量。”紫苏说着,笑意盈盈地看向了孙丑,“你的长孙今年几岁了?”
闻听紫苏问自己的大孙子,孙丑便有些疑惑,不过既然主子过问,他可是断然没有隐瞒的道理,自是说道:“回大小姐的话,长孙孙孝林今年十二岁。”
原来那孩子叫孙孝林!回忆起孙孝林替自己搬来桌子时那份机灵而又稳重的模样,紫苏便禁不住暗暗地点头。
“这倒是个好名字,他可识字?念过书没有?”
“大小姐过奖了。咱们坝上没有先生,只有他娘林氏认得一些字,教给了他,书好像就读过《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什么的。反正乡下孩子,认得几个字就行了。”孙丑的话刚说了一半,他的心下便突然一动。大小姐突然问自己的长孙读书的事情,难道是……
看孙丑的表情,应该是已经猜到了自己所想。
紫苏不禁一笑:“孙老伯,实不相瞒,我最近正在给锦鳞务色一个伴读。说起来,这个伴读也着实难找。既要机灵,又忠心。您是知道的,机灵的人比比皆是,可是忠心的人,却是极为难寻的。”
孙丑的眼睛立刻就亮了。他在这与世隔绝之地苦苦地守了四十年,守得背也弯了,眼也花了,却依旧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不仅他这样,他的儿子,他的孙子未来也要过这样的日子。而且这日子,恐怕是没有尽头的。
而如今大小姐竟然暗示他,他的长孙有可能去给大少爷当伴读!
这是多大的喜事!
要知道大少爷乃是嫡长子,那是要将来继承整个百里家,光耀百里家门楣的人,下一代的家主!
若是孝林从小就跟在大少爷的身边,那前程还用提吗?
孙丑越想越激动,竟是连嘴唇都颤抖起来。他“扑通”一声跪倒在紫苏的脚下,感激地道:“大小姐!若是大小姐信得过孙丑,孙丑愿教长孙伺候大少爷!我们孙家人生是百里家的人,死是百里家的鬼,世世代代永远效忠百里家!大小姐的大恩大德,孙丑这辈子也绝不会忘!”
孙丑这一跪,可是真真儿的把紫苏唬了一跳,她急忙上前扶住了孙丑,急急地道:“孙老伯,你这是干什么!想我折寿吗?”
“大小姐,我们孙家人这辈子都守在山里,若是孝林能有这个福分跟着大少爷,老奴就是死也明目了。”孙丑说到激动之时,一双老眼竟是蒙上一层泪光,让紫苏看了都心生不忍。
“孙老伯,我其实早就有心想要让孝林作锦鳞的伴读,那孩子一看便是忠厚老实的孩子,只是怕你们祖孙分离,你会舍不得。再说,孙汉和林氏他们……”
孙丑急切道:“他们感恩还来不及,哪里还会舍不得!”
紫苏笑了:“那就这么定了!”
这件事情,确实就此愉快地决定了。当孙汉和林氏得知孙孝林可以做大少爷的伴读,当场感动得不行,林氏更是感动得哭了出来。这对于整个孙家来说,确实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当天,林氏便给孙孝林收拾了行李,让他跟着紫苏一起下了山。如此,紫苏便带着孙家人满满的感激与希望,踏上了回到祖宅的路。
“大小姐这样急着赶回去,可是要回刘满福的宅子看一看?”七叔果然不愧是老狐狸,一下子便看出了紫苏的小心思。
确实,若是按照七叔的打算,紫苏是应该暂住一天再走的,然而紫苏着实是想要去看看“柿子”的情况。那家伙伤得这样重,也不知严子宽有没有去看他,有没有给他带去吃的。现在的“柿子”,伤口可还会流血吗?
心里有这些惦念,所以紫苏才婉拒了留宿在坝上的建议,要求七叔往回赶的。但心里虽然这样想,被七叔当面提出来,紫苏还是会有些不好意思,她只是红了脸,没说话。
七叔也没指望紫苏能回答,只是笑呵呵地,赶着马车一路往回赶。
赶到刘满福宅子的时候,已然是黄昏。紫苏急匆匆地推开门走进宅子,却赫然发现先前“柿子”所待的屋子已经空了。
沾过血的被褥已经被换成了新的,地上的血渍也都被清理得十分干净。先前的一片狼藉如今已然变得整洁如新,而先前空着的茶几上,赫然放着一套茶具和……一盘柿子。
柿子。
紫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不会……是“柿子”故意叫人放在那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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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苏想要去巡视自己家的产业,孙丑自是不敢阻挡,当即便带着紫苏前往坝上而去。她看着这广阔的田野和淙淙的流水,还有坝上那葱郁的树林,心情格外的愉悦。
怪不得七叔常说百里家地广人稀,想来若是把坝上的产业和祖宅的产业加在一起,那地域可是相当的辽阔了!
可惜的是,可以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孙老伯,山上都种的什么树?”紫苏问。
“先头曾经种过一些桃树,后来因为有一条旱灾死了大片,就没有再种。如今只是一些栗子树而已。”孙丑如实回答。
紫苏点了点头,又指着不远处那条清澈的河流道:“这条河的源头可是在我百里家的地盘上?”
“正是。”孙丑连连点头,“因为恐有人作怪,所以老奴都常唤儿子们在上面的源头守着。每人一天,轮流看守。”
紫苏很为孙丑的尽职点赞,她点了点头,对孙丑道:“孙老伯,我想将这河流引一脉到宽阔之地上,建成一个鱼塘。山上今年要开始种桃树、苹果树、李树等等各种果树,在鱼塘边搭上架子,种上葡萄、黄瓜和南瓜。要是这样一番下来,你的人手可还够?”
孙丑怔了一怔,他意外地看着紫苏,自是完全没有想到紫苏会有这么周全的打算。难道……这是她想要重新经营坝上的前奏吗?
如果是这样,那就真的是太好了!
孙丑的眼睛闪闪亮,他兀自思索了一下,然后道:“若是这般经营,人手定然是不够的。水果需要人经常看守照料,鱼塘更是不敢掉以轻心。老奴的儿孙共有十八人,但能真正算得上劳力的也不过是十五人。大小姐恐怕还得派过来二十个人才行。”
二十人……
紫苏的眉微微地频了频,二十个人,连吃带用带花销,数目可是不少!不过,这些都是运营必须要有的投入,恐怕也是省不得的。
“我知道了,孙老伯。人手的事情我会安排,不过,我还有一件事情要跟你商量。”紫苏说着,笑意盈盈地看向了孙丑,“你的长孙今年几岁了?”
闻听紫苏问自己的大孙子,孙丑便有些疑惑,不过既然主子过问,他可是断然没有隐瞒的道理,自是说道:“回大小姐的话,长孙孙孝林今年十二岁。”
原来那孩子叫孙孝林!回忆起孙孝林替自己搬来桌子时那份机灵而又稳重的模样,紫苏便禁不住暗暗地点头。
“这倒是个好名字,他可识字?念过书没有?”
“大小姐过奖了。咱们坝上没有先生,只有他娘林氏认得一些字,教给了他,书好像就读过《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什么的。反正乡下孩子,认得几个字就行了。”孙丑的话刚说了一半,他的心下便突然一动。大小姐突然问自己的长孙读书的事情,难道是……
看孙丑的表情,应该是已经猜到了自己所想。
紫苏不禁一笑:“孙老伯,实不相瞒,我最近正在给锦鳞务色一个伴读。说起来,这个伴读也着实难找。既要机灵,又忠心。您是知道的,机灵的人比比皆是,可是忠心的人,却是极为难寻的。”
孙丑的眼睛立刻就亮了。他在这与世隔绝之地苦苦地守了四十年,守得背也弯了,眼也花了,却依旧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不仅他这样,他的儿子,他的孙子未来也要过这样的日子。而且这日子,恐怕是没有尽头的。
而如今大小姐竟然暗示他,他的长孙有可能去给大少爷当伴读!
这是多大的喜事!
要知道大少爷乃是嫡长子,那是要将来继承整个百里家,光耀百里家门楣的人,下一代的家主!
若是孝林从小就跟在大少爷的身边,那前程还用提吗?
孙丑越想越激动,竟是连嘴唇都颤抖起来。他“扑通”一声跪倒在紫苏的脚下,感激地道:“大小姐!若是大小姐信得过孙丑,孙丑愿教长孙伺候大少爷!我们孙家人生是百里家的人,死是百里家的鬼,世世代代永远效忠百里家!大小姐的大恩大德,孙丑这辈子也绝不会忘!”
孙丑这一跪,可是真真儿的把紫苏唬了一跳,她急忙上前扶住了孙丑,急急地道:“孙老伯,你这是干什么!想我折寿吗?”
“大小姐,我们孙家人这辈子都守在山里,若是孝林能有这个福分跟着大少爷,老奴就是死也明目了。”孙丑说到激动之时,一双老眼竟是蒙上一层泪光,让紫苏看了都心生不忍。
“孙老伯,我其实早就有心想要让孝林作锦鳞的伴读,那孩子一看便是忠厚老实的孩子,只是怕你们祖孙分离,你会舍不得。再说,孙汉和林氏他们……”
孙丑急切道:“他们感恩还来不及,哪里还会舍不得!”
紫苏笑了:“那就这么定了!”
这件事情,确实就此愉快地决定了。当孙汉和林氏得知孙孝林可以做大少爷的伴读,当场感动得不行,林氏更是感动得哭了出来。这对于整个孙家来说,确实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当天,林氏便给孙孝林收拾了行李,让他跟着紫苏一起下了山。如此,紫苏便带着孙家人满满的感激与希望,踏上了回到祖宅的路。
“大小姐这样急着赶回去,可是要回刘满福的宅子看一看?”七叔果然不愧是老狐狸,一下子便看出了紫苏的小心思。
确实,若是按照七叔的打算,紫苏是应该暂住一天再走的,然而紫苏着实是想要去看看“柿子”的情况。那家伙伤得这样重,也不知严子宽有没有去看他,有没有给他带去吃的。现在的“柿子”,伤口可还会流血吗?
心里有这些惦念,所以紫苏才婉拒了留宿在坝上的建议,要求七叔往回赶的。但心里虽然这样想,被七叔当面提出来,紫苏还是会有些不好意思,她只是红了脸,没说话。
七叔也没指望紫苏能回答,只是笑呵呵地,赶着马车一路往回赶。
赶到刘满福宅子的时候,已然是黄昏。紫苏急匆匆地推开门走进宅子,却赫然发现先前“柿子”所待的屋子已经空了。
沾过血的被褥已经被换成了新的,地上的血渍也都被清理得十分干净。先前的一片狼藉如今已然变得整洁如新,而先前空着的茶几上,赫然放着一套茶具和……一盘柿子。
柿子。
紫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不会……是“柿子”故意叫人放在那里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