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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筷子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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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警察把我们送到大门口,回了所,白小纤亲昵的拽着我胳膊走出二百米。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直到回头再也看不到派出所上的警徽,才放开我胳膊,露出一张能冷冻尸体的阴沉脸。

    ”这事儿敢说出去。我杀了你。”

    她又来了。

    杀杀杀,杀你妹啊!

    你说这朗朗乾坤之下,党的光辉照耀大地,我一共青团员我怕你?

    我想较劲,她右手往腰后一伸,露出刀把子,我软了。

    ”不说不说,叔叔我们不说。”

    我连连摆手。

    她满意的点头。

    ”小纤哈。你看这天儿也不早了,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

    她是很美,我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孩。可美的能要人命那就吓人了!

    我不想再和这个变态有过多纠缠,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最好!

    我转身要走。冷不丁被她一句话喝住。

    ”回来!”

    ”干啥?”

    我是真怕了,猛然回身,生怕大砍刀再次出现在我眼前。

    ”加我微信。”

    她掏出手机,低着头,小声说......

    卧槽!

    女变态还他妈玩微信!

    我磨磨蹭蹭从口袋里拿出手,她手又放在了刀把子上头,我一机灵,飞快的进了微信界面,飞快的加了她好友。

    她皱眉检查。

    ”把你朋友圈给我设成可见!”

    我满脸不情愿,她手又放到了身后刀把子上!

    我飞快设成可见!

    她终于满意的点点头。

    ”张一凡,再见。”

    她冲我摆摆手,甜甜一笑,欢欢乐乐蹦蹦跳跳的转身离开,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像一个可爱的天使。

    我目送着她的背影汇入人潮中,消失不见。

    ”永别,变态。”

    我撇撇嘴,对着她消失的背影自言自语,长舒一口气。

    活着的感觉真好!

    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六点半了,天色早已阴暗下来,我妈听见我回来,慢慢悠悠挪出来开了门。

    我见我妈走路费劲,连忙把她扶进了屋里。

    ”妈,我带着钥匙呢。”

    ”和姑娘聊的怎么样?”

    我妈没理会我的关心,直奔主题。

    我看着她满脸期待的样子,心中突然隐隐有些刺痛,我不忍心告诉她真相,苦笑一声,说了句谈不来,不合适。

    我妈坐在沙发上,开始皱眉。

    ”小凡啊,这事儿我真想和你说说了,你年纪也不小了,和你同龄的现在都抱上儿子了,你说咱家这个情况,就是普普通通一辈子,你还想图个啥?你大姨说那姑娘长的不错,家庭条件也挺好,你说人家哪里配不上你?”

    我妈殷殷关切的目光似乎比白小纤的大砍刀还要锋利,我脆弱的内心被她看的千疮百孔。

    在亲情面前,自由ゞ梦想ゞ人生,所有的追求都变得不堪一击。

    我总不能说这姑娘美的吓死人,可脾气也噪,说砍人就砍人吧!

    老太太本来就半身不遂,听完真相直接全身偏瘫。

    我苦笑着摇头。

    ”妈,那姑娘挺好,就是聊不到一起,我配不上人家。”

    我低头去做饭,听到身后我妈一声叹息。

    那晚家里气氛很沉闷,我妈晚饭只草草吃了几口,便回了自己屋子,早早休息了。

    我坐在客厅,开着电视,心思全在白天的事儿上。

    我想起加了白小纤的微信号,翻出手机看她朋友圈,正碰见她刚刚更新,就在五分钟前。

    愿岁月静好,现实安稳,晚安,世界!

    一行小字,下头是张爱玲身穿旗袍的照片。

    我正喝水,险些没一口呛个半死。

    现在砍人的变态都装文艺范了!

    还是烂大街的民国文艺范!

    就她那砍刀一亮,整个一青红帮骨干,朋友圈里发个杜月笙黄金荣我都见怪不怪。

    想着白小纤手拿砍刀追杀小青年的情景,再看着这满屏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第一次对精分有了彻骨体会。

    日子长流水,几丝波澜只是其中的插曲。

    我的生活再次恢复了平静,规律而又繁忙的琐事填充了我的生活,假如白小纤是我的噩梦,那几天我将噩梦抛在了脑后。

    周一我照常去厂里上班,厂子在城郊,我骑车半个小时的路程,七点出门,七点半刚好到厂。我推车子进了厂里大门,进门就听见一阵喧哗。

    ”三带一!”

    ”四个二炸你!”

    ”王炸!”

    ”哎呀,卧槽......”

    发出凄惨叫声的是我小学同桌王响亮,王响亮和我同岁,比我大两个月,身子骨比我粗一圈,大清早光着膀子,露出后背一副哪吒闹海挑龙筋的纹身。

    王响亮小学学历,打小就是积极向上的战斗分子。

    我和他五年同桌饱受折磨。

    张一凡,借你铅笔。

    不借。

    胖揍。

    张一凡,我抄你作业。

    不给。

    再胖揍。

    我五年的小学生涯是在王响亮的铁拳下艰难度过的,可偏偏就交了王响亮一个走心的哥们儿。

    很多年后,王响亮去了省城见世面,过年回家喝酒的时候告诉我,我们的感情可以用一个心理学名词概括。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又叫斯德哥尔摩效应,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显然,我属于被害者。

    总之,这些年,我们关系依然坚挺。

    王响亮家境并不太好,父母离婚,又各自再婚,两边都拿着这个孔武有力的汉子当累赘,王响亮是跟着他爷爷长起来的,老头靠捡破烂为生,听王响亮说他爷爷解放前风光的很,是什么道门的大拿,解放后扣上了反动会道门头子的帽子,自此惨淡一生。

    据王响亮说,王老爷子一身本领,后背这副哪吒闹海挑龙筋的纹身就是他爷爷给纹的。

    王响亮说这纹身一般人背不起,更是道上的大忌,意为专打龙头,没老大愿带纹这种东西的小弟,怕罩不住。

    命软的纹这个死无全尸,能背着这身画活下去的,都是武夫转世。

    王响亮说的玄乎,可我还是听明白了,敢纹这幅纹身的都欠揍。

    我只听说过岳母刺字精忠报国,从没听过捡破烂的老头给自家亲孙子纹个这么欠揍的东西。

    王响亮爱吹牛,他的话我总是打三折听,总之王老爷子一辈子不容易,这是真的。

    王响亮小学毕业就辍学,投奔了省城一个做生意的叔叔,十七岁的时候我还在上高中,王响亮开着一辆宝马车去学校找我玩,细脖子上套了三圈金链子,一时间轰动全校。

    当时,王响亮骄傲的甩给我一盒中华,说在省里靠上了一个老大,以后有的是过不完的富贵日子,还说要带我去省城最大的洗浴中心找最漂亮的小姐给我开苞。

    我对小姐没兴趣,只是很好奇是哪个老大有如此大的魄力,敢收下这个身背欠揍纹身的小弟。

    我再三追问,王响亮却三缄其口。

    那天王响亮豪情壮志的规划了他的伟大人生,发大财,发大财,还是发大财。

    我沉默的听着,然后借了他五块钱,去学校后面书报亭买了一本??萌芽??杂志,当时杂志上还连载着李海洋的??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王响亮的形象在我心中和查必良完美重合,区别只是王响亮当时比书中的查必良更牛逼一些。私呆有巴。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臭文青,只善于透过书本看世界。

    我对王响亮的豪情壮志没有任何感觉,高中那三年,我只关心两件事,一是我的文学梦,二是那个让我心甘情愿为她买蛋炒饭的女孩儿。

    我二十一岁那年大学毕业,王响亮同样在那一年黯然回乡,大宝马换成了自行车,缠了三圈的金链子也在脖子上彻底消失,随手乱扔的中华变成了五块钱一盒的白将军。

    听同样在省城上学的同学说,王响亮在省城摊上了大事儿,可什么事儿谁都不知道。

    王响亮自己也不说,我也不问,这就是多年兄弟的默契。

    他力气大,人又机灵,找了关系进了这家饲料厂,做起保安来,我父亲托关系把我送进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厂里干了一年。

    我进厂的那天,他明显一愣,看着我直摇头,说我是读书的苗子,没读出来可惜了。

    我一声苦笑,路是自己选的,我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