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快穿炮灰女配 > 1501.第1501章 求你别撩我

1501.第1501章 求你别撩我

推荐阅读:明克街13号弃宇宙渡劫之王第九特区三寸人间大符篆师仙宫大侠萧金衍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xsz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告别,各自要回到工作的城市了,大家离开的时候看到洛歌走路的样子,都是一副心神意会的表情,并且还各种委婉的祝福他和下铺。

    洛歌实在受不了这种目光,干脆就没再走出酒店的房间,等那处终于好点了,他自己一个人回了工作的魔都,本来以为下铺不知道他地方,结果等他到了公司,发觉下铺也进了他的公司,而且还成了他的上司。

    洛歌这一辈子都是在下铺的阴影中,他不喜欢男人,他喜欢的是女人。

    他时时刻刻的想摆脱下铺,他想结婚生子过正常人的日子,可不管他走到哪里,那些同学们认识的人都会第一时间把他的踪迹告诉下铺。

    大家还都劝着他不要因为世俗的观念就选择逃避,这样会伤害到下铺的,而且像下铺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少了,劝他珍惜。

    更有女孩们直接给他发,有校草对他这么痴情为什么还不满足,难不成还想脚踩两只船的要别的女人?

    洛歌没有活多久,他在一次车祸中去世。

    他活得窝囊,死的也窝囊。

    他想要自己重新再活一次,他不想让自己再被下铺的事件影响了。

    他喜欢的是女人,他想要和女人结婚生子,他只想过正常男人的生活,为什么大家觉得下铺喜欢了他十年,他就必须非得喜欢下铺呢非得把自己的菊花贡/献出去呢?

    他实在想不通,到底是他的心理有问题,还是周围人有问题。

    明歌融合完宿主的记忆,想到这一次自己是个再男人不过的人,她心底的悲伤和宿主一样多。

    因为宿主的愿望就是和一个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的女孩子结婚过日子相亲相爱。

    明歌觉得这个任务简直就是有史以来最艰巨的任务……

    趁着还有点时间,明歌干脆连主位面的剧情也一并接收了,因为她实在好奇宿主洛歌在这个位面里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主位面的剧情里,男主是洛歌的这位校草下铺严戚,而另一个男人则是严戚在洛歌死后遇到的一个与洛歌长得很像的男人,然后和这个严戚发生的各种荡气回肠纠结又误会重重的爱情故事。

    好吧,这次的是个耽美位面,明歌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想到宿主是因为打不过下铺这位,所以才一直被压,明歌在融合主位面剧情后,干脆就开始修炼。

    她一定要把身体锻炼好,要让自己身体倍儿棒,要是下铺那位同志正敢压她,她就翻过来压,让这位同志也知道知道菊/花被爆的痛苦。

    虽然这么想,可明歌觉得她还真做不到那一步,好在如今才是宿主大二后半年的时候,刚谈了个妹子就在下铺严戚这位校草的搅合下崩了,晚上的时候和严戚一起在校外喝了顿酒狼嚎了一番才睡的。

    不得不说,这个严戚也是个有能耐的家伙,宿主就算结婚了,他还能把宿主的婚姻搅合的稀巴烂不说,还让宿主为他养儿子。

    想想就觉得,宿主真是个悲催蛋啊,明明是个直男,却偏偏被人强行掰歪。

    修炼了一整晚,第二天闹钟一响明歌就起床了,掀开被子看了看自己某处的帐篷,她很是蛋疼的忽视了,以最快的速度去卫生间里洗漱冲澡完毕,宿舍里的其他三人都还在睡觉,闹钟又一次的响了起来。

    明歌下铺的严戚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见明歌正在柜子里取衣服,他坐起身问,“洛歌,你怎么起的这么早?”

    明歌瞟了他眼立刻就扭头,这家伙上身什么都没穿,下身只有个四角内裤,他是学校的校草,身材好自是不用说,但明歌有了宿主的记忆,怎么看都觉得这男人起身故意把被子搭在一条腿上,露出另一条修长的且还肌肉结实的大腿,一扫眼还能看到他腰腹下的高高搭起的帐篷,这家伙分明就是在撩她。

    明歌穿了校服头也不回的答,“我想出去跑步。”

    “刚好我也要去,咱们一起。”

    明歌:……

    她想了想,“我已经洗漱完毕了,你还得一会呢吧,我先去操场跑,你一会在那找我就行。”

    “三五分钟的事而已。”严戚起床利索的穿了衣服,“一起走。”

    不等明歌抗议,他继续又说,“我昨天晚上都舍命陪你出去喝酒了,你连等我一下都不愿意?”

    好吧,明歌没话可说了。

    等了这家伙三分钟,他已经收拾完毕走到明歌面前去揽明歌的肩膀,“走吧!”

    明歌一侧身似无意的躲开他的手,然后快步朝外走去。

    落在明歌身后的严戚怅然的望着明歌的背影,他目光从明歌的肩膀划过,最终落在了明歌的屁/股处,眼中的目光黯了黯,随即也快步的跟上明歌,“怎么今天突然想要跑步了?这是要化悲愤为动力?”

    “嗯!”明歌说,“那个女孩喜欢你不喜欢我,估计是因为我学习没你好身材没你好的缘故,从今天开始我打算愤发图强超越你。”

    严戚哈哈而笑,“喜欢你的人,不管你什么样都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会找各种借口来推诿,只能说明那个女孩她不喜欢你。”

    明歌歪头望着严戚,“你说的好有道理,一看就是过来人的样子,受教了。”

    话落两人哈哈而笑,直到笑毕,严戚才说,“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我这是根据别人的经验总结的。”

    这是在暗示明歌他没谈过恋爱,明歌嗯了一声,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而是加快了脚步,“比一比看谁先跑完这一圈。”

    严戚欣然应允。

    明歌和严戚同样都是学的生物学,上课基本就是在一张桌子上坐着,宿主一直都是把严戚当哥们,从来没多想过,毕竟严戚是学霸外加校草,聪明也就罢了还是个富二代,宿主就是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人,人家凭啥会看上他哇,而且对方和自己一样也是个男人,宿主这种糙汉子,他根本不会往那方面去想。

    可严戚的小心思细细察看的话,会发觉他对宿主的心思实在太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