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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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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野人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在安晓洁还没醒的一大早又消失了,消失的当天夜里“她”没出现,而是隔了整整一天多才带着猎物回来。如此以往,基本上每次回来的第二天就会消失个一两天或者是两三天,有时回来身上带着伤,或轻或重。第一次安晓洁还会惊慌,甚至撕了裙子当绷带,只不过不讨好的反被年轻野人驱赶。又在次日看见愈合好的伤口,除了意识到自己的自作多情、野人的非人,安晓洁再没其他想法。

    每次离开前年轻野人都会留下足够的食物给她,留下来的猎物大多数是一种平时野人们最常吃的黑毛短腿长鼻子的动物,偶尔也会出现一两只彩羽斑斓的鸟类,或是一窝拳头大的蛋。

    “她”待她说不上好坏,但带她去河边洗漱之类的事,再也没有发生过。

    “她”并不满意她,安晓洁无比清晰地体会到年轻野人表达的意思。

    安晓洁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想来想去可能是因为她忤逆了“她”的意愿,或者……安晓洁想到“她”彻底不理自己前摸过自己肚子的事,或者是因为肚子太饱的缘故?

    她下意识摇摇头,对这种毫无根据的揣测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样,值得安慰的是“她”没彻底打算不顾自己死活的架势。

    再想这些烦心的事情,安晓洁带了一些熟草山药和烤肉,拽起破皮口袋系在腰间,又最近做的皮背包背在背上,随大流的跟在大部队后走出山洞。

    开头发音近似“帛罗”的领头正在外头等人集合,因为无法准确复述他完整的名字,安晓洁索性就在心里叫他帛罗。

    有关系处的还好的,见她过来会拍她一下或者给她几个新鲜的果子。

    这大概是这段倒霉日子以来唯一的好事了。她顺利借由修补皮囊和制作背包的手艺,获得了山洞里其他野人的认可,为自己赚到了一个破皮口袋、一个皮背包,还有晚餐的一大块肉和野果。

    不说尊重,但是她现在的日子和最开始比起来确实要好受了很多。装备上背包的野人现在每天都能比以往带回更多的食物。

    安晓洁不由得借了一句台词感慨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不管到了哪里,知识都是第一生产力呀!

    这样就算年轻野人最终反悔不带走她,她在这里的日子应该不会再像之前一样……的吧?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安晓洁心里也没多大底。

    人大概是齐了,帛罗发出一声吼,七八十人的队伍便往外进发。

    安晓洁自发走在最后,毕竟虽然他们没有反对她跟,但也从来没邀请过她一起出发。有一次她拉肚子迟了一会儿,匆匆忙忙赶过来才发现他们早就走了。

    人贵有自知之明,她是一个拖头,这一点不会因为一个简单的背包或者补好的破皮口袋而改变。

    安晓洁叹了一口气,老老实实跟上脚步,不再东想西想的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她身后跟着个孩子,身上也背着个破口袋改的小背包,脚下一双草鞋。

    孩子就是那个之前想抢肉的孩子,大约是因为饿得狠了,安晓洁又给过他食物,重点是还没有能力驱赶自己,年轻野人在的时候是不敢靠近,等年轻野人走了,每到吃饭的点就两眼发光,自动自发地蹲到安晓洁旁边守着饭点。

    安晓洁就算没弱到手无缚鸡之力的份上,又哪里强的过人家天生指爪锋利?上次的疤都还没完全褪下去呢。何况打狗看主人,就算这个小野人看上去没人管的样子,谁知道她真动手了,他们会不会跳出来帮亲不帮理?

    为了安稳过日子,安晓洁会硬着头皮分一些吃的给他。几次之后,这个孩子倒也慢慢亲近起她来,不是饭点也常常跟在她身边,到河边会抓把肥皂草给她。让他帮忙做点什么他倒也乖巧。

    经过几天的观察,确定这个孩子真的没有父母,其他人也不怎么管他,只让他不至于饿死后,安晓洁动了收养他的念头。

    其中的好处是不用说的,她等同于有了一个帮手,她可以借这孩子慢慢融入野人社会,说不定以后还要靠他来养活。可弊端也是显见的,一个孩子长大到能捕猎的年纪不知道要多少年,说不定那个时候她早就回家了。而且他虽然是个孩子,吃的却不比他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要是年轻野人一样,一餐能吃下去比他体重还要大得多的食物,她哪里来那么多食物养活他?

    只能是想想。

    不过存了心思刻意以待,孩子除了偶尔还冲她呲牙,倒是真再没对她亮过爪子。

    孩子还不会说话,只会啊啊小动物似的乱叫,不仅仅是他,其他孩子也是一样。

    想到《鲁滨逊漂流记》里的星期五,便给他起了“星期六”的名。

    星期六很聪明,多叫了几次之后就知道她叫“星期六”是在叫自己了。这种聪明不仅仅表现在理解力上,同样还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每当年轻野人回来,不等他驱赶自己就会躲得远远的。只要年轻野人在,哪怕饿肚子,他也不会来向她讨要食物。

    这是一个很警惕而聪慧的孩子。

    不由的,安晓洁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感觉,同样没有亲人可以依靠,同样无法独立在丛林里生存,同样只能夹起尾巴,勉强依靠旁人的施舍活下去。

    其他孩子玩耍打闹的时间他大部分都在山洞外能望见而被允许活动的土坡上,寻找寥寥可数的食物。有时候是一把苦涩的野草,有时候是从土里扒出来不知道果实还是种子的东西。

    虽然星期六不需要付出劳动就能得到一定免费的食物,但严格意义上讲,无法自力更生的星期六其实比自己还要凄惨。

    人总是同情弱者的,她对这个孩子非常合乎情理的产生了同情,会下意识分出一部分食物给他,哪怕理智上明明知道,这是要不得的。

    幸好不是在冬天,没遇到食物紧缺的时候,她还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发挥一下同情心。

    安晓洁喊了一声蹿到前头活跃过分的星期六,免得他跑的太远或撞到其他人。

    到底是孩子,最近又没饿到肚子,天性里喜爱探索的一面冒出了头,即使已经是第二次跟着她出门,还是不减兴奋。

    一会儿摘朵花,一会儿抓只长的奇奇怪怪的小虫给她看。

    每当这个时候安晓洁就觉得自己养了一个调皮的儿子,提前尝到了当妈的滋味。

    照例跟到采草山药的地方,安晓洁带着星期六停了下来。草山药最近是他们的主食,虽然颗粒小,收集麻烦,去皮麻烦,和面粉果比起来味道还不怎么好,但胜在能填饱肚子,安全的、不需要投入的填饱肚子。

    离采集队最近的一片草山药被采的七七八八,需要到稍微远点的地方才有成片的草山药可采。

    为了在短时间内尽可能采集更多的食物,两人只往草山药丰茂的地方钻,不知不觉间离采集队渐渐远了开去,到了一处坡地后。

    谁知变故丛生!

    最先意识到不对的是星期六,原本他正在欢乐地刨地,突然整个人炸毛似的紧绷起来,齿爪尖利,冲着她,喉咙里发出稍显稚嫩咆哮。

    他从来没有这样过,安晓洁击打拍土的动作一僵,放开手里的草山药转而抓紧一旁的骨矛。

    把骨矛横在胸前,站直身体慢慢转过身去,百米开外的地方不知何时竟然出现了一只浑身通黑、似狼非狼的动物!

    那家伙尖牙利齿,作匍匐状,知道被发现后站直身子足有一半人高。隔着百米的距离,都能看出那只野兽的可怕。

    这只不吃素的野兽毛色有些晦暗,证明它尚不在鼎盛时期,可这样大的野兽即使不在最佳状态,也不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能够对付得了的。

    安晓洁的心跳得前所无比的快,血液上涌,太阳穴突突跳,几乎快要爆炸。

    百十米的距离看起来有点距离,可见识过野人彪悍速度的安晓洁根本不敢转身逃跑,将后背路给这只野兽。

    她后悔为了多采些草山药离开采集队视线。

    “啊啊啊”安晓洁张大嘴发出尖利刺耳的尖叫,双手持住骨矛,矛尖稳稳对准野兽,虚张声势做出随时准备扎刺的架势。

    动物间虽然没有语言,但它们会用不同的声音传达不同的含义。这里离采集队不远,安晓洁不知道那些野人听到尖叫懂不懂里面求救的含义,又会不会过来,但安晓洁没其他办法,只能抱着侥幸的心态试一试。

    而且动物狩猎前都有观察周围环境的习惯,她不相信这只野兽会不知道其他野人就在不远的地方活动。而且她记得曾经在野人捕回来的猎物里出现过这种似狼非狼的动物。也就证明它是在野人猎捕范围内。三四百米的距离,如果野兽执意要抓她,这点时间,应该够野人们赶过来。

    她赌,赌它不敢以少敌多,赌它不知道她不是野人的同族!

    那野兽唬了一跳,没有马上扑上来,反而行动带了些迟疑。最后那野兽望了他们一眼,面朝安晓洁他们慢慢往后退,等到拉开足够距离,迅速一瘸一拐地跑开。

    竟是一只受伤的野兽。

    只是,一只受伤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