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紫雷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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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就在这时,九婴已经爬进了那白毛飞僵的棺材里面,拉出了一根雪白的长发,抱在手里流着口水,看样子是想一口吞吃下去。
杨欢一眼看到这根长发,不由的眼前一亮。
“原来如此,这白毛飞僵竟然有缘得到一头地魔皇族的落发,恐怕他身上的变异也正是来源于这根头发,通过汲取其中的力量转化自身资质,从而领悟出了音杀魔刀。
只可惜他修为尚浅,血脉太少,要不然刚才那一下就足够你喝一壶了。”
李寻易看看那根白发,却摇摇头,因为那里面的气息已经极其稀薄了,就算拿过来也没有多少用处了。
杨欢此刻同样感受到了白发之中的气息衰弱,不由的有些失落,如果他能够借此得到一丝丝音杀魔刀的的攻击该多好,那时候,将这刀意直接融进自己的剑指里面,岂不是杀伐鬼魅,威力大增?
“魔皇都是在地下深处的地魔洞窟里才存在,它们一般都是游走于冥界和大千世界之间,因此而得到虚空力量,强大的地魔甚至领悟空间法则,头发里面暗含虚空,那样的切割力量才是恐怖。
不过地魔族已经数万年不出那样的天才了,上次天地大劫,地魔族天才纷纷陨落,剩下的人也大都藏在了地底深处,与世隔绝,很少出世。
你看到的夜叉,修罗,其实都是它们的旁系血脉后嗣,只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存在。
真正的地魔族,都是血脉相承的。其中不乏天资无双之辈,这一根地魔头发,应该就是地底深处的地魔遗落的。
魔,总共分为天、地、人三魔,其中天魔鬼魅无双。传闻是天地所生,它们的原始祖魔号称千变万化,修炼众生万相,可以普渡众生为魔,世间一切,都可成魔。
魔。和龙一样,都曾经有过辉煌的称霸时代,现如今却是没落了许多。
而地魔,能够和天魔并称,可想而知它们的厉害。天魔是什么角色,你也见过了,想必不难猜测地魔的强横吧。
当然,人魔就不同了,人魔大都是后天修成的魔,诸天万物,化形为人,以人形修魔。叫做魔修。
像大尸宗,白骨道,合欢宗。姹女宗它们,那就是人魔。
只不过它们之中,只有极少数能够通悟魔道,修成人魔,大多数的弟子,只是魔修而已。算不得魔。
唔……那应先天就是人魔,以人入魔。深合魔道。
牧王,其实也算人魔。不过因为他体质的关系,他已经彻底放弃了自我,却是堕入魔道,成了天魔。这种魔和修炼魔道不同,它们是凭借舍弃自我来换取成魔资格,一般都不可能有好下场的。
这样的存在,要么是早已被心魔吞噬灵智记忆,成了傀儡,要么就是想借入魔提升力量,可到了最后,其实早已根本不由他自己了,魔已入髓,他早就不是他自己了。
可人魔修士不同,人魔修士个个道心坚硬,视沧桑为蝼蚁,以杀生和屠戮为道,修的是魔道精髓,除却力量,他们更大程度上是在修心,修一颗万相魔心,想要将魔道通天,撕碎苍穹,成就永恒。
这样的魔,永远都是自己的主人,哪怕再大的天魔心魔,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浮云。
自古能成魔,成道,成佛者,都是绝世天才,比起无数门派里的芸芸修士来,他们才是真正的修士。
一般人修的是力量,是寿命,而他们,修的则是执念,心意,*,修的是不屈,不忿,不平,乃至不灭。
这种东西在表面上看是没有区别的,可等到你有力量或者有能力窥探这一步的时候才会明白,其实这才是修炼。
当然,能够走到最后,走到至高境界的,都是不凡之辈。
芸芸众生,哪怕天资再好,如果没有道,不修真,到头来也不过是白云苍狗,他们可能会成就盖世英名,可能会称霸一时,可能会活很久,可那不过是一段长生,一道力量而已。
同样的东西,给了谁都能够办到。
可是真正的修士不同,他们一直在走一条逆天之路,寿命和力量,只是他们手中的剑,脚下的路,走过,杀过,直到行至终点的求索,才是其真正目的。”
李寻易不知不觉说的有些深奥,杨欢却听得痴迷,心神不算震动,似乎在这一刻,他的神魂都洗练一遍,脱去凡俗,更加晶莹剔透起来。
“我也要修一个永恒,我亦不甘做一时豪雄,不愿只存一段长生,我要修成至高境界,天地毁灭而我不死亡,日月凋零而我身常在。
这条路一定是无限艰难,无尽坎坷,可我绝不回头。
这条路,注定是尸山血海,万劫难成,可我愿意将双手沾满鲜血,用累累白骨垫脚,登上那至高顶峰,哪怕只能在山顶回眸,看一眼至高处的风景!
朝闻道,夕死则已!之前我还对这样的话嗤之以鼻,不以为然,原来这是真实存在的,真正的修士,修一生,只求真,只问道。
若得偿所愿,纵死,想必也是闭着眼的。
不过我不愿闻道而死,因为那不是巅峰,真正的巅峰,是永恒不灭,是超越天地,超越宇宙,超越一切,任何东西都不能羁绊的无限自在。”
杨欢在心里狠狠的呐喊着,一刹那,他身上的气势都转变起来,那六个骷髅围绕着他转动,可他的身上,却忽而有了一种飘忽,有了一种道韵,有了一种传说中仙风道骨的感觉。
这是一种感觉,不拘泥于飘渺或者灵秀,也不尽然是高高在上,亦或光明浩瀚。
唯心!
唯我!
唯真!
也许只有修士自己才知道。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或者意味。
“嘿嘿!”
李寻易眼看杨欢发生了这样的变化,顿时微笑一下,坐在镇域龙座上呼出一口浊气,似乎松了一口气,又似乎放下了什么。
“不管能走多远。不管真的能否走下去,其实这样的修士才会拥有巅峰,要让我辅佐,要让我寄予厚望,让我拭目以待……啧啧,可不就该是这样的么?”
扬扬手。李寻易眯起眼睛,闪烁着无穷睿智。
他在导引杨欢成长,其实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如果杨欢不成气候,他又何必去花心思在其身上存在想法。
是人就会有私心。李寻易更是如此。
当然,杨欢难道就不知道这里面存在李寻易的刻意引导么?
答案肯定是知道。
可是于李寻易需要杨欢不断改变,精进一样,杨欢自己同样需要这样的蜕变。
他有自我,有见解,有主观判断,有时候,多一个人引导。也不尽然是坏事。
“这棺材不错,以后可以抓些僵尸炼成傀儡驱使一番,此棺养尸多年。倒也算是一件异宝!”
杨欢看看那棺材,直接收了起来,这种东西可不多见。
收了棺材之后,杨欢顿时驱动立个骷髅头继续往前行走,而九婴则隐藏在杨欢身后,警戒着。他此刻抱着那根白发,喜滋滋的挥舞着。不时的揣摩里面的那股残留气韵,想着领悟一些音杀魔刀。
这东西和他同出一源。对于其修炼须弥剑很有助益。
杨欢在这邪地之中不断跳跃厮杀,连连战斗……不时的碰上一些强大僵尸,一些奸诈恶鬼,亦或是一些嗜血猛兽,总之一路上纵使磕磕绊绊,走走停停。
其中有一头猪头人身的鬼王就很厉害,一口獠牙凶猛无比,锋利异常,獠牙之中带着一种毒辣的腐蚀,杨欢险些被其咬掉脑袋。
更关键的,这头鬼王还力大无穷,仅仅鬼王境界就硬生生的可杨欢大战了半个时辰,杨欢的龙力在其面前根本讨不得好处,反而好几次被砸到地上。
后来杨欢才知道,这类鬼都是化形妖兽转修的焚尸鬼,它们大都是在寿元尽头,将自己的妖体焚化,以一身妖力和妖丹熔炼鬼晶,直接转化成鬼,天生鬼王,力大无穷。
越往深处走,杨欢对上的魔头就越多,到了最后几乎是被群起攻之,动辄就有十几个鬼王或者僵尸飞出来要杀他吃肉。
好在一路历练下来,杨欢也不是吃素的,他手底下的骷髅头已经有了十八个,除了最初的六个,其余的大都是一些厉害僵尸或者鬼王炼成,就像那猪头鬼王,光是一头这样的鬼王就足够将骷髅头炼成一定气候了。
十八个骷髅头化成拇指大小,围绕杨欢急速转动,如同旋风,突袭之下,甚至能够把一些甲尸撕碎。
等到再次解决了六七个铁甲尸之后,杨欢将它们的脑袋斩下来,刻录阵法,不一会儿,新的六只骷髅产生,用这种骷髅去吞噬它们自己的肉身,修成之后,似乎怨煞更甚,凶威更强。
到了这样的深处,杨欢也不再敢胡乱闯荡了,他不得不想办法收服一些猛鬼僵尸,凭借它们帮助自己战斗,遇上强敌,群起攻之,到了最后,纵然死伤惨重,大不了再化成骷髅头的养料。
就这样,一连走了三天时间,杨欢手底下的骷髅头已经足足一百零八颗了,而此刻,九婴也现身出来,坐在他的肩头,一旦遇上强敌,都是需要两相配合才能够应付的。
九婴的十亿尊魂宝衣里一路上收服了十几头厉害的鬼王,一旦有战斗,顿时就能够全部放出来充当战力,而杨欢的一百零八颗骷髅更是恐怖,随着不断炼制,这些骷髅头配合战斗简直神乎其技。
再加上一路厮杀吞噬,这些骷髅头是一路吃过来的,从最初的六个开始,它们虽然祭炼最早,可也未必比得上后面这些用强横尸王炼成的骷髅。
所以这里面没有一个是弱小的。
有时候战斗之间如果有一组的骷髅有了毁灭损伤,剩余的骷髅顿时就会一扑而上,将六只里面余下的骷髅风卷残云,瓜分干净。
在这样养蛊式的炼制之下,这些骷髅头个个凶残无比,嗜血非常,要不是有杨欢压制,让这样一堆东西飞出去,恐怕顿时就是人间灾祸。
“再往深处走就是核心地域了,在这里面,我能够嗅到一股股危险的气息!”
看着前面的血红大地,杨欢顿时邹起眉头,经过一连串的厮杀奔走,他已经来到了邪地的核心边缘。
这里的泥土都是血红之色,天空中的邪气更是化成实质,不少地方甚至下起了灰色的邪雨。
邪地的核心,充斥着各种邪魔,乃是不死一族的真正聚集之地,在其中,再也不仅仅是一些僵尸鬼物了,占据更大比重的,甚至是白骨邪魔,腐心尸虫,乃至吞鬼夜叉,嗜血修罗,这些存在,大都是以一些鬼王尸王做为食物的,可想而知它们的凶残和厉害。
杨欢瞪大双眼仔细的朝着其中观察,身上气息快速收敛,想要混水摸鱼冲进去。
就在这时,那灰黑色的天空忽而一颤,似乎被什么恐怖的东西撞击了一下。
“嗡!”
只听一声惊天巨响传来,杨欢顿时封住听觉,抬头望去,只见在那刹那,无尽高空之中顿时出现了一道急速滑动的紫光。
那紫光速度如电,因为速度太快,甚至擦出了一层火焰将其包围。
紫光之中声势惊天,神威浩大,天空都颤抖不休,似乎要塌陷下来。
噼啪!
突然,那紫光之中绽放出了一股粗大雷电,直接撕裂了无尽邪云,瞬间洞穿,在那雷电之中,杨欢甚至感觉到了一丝当日地尸渡劫的雷霆气息。
一声惊雷炸开,整个邪地核心都传出了一声声沉闷的怒吼,尸气血煞冲霄而起,似乎在警告这样的入侵者。
“嗖!”
不过那紫光似乎根本不受影响,它直接从虚空滑落,然后铛地撞击,直接将前面的一座血红山峰撕裂,然后快速离去。
杨欢远远看到,这是一尊鼎炉,整体方方正正,足有房屋大小,在鼎炉周身,无尽符文汹涌流动,气息如愿。
这股气息他很熟悉,紫霄宗!
“紫雷方鼎,这是紫霄宗的一门厉害道器,据说是一个厉害的真传弟子所有,怎么会出现在了这里?难道是来取得七光神水的?”
李寻易沉吟起来。(未完待续)
“咦?”就在这时,九婴已经爬进了那白毛飞僵的棺材里面,拉出了一根雪白的长发,抱在手里流着口水,看样子是想一口吞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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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他修为尚浅,血脉太少,要不然刚才那一下就足够你喝一壶了。”
李寻易看看那根白发,却摇摇头,因为那里面的气息已经极其稀薄了,就算拿过来也没有多少用处了。
杨欢此刻同样感受到了白发之中的气息衰弱,不由的有些失落,如果他能够借此得到一丝丝音杀魔刀的的攻击该多好,那时候,将这刀意直接融进自己的剑指里面,岂不是杀伐鬼魅,威力大增?
“魔皇都是在地下深处的地魔洞窟里才存在,它们一般都是游走于冥界和大千世界之间,因此而得到虚空力量,强大的地魔甚至领悟空间法则,头发里面暗含虚空,那样的切割力量才是恐怖。
不过地魔族已经数万年不出那样的天才了,上次天地大劫,地魔族天才纷纷陨落,剩下的人也大都藏在了地底深处,与世隔绝,很少出世。
你看到的夜叉,修罗,其实都是它们的旁系血脉后嗣,只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存在。
真正的地魔族,都是血脉相承的。其中不乏天资无双之辈,这一根地魔头发,应该就是地底深处的地魔遗落的。
魔,总共分为天、地、人三魔,其中天魔鬼魅无双。传闻是天地所生,它们的原始祖魔号称千变万化,修炼众生万相,可以普渡众生为魔,世间一切,都可成魔。
魔。和龙一样,都曾经有过辉煌的称霸时代,现如今却是没落了许多。
而地魔,能够和天魔并称,可想而知它们的厉害。天魔是什么角色,你也见过了,想必不难猜测地魔的强横吧。
当然,人魔就不同了,人魔大都是后天修成的魔,诸天万物,化形为人,以人形修魔。叫做魔修。
像大尸宗,白骨道,合欢宗。姹女宗它们,那就是人魔。
只不过它们之中,只有极少数能够通悟魔道,修成人魔,大多数的弟子,只是魔修而已。算不得魔。
唔……那应先天就是人魔,以人入魔。深合魔道。
牧王,其实也算人魔。不过因为他体质的关系,他已经彻底放弃了自我,却是堕入魔道,成了天魔。这种魔和修炼魔道不同,它们是凭借舍弃自我来换取成魔资格,一般都不可能有好下场的。
这样的存在,要么是早已被心魔吞噬灵智记忆,成了傀儡,要么就是想借入魔提升力量,可到了最后,其实早已根本不由他自己了,魔已入髓,他早就不是他自己了。
可人魔修士不同,人魔修士个个道心坚硬,视沧桑为蝼蚁,以杀生和屠戮为道,修的是魔道精髓,除却力量,他们更大程度上是在修心,修一颗万相魔心,想要将魔道通天,撕碎苍穹,成就永恒。
这样的魔,永远都是自己的主人,哪怕再大的天魔心魔,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浮云。
自古能成魔,成道,成佛者,都是绝世天才,比起无数门派里的芸芸修士来,他们才是真正的修士。
一般人修的是力量,是寿命,而他们,修的则是执念,心意,*,修的是不屈,不忿,不平,乃至不灭。
这种东西在表面上看是没有区别的,可等到你有力量或者有能力窥探这一步的时候才会明白,其实这才是修炼。
当然,能够走到最后,走到至高境界的,都是不凡之辈。
芸芸众生,哪怕天资再好,如果没有道,不修真,到头来也不过是白云苍狗,他们可能会成就盖世英名,可能会称霸一时,可能会活很久,可那不过是一段长生,一道力量而已。
同样的东西,给了谁都能够办到。
可是真正的修士不同,他们一直在走一条逆天之路,寿命和力量,只是他们手中的剑,脚下的路,走过,杀过,直到行至终点的求索,才是其真正目的。”
李寻易不知不觉说的有些深奥,杨欢却听得痴迷,心神不算震动,似乎在这一刻,他的神魂都洗练一遍,脱去凡俗,更加晶莹剔透起来。
“我也要修一个永恒,我亦不甘做一时豪雄,不愿只存一段长生,我要修成至高境界,天地毁灭而我不死亡,日月凋零而我身常在。
这条路一定是无限艰难,无尽坎坷,可我绝不回头。
这条路,注定是尸山血海,万劫难成,可我愿意将双手沾满鲜血,用累累白骨垫脚,登上那至高顶峰,哪怕只能在山顶回眸,看一眼至高处的风景!
朝闻道,夕死则已!之前我还对这样的话嗤之以鼻,不以为然,原来这是真实存在的,真正的修士,修一生,只求真,只问道。
若得偿所愿,纵死,想必也是闭着眼的。
不过我不愿闻道而死,因为那不是巅峰,真正的巅峰,是永恒不灭,是超越天地,超越宇宙,超越一切,任何东西都不能羁绊的无限自在。”
杨欢在心里狠狠的呐喊着,一刹那,他身上的气势都转变起来,那六个骷髅围绕着他转动,可他的身上,却忽而有了一种飘忽,有了一种道韵,有了一种传说中仙风道骨的感觉。
这是一种感觉,不拘泥于飘渺或者灵秀,也不尽然是高高在上,亦或光明浩瀚。
唯心!
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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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只有修士自己才知道。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或者意味。
“嘿嘿!”
李寻易眼看杨欢发生了这样的变化,顿时微笑一下,坐在镇域龙座上呼出一口浊气,似乎松了一口气,又似乎放下了什么。
“不管能走多远。不管真的能否走下去,其实这样的修士才会拥有巅峰,要让我辅佐,要让我寄予厚望,让我拭目以待……啧啧,可不就该是这样的么?”
扬扬手。李寻易眯起眼睛,闪烁着无穷睿智。
他在导引杨欢成长,其实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如果杨欢不成气候,他又何必去花心思在其身上存在想法。
是人就会有私心。李寻易更是如此。
当然,杨欢难道就不知道这里面存在李寻易的刻意引导么?
答案肯定是知道。
可是于李寻易需要杨欢不断改变,精进一样,杨欢自己同样需要这样的蜕变。
他有自我,有见解,有主观判断,有时候,多一个人引导。也不尽然是坏事。
“这棺材不错,以后可以抓些僵尸炼成傀儡驱使一番,此棺养尸多年。倒也算是一件异宝!”
杨欢看看那棺材,直接收了起来,这种东西可不多见。
收了棺材之后,杨欢顿时驱动立个骷髅头继续往前行走,而九婴则隐藏在杨欢身后,警戒着。他此刻抱着那根白发,喜滋滋的挥舞着。不时的揣摩里面的那股残留气韵,想着领悟一些音杀魔刀。
这东西和他同出一源。对于其修炼须弥剑很有助益。
杨欢在这邪地之中不断跳跃厮杀,连连战斗……不时的碰上一些强大僵尸,一些奸诈恶鬼,亦或是一些嗜血猛兽,总之一路上纵使磕磕绊绊,走走停停。
其中有一头猪头人身的鬼王就很厉害,一口獠牙凶猛无比,锋利异常,獠牙之中带着一种毒辣的腐蚀,杨欢险些被其咬掉脑袋。
更关键的,这头鬼王还力大无穷,仅仅鬼王境界就硬生生的可杨欢大战了半个时辰,杨欢的龙力在其面前根本讨不得好处,反而好几次被砸到地上。
后来杨欢才知道,这类鬼都是化形妖兽转修的焚尸鬼,它们大都是在寿元尽头,将自己的妖体焚化,以一身妖力和妖丹熔炼鬼晶,直接转化成鬼,天生鬼王,力大无穷。
越往深处走,杨欢对上的魔头就越多,到了最后几乎是被群起攻之,动辄就有十几个鬼王或者僵尸飞出来要杀他吃肉。
好在一路历练下来,杨欢也不是吃素的,他手底下的骷髅头已经有了十八个,除了最初的六个,其余的大都是一些厉害僵尸或者鬼王炼成,就像那猪头鬼王,光是一头这样的鬼王就足够将骷髅头炼成一定气候了。
十八个骷髅头化成拇指大小,围绕杨欢急速转动,如同旋风,突袭之下,甚至能够把一些甲尸撕碎。
等到再次解决了六七个铁甲尸之后,杨欢将它们的脑袋斩下来,刻录阵法,不一会儿,新的六只骷髅产生,用这种骷髅去吞噬它们自己的肉身,修成之后,似乎怨煞更甚,凶威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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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一连走了三天时间,杨欢手底下的骷髅头已经足足一百零八颗了,而此刻,九婴也现身出来,坐在他的肩头,一旦遇上强敌,都是需要两相配合才能够应付的。
九婴的十亿尊魂宝衣里一路上收服了十几头厉害的鬼王,一旦有战斗,顿时就能够全部放出来充当战力,而杨欢的一百零八颗骷髅更是恐怖,随着不断炼制,这些骷髅头配合战斗简直神乎其技。
再加上一路厮杀吞噬,这些骷髅头是一路吃过来的,从最初的六个开始,它们虽然祭炼最早,可也未必比得上后面这些用强横尸王炼成的骷髅。
所以这里面没有一个是弱小的。
有时候战斗之间如果有一组的骷髅有了毁灭损伤,剩余的骷髅顿时就会一扑而上,将六只里面余下的骷髅风卷残云,瓜分干净。
在这样养蛊式的炼制之下,这些骷髅头个个凶残无比,嗜血非常,要不是有杨欢压制,让这样一堆东西飞出去,恐怕顿时就是人间灾祸。
“再往深处走就是核心地域了,在这里面,我能够嗅到一股股危险的气息!”
看着前面的血红大地,杨欢顿时邹起眉头,经过一连串的厮杀奔走,他已经来到了邪地的核心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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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地的核心,充斥着各种邪魔,乃是不死一族的真正聚集之地,在其中,再也不仅仅是一些僵尸鬼物了,占据更大比重的,甚至是白骨邪魔,腐心尸虫,乃至吞鬼夜叉,嗜血修罗,这些存在,大都是以一些鬼王尸王做为食物的,可想而知它们的凶残和厉害。
杨欢瞪大双眼仔细的朝着其中观察,身上气息快速收敛,想要混水摸鱼冲进去。
就在这时,那灰黑色的天空忽而一颤,似乎被什么恐怖的东西撞击了一下。
“嗡!”
只听一声惊天巨响传来,杨欢顿时封住听觉,抬头望去,只见在那刹那,无尽高空之中顿时出现了一道急速滑动的紫光。
那紫光速度如电,因为速度太快,甚至擦出了一层火焰将其包围。
紫光之中声势惊天,神威浩大,天空都颤抖不休,似乎要塌陷下来。
噼啪!
突然,那紫光之中绽放出了一股粗大雷电,直接撕裂了无尽邪云,瞬间洞穿,在那雷电之中,杨欢甚至感觉到了一丝当日地尸渡劫的雷霆气息。
一声惊雷炸开,整个邪地核心都传出了一声声沉闷的怒吼,尸气血煞冲霄而起,似乎在警告这样的入侵者。
“嗖!”
不过那紫光似乎根本不受影响,它直接从虚空滑落,然后铛地撞击,直接将前面的一座血红山峰撕裂,然后快速离去。
杨欢远远看到,这是一尊鼎炉,整体方方正正,足有房屋大小,在鼎炉周身,无尽符文汹涌流动,气息如愿。
这股气息他很熟悉,紫霄宗!
“紫雷方鼎,这是紫霄宗的一门厉害道器,据说是一个厉害的真传弟子所有,怎么会出现在了这里?难道是来取得七光神水的?”
李寻易沉吟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