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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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爱江是土生土长的浦和区人,要说这孙子的种种劣迹,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反正是涉及人命的案子一个也没有,可一些偷鸡摸狗的小勾当一直没断过,从十几岁开始就被其家人扫地出门,这些年一直在外头混社会,隔三差五的就进去吃两年牢饭,倒是交了一帮鸡鸣狗盗的朋友。
李大龙就是朱爱江的狱友,此人以心狠手辣著称,前些年就因为卖西瓜的小贩少了他二两秤,他与之发生口角后,居然拿出管制刀具把小贩给捅死了。
按理说,这样的行为,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少说也该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闹市区公然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杀人,常规来说,就算是不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少说也该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吧?结果呢,出人意料的是,李大龙的家里只有这么一个独子,于是出事后,其父亲尽管心里绝望至极,却还是带上钱到死者家里协商赔偿问题,李大龙父亲提出的要求是,只要死者家里承认,两人之间是有矛盾的,李大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就可以给与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卖西瓜的小贩家人经过了一番思量后,选择了李大龙父亲提出的建议,拿了钱,却向法庭做了伪证,承认跟李大龙之前就认识,李大龙的行为完全是属于意外事故。
有了死者家属这样有利的证词,案件的性质一下子全变了,李大龙从故意杀人罪,一下子转变成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大龙在牢里呆了几年后,又出来了,从此更加有恃无恐,有人说,一个人一旦连人都敢杀后,便会对人命更加的似之如草芥,李大龙现在的心态更甚,在他的心目中杀人是可以逃过惩罚的,一条命也不过是做几年班房罢了,出来后,依旧是一条好汉,所以坐牢出来后,他再也不愿意干正道,一心想往黑道上混。
赵浩霞雇佣了这两人是冲着两人在黑道上的名气,当初也不过是邬大光从安全角度出发,想要找两个名头响亮些的黑社会过来撑场子,却没想到,这两人居然能派上大用场。
在邬大光的安排下,赵红霞带着一大包现金跟李大龙和朱爱江进行了一次秘密的交谈。
赵红霞说,之前请两位一直跟踪秦书凯,不知道发现什么有利用价值的信息,我们不想要这个人的命,但是必须要把此人赶出浦和区。
朱爱江说,老板,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既然我们收了你的钱,自然会尽心帮您办事,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哥俩也花了不少功夫,其他的倒也没发现什么,只不过,秦书凯好像养了个小情人,是市里中医院的医生,名字叫冯雯雯。赵红霞听了汇报,眼前不由一亮,很是兴奋的问,你们手里拿到他们在一起苟合的证据没?那可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朱爱江和李大龙都摇头说,老板,您上次也只是吩咐我们跟踪秦书凯,看看他有什么不正常的行为,并没有要求咱们搞证据啊?再说,男女在房间内搞事情,我们要想拿到证据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当然老板你要是还有新的要求的话,这价格可就不是原来的那个数了,一份劳动一分收获,我们帮助你事情那是按照你的出价来做的。
赵红霞知道这帮人,眼里只有钱,只要给钱,他们什么都愿意干。
按照邬大光之前的吩咐,赵红霞说,钱不是问题,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必须给秦书凯一点教训,最好让他吓破了胆,或者被你们的证据所控制,从此离开浦和区,再也不敢回来,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这就是你们现在要做的事情。
李大龙有些不耐烦的口气说,老板,如果这样的话,直接做了秦书凯不是更省事,你们直接付钱,我们很快把事情做完,这种跟踪抓证据的猫捉老鼠似的游戏,实在是太累人了,我们不想花这么多时间折腾在这一件无聊的事情上。
赵红霞心说,你们这些亡命之徒自然是无所谓多一条命案在身上,我要是点头同意你们干出了这样出格的事情,我岂不是也要沾上人命官司,你们的命是贱命一条,我可跟你们不一样。
对赵红霞来说,需要他们做事但是也不能被他们缠上,以前她的一个手下叫连学文,就是因为被这个所谓的黑社会缠上,结果损失很大,当时他的那个手下一个时间认了一个本地的小混混头目做干爹,刚开始的时候还洋洋自得了一阵子,整天跟着他喝酒,泡妞,卡拉ok等等,身边跟着一群小弟,感觉很威风的样子。
做混混的当然经常跟人打架了,干爹经常打架的时候叫他去看,几十个人打几个人,在一旁看,干爹告诉他有多少马仔,有多威风,叫连学文以后出了事报他的名字.经常有“好事”就叫连学文一起去玩,刚开始连学文也想到他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对他这么好,经常带着玩,心里并没有多提防。后来干爹的本性露出来了,他是个磕药的,经常来向连学文要三,五百块钱,刚开始还都是小钱,发展到后来是经常来“敲诈”连学文,一会说去喝酒,拿点钱来,一会又说朋友明天过生日,拿钱出来请客等等...
而且做混混的要讲面子,义气,他说的连学文要是不听,或者叫连学文做事情,稍不情愿,他就会变脸,说要叫人打连学文,事情过后,往往又往回扳,解释说自己那天喝醉了,不要在意,当连学文跟自己的儿子一样的,连学文有阵子不想跟他来往了,他还是叫人来找连学文,在这个小小的城里.连学文是想逃都逃不了,被他压迫得好惨,对这种人还真是没办法,报警抓了他,关个十几天又出来了,到时候有你麻烦受得了,跟他玩硬的,他还最好有人跟他过不去,打过你了,再叫你赔个几千上万块钱了事,后来,连学文总算是看明白了,从开始接触自己,这干爹就没安好心啊,可自己对付他却没什么好办法,这种人什么都没有,就是贱命一条,带着一群小混混,没人敢惹他,他还有小弟在娱乐场所卖药,警察知道都奈何不了他。
后来,连学文找到了赵浩霞,还是赵浩霞通过官场的关系给连学文的干爹压力,才摆脱了干爹的控制,有了这个前车之鉴,赵红霞当然是不会被牵着鼻子走。
这样的话,赵红霞自然是在心里说说,她冲着李大龙笑笑说,有些时候,杀人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再说了,咱们跟秦书凯之间的恩怨也没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说白了,也不过是很多事情上的观点不同罢了,只要吓唬他一下,让他滚出浦和区也就够了。
朱爱江坐在旁边眨巴着小眼睛建议说,老板,要不,我们找几个兄弟找个时间把秦书凯绑架了,到时候要了秦书凯一条腿?或者是一根胳膊也行,老板自己决定,做这样的事情那有又简单还又方便,不会出问题。
赵红霞听了这话,不由皱眉,这帮混黑的家伙办事从来不用脑子,这跟杀人有多大差别?这么严重的刑事案件少不得要把狼招来,只怕到时候真出了什么事情,那可就后悔莫及了。
赵红霞有些不高兴的口气说,难道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吗?一定要打打杀杀的才过瘾?你们想想看,你们要对付的人可是浦和区的区委书记,又是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你说这样的人物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上头岂能善罢甘休?只怕到时候,你我都逃不了干系,为了这么一个人,毁了咱们这么多人一辈子的前程,你们愿意,我还不愿意呢。
朱爱江有些傻眼了,很是不服气的问,老板,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的,那老板到底想要怎么办才行呢?
赵红霞心里也没有主意,想了想,走出房间,拿出手机来跟邬大光通了个电话,报告说,邬区长,这帮人跟踪了这么长时间,只发现了秦书凯养了个小情人这个事情,其他的没什么重要线索,下面该如何办?是继续跟踪还是直接采取办法?
邬大光现在心里是立即希望秦书凯出点事情才好,每天看到秦书凯那是很头疼,现在有了可能利用的情况,几乎是毫不迟疑的口气说,既然秦书凯在私生活上那是不干净的,那就在秦书凯的小情人身上做文章。
赵红霞听了这句话,随即就想到电影上的什么绑啊架,到最后让男主人服软,或者控制男主人被自己所用的情节,难道这个邬大光也想这样做,于是有些疑惑的口气问道,邬区长,这文章到底该怎么做呢?
朱爱江是土生土长的浦和区人,要说这孙子的种种劣迹,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反正是涉及人命的案子一个也没有,可一些偷鸡摸狗的小勾当一直没断过,从十几岁开始就被其家人扫地出门,这些年一直在外头混社会,隔三差五的就进去吃两年牢饭,倒是交了一帮鸡鸣狗盗的朋友。
李大龙就是朱爱江的狱友,此人以心狠手辣著称,前些年就因为卖西瓜的小贩少了他二两秤,他与之发生口角后,居然拿出管制刀具把小贩给捅死了。
按理说,这样的行为,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少说也该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闹市区公然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杀人,常规来说,就算是不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少说也该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吧?结果呢,出人意料的是,李大龙的家里只有这么一个独子,于是出事后,其父亲尽管心里绝望至极,却还是带上钱到死者家里协商赔偿问题,李大龙父亲提出的要求是,只要死者家里承认,两人之间是有矛盾的,李大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就可以给与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卖西瓜的小贩家人经过了一番思量后,选择了李大龙父亲提出的建议,拿了钱,却向法庭做了伪证,承认跟李大龙之前就认识,李大龙的行为完全是属于意外事故。
有了死者家属这样有利的证词,案件的性质一下子全变了,李大龙从故意杀人罪,一下子转变成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大龙在牢里呆了几年后,又出来了,从此更加有恃无恐,有人说,一个人一旦连人都敢杀后,便会对人命更加的似之如草芥,李大龙现在的心态更甚,在他的心目中杀人是可以逃过惩罚的,一条命也不过是做几年班房罢了,出来后,依旧是一条好汉,所以坐牢出来后,他再也不愿意干正道,一心想往黑道上混。
赵浩霞雇佣了这两人是冲着两人在黑道上的名气,当初也不过是邬大光从安全角度出发,想要找两个名头响亮些的黑社会过来撑场子,却没想到,这两人居然能派上大用场。
在邬大光的安排下,赵红霞带着一大包现金跟李大龙和朱爱江进行了一次秘密的交谈。
赵红霞说,之前请两位一直跟踪秦书凯,不知道发现什么有利用价值的信息,我们不想要这个人的命,但是必须要把此人赶出浦和区。
朱爱江说,老板,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既然我们收了你的钱,自然会尽心帮您办事,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哥俩也花了不少功夫,其他的倒也没发现什么,只不过,秦书凯好像养了个小情人,是市里中医院的医生,名字叫冯雯雯。赵红霞听了汇报,眼前不由一亮,很是兴奋的问,你们手里拿到他们在一起苟合的证据没?那可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朱爱江和李大龙都摇头说,老板,您上次也只是吩咐我们跟踪秦书凯,看看他有什么不正常的行为,并没有要求咱们搞证据啊?再说,男女在房间内搞事情,我们要想拿到证据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当然老板你要是还有新的要求的话,这价格可就不是原来的那个数了,一份劳动一分收获,我们帮助你事情那是按照你的出价来做的。
赵红霞知道这帮人,眼里只有钱,只要给钱,他们什么都愿意干。
按照邬大光之前的吩咐,赵红霞说,钱不是问题,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必须给秦书凯一点教训,最好让他吓破了胆,或者被你们的证据所控制,从此离开浦和区,再也不敢回来,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这就是你们现在要做的事情。
李大龙有些不耐烦的口气说,老板,如果这样的话,直接做了秦书凯不是更省事,你们直接付钱,我们很快把事情做完,这种跟踪抓证据的猫捉老鼠似的游戏,实在是太累人了,我们不想花这么多时间折腾在这一件无聊的事情上。
赵红霞心说,你们这些亡命之徒自然是无所谓多一条命案在身上,我要是点头同意你们干出了这样出格的事情,我岂不是也要沾上人命官司,你们的命是贱命一条,我可跟你们不一样。
对赵红霞来说,需要他们做事但是也不能被他们缠上,以前她的一个手下叫连学文,就是因为被这个所谓的黑社会缠上,结果损失很大,当时他的那个手下一个时间认了一个本地的小混混头目做干爹,刚开始的时候还洋洋自得了一阵子,整天跟着他喝酒,泡妞,卡拉ok等等,身边跟着一群小弟,感觉很威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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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做混混的要讲面子,义气,他说的连学文要是不听,或者叫连学文做事情,稍不情愿,他就会变脸,说要叫人打连学文,事情过后,往往又往回扳,解释说自己那天喝醉了,不要在意,当连学文跟自己的儿子一样的,连学文有阵子不想跟他来往了,他还是叫人来找连学文,在这个小小的城里.连学文是想逃都逃不了,被他压迫得好惨,对这种人还真是没办法,报警抓了他,关个十几天又出来了,到时候有你麻烦受得了,跟他玩硬的,他还最好有人跟他过不去,打过你了,再叫你赔个几千上万块钱了事,后来,连学文总算是看明白了,从开始接触自己,这干爹就没安好心啊,可自己对付他却没什么好办法,这种人什么都没有,就是贱命一条,带着一群小混混,没人敢惹他,他还有小弟在娱乐场所卖药,警察知道都奈何不了他。
后来,连学文找到了赵浩霞,还是赵浩霞通过官场的关系给连学文的干爹压力,才摆脱了干爹的控制,有了这个前车之鉴,赵红霞当然是不会被牵着鼻子走。
这样的话,赵红霞自然是在心里说说,她冲着李大龙笑笑说,有些时候,杀人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再说了,咱们跟秦书凯之间的恩怨也没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说白了,也不过是很多事情上的观点不同罢了,只要吓唬他一下,让他滚出浦和区也就够了。
朱爱江坐在旁边眨巴着小眼睛建议说,老板,要不,我们找几个兄弟找个时间把秦书凯绑架了,到时候要了秦书凯一条腿?或者是一根胳膊也行,老板自己决定,做这样的事情那有又简单还又方便,不会出问题。
赵红霞听了这话,不由皱眉,这帮混黑的家伙办事从来不用脑子,这跟杀人有多大差别?这么严重的刑事案件少不得要把狼招来,只怕到时候真出了什么事情,那可就后悔莫及了。
赵红霞有些不高兴的口气说,难道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吗?一定要打打杀杀的才过瘾?你们想想看,你们要对付的人可是浦和区的区委书记,又是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你说这样的人物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上头岂能善罢甘休?只怕到时候,你我都逃不了干系,为了这么一个人,毁了咱们这么多人一辈子的前程,你们愿意,我还不愿意呢。
朱爱江有些傻眼了,很是不服气的问,老板,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的,那老板到底想要怎么办才行呢?
赵红霞心里也没有主意,想了想,走出房间,拿出手机来跟邬大光通了个电话,报告说,邬区长,这帮人跟踪了这么长时间,只发现了秦书凯养了个小情人这个事情,其他的没什么重要线索,下面该如何办?是继续跟踪还是直接采取办法?
邬大光现在心里是立即希望秦书凯出点事情才好,每天看到秦书凯那是很头疼,现在有了可能利用的情况,几乎是毫不迟疑的口气说,既然秦书凯在私生活上那是不干净的,那就在秦书凯的小情人身上做文章。
赵红霞听了这句话,随即就想到电影上的什么绑啊架,到最后让男主人服软,或者控制男主人被自己所用的情节,难道这个邬大光也想这样做,于是有些疑惑的口气问道,邬区长,这文章到底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