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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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搬到一起才不过一个晚上,可是大大小小的战争已经发生过好几次,随便说上几句话就能噼里啪啦冒火星。聂绍琛突然想,孟引璋以前是不是需要分分钟原谅他八百次,他们才能有那些和睦相处的日子?
草草吃完早饭,孟引璋准备出门上班,聂绍琛也穿戴整齐跟了出来。
她回头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谁跟着你了?”他说,“我也要工作,不然呆在家里吃软饭?”
她笑,“你也知道软饭不好吃啊?”
——
从前和他在一起,孟引璋可不就是吃软饭的么?
虽然她一直有工作,但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薪水也就三千出头。而聂绍琛家里用着中央空调,一个月电费就要五千多,更别提别墅区高昂的物业费,家里还雇佣着一个管家、两个菲佣……就算卖了孟引璋,她也不够钱和他aa制生活。
于是只能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
老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可真是半点不错,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丈夫,孟引璋也没办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给的一切。
更何况,很多时候,那些也不是真正给她的。
家里万事都是聂绍琛出钱,自然都是他说了算。他是在美国留过学的,所以养了一身的洋人做派,早餐从来都是牛奶面包加火腿。而孟引璋喜欢油条豆浆或者是稀粥包子。
刚住进家里的时候,跟着他开了几天洋荤,倒是觉得新鲜,但是不久又开始想念从小到大习惯了的味道。孟引璋几次要求管家,换换口味做点中式早餐,但管家都是一脸为难地说:“可是我怕聂先生不喜欢呀。”
孟引璋虽然无奈,但也不好为了这个去向聂绍琛特意提起,只怕他会误会,觉得她是在告管家的黑状。更怕他太疼她,为这个恼了管家,对人家有什么不满。
她这样忍了小半年,可类似的事情仍旧继续发生着。
有次她和聂绍琛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管家过来问:“今晚有人送了三斤多的松江大鲈鱼过来,是要清蒸还是红烧?”
孟引璋说:“清蒸吧?”
聂绍琛几乎和她同时出口:“红烧好了。”
他们看电视看得入神,都没在意这个,说完就忘记了。
等到晚上吃饭,那条鲈鱼已经做好了摆上桌,果然就是红烧的。
野生的松江鲈鱼,一斤就要三千多,是寻常人家难得一尝的美味。那肉质鲜美弹牙,聂绍琛吃得津津有味,可孟引璋吃进嘴里却是味同嚼蜡。
因为这根本不是给她做的。
后来,她慢慢发现,在这个家里,其实她做不得主的也不仅仅是吃的。
她想换个窗帘,可管家告诉他聂先生就喜欢遮光布;她想挂个吊饰,管家提醒她聂先生不喜欢这种亮闪闪的东西;就算她自己买件睡衣,管家看到了,也要诧然问:“聂先生喜欢白色和粉色呀,太太怎么买了水蓝色的?”
聂先生……聂先生……
这三个字被耳提面命得多了,孟引璋都不由自主地厌恶起来。她想起小时候寄居在姥姥家的那些日子,每当她妈妈想买点什么回来,她姥姥就会一脸紧张地说:“哎呀,你怎么买这个回来?你嫂子不喜欢的呀!”
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又回来了,孟引璋越来越无法在聂绍琛的房子里坦然处之,仿佛她还是当年那个仰人鼻息的小女孩,处处都要看人脸色。
再后来,有次不知道被什么类似的事件刺激到了,她终于忍无可忍,发了次脾气。
但是寄人篱下的人,就连发脾气都不是理直气壮的。
当天早上,她早早起床跑进厨房里,自己动手做了想吃的早餐。她一个人气鼓鼓地坐在餐桌上吃完了,聂绍琛才起床出来,看到她就皱眉问:“你这是干什么?”
“吃饭呀,怎么了?”
“管家说你生气了,怕是嫌她的手艺不好,自己做来吃。”聂绍琛不满地说,“你对她有什么意见可以直说,这么发小脾气也太小家子气了。”
她本就是一腔怒怨,现在一听“小家子气”这几个字,立刻把筷子一摔,蹭的一下子站起来说:“我小门小户地出来我就是小家子气怎么了?我不好我知道,可是我也没求着你娶我!你嫌我小家子气,那我们离婚好了!”
一听“离婚”两个字,聂绍琛也瞪大了眼,“你发什么神经?多大点事情你要离婚?”
“我就是要离婚!这不是我家,我不想呆在这儿!”
“这怎么就不是你家了?难道我对你还不够好?”
他对她不是不好,只是……孟引璋脑子里乱成一团,难言的委屈梗在嗓子里说不出来,生生憋得她喉管都发痛。
看她不说话,聂绍琛更怒了,脸色都憋成了铁青,一脚踹得餐桌晃了几晃。她摆在桌边的一杯豆浆被震落在了地上,乳白的浆液流的满地都是,看上去分外狼狈。孟引璋想,这房子里容不下一杯不合时宜的豆浆,也容不下一个不合时宜的她。
聂绍琛当然把这里当成他的家,可是孟引璋没办法。
因为他们对“家”的定义根本就不一样。
对于聂绍琛来说,他日日浸淫在商场上,身边都是尔虞我诈的算计和利用,他看似强大可是心里孤独,最需要一个能让他放心的人。孟引璋心思单纯率真,他信任她,疼爱她,所以在他心目中,有她的地方就是家。
可是孟引璋不同。
她是被童年的寄居生活烙下了太重的阴影,她受够了唯唯诺诺看人脸色的日子,她想要的家,是一个可以自己做得了主的地方。
但聂绍琛的房子……显然不是。
孟引璋转身要走,聂绍琛看见她的背影就发慌,一个箭步冲上来,在她打开大门之前狠狠把她压在了门板上。
他的力气那么大,她的肩胛骨都被门板撞得生疼。身体的剧烈纠缠也是释放情绪的最好方法,在和聂绍琛推搡几次无果之后,她终于借着身体上的痛意哭出声来。她已经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好像只是断断续续提到了什么包子、豆浆、清蒸鲈鱼……
这么些乱七八糟的意象,也难为聂绍琛还能拼凑出她的中心意思。她没说出口的话他懂了,等她哭完了,他拍着她的后背说:“好了好了,是我疏忽了。以后家里的事都听你的,这样还不行?”
从那以后,家里的事果然都是孟引璋做主了。
但是她丝毫也感觉不到做女主人的快乐。
如果权力不是自己靠着本事争取来的,而是别人恩赐的,那么也就随时都能被收回去。而她想要的那些,必须用自己的手脚去拼。
那时候她没有经济能力。或者说,身为毕婚族,她一离开校园就被聂绍琛拐到别墅里娇养起来,她没能得到证明自己经济能力的机会。
就因为如此,她活得半点底气都没有。哪怕是聂绍琛后来事事顺着她,她也无法快乐,只觉得自己简直不要脸。
她明明是靠人家花钱养着,却还要人家处处迁就着她,实在是矫情得让她自己都发指。那种自我厌弃的感觉,比寄人篱下还糟糕。
——
离婚以后的三年里,孟引璋一步一个脚印,现在终于也挣出了一栋虽然很小但足以安身的房子,买来了一辆虽然性能欠佳但尚可代步的车子。
当然,她还是没能力在经济条件上和聂绍琛比较,但至少她知道,自己完全有养活自己的能力,所以如今在他面前,才能有这样足的底气。
孟引璋想,如果是现在的她遇到当年的情况,肯定不会再介意什么了。
当一个人自己足够硬气的时候,不管吃谁的饭都不会觉得是软饭;当一个人足够自信的时候,无论住谁的房子也不会觉得是寄居。
就好像现在,聂绍琛住在她这里能泰然处之,就是因为他足够强大足够自信。
聂绍琛听她说起“吃软饭”的事,也想到了当初的零碎片段。他摇头问:“你这是还在记恨当初那个管家?她早被我辞了。”
“没有的事!我从来也没记恨过管家!你干嘛辞退人家?”
聂绍琛笑,“你还真信啊?是管家自己不做了,人家攒足了钱,已经移民去加拿大了。”
孟引璋斜他一眼,“还说你从来不骗我!”她长长吁出一口气,又感叹地说,“现在想起来,我当初也是挺作的,你怎么受得了啊?”
聂绍琛撇撇嘴,像个委屈的小孩子,“谁让我离不开你,受不了也得受啊!”
她又叹气,“哎,我那时候也是太年轻了,实在不懂事。”
“呵,你也有错的时候?”
“怎么没有?”孟引璋哼了一声,“我做错了事,从来都会认的好不好?”
“那认了你肯改么?”
这男人得寸进尺的尿性恐怕是这辈子都难改了,孟引璋却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少女,她字字咬着重音说:“改!当然改!”
聂绍琛没再说话,只望着她微微含笑。
他们一起走出楼梯口,告别身后的仄逼晦暗,迎向朝阳升起的方向。金色的晨光晕染了孟引璋的半边脸庞,让她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仿佛要和朝阳争辉似的。
今天她穿了件藏青色的t恤,外面套着米色小西装,下身配着条浅蓝色小脚裤,脚上是平底浅口的小皮鞋。这打扮算不上出彩,只是中规中矩,可是显得她知性干练,和聂绍琛印象里,那个两颊略有婴儿肥的小妮子完全不同了。
时光像个魔术师,与他邂逅过的人们不知不觉都在蜕变。
聂绍琛是,孟引璋也是。
仿佛是心有灵犀,他们忽然对视了一眼。这一刻,彼此心里是明了的,他们看到了对方的改变,都开始对未来……充满希望。
他们搬到一起才不过一个晚上,可是大大小小的战争已经发生过好几次,随便说上几句话就能噼里啪啦冒火星。聂绍琛突然想,孟引璋以前是不是需要分分钟原谅他八百次,他们才能有那些和睦相处的日子?
草草吃完早饭,孟引璋准备出门上班,聂绍琛也穿戴整齐跟了出来。
她回头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谁跟着你了?”他说,“我也要工作,不然呆在家里吃软饭?”
她笑,“你也知道软饭不好吃啊?”
——
从前和他在一起,孟引璋可不就是吃软饭的么?
虽然她一直有工作,但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薪水也就三千出头。而聂绍琛家里用着中央空调,一个月电费就要五千多,更别提别墅区高昂的物业费,家里还雇佣着一个管家、两个菲佣……就算卖了孟引璋,她也不够钱和他aa制生活。
于是只能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
老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可真是半点不错,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丈夫,孟引璋也没办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给的一切。
更何况,很多时候,那些也不是真正给她的。
家里万事都是聂绍琛出钱,自然都是他说了算。他是在美国留过学的,所以养了一身的洋人做派,早餐从来都是牛奶面包加火腿。而孟引璋喜欢油条豆浆或者是稀粥包子。
刚住进家里的时候,跟着他开了几天洋荤,倒是觉得新鲜,但是不久又开始想念从小到大习惯了的味道。孟引璋几次要求管家,换换口味做点中式早餐,但管家都是一脸为难地说:“可是我怕聂先生不喜欢呀。”
孟引璋虽然无奈,但也不好为了这个去向聂绍琛特意提起,只怕他会误会,觉得她是在告管家的黑状。更怕他太疼她,为这个恼了管家,对人家有什么不满。
她这样忍了小半年,可类似的事情仍旧继续发生着。
有次她和聂绍琛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管家过来问:“今晚有人送了三斤多的松江大鲈鱼过来,是要清蒸还是红烧?”
孟引璋说:“清蒸吧?”
聂绍琛几乎和她同时出口:“红烧好了。”
他们看电视看得入神,都没在意这个,说完就忘记了。
等到晚上吃饭,那条鲈鱼已经做好了摆上桌,果然就是红烧的。
野生的松江鲈鱼,一斤就要三千多,是寻常人家难得一尝的美味。那肉质鲜美弹牙,聂绍琛吃得津津有味,可孟引璋吃进嘴里却是味同嚼蜡。
因为这根本不是给她做的。
后来,她慢慢发现,在这个家里,其实她做不得主的也不仅仅是吃的。
她想换个窗帘,可管家告诉他聂先生就喜欢遮光布;她想挂个吊饰,管家提醒她聂先生不喜欢这种亮闪闪的东西;就算她自己买件睡衣,管家看到了,也要诧然问:“聂先生喜欢白色和粉色呀,太太怎么买了水蓝色的?”
聂先生……聂先生……
这三个字被耳提面命得多了,孟引璋都不由自主地厌恶起来。她想起小时候寄居在姥姥家的那些日子,每当她妈妈想买点什么回来,她姥姥就会一脸紧张地说:“哎呀,你怎么买这个回来?你嫂子不喜欢的呀!”
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又回来了,孟引璋越来越无法在聂绍琛的房子里坦然处之,仿佛她还是当年那个仰人鼻息的小女孩,处处都要看人脸色。
再后来,有次不知道被什么类似的事件刺激到了,她终于忍无可忍,发了次脾气。
但是寄人篱下的人,就连发脾气都不是理直气壮的。
当天早上,她早早起床跑进厨房里,自己动手做了想吃的早餐。她一个人气鼓鼓地坐在餐桌上吃完了,聂绍琛才起床出来,看到她就皱眉问:“你这是干什么?”
“吃饭呀,怎么了?”
“管家说你生气了,怕是嫌她的手艺不好,自己做来吃。”聂绍琛不满地说,“你对她有什么意见可以直说,这么发小脾气也太小家子气了。”
她本就是一腔怒怨,现在一听“小家子气”这几个字,立刻把筷子一摔,蹭的一下子站起来说:“我小门小户地出来我就是小家子气怎么了?我不好我知道,可是我也没求着你娶我!你嫌我小家子气,那我们离婚好了!”
一听“离婚”两个字,聂绍琛也瞪大了眼,“你发什么神经?多大点事情你要离婚?”
“我就是要离婚!这不是我家,我不想呆在这儿!”
“这怎么就不是你家了?难道我对你还不够好?”
他对她不是不好,只是……孟引璋脑子里乱成一团,难言的委屈梗在嗓子里说不出来,生生憋得她喉管都发痛。
看她不说话,聂绍琛更怒了,脸色都憋成了铁青,一脚踹得餐桌晃了几晃。她摆在桌边的一杯豆浆被震落在了地上,乳白的浆液流的满地都是,看上去分外狼狈。孟引璋想,这房子里容不下一杯不合时宜的豆浆,也容不下一个不合时宜的她。
聂绍琛当然把这里当成他的家,可是孟引璋没办法。
因为他们对“家”的定义根本就不一样。
对于聂绍琛来说,他日日浸淫在商场上,身边都是尔虞我诈的算计和利用,他看似强大可是心里孤独,最需要一个能让他放心的人。孟引璋心思单纯率真,他信任她,疼爱她,所以在他心目中,有她的地方就是家。
可是孟引璋不同。
她是被童年的寄居生活烙下了太重的阴影,她受够了唯唯诺诺看人脸色的日子,她想要的家,是一个可以自己做得了主的地方。
但聂绍琛的房子……显然不是。
孟引璋转身要走,聂绍琛看见她的背影就发慌,一个箭步冲上来,在她打开大门之前狠狠把她压在了门板上。
他的力气那么大,她的肩胛骨都被门板撞得生疼。身体的剧烈纠缠也是释放情绪的最好方法,在和聂绍琛推搡几次无果之后,她终于借着身体上的痛意哭出声来。她已经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好像只是断断续续提到了什么包子、豆浆、清蒸鲈鱼……
这么些乱七八糟的意象,也难为聂绍琛还能拼凑出她的中心意思。她没说出口的话他懂了,等她哭完了,他拍着她的后背说:“好了好了,是我疏忽了。以后家里的事都听你的,这样还不行?”
从那以后,家里的事果然都是孟引璋做主了。
但是她丝毫也感觉不到做女主人的快乐。
如果权力不是自己靠着本事争取来的,而是别人恩赐的,那么也就随时都能被收回去。而她想要的那些,必须用自己的手脚去拼。
那时候她没有经济能力。或者说,身为毕婚族,她一离开校园就被聂绍琛拐到别墅里娇养起来,她没能得到证明自己经济能力的机会。
就因为如此,她活得半点底气都没有。哪怕是聂绍琛后来事事顺着她,她也无法快乐,只觉得自己简直不要脸。
她明明是靠人家花钱养着,却还要人家处处迁就着她,实在是矫情得让她自己都发指。那种自我厌弃的感觉,比寄人篱下还糟糕。
——
离婚以后的三年里,孟引璋一步一个脚印,现在终于也挣出了一栋虽然很小但足以安身的房子,买来了一辆虽然性能欠佳但尚可代步的车子。
当然,她还是没能力在经济条件上和聂绍琛比较,但至少她知道,自己完全有养活自己的能力,所以如今在他面前,才能有这样足的底气。
孟引璋想,如果是现在的她遇到当年的情况,肯定不会再介意什么了。
当一个人自己足够硬气的时候,不管吃谁的饭都不会觉得是软饭;当一个人足够自信的时候,无论住谁的房子也不会觉得是寄居。
就好像现在,聂绍琛住在她这里能泰然处之,就是因为他足够强大足够自信。
聂绍琛听她说起“吃软饭”的事,也想到了当初的零碎片段。他摇头问:“你这是还在记恨当初那个管家?她早被我辞了。”
“没有的事!我从来也没记恨过管家!你干嘛辞退人家?”
聂绍琛笑,“你还真信啊?是管家自己不做了,人家攒足了钱,已经移民去加拿大了。”
孟引璋斜他一眼,“还说你从来不骗我!”她长长吁出一口气,又感叹地说,“现在想起来,我当初也是挺作的,你怎么受得了啊?”
聂绍琛撇撇嘴,像个委屈的小孩子,“谁让我离不开你,受不了也得受啊!”
她又叹气,“哎,我那时候也是太年轻了,实在不懂事。”
“呵,你也有错的时候?”
“怎么没有?”孟引璋哼了一声,“我做错了事,从来都会认的好不好?”
“那认了你肯改么?”
这男人得寸进尺的尿性恐怕是这辈子都难改了,孟引璋却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少女,她字字咬着重音说:“改!当然改!”
聂绍琛没再说话,只望着她微微含笑。
他们一起走出楼梯口,告别身后的仄逼晦暗,迎向朝阳升起的方向。金色的晨光晕染了孟引璋的半边脸庞,让她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仿佛要和朝阳争辉似的。
今天她穿了件藏青色的t恤,外面套着米色小西装,下身配着条浅蓝色小脚裤,脚上是平底浅口的小皮鞋。这打扮算不上出彩,只是中规中矩,可是显得她知性干练,和聂绍琛印象里,那个两颊略有婴儿肥的小妮子完全不同了。
时光像个魔术师,与他邂逅过的人们不知不觉都在蜕变。
聂绍琛是,孟引璋也是。
仿佛是心有灵犀,他们忽然对视了一眼。这一刻,彼此心里是明了的,他们看到了对方的改变,都开始对未来……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