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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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两银子,你拿着,人我可就先带走了。”人伢子从钱袋里头拿了十两碎银子出来,递给坐在炕沿上抽着旱烟的穷秀才,又凑上去,看了两眼睡在炕上的小姑娘,咂了咂嘴。他做人伢子那么多年,那叫一个火眼晶晶,别看这小姑娘躺在床上看着跟小豆芽菜一样不起眼,可等以后长大了,这一张脸定然是不得了的。
“孩子还没醒,不如让她在睡一会儿吧。”林秀才看了一眼还在床上酣睡的阿秀,心里头生出了几分不舍。
“就这样抱走了吧,一会儿醒了,又要哭喊,您好歹是个秀才,总不能让左邻右里的知道你卖闺女吧?”人伢子说着,伸手把睡在床上的阿秀抱了起来。
此时阿秀还昏昏沉沉的,分明不知道身在何处,她方才还在许国公府上的紫薇阁里头生孩子,怎么一眨眼就回到了自己十岁时候住过的地方呢?难道这是自己难产而产生的幻觉?阿秀趴在那人伢子身上,不敢轻举妄动,只悄悄的咬了咬唇瓣,疼的!
她不是在做梦,而是……而是回到了八年前,她爹把她卖掉的哪一天。
阿秀还记得那一天的天很冷,外头飘着大片大片的雪花,爹说家里好几天没有开火了,弟妹们都快要饿死了,母亲因为嫌弃爹太穷苦,也不知道跟什么人跑了。阿秀那时候已经十岁,会做一些女红,跟着隔壁的阿婆学的,虽然算不得好,但纳个鞋底什么的,还是有人要的。可惜纳鞋底养不活一家子的人,所以最后他爹以十两银子的价格,把她卖给了人伢子。
十两银子虽然不多,但是也够一家三口人过上一个温饱年了。更何况她爹还是一个秀才,年底的时候给人写春联,还能赚上几文钱。
阿秀还记得当初知道自己被卖的真相之后,是那样的竭斯底里,哭着喊着不肯走,抱着她爹的大腿,恨不得自己能生根在上头。一家人穷一点不要紧,要紧的是都能在一起。
可后来她爹的一句话,彻底打消了阿秀挣扎的念头。
“闺女,实话跟你说了,你是我进京赶考的路上捡来的,你爹娘是谁都不知道,养了你这些年,我也算仁至义尽了,我总不能把自己的亲闺女亲儿子卖了,来养你吧!”
阿秀是听了这句话之后,对自己的爹彻底死心的,后来即便自己当了国公府世子爷的姨娘,也再没和自己原来的这个家有半点的联系。可现在阿秀重活了一世,有些事情似乎就一下子想通透了,比如她爹当初说的那一席话,谁能知道真假呢?分明就是不想她纠缠,让她快点走而编出来的。闺女卖都卖了,再不狠心些,拖泥带水的,总不能把放进口袋的银子再退回去?
后来阿秀就被人伢子抱走了,人伢子还劝她道:“闺女,十个买儿女的有九个说不是自己亲生的,你想开些,我给你找户好人家,保证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比小户人家的小姐还体面。”
人伢子没有骗人,阿秀后来进了许国公府,虽然是短暂的富贵,可在前世阿秀统共才活了十八岁,四年的富贵,已经占据了她人生四分之一的时光了,更何况,世子爷也是真心待她好的。
阿秀是进了许国公府之后,才知道原来丫鬟们到了二十岁上头,是可以被放出去的。可她和自己的亲爹都闹成了这样,就算放出去,一个单身姑娘,又能去哪儿呢?若是不走的话,顶多也就是由主子做主,随便配了个家生的小厮嫁了,这样的话,以后生出来的孩子,就也是奴才,真真正正就成了祖祖辈辈的奴才了。
阿秀并不想让自己的后代和自己一样,伺候人、被人骂、被人打、一辈子做奴才。那么摆在阿秀面前,唯一的一条路,也就是做许国公世子爷的姨娘了。
阿秀身上有很多优点,她勤劳、刻苦、安静、但最大的优点还是,她有一张让人看了就心猿意马的脸蛋了,可她小时候却是一个不起眼的,直到十四岁上头,一直都只是一个粗使丫鬟。
这次阿秀还不太知道人伢子会把她卖到哪里,如果还是原来的许国公府,也算是熟门熟路的,运气好一些跟了姑娘,只要不被世子爷瞧见,以后跟姑娘一起陪嫁到了夫家,有自己家的姑娘当正室的,日子应该会更好过些。
想到这里阿秀就又有些乱了,其实若有更好的选择,也可以不用当姨娘的。
前世的那些伤感情的话,因为阿秀一直趴在人伢子身上装睡,所以林秀才并没有说,只临走的时候,林秀才从屋里头仅剩的五斗柜中,拿了一件锦缎做的披风出来,帮阿秀披上了道:“外头天冷,别冻坏了孩子。”
阿秀没来由就红了眼睛,她自从被卖之后,也遇上不少和自己相同遭遇的人,有的人家里头还算不错的,因为后娘带了弟弟来,就把自己给卖了。有的人是因为家里兄弟多,只有自己是闺女,父母就把她给卖了。可阿秀知道,她爹卖她的时候,确实家里是走投无路了。他是个秀才,买了闺女,这辈子的功名,也算到头了。
人伢子瞧见林秀才拿了披风出来,正想往阿秀身上盖,捏了捏材质只开口道:“这面料可是上等的绫罗,不是一般人家能有的,您还是留着,等应急的时候当了,还能换几个钱呢。”
林秀才却执意不留,只摇着头道:“闺女都卖了,留着也没用,就让她带着吧,也好让她以后有个念想。”
人伢子是见惯了这样离别的场景的,只叹了一口气道:“您放心,我会给她找个好人家卖了的,不说吃香的喝辣的,好歹比跟着你强一些。”
林秀才没说话,只是揉了揉有些干涩的眼眶。外头的雪有些大了,天已经快亮了,过不了多久,这条巷子就会热闹起来了。林秀才拂了拂手道:“走吧走吧。”
阿秀奴了奴嘴角,很想再喊他一声爹,可终究还是没喊出来,只趴在人伢子的身上,狠狠的咬了一下唇。
出了讨饭街,外头的雪越来越大,不一会儿阿秀身上和后背就沾满了雪花。人伢子便耸了耸肩膀,拍了拍阿秀的小屁股,笑道:“闺女,别装睡了,家都走远了。”
阿秀睁开眼睛,看着一脸络腮胡子的人伢子,心里无端觉得,其实这位大叔人还挺好的。前世她一味的怕他,从没敢用正眼瞧过他一次。
“大叔,我以后还能回家吗?”阿秀现在很关心这个问题,前世因为自己不懂事,到最后弄成了有家不能回的境地,这辈子既然她爹没说那些话伤感情的话,那等到她二十岁的时候出来,没准还能和她爹团聚,别的指望不上,好歹可以给她做主,嫁一个平头百姓,做正经夫妻,安安乐乐的过一辈子,那也足够了。
“怎么不能回家呢,等以后到了年纪,很多大户人家是不用给银子就放人的。”络腮胡子的人伢子虽然这么说,但是眼前这小姑娘实在长的太好了,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将一双漆黑明亮的眸子盖在下面,白嫩的脸颊上连一丝瑕疵都没有,巴掌大的小脸,一双大眼睛看着你,无端就让人心生怜爱。这样的小姑娘,只怕无论送进哪个府上,都没可能会被放出来的吧。只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十来岁的小姑娘来说,还太复杂,并不是她需要懂的事情。
阿秀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很乖巧的说:“大叔,那你能把我卖到可以放人出来的大户人家吗?阿秀以后还想回家。”
络腮胡子看了一眼阿秀,无端就觉得有些心疼了,她乖巧的不像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有的做派。自己当人伢子这些年,肩膀上落下的小孩子的牙印都不知道多少个了,哭的、逃的、打的不计其数,唯有这一个小姑娘,出奇的安静,一双大眼睛瞧着自己,还真让人舍不得,恨不得自己抱回家当闺女得了。
“放心,大叔一定会给你找一个好人家的,明天就有几户人家要来挑人,年底了,家里头忙不过来,买几个小丫鬟回去,等到了年底,你还能拿到赏银呢!开心不开心?”络腮胡子说着,把阿秀高高的抗在肩头,悠哉游哉的往专门关着孩子的小院里头去。
阿秀趴在他的肩膀上不敢动,眼珠子则是盯两边的行人不停的看着,她自从进了许国公府,便很少上外头来,这外面的一切,似乎也变得遥远了起来,让她忍不住想要亲近。
走了一大半的路,阿秀的长睫毛上都沾了雪花,人伢子买了两个包子,和阿秀一人一个吃了起来,阿秀前世是个姨娘,虽然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可这肉包子的味道,似乎别前世任何一顿山珍海味还要美味。
“十两银子,你拿着,人我可就先带走了。”人伢子从钱袋里头拿了十两碎银子出来,递给坐在炕沿上抽着旱烟的穷秀才,又凑上去,看了两眼睡在炕上的小姑娘,咂了咂嘴。他做人伢子那么多年,那叫一个火眼晶晶,别看这小姑娘躺在床上看着跟小豆芽菜一样不起眼,可等以后长大了,这一张脸定然是不得了的。
“孩子还没醒,不如让她在睡一会儿吧。”林秀才看了一眼还在床上酣睡的阿秀,心里头生出了几分不舍。
“就这样抱走了吧,一会儿醒了,又要哭喊,您好歹是个秀才,总不能让左邻右里的知道你卖闺女吧?”人伢子说着,伸手把睡在床上的阿秀抱了起来。
此时阿秀还昏昏沉沉的,分明不知道身在何处,她方才还在许国公府上的紫薇阁里头生孩子,怎么一眨眼就回到了自己十岁时候住过的地方呢?难道这是自己难产而产生的幻觉?阿秀趴在那人伢子身上,不敢轻举妄动,只悄悄的咬了咬唇瓣,疼的!
她不是在做梦,而是……而是回到了八年前,她爹把她卖掉的哪一天。
阿秀还记得那一天的天很冷,外头飘着大片大片的雪花,爹说家里好几天没有开火了,弟妹们都快要饿死了,母亲因为嫌弃爹太穷苦,也不知道跟什么人跑了。阿秀那时候已经十岁,会做一些女红,跟着隔壁的阿婆学的,虽然算不得好,但纳个鞋底什么的,还是有人要的。可惜纳鞋底养不活一家子的人,所以最后他爹以十两银子的价格,把她卖给了人伢子。
十两银子虽然不多,但是也够一家三口人过上一个温饱年了。更何况她爹还是一个秀才,年底的时候给人写春联,还能赚上几文钱。
阿秀还记得当初知道自己被卖的真相之后,是那样的竭斯底里,哭着喊着不肯走,抱着她爹的大腿,恨不得自己能生根在上头。一家人穷一点不要紧,要紧的是都能在一起。
可后来她爹的一句话,彻底打消了阿秀挣扎的念头。
“闺女,实话跟你说了,你是我进京赶考的路上捡来的,你爹娘是谁都不知道,养了你这些年,我也算仁至义尽了,我总不能把自己的亲闺女亲儿子卖了,来养你吧!”
阿秀是听了这句话之后,对自己的爹彻底死心的,后来即便自己当了国公府世子爷的姨娘,也再没和自己原来的这个家有半点的联系。可现在阿秀重活了一世,有些事情似乎就一下子想通透了,比如她爹当初说的那一席话,谁能知道真假呢?分明就是不想她纠缠,让她快点走而编出来的。闺女卖都卖了,再不狠心些,拖泥带水的,总不能把放进口袋的银子再退回去?
后来阿秀就被人伢子抱走了,人伢子还劝她道:“闺女,十个买儿女的有九个说不是自己亲生的,你想开些,我给你找户好人家,保证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比小户人家的小姐还体面。”
人伢子没有骗人,阿秀后来进了许国公府,虽然是短暂的富贵,可在前世阿秀统共才活了十八岁,四年的富贵,已经占据了她人生四分之一的时光了,更何况,世子爷也是真心待她好的。
阿秀是进了许国公府之后,才知道原来丫鬟们到了二十岁上头,是可以被放出去的。可她和自己的亲爹都闹成了这样,就算放出去,一个单身姑娘,又能去哪儿呢?若是不走的话,顶多也就是由主子做主,随便配了个家生的小厮嫁了,这样的话,以后生出来的孩子,就也是奴才,真真正正就成了祖祖辈辈的奴才了。
阿秀并不想让自己的后代和自己一样,伺候人、被人骂、被人打、一辈子做奴才。那么摆在阿秀面前,唯一的一条路,也就是做许国公世子爷的姨娘了。
阿秀身上有很多优点,她勤劳、刻苦、安静、但最大的优点还是,她有一张让人看了就心猿意马的脸蛋了,可她小时候却是一个不起眼的,直到十四岁上头,一直都只是一个粗使丫鬟。
这次阿秀还不太知道人伢子会把她卖到哪里,如果还是原来的许国公府,也算是熟门熟路的,运气好一些跟了姑娘,只要不被世子爷瞧见,以后跟姑娘一起陪嫁到了夫家,有自己家的姑娘当正室的,日子应该会更好过些。
想到这里阿秀就又有些乱了,其实若有更好的选择,也可以不用当姨娘的。
前世的那些伤感情的话,因为阿秀一直趴在人伢子身上装睡,所以林秀才并没有说,只临走的时候,林秀才从屋里头仅剩的五斗柜中,拿了一件锦缎做的披风出来,帮阿秀披上了道:“外头天冷,别冻坏了孩子。”
阿秀没来由就红了眼睛,她自从被卖之后,也遇上不少和自己相同遭遇的人,有的人家里头还算不错的,因为后娘带了弟弟来,就把自己给卖了。有的人是因为家里兄弟多,只有自己是闺女,父母就把她给卖了。可阿秀知道,她爹卖她的时候,确实家里是走投无路了。他是个秀才,买了闺女,这辈子的功名,也算到头了。
人伢子瞧见林秀才拿了披风出来,正想往阿秀身上盖,捏了捏材质只开口道:“这面料可是上等的绫罗,不是一般人家能有的,您还是留着,等应急的时候当了,还能换几个钱呢。”
林秀才却执意不留,只摇着头道:“闺女都卖了,留着也没用,就让她带着吧,也好让她以后有个念想。”
人伢子是见惯了这样离别的场景的,只叹了一口气道:“您放心,我会给她找个好人家卖了的,不说吃香的喝辣的,好歹比跟着你强一些。”
林秀才没说话,只是揉了揉有些干涩的眼眶。外头的雪有些大了,天已经快亮了,过不了多久,这条巷子就会热闹起来了。林秀才拂了拂手道:“走吧走吧。”
阿秀奴了奴嘴角,很想再喊他一声爹,可终究还是没喊出来,只趴在人伢子的身上,狠狠的咬了一下唇。
出了讨饭街,外头的雪越来越大,不一会儿阿秀身上和后背就沾满了雪花。人伢子便耸了耸肩膀,拍了拍阿秀的小屁股,笑道:“闺女,别装睡了,家都走远了。”
阿秀睁开眼睛,看着一脸络腮胡子的人伢子,心里无端觉得,其实这位大叔人还挺好的。前世她一味的怕他,从没敢用正眼瞧过他一次。
“大叔,我以后还能回家吗?”阿秀现在很关心这个问题,前世因为自己不懂事,到最后弄成了有家不能回的境地,这辈子既然她爹没说那些话伤感情的话,那等到她二十岁的时候出来,没准还能和她爹团聚,别的指望不上,好歹可以给她做主,嫁一个平头百姓,做正经夫妻,安安乐乐的过一辈子,那也足够了。
“怎么不能回家呢,等以后到了年纪,很多大户人家是不用给银子就放人的。”络腮胡子的人伢子虽然这么说,但是眼前这小姑娘实在长的太好了,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将一双漆黑明亮的眸子盖在下面,白嫩的脸颊上连一丝瑕疵都没有,巴掌大的小脸,一双大眼睛看着你,无端就让人心生怜爱。这样的小姑娘,只怕无论送进哪个府上,都没可能会被放出来的吧。只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十来岁的小姑娘来说,还太复杂,并不是她需要懂的事情。
阿秀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很乖巧的说:“大叔,那你能把我卖到可以放人出来的大户人家吗?阿秀以后还想回家。”
络腮胡子看了一眼阿秀,无端就觉得有些心疼了,她乖巧的不像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有的做派。自己当人伢子这些年,肩膀上落下的小孩子的牙印都不知道多少个了,哭的、逃的、打的不计其数,唯有这一个小姑娘,出奇的安静,一双大眼睛瞧着自己,还真让人舍不得,恨不得自己抱回家当闺女得了。
“放心,大叔一定会给你找一个好人家的,明天就有几户人家要来挑人,年底了,家里头忙不过来,买几个小丫鬟回去,等到了年底,你还能拿到赏银呢!开心不开心?”络腮胡子说着,把阿秀高高的抗在肩头,悠哉游哉的往专门关着孩子的小院里头去。
阿秀趴在他的肩膀上不敢动,眼珠子则是盯两边的行人不停的看着,她自从进了许国公府,便很少上外头来,这外面的一切,似乎也变得遥远了起来,让她忍不住想要亲近。
走了一大半的路,阿秀的长睫毛上都沾了雪花,人伢子买了两个包子,和阿秀一人一个吃了起来,阿秀前世是个姨娘,虽然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可这肉包子的味道,似乎别前世任何一顿山珍海味还要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