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孕妇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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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明天清晨才能去看张姨的儿媳妇,傅筱琬住下了,而且觉得十分的无聊,所以她决定出去走走逛逛。
村子很小,住户不多,不过路很复杂,N个转弯N个路口,当傅筱琬提出出去走走时,张晴本是要陪同着,不过被傅筱琬拒绝了,最后她一个人出了门。
“乡村的空气就是好,呼!”独自出门的傅筱琬觉得十分的惬意,大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呼吸到的空气从来没有这么清新过。
没有目的的闲晃着,不少好奇的村名羡慕的打量着傅筱琬,在他们眼里,像傅筱琬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还真没见过,甚至有一群小孩子咯咯笑着跟在傅筱琬的身后,一路尾随。
在转过一个弯后,傅筱琬惊讶的看见一辆黑色的奥迪Q7车子停在一栋居民房前,而且房前围了一群人,叽叽喳喳的在说着什么。
出什么事了?
抱着好奇心,傅筱琬走了过去,到了屋前,她笑呵呵的询问:“请问,这里怎么了?”
“遭贼啦!”一名老人很是同情的回答,然后狐疑的看着傅筱琬问:“你不是村子里的,是和警察一起的吗?不对啊,他来的时候就一个人。”
“我是来找张晴阿姨的。”傅筱琬礼貌的回答,心里却也有了数,原来是小偷偷东西,警察来勘察了,不过,这小偷想什么呢,这村子的人看起来不富裕,要偷东西怎么偷到这来了。
村子小,所有人都是认识的,所以当傅筱琬报出张姨的名字,老人就不再怀疑了,随后跟在傅筱琬身后的一名小孩看到老人喊了声爷爷欣喜的扑了过去。
待了一会,傅筱琬就清楚了到底怎么回事,原来这里的村名结婚有着习俗,就是要给新娘子打金子,而被偷的这户人的儿子刚定下一门婚事,昨天这户人就领着准新娘到城里打好了金子,放在家中,等摆酒席那天就拿出来给新娘子带,谁料今天一早起来就发现金子不翼而飞了。
明天就是吉日要摆酒的,可现在金子被偷了,新娘子要是知道了是不会同意进门的,这可急坏了失主,他赶忙就报了警,希望被偷的金子能及时找回来。
看来小偷是清楚这一点才偷到这来的,傅筱琬表示很同情,希望明天的酒席还能继续吧,要不然一门婚事就毁了,这小偷可真够坏的,毁人姻缘啊!
虽然同情,可傅筱琬不觉得这事和她有什么关系,还是继续逛吧!
就在这时,刑钧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几个人,显然应该就是失主了。
是那个醉警察!傅筱琬眼角抽了抽,没想到这么巧又遇到这个刑队了,还真是,有缘啊!
刑钧表情很严肃,他出来后又询问了几名村名,比如最近村里有没有什么外来人员之类的问题,而后视线就落在了最引人注意的傅筱琬身上,步子很大却很稳的走到了傅筱琬面前,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来村子做什么?昨夜你在哪?”
早知道刚才就该走人的!傅筱琬懊恼的想着,不过也有些气结,昨夜在哪?昨夜不就送某只醉鬼么!
语气凉凉的讽刺道:“我是路人,来村子探望,唔,朋友,昨夜,在市区的XX火锅店吃火锅,然后送一个醉鬼回家。再之后就一直在家里了。”
XX火锅店?刑钧微怔,这不是他昨天和同事聚会的那家火锅店吗?等等,送一个醉鬼回家?
刑钧看着傅筱琬那略带嫌弃的眼神,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昨夜送他回家的不会就是眼前这个女人吧!
心,莫名的心虚起来。
刑钧盯着傅筱琬半响,皱起眉头回忆昨天送他回来的那个人的样子,还真被他想起来了,是个女的,不过长什么样子,不记得了!
而且听佣人说,送他回来的人是和他一个小区的。
紧闭着嘴唇,刑钧犹豫了片刻问:“你住哪个小区?”
翻了翻白眼,傅筱琬没好气的回了句:“和你一个小区!”
(⊙o⊙)…
刑钧了,尴尬的咳了声,讪讪的说:“昨天,谢谢!”
“不!”不客气三个字还没说出来,傅筱琬瞬间瞪大了眼珠子,随后不理会刑钧直接拔腿就跑了,她刚才,好像看见鬼了,一个穿白裙的女人,从转角处飘了过去。
要是以前,傅筱琬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主动去追鬼,不过,为了长寿,她现在已经什么都不怕了,她可不想变成鬼。
傅筱琬的举动很突然,突然的就跑了,话都没说完,这让刑钧不得不怀疑她是看见了什么,所以刑钧二话不说也追了过去,留下一群莫名不已的群众。
鬼用飘的,而且不需要体力,傅筱琬用跑的,而且穿着高跟鞋,跑了一会,傅筱琬的脚丫子就开始发疼,郁闷的停了下来,这才发现,竟然回到了张晴的家附近。
难道说,那鬼去了张晴家。
刑钧腿长,而且穿的不是高跟鞋,自然跑得比傅筱琬快,他很是纳闷,这个女人跑的这么急,可是前面也没什么东西啊,她到底在追什么!
因为看不到要追的人,刑钧只好无奈的跟在傅筱琬后边,不解的问:“你看到什么?”
没想到这个姓刑的警察竟然跟来了,傅筱琬傻笑两声道:“没什么,我就是突然想跑步运动运动!”
(⊙⊙)b刑钧傻眼,突然想运动?穿着高跟鞋运动?而且话都不说完,就那么突兀的开跑!骗小孩子呢?
明知这个女人在说谎,可是却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刑钧闷闷的撇了她一眼,掉头回去,偷东西的案子还需要他去破呢。
“筱琬,你回来了,我正想出去找你呢,吃午饭了!”张晴正欲出门,就看见了已经站在不远处的傅筱琬,连忙打招呼。
傅筱琬是早上8点多出发的,开车花了2个小时,出去走走又花了些时间,这会竟已经到了午饭时间,时间过得还真是快!
因为要明天清晨才能去看张姨的儿媳妇,傅筱琬住下了,而且觉得十分的无聊,所以她决定出去走走逛逛。
村子很小,住户不多,不过路很复杂,N个转弯N个路口,当傅筱琬提出出去走走时,张晴本是要陪同着,不过被傅筱琬拒绝了,最后她一个人出了门。
“乡村的空气就是好,呼!”独自出门的傅筱琬觉得十分的惬意,大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呼吸到的空气从来没有这么清新过。
没有目的的闲晃着,不少好奇的村名羡慕的打量着傅筱琬,在他们眼里,像傅筱琬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还真没见过,甚至有一群小孩子咯咯笑着跟在傅筱琬的身后,一路尾随。
在转过一个弯后,傅筱琬惊讶的看见一辆黑色的奥迪Q7车子停在一栋居民房前,而且房前围了一群人,叽叽喳喳的在说着什么。
出什么事了?
抱着好奇心,傅筱琬走了过去,到了屋前,她笑呵呵的询问:“请问,这里怎么了?”
“遭贼啦!”一名老人很是同情的回答,然后狐疑的看着傅筱琬问:“你不是村子里的,是和警察一起的吗?不对啊,他来的时候就一个人。”
“我是来找张晴阿姨的。”傅筱琬礼貌的回答,心里却也有了数,原来是小偷偷东西,警察来勘察了,不过,这小偷想什么呢,这村子的人看起来不富裕,要偷东西怎么偷到这来了。
村子小,所有人都是认识的,所以当傅筱琬报出张姨的名字,老人就不再怀疑了,随后跟在傅筱琬身后的一名小孩看到老人喊了声爷爷欣喜的扑了过去。
待了一会,傅筱琬就清楚了到底怎么回事,原来这里的村名结婚有着习俗,就是要给新娘子打金子,而被偷的这户人的儿子刚定下一门婚事,昨天这户人就领着准新娘到城里打好了金子,放在家中,等摆酒席那天就拿出来给新娘子带,谁料今天一早起来就发现金子不翼而飞了。
明天就是吉日要摆酒的,可现在金子被偷了,新娘子要是知道了是不会同意进门的,这可急坏了失主,他赶忙就报了警,希望被偷的金子能及时找回来。
看来小偷是清楚这一点才偷到这来的,傅筱琬表示很同情,希望明天的酒席还能继续吧,要不然一门婚事就毁了,这小偷可真够坏的,毁人姻缘啊!
虽然同情,可傅筱琬不觉得这事和她有什么关系,还是继续逛吧!
就在这时,刑钧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几个人,显然应该就是失主了。
是那个醉警察!傅筱琬眼角抽了抽,没想到这么巧又遇到这个刑队了,还真是,有缘啊!
刑钧表情很严肃,他出来后又询问了几名村名,比如最近村里有没有什么外来人员之类的问题,而后视线就落在了最引人注意的傅筱琬身上,步子很大却很稳的走到了傅筱琬面前,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来村子做什么?昨夜你在哪?”
早知道刚才就该走人的!傅筱琬懊恼的想着,不过也有些气结,昨夜在哪?昨夜不就送某只醉鬼么!
语气凉凉的讽刺道:“我是路人,来村子探望,唔,朋友,昨夜,在市区的XX火锅店吃火锅,然后送一个醉鬼回家。再之后就一直在家里了。”
XX火锅店?刑钧微怔,这不是他昨天和同事聚会的那家火锅店吗?等等,送一个醉鬼回家?
刑钧看着傅筱琬那略带嫌弃的眼神,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昨夜送他回家的不会就是眼前这个女人吧!
心,莫名的心虚起来。
刑钧盯着傅筱琬半响,皱起眉头回忆昨天送他回来的那个人的样子,还真被他想起来了,是个女的,不过长什么样子,不记得了!
而且听佣人说,送他回来的人是和他一个小区的。
紧闭着嘴唇,刑钧犹豫了片刻问:“你住哪个小区?”
翻了翻白眼,傅筱琬没好气的回了句:“和你一个小区!”
(⊙o⊙)…
刑钧了,尴尬的咳了声,讪讪的说:“昨天,谢谢!”
“不!”不客气三个字还没说出来,傅筱琬瞬间瞪大了眼珠子,随后不理会刑钧直接拔腿就跑了,她刚才,好像看见鬼了,一个穿白裙的女人,从转角处飘了过去。
要是以前,傅筱琬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主动去追鬼,不过,为了长寿,她现在已经什么都不怕了,她可不想变成鬼。
傅筱琬的举动很突然,突然的就跑了,话都没说完,这让刑钧不得不怀疑她是看见了什么,所以刑钧二话不说也追了过去,留下一群莫名不已的群众。
鬼用飘的,而且不需要体力,傅筱琬用跑的,而且穿着高跟鞋,跑了一会,傅筱琬的脚丫子就开始发疼,郁闷的停了下来,这才发现,竟然回到了张晴的家附近。
难道说,那鬼去了张晴家。
刑钧腿长,而且穿的不是高跟鞋,自然跑得比傅筱琬快,他很是纳闷,这个女人跑的这么急,可是前面也没什么东西啊,她到底在追什么!
因为看不到要追的人,刑钧只好无奈的跟在傅筱琬后边,不解的问:“你看到什么?”
没想到这个姓刑的警察竟然跟来了,傅筱琬傻笑两声道:“没什么,我就是突然想跑步运动运动!”
(⊙⊙)b刑钧傻眼,突然想运动?穿着高跟鞋运动?而且话都不说完,就那么突兀的开跑!骗小孩子呢?
明知这个女人在说谎,可是却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刑钧闷闷的撇了她一眼,掉头回去,偷东西的案子还需要他去破呢。
“筱琬,你回来了,我正想出去找你呢,吃午饭了!”张晴正欲出门,就看见了已经站在不远处的傅筱琬,连忙打招呼。
傅筱琬是早上8点多出发的,开车花了2个小时,出去走走又花了些时间,这会竟已经到了午饭时间,时间过得还真是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