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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瘟疫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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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劈死你丫的不算完!

    这是夏乐天一开始的想法。

    他觉得,凭借着自己的速度和攻击力,就算不能在一瞬间内秒杀掉雷克斯,十秒之内总能劈开雷克斯的护甲吧?

    只要能劈开雷克斯的护甲,夏乐天想要解决雷克斯还是很轻松的。

    夏乐天并没有计算过他在一秒之内究竟能劈出多少刀来,但是,当他就那么劈了五秒之后,彻底吓尿了。

    仅仅只是五秒,他竟然劈出了四十五刀!

    虽然不能达到预想中的一秒十刀,但是……仅仅是一秒就能劈出九刀已经很吊很逆天了不是吗?

    至少目前的瓦洛兰大陆上没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

    不过,最让夏乐天觉得惊讶和苦逼的,还不是这个。

    他劈了四十五刀,雷克斯的盔甲竟然还是像刚刚那样只是有一道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缝隙而已!

    雷克斯的那身银白色盔甲上仍然散发着耀眼的莹白色光芒,凡是被那银白色光芒照射到的东西竟然都开始复原起来……比如雷克斯的盔甲也在以肉眼看不到的速度缓慢的修复着。

    问,像夏乐天这种刺客最害怕的是什么?

    厚的不能再厚的盔甲,还有……逆天的生命恢复速度。

    这就像是在游戏里,如果双方都是六神装并且十八级技术相等的话,像劫啊泰隆啊卡兹克啊这种刺客类英雄是怎么样也打不过反甲龙龟和开大的蒙多的……说起来也有些逗比,刺客本来就是去切后排秒脆皮的存在,跟龙龟和蒙多这两个六神装就很逆天了的坦克战斗自然毫无胜算。

    雷克斯的这身盔甲莫非也是神器吗?

    说实话,作为雷克斯的对手,夏乐天自然不希望他的盔甲是神器。

    神器和神器之间几乎不存在什么区别,它们唯一的区别也只是那些个独有的特性而已。然而,神器的强弱也是从它的独有特性上便可以看出来了。

    夏乐天有些怀疑雷克斯的银白色盔甲的特性就是快速恢复。

    不过,仔细的想了想,夏乐天又觉得有些不对……如果银白色盔甲是神器并且它的特性是快速恢复的话,那么一开始自己的那一刀为什么直接把雷克斯的右肩给劈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呢?

    果然是因为换人了的原因吗?

    说起来,到底是什么东西附了雷克斯的体呢?就算是在瓦洛兰大陆所处的这个星球上,可以散发出这种气息的人也不怎么多啊。

    是远古的某位大神吗?还是说,并不是什么人类,而是兽人?

    问,为什么夏乐天没有想到亡灵而是只想到了兽人呢?

    也只有兽人才会有这种恐怖的恢复能力了……至于亡灵?那种东西,是需要特殊的武器才能攻击到的吧?用普通的凡人的武器应该根本就碰触不到它们。

    兽人大陆也不一定只有兽人生活在那里吧?那种类似于其他小说里面的灵兽应该也是生活在那里的。

    这种在夏乐天看来有些逗比的设定,无论是在小说还是动漫里面都是很常见的。

    咳出一口黑色的血液,夏乐天感受着自己体内力量的快速流逝,决定还是不要跟这个附在雷克斯身体上的家伙多做纠缠了,如果使出全力还不能秒杀掉他的话……那就杀掉其他的人,然后戴着殇和破军跑路。

    防御很高的人攻击力也不错的人一般攻击速度和移动速度都很渣,攻击很强攻击速度也很快的人一般都很脆……这是网游、动漫或者小说中永远都不会改变的道理。

    夏乐天的防御力也是很弱的,所以如果他没有把握直接秒杀掉自己的敌人的话,就肯定不会跟自己的敌人正面纠缠。

    看着雷克斯脸上挂着的那一丝笑容,夏乐天紧握在手中的血月的刀身上面突然附着了一层血红色的能量。

    如果熟悉弗拉基米尔的技能的人站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发现,这层血红色的能量,是多么可怕的东西。

    这是弗拉基米尔的r技能,血之瘟疫!

    夏乐天是二十一世纪的宅男,想象力什么的也自然要比瓦洛兰大陆的人要丰富的多。

    血之瘟疫这个技能是可以感染一片区域的,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能让它把自己的武器感染了?

    附着着血色病毒的武器,要更强一些吧?

    这一刻,夏乐天觉得自己真是太机智太逆天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年度最机智小说男主角奖的话,那么最终得主一定会是自己吧?

    要知道,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可是不怎么多啊……特别是夏乐天这种看过很多瓦洛兰大陆的资料,知道下一步的剧情会如何发展的主角……虽然现在瓦洛兰大陆的历史已经被他给改写了。

    希望那个叫孟旭的专门坑穿越者的公务员不要来坑自己啊……等等,我为什么会知道孟旭这个名字?

    夏乐天觉得很奇怪,因为他竟然对孟旭这个名字很熟悉。

    好像,是以前在地球的时候看过的某本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啊?这样的话,这个家伙和自己不就是同行了吗?

    同行相见分为眼红……自己可是穿越到瓦洛兰了啊,瓦洛兰是属于异界的吧?孟旭应该管不到这里的吧?

    说实话,如果真的和那个家伙战斗起来的话,夏乐天还真的没有什么把握能赢过他。

    孟旭也是男主角,所以他也有着主角光环……以萌二的尿性来看,自己的主角光环是肯定没有孟旭的主角光环稳定的。

    战斗力的话自己肯定是要比孟旭强一些的,毕竟是天帝啊。可问题是,人家有*啊!人家背后有孟婆,有冥王,还有牛头马面等等等等……夏乐天可不想以一敌千或者万。

    *这种东西,一直都是夏乐天所没有的。

    快点,解决掉雷克斯这个家伙,然后去毁掉瓦洛兰大陆上面的所有势力,建立自己的后宫帝国吧!

    那么想着,夏乐天挥舞着手中那感染了血之瘟疫的长刀,再一次的朝着雷克斯的护甲劈去。

    这一次,看你要怎么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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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凌晨虽然码了,但是今天早晨一看完全看不懂……逗比萌二果断给删掉了。

    于是乎,今天也只有一章了呐(喂

    明明跟乡长说过四十万字就要完结的,可是现在已经快五十万了(望天

    还有好多坑没有填,我竟然还在挖新坑!

    这就是所谓的不作死就会死吧……真是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