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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没有你的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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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晃,他们分别已经快十天了,这十天对冰玉来说像过了一个月那么漫长。记得周末的时候她跑去网吧,以为会看见他,可是等到晚上八点多都没见他的身影。

    为什么?难道在澳门那边就上不了网吗?还是那里不够发达连网吧都没有?或者他根本就不想念自己,只当自己是游戏里的玩伴而已?

    一阵心烦意乱,看着依旧繁华的长安大街熙来攘往的人群,她不想在这里多做一秒钟的停留,下线的速度如同坐急速火车。她时常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时常想起临别前他对她说的那句话:“想聚吗?”

    “当然。”

    “那就先分别,只有分别才会更好的相聚。”

    ……

    当时,她看着面前的他,心情如一颗盘根错节的树,格外错综复杂,那是不忍分别却又无可奈何的纷乱情绪。不过,现在她把他们想象成两个站在时间两端的人,每小时都在以百米的速度向对方冲去,只要跑完规定的距离,他们就会相见。知道前方有一个人在等自己,那么,跑起来也应该马力十足和充满力量吧。

    ……

    ……

    吃过午饭,孟凡尘照样拎了兵乓球拍去楼下打球,冰玉和糖糖则准备去爬山。这座山离冰玉的公司不远,只消走200多米的路,再爬上一个小山坡,就能看见上山的那条小路。沿着小路爬到山顶,便能俯瞰整座城市的面貌。

    冰玉换了旅游鞋,跟糖糖一起出了办公楼,两人一边说着闲话,一边朝山路走去。

    冰玉跟糖糖之所以会成为朋友,是因为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

    首先,糖糖喜欢收藏,什么烟盒、糖纸之类的东西都在她的收藏范围之内。冰玉也有同样的爱好,小时候的冰玉就特别喜欢收集这些东西,虽然现在大了,其他的爱好已经代替了这个爱好,可是,共同的爱好却拉近了她们的距离。

    其次,她们总能找到共同的话题。她们都不喜欢背后谈论别人的长短,可是,她们愿意跟对方述说自己的家事,以排解自己因家庭琐事带来的困扰。

    第三,糖糖喜欢冰玉耿直、公正的性格,而冰玉则从糖糖身上学到了办事圆滑,为人大度的一面。朋友之间,能够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友谊才能长久。

    第四,她们都喜欢读书。这大概源于双方的家庭背景。糖糖的母亲是教师,父亲是法官,书香门第家庭使得糖糖从小就受到熏陶。而冰玉的母亲也是教师,父亲则是厂长,所以,冰玉从小也喜欢读书。

    可是小时候穷,买不起书,只能看些小人书,新少年之类的书。还有就是有一次跟邻居家的孩子借《射雕英雄传》看,那是冰玉第一次接触武侠小说。对于小说的作者金庸,她可是刮目相看的。可当时她并不知道这个小说的作者是当代作家,还以为是清代以前的人呢。

    工作之后,自己能赚钱了,冰玉便经常买书来看。现在,她则把那些书借给糖糖,然后,与她一起分享读书心得。

    还有就是,糖糖喜欢打毛衣,在她的影响下,冰玉也学着打毛衣……总之,她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渐渐成为了交情很深的朋友。

    五月的营城,春暖花开,道两旁已经长出毛茸茸脆生生的小草,山上的树木也换上了嫩绿的新装。风吹过细,几只花喜鹊欢叫着在树林里跳上跳下,循声望去,那花白的翅膀,黑色的长尾巴,看了不免让人心生喜爱。

    沿着山间小路向上攀援,路两旁那低矮的植物,翠绿得像要滴出汁来。这山看起来不高,爬起来却破费力气。不过,这正好可以锻炼身体,又满足了冰玉减肥的目的。如果每天坚持爬一个小时的山,那么一个月之后,即使没有瘦个一斤半斤的,但也绝对不会胖吧。

    快到山顶的时候,冰玉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她停下脚步,扶着一棵树站着。“太累了,我得歇一会儿。”冰玉喘着气说。

    糖糖看起来比冰玉擅长爬山,她走在冰玉的前面,马上就到达山顶了。看冰玉停下来,她也跟着停下来,以她的体力,就是一口气爬上山顶恐怕也没什么问题。

    “上周六我和我老公跟‘城市丛林一族’去水库了,走的就是这条路。”糖糖道。

    “这路能通到水库?”冰玉有些诧异。

    “是啊,我们家以前在这住的时候,早上经常从这走到水库,然后再走回来。”糖糖说。

    “可是,这荒山野岭的,不害怕啊。”冰玉有些不解,如果让她一个人从这走到水库,即使再加上一个人,她也是会害怕的。外一遇到个蛇啊,狼啊什么的,多吓人啊。

    还有,如果从那草棵里钻出个人来,也挺吓人的吧。还有山上那些坟茔,也令冰玉感到恐怖。虽然大白天撞见鬼的事很少见,可是,见到那东西,还是会避得远远的。看来女生胆小,是天生的。

    “害什么怕啊,那么多人都走,有啥害怕的啊。”

    “哦。”冰玉才意识到,原来这里的人都习惯早上从这向水库走一趟,就如她习惯沿着河堤从这头走到那头。虽然远点,可是走的久了,走的人多了,大家说说笑笑的,也就不觉得远了。

    踩着清晨的露珠,沐浴着朝阳,沿着山间小路,一边欣赏着自然风光,一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这样每天走上一个来回,不但整个人神清气爽,身体也会越来越强健,真是既实用又省钱的运动方式啊。

    “那次我哥和我嫂子也一起去了,我们带了一堆吃的,还有水。那些经常去的人更厉害,竟然有背着锅去的,到了地方就埋灶做饭!”

    “嗬……”冰玉瞠目,“怎么跟演电影似的。”

    “是啊。我们几个人因为是头一次去,就买了些面包和火腿肠还有矿泉水什么的带着,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就跑到水库边上,一边吃饭一边玩儿。结果你猜怎么着?”她顿了顿,看看冰玉的反应。冰玉摇了摇头,表示猜不出结果。

    “结果我们吃够了,也玩够了,等上来一看,人家大部队已经走了。我们一着急就迷路了。后来好算看见一个挖野菜的老头,向他打听路,幸好他对这山上的路很熟悉,给我们指了一条最近下山的路。”

    “沿着那条路,走了老半天我们才又遇到大部队。现在想想,如果当时遇不到那个老头,估计天黑了我们也没下山呢。”

    “呵呵。我想以后再跟他们出去你们就有经验了,至少吃饭的时候不会再单独行动了。”

    “是啊,就那一次,我嫂子就够了,以后再张罗去暴走,她说啥都不去了。”

    “呵呵,要是我有时间,就跟你们一起去,全当免费旅游了,多好。”

    “可不是,这么好玩的事偏偏我嫂子不爱去。”

    “她那是不会享受生活。”

    ……

    歇了一会儿,冰玉已经不那么累了,于是转过身,继续向上爬。糖糖看冰玉歇过来了,也转身向上爬去。

    她们是从山的背面爬上去的。这座山的背面是一个慢坡,不陡峭,可是爬起来却有种干爬爬不到头的感觉。两个人歇了两次,总算爬到山顶。

    站在山顶,暖阳高照。山风过处,带来一丝绵薄的微凉。极目远眺,浓浓的雾霭中,一座恢弘的城市被她们踩在脚下,一种征服感不禁油然而生。杜甫的诗也随即跳出记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是一种情不自禁的吟诵。

    千年前的诗人与此刻站在山巅的女子,有着如此相同的感受,那么,那个穿越时空与她相遇的人,那个,说让她等他回来的人,如今会是什么感受呢?他会否隔着时空想念她呢,一如她对他的想念一样……

    没有云,天空是纯净的蓝。这是思念的颜色。

    她与他同在一片蓝天下,却远隔天涯。老天让他们穿越时空相识,可是,却并不允许他们穿越时空相见。这高山上的思念,只能托清风明月稍给远方的他;这背负行囊的爱,只能化作潺潺流水流进她的心底。思念,是种无法述说的痛。此刻的冰玉,身在此山心却在远方,只愿那个人能感受到她此刻的心情。

    回去的路上,路过天一男子中学,这所中学正好坐落在山脚下。中学的围墙外,可以清晰的看见铲车将山脚铲过的划痕。

    被拓宽的操场铺上了塑胶跑道,有几个男生正在操场上打篮球。他们穿着跨栏背心打得热火朝天,校服则扔在篮球架下,旁边还放了几瓶矿泉水。

    树林边上,有一对情侣正在那卿卿我我。远离家长的监视,他们变得肆无忌惮起来,即使冰玉跟糖糖从他们身边经过,他们也没有放弃拥吻对方。

    “这些孩子,背着家长,不好好学习,就知道搞对象。”

    “现在的孩子成熟的都早,不像我们那会,傻乎乎的。”冰玉想起自己上中学那会,班里有个女生跟社会上的一个混混好上了,然后住到那个男人家,听人说亲嘴就能怀孕,吓得她连亲嘴都不敢了。

    虽然那个时候条件不好,生活清苦,可是,年轻真好。冰玉想,“如果再年轻一回,她宁愿回到那艰苦的岁月,重温一下年少的时光。还有,对自己喜欢的人大声说‘我喜欢你。’即使被拒绝,又如何呢,总好过一辈子的错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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