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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人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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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爷爷的病已经好了,我还是先回南云吧,那边有那多么产业,我回去还能上帮忙.”马义回答,当然这全是托词。

    “切,在南云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有那么勤快?”长孙绛英切道,庞红立即训斥:“英子,请注意礼貌,马义是客人。”

    “妈,他其实不算客人,在南云,他是我手下的一名员工,我是他董事长。”长孙绛英反驳,庞红回头白雪,“这是怎么回事?英子是不是疯魔了?”

    白雪轻笑,“严格来讲,英子说的是实话,阿姨,我们在南云收获很大,不仅仅只开了兰之花一家公司,我们的生意,已经涉及多个行业,几乎可以成立一个集团公司了。”

    庞红虽然是家庭主妇,但是她毕竟也是长孙家族中的一员,年轻时也在职场混过,只是结婚后才放下工作,专心相夫教子,所以对生意上的事多少懂一些,白雪说她们在南云的事业发展迅速,都能成立集团公司了,她当然不会相信。

    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她们能在南云站稳脚根就算不错,还成立集团公司,这公司未免也太儿戏了吧?

    “白雪,我知道你是在帮英子圆谎,但是我们年轻人说话做事要诚实、稳重,才有利于事业……”

    长孙{ 绛英一头黑线,“妈,你就这么不相信自己的亲闺女?”

    “我相信……才怪。”庞红一点都不给长孙绛英面子,“做生意,不是玩过家家游戏,如果生意有那么好做,我们长孙家恐怕早就恢复祖上的辉煌,富可敌国了!”

    长孙绛英发现自己已经被自己亲妈打败了,顿时失去了继续与她沟通的兴趣,然后一心一意对付自己碗中的饭菜。

    “阿姨,英子说的基本都是真的,述职报告与公司发展报告我们都已经交给爷爷了。”白雪看到长孙绛英心里不痛快,理解她刚出来打理家族生意,想尽快得到自己老妈承认的心情,不料却适得其反,妈妈不仅不相信,还怀疑她不诚实。

    作为她的好姐妹,她当然义不容辞为她脸上贴金啦。

    庞红还是不太敢相信,于是问马义,“马义,真有这事?”

    马义点点头,“是真的。”

    庞红终于相信了,长孙绛英从饭碗中抬起头,对庞红大翻白眼,“你真是我亲妈。”

    庞红用筷子轻轻打她一下,“小样,别得瑟,你就是当上了家主,也是我女儿。”长孙绛英一看庞红又准备给自己上思想品德课了,于是赶紧点头,“是,是,妈妈说得对,我永远是您有女儿,别说当上家主,哪怕万一在哪一天,一不小心当了国家主席,这事实都不能改变,我永远得听你的,对啵?”

    庞红顿时无语。当妈的都喜欢在儿女们面前唠叨,而儿女们最不想听的,就是父母的唠叨,天下人都是如此,她庞红和女儿长孙绛英也都不能免俗。现在有旁人在,她想,好吧,唠叨就押后发表算了。

    长孙绛英不知道妈妈的计划,看她不再啰嗦,心情也轻松不少。

    长孙望很快也知道马义重回滨海的消息,而且他还住进了长孙家,听说自己的老爸对他非常赏识,这更让他心里惴惴不安,因为他心里有鬼。

    当初,他为争夺家主之位,不惜给自己的父亲下毒。毒药迷途天堂是大苟花大价钱从一个医学博士手里搞到的,这是医学博士刚研制成功的毒药,而他本人已经死于迷途天堂,按理说,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懂这种药。眼看自己就要大功告成了,不料江湖郎中马义横空出世,轻松解除其毒性,救下老爷子一条命。

    长孙望当时恨不得杀了马义,现在他担心的是,既然马义懂迷途天堂,说不定他就知道这药的来源,如果他再顺藤摸瓜,肯定能查到老爷子是如何中毒的,然后,老爷子再追查自己中毒的原因,相信很快就能查到自己头上。

    现在再杀马义,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他必须尽快掐断所有线索,让他们查不到自己头上。

    卖药的人已经死于自己的作品,可是买药的人还活着,活着的人,犹其是混混,都是不带节操的人,出卖主子就象菜市场卖菜的大妈卖菜一样没有压力。长孙望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大苟的性命堪忧啊。

    所以说,人生在世,最不能做的就是狗。

    四条腿的狗,能在玉林狗肉节的屠刀下逃出生天的,据说最后却大都都……还是不用说得那么仔细吧,读者大大们如果有兴趣,就自己上网查查新闻吧。小笔不爱杀狗,但也不是爱狗人士。小笔曾有两次被狗咬的经历,一朝被狗咬,十年怕汪汪,因为打疫苗的痛苦,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因此小笔很难对汪星人心怀爱意,当然小笔也不会讨厌它们,甚至动刀子欲杀之而后快,我们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它走它的狗道,我过我的人桥。

    不过上天只给我们一张嘴,寓意就是让我们少说话,所以关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我可不想激怒那些爱心澎湃的爱汪人士。

    而两条腿的狗,更是不能做了,小笔我细读历史,夜观天象,发现走狗的下场,比玉林狗肉节那些死于屠夫刀下的草狗还要悲催。

    大苟就是长孙望豢养的一条帮凶走狗,他知道长孙望太多的秘密,为了保存自己,长孙望不会对自己豢养的狗心慈手软,可惜大苟到现在还不知道主子已经对他动了杀心,仍然屁颠屁颠地紧随其后,为他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大苟,马义又回到滨海了。”长孙望阴沉着脸,打电话给大苟,大苟急忙问他:“老板,你说,要怎么处理他?活埋?沉江?碎尸?浇水泥?……只要你发话,我保证干得漂漂亮亮。”

    “放屁,如果你真有那么牛,上次就不会让他轻松逃掉。”长孙望心情不好,没兴趣听大苟装b,大苟老脸一红,老板说的是实话,上一次他确实将事情搞砸了,可是话又说来,上次马义能逃,完全是因为自己轻信了滨海三剑客的实力,后来他才了解清楚,他们只是网游里的“三剑客”,现实中,他们只是“三贱客”,一字之差,且还是音同字不同,可是老话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小小的失误,让他的刺杀行动以失败告终。

    他是讲究职业道德的人,既然接下了老板的活,他绝对是不成功不放手,不然,他没办法原谅自己,也没有脸在滨海地面上混。

    “老板,上次是我轻信了别人,这次我一定亲自挑选人手,保证做了马义,解决你心腹大患。”大苟拍胸脯保证。这是大苟的招牌动作,似乎不拍胸膛,别人不知道自己的能力与忠诚。

    长孙望昂头望天,思考了半天,在他原有的计划里,他是想把大苟约出来,找机会除掉他,先掐断老头子追查的线索,现在想来,老头子可能没有那么快就怀疑到自己头上,然后继续追查到大苟,在这期间,大苟还是有用处的,过早杀了他,显然有点可惜。

    而且他也知道,要豢养一个忠诚可信的走狗不容易,大苟已经跟随他多年,这些年他的表现基本是是你办事我放心那种,只是在对付马义这件事情上出现了差错。

    行吧,再给他一次机会,如果他能杀了马义,事情也许就还会有变数,老头子是聪明人,他的证人死了,他也许不会再追查下去,自己仍然是安全滴。况且在下一任家主没有正式上位之前,他还是有机会问鼎家主之位滴,大苟则是他的一支奇兵,他想效法大清帝国的雍正皇帝,既然庙堂之上自己力量薄弱,不如就借助江湖力量助自己上位。

    于是长孙望立即修改自己的计划,决定先不杀大苟,而是放他出来继续咬人,他成功与否,就是决定他生死的筹码。

    “大苟,你听好了,我们现在是绑在一根麻绳上的蚂蚱了,如果你没能杀死马义,我们都得死,我可听说过,他的报复心是很强的,步仁是三金帮东方鑫手下的一个香主,他都敢杀,何况你我,特别是你,他杀死你,肯定没有一点压力。”

    大苟擦一下脑门的汗,长孙望的话,让他蓦然想起步仁的死。他也是地下世界的人,步仁死亡细节,他比长孙望还清楚。因为他一直想着拍老板马屁,向他表达忠心,才意外忘记了马义并不是软柿子的事实。

    能在两个保镖眼皮底下,杀掉一个本身也有一身功夫的香主的人,可能是软柿子么?

    还有滨海三剑客,就算他们的名号是吹牛逼吹出来的,可是三打一,也不至于那么不堪一击,他们身上毫如损伤,人却成了傻子,其中就透着诡异和恐怖,如果这真是马义这鸟人干的,他的恐怖程度,对于自己而言,远胜于is的巴格达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