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后起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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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天急急火火迫不及待冲进养狗场的时候,女孩瞅到了王天昊。王天昊也瞅到了她。
当时,王天昊正在狗舍喂狗,女孩子将手掌搭在嘴巴上,呼唤了他一声:“天昊哥!狼哥哥……。”
王天昊打了个冷战,猛地抬起了头。
狼哥哥,多么熟悉的名字?好多年没听到过这么熟悉的称呼了。
可惜不认识,他没看出那是天天。
整整七年没见,他完全认不出她了。女大十八变,现在的天天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天昊哥,你还认得俺吗?天天,俺是天天啊……。”女孩的眼泪掉了下来。
王天昊的身体被闪电劈中,心里同样酸楚无比:“天天,怎么是你,怎么是你啊?鬼丫头,想死哥哥了!”
“天昊哥,俺也想你啊,俺的狼哥哥……。”天天再也把持不住,一个飞扑过来,扎进了王天昊的怀里。
她把天昊抱得紧紧的,天昊也将她抱得紧紧的。
从12岁那年,王天昊还没有被父亲从狼群里回来,他就认识了天天。
那时候的天天才刚刚五六岁,不但干净,雪白,心眼好,而且温柔可爱。
她第一次见到他,就给了他一颗糖果,那糖果好甜,至今他还记得那糖果的甜味儿。
再后来的两年,他被父亲关在铁笼子里,没有朋友,也走不出去。天天几乎每天去看他,同样请她吃糖果。
他是狼王,没有人类的感情,人类的第一次感情,也是从天天的身上涌起的。他完全被女孩的善良跟美丽痴迷,觉得她是无害的,可亲可敬的。
王天昊被父亲训教成人,走进了学校,同样是天天每天跟他在一起。
两个孩子手拉手上学,手拉手放学,遇到下雨天,他就背着她。
他背她的时候,她同样在后面摸索着他的嘴巴,喂他吃糖果。
糖果的甜味让王天昊度过了自己的少年时代,也跟这个女孩结下了不解之缘。
现在两个人都已经成熟,到了谈情说爱的年纪。恋爱的情愫同时拨动少男少女的琴弦,让他们的心一起涌动。
天天的小脸上泛起一股羞涩,润红起来,好像大梁山三月的桃花。
女孩子的呼吸跟兰花一样,香气迎面扑来,让王天昊的心跳变得急促,呼吸也变得急促。身不由己把天天越抱越紧,他感受到女孩的身体在颤抖,可以听到她碰碰的心跳声。
“天昊哥,七年了,这七年你到哪儿去了,你知道不知道妹子想你?”
王天昊说:“我也想你,想你啊,天天想,我在我娘那儿,这七年,你还好吧?”
天天说:“好,俺很好,就是想你,想你啊?走这么久也不来看看人家,让人家牵肠挂肚,你好坏,好坏啊……。”
天天一边说,一边举起粉拳在王天昊的肩膀上扑打,另只手却把男人抱的更紧。
不知道抱了多久,他们才分开,手还是拉在一起,你看着我,我瞅着你。
“大了,真的大了,我都认不出了。”
“天昊哥,你也长大了,瞧你这胡子。”
的确,男孩的胸膛非常宽广,男孩的手臂山梁一样结实,男孩的怀抱草地一样柔软。他的络腮胡子,好像一把掉了毛的鞋刷子,都拉人的脸蛋。
“天昊哥,你回来可好了,以后还走不走?”
“不走了,我会留在z市,以后不会离开大梁山了。”
“哥,你真好,以后咱们又可以天天在一块了,再也不分开。”
天天的小脸蛋通红,可能是害羞,也可能是一路奔跑血脉引起的喷张,她真想去亲一下狼哥哥粗狂的嘴巴,吻一下他厚厚的大嘴唇,摸摸他的胸肌。
可少女的娇羞阻止了她,让她再次扑进了他的怀里。
王天昊没有拒绝,他觉得这只是一个妹妹对哥哥的亲热,不掺和任何杂念的亲近。
毕竟他们是朋友,七年不见,见面应该拥抱。
王天昊感到了女孩身体的变化,首先是个子高了,分量重了,头发长了,眼睛大了,脸蛋更圆了,鼻子也更挺了,不过小嘴巴越来越小,还粉嘟嘟的。
最明显的是她的胸,高高鼓起,宛如两个粉白的大馒头。尽管他在竭力控制自己,可依然抵挡不住成熟*女孩的吸引,心跳加快起来。
可他还是慢慢将天天推开了。这么好的女孩子,已经错过,她不可能跟他走在一起。
因为一个女人早就占据了他的心,再也容不下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就是小珍,他当初跟小珍那么好,灵魂,身体,全都融在了一起。
小珍离开四年,他找了她四年。
他像个大哥哥一样,帮着妹妹撩起了前额凌乱的秀发,那头发真好,乌黑浓密,香气十足。
“天天,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是俺娘,俺娘告诉俺的,想不到你工作的地方距离俺家这么近,早知道俺早来了,以后俺天天来找你耍。”
“你家住在前面的家属楼?四妮婶子怎么知道的?”
“俺娘回到了大梁山,在村子里,一定是海亮伯伯告诉娘的,所以俺就找你了。”
天昊说:“那好啊,咱俩一起玩吧,我喂过狗就没事了。”
“哥,俺帮你一起喂。”
“好……。”
天天说着,帮天昊推起了小车,两个人一起忙活起来。
天天干活的时候有模有样,一头的长发飘来飘去,迎风飘舞,样子好看极了。
两个人冲进狗舍,那些狗就不安稳起来,汪汪乱叫,又蹦又跳。
这里的狗全都经过了特殊的训练,不会主动攻击人。
跟天天关系最好的那条狗就是小白,小白认识天天,知道女孩子是主人的女朋友。
七年前,小白就认识天天,七年不见,它同样闻到了女孩当初的味道。一下子扑过来,在天天的身边上蹿下跳。
“天昊哥,这是小白?小白长这么大了?”
“是,那边的那条叫赛虎,这是小龙,还有那条,那条叫卡拉,那边的那条,浑身花白的叫卡尔。这儿的狗都是警犬,将来帮着公安破案用的。”
“天昊哥,你才来几天,就知道了所有狗的名字?”
“是啊,我是狗王,也是狼王啊,这些都是我的属下。”
天天的心里佩服不已,天昊哥还跟当初一样,跟狗合得来,也跟狼合得来。他对狗的感情,比对人的感情还要好。
天昊给狗分发狗粮,天天也一个劲的帮忙。
按说,警犬驯养场外人是不能进来的,担心被这些狗咬伤。再一个提放的是传染病,担心外人将病菌带进来。
但是有天昊在就不怕,短短几天的时间,王天昊就成为了驯养场的老大。
这里的警员除了老高,全都听他的,他甚至已经代替了老高的位置。
老高也不嫉妒,反而乐得屁颠屁颠。他把天昊当傻子用,因为这小子就知道干活。老高还懒得沾手呢。
一百五十条狗,全部喂好了,那五十条狼也全部喂好,两个人洗了手。
天天说:“天昊哥,咱们去看电影吧,听说新上映一部好电影,挺好看的。”
王天昊说:“我不喜欢看电影,我请你吃饭,吃过饭,咱们一起回大梁山。明天我放假。”
“好啊好啊,俺跟你一起回大梁山,不如咱们回到大梁山再吃饭。”
“当然可以。”
就这样,两个人收拾了一下,王天昊拉着雪獒小白,领着天天回到了大梁山。
走进村子,天昊没有立刻回家,两个人都饿坏了。
现在的大梁山跟从前不一样了,成为了旅游区,兴旺发达,路边到处是饭店。
于是,天昊拉着天天进门,叫了满满一桌子菜,两瓶子好酒。
他一个电话,将妹妹灵灵也叫来了,还有建国叔叔的闺女巧巧。
大梁山第四个变化最大的人,应该就是张建国跟小燕的闺女,巧巧了。
那一年,小燕被张二狗欺负,女人一怒之下离家出走,避开了张建国,远走他乡。
张建国修路完毕,发誓要把媳妇找回来,他几乎找遍了大江南北,最后终于找到了小燕。
张建国拉着小燕的手,一起打工好几年。他们干过建筑工地,帮人做过保姆,还到大西北帮人摘过棉花。
巧巧就是张建国跟小燕在西北摘棉花的时候生的。而且张建国只有这么一个闺女。
从西北回来,任凭张建国跟小燕怎么鼓捣,孜孜不倦,夜以继……日。女人的下面就像关闭了的三峡大坝,再也不开怀了。
小燕本来就有生理病,可以生个闺女,完全是偶然。
张建国也想不到自己还有闺女命,老天爷会呱唧,帮他掉个女儿下来。
把张建国乐得不行,对巧巧娇生惯养。
当初王天昊离开的时候,巧巧才六七岁,现在七年过去,巧巧也十四岁了。
当灵灵拉着巧巧走进饭店,王天昊首先楞了一下:“灵灵,这丫头……是谁?我怎么不认识?”
灵灵噗嗤一笑:“建国叔叔的女儿巧巧啊。你忘了?”
忽悠一下,王天昊想了起来,还真是,建国叔叔的确有这么个闺女。
巧巧小小年纪,就出落得有模有样,显出了美人胚子,跟小燕婶子当初一样漂亮。
女孩子是瓜子脸,尖下巴,大眼睛,柳叶眉,脸颊粉红。
“哇,果然是小燕婶子的闺女,小丫头,几岁了?”王天昊看着女孩乖巧的样子,忍不住要逗她一下。
哪知道巧巧小嘴巴一撅:“俺不是小丫头,人家有名字的,天昊哥,你坏,竟然不认识人家。可俺一直记得你,你是……狼哥哥。”
想不到巧巧也记得他这个狼哥哥。
“小嘴巴真巧,跟你娘一样,是个巧嘴八哥。建国叔叔好福气啊。”
王天昊不由一声感叹,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
上一辈人的人都老了,母亲二丫也年过四十,玉珠阿姨死了,小燕婶子,芳芳婶子,还有喜凤大娘,全都不见了当初的容貌。
带娣阿姨倒是不错,不显老,已经嫁给了王天昊的爹老子王海亮,达成了一生的夙愿。成为了王天昊跟灵灵的后娘。
现在轮到了他们的子女,一个个成为了大梁山继往开来的后起之秀。
好山好水出好女,大梁山山肥水美,生出的姑娘个个白,就像细萝筛出的白面。
可无论大梁山的女孩再怎么好,也勾不起天昊的兴趣了。
因为这让他想起了小珍。
珍姐,你究竟在哪儿?为啥一走四年连个信儿也没有?我想你想的好苦。<
当天天急急火火迫不及待冲进养狗场的时候,女孩瞅到了王天昊。王天昊也瞅到了她。
当时,王天昊正在狗舍喂狗,女孩子将手掌搭在嘴巴上,呼唤了他一声:“天昊哥!狼哥哥……。”
王天昊打了个冷战,猛地抬起了头。
狼哥哥,多么熟悉的名字?好多年没听到过这么熟悉的称呼了。
可惜不认识,他没看出那是天天。
整整七年没见,他完全认不出她了。女大十八变,现在的天天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天昊哥,你还认得俺吗?天天,俺是天天啊……。”女孩的眼泪掉了下来。
王天昊的身体被闪电劈中,心里同样酸楚无比:“天天,怎么是你,怎么是你啊?鬼丫头,想死哥哥了!”
“天昊哥,俺也想你啊,俺的狼哥哥……。”天天再也把持不住,一个飞扑过来,扎进了王天昊的怀里。
她把天昊抱得紧紧的,天昊也将她抱得紧紧的。
从12岁那年,王天昊还没有被父亲从狼群里回来,他就认识了天天。
那时候的天天才刚刚五六岁,不但干净,雪白,心眼好,而且温柔可爱。
她第一次见到他,就给了他一颗糖果,那糖果好甜,至今他还记得那糖果的甜味儿。
再后来的两年,他被父亲关在铁笼子里,没有朋友,也走不出去。天天几乎每天去看他,同样请她吃糖果。
他是狼王,没有人类的感情,人类的第一次感情,也是从天天的身上涌起的。他完全被女孩的善良跟美丽痴迷,觉得她是无害的,可亲可敬的。
王天昊被父亲训教成人,走进了学校,同样是天天每天跟他在一起。
两个孩子手拉手上学,手拉手放学,遇到下雨天,他就背着她。
他背她的时候,她同样在后面摸索着他的嘴巴,喂他吃糖果。
糖果的甜味让王天昊度过了自己的少年时代,也跟这个女孩结下了不解之缘。
现在两个人都已经成熟,到了谈情说爱的年纪。恋爱的情愫同时拨动少男少女的琴弦,让他们的心一起涌动。
天天的小脸上泛起一股羞涩,润红起来,好像大梁山三月的桃花。
女孩子的呼吸跟兰花一样,香气迎面扑来,让王天昊的心跳变得急促,呼吸也变得急促。身不由己把天天越抱越紧,他感受到女孩的身体在颤抖,可以听到她碰碰的心跳声。
“天昊哥,七年了,这七年你到哪儿去了,你知道不知道妹子想你?”
王天昊说:“我也想你,想你啊,天天想,我在我娘那儿,这七年,你还好吧?”
天天说:“好,俺很好,就是想你,想你啊?走这么久也不来看看人家,让人家牵肠挂肚,你好坏,好坏啊……。”
天天一边说,一边举起粉拳在王天昊的肩膀上扑打,另只手却把男人抱的更紧。
不知道抱了多久,他们才分开,手还是拉在一起,你看着我,我瞅着你。
“大了,真的大了,我都认不出了。”
“天昊哥,你也长大了,瞧你这胡子。”
的确,男孩的胸膛非常宽广,男孩的手臂山梁一样结实,男孩的怀抱草地一样柔软。他的络腮胡子,好像一把掉了毛的鞋刷子,都拉人的脸蛋。
“天昊哥,你回来可好了,以后还走不走?”
“不走了,我会留在z市,以后不会离开大梁山了。”
“哥,你真好,以后咱们又可以天天在一块了,再也不分开。”
天天的小脸蛋通红,可能是害羞,也可能是一路奔跑血脉引起的喷张,她真想去亲一下狼哥哥粗狂的嘴巴,吻一下他厚厚的大嘴唇,摸摸他的胸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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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昊没有拒绝,他觉得这只是一个妹妹对哥哥的亲热,不掺和任何杂念的亲近。
毕竟他们是朋友,七年不见,见面应该拥抱。
王天昊感到了女孩身体的变化,首先是个子高了,分量重了,头发长了,眼睛大了,脸蛋更圆了,鼻子也更挺了,不过小嘴巴越来越小,还粉嘟嘟的。
最明显的是她的胸,高高鼓起,宛如两个粉白的大馒头。尽管他在竭力控制自己,可依然抵挡不住成熟*女孩的吸引,心跳加快起来。
可他还是慢慢将天天推开了。这么好的女孩子,已经错过,她不可能跟他走在一起。
因为一个女人早就占据了他的心,再也容不下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就是小珍,他当初跟小珍那么好,灵魂,身体,全都融在了一起。
小珍离开四年,他找了她四年。
他像个大哥哥一样,帮着妹妹撩起了前额凌乱的秀发,那头发真好,乌黑浓密,香气十足。
“天天,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是俺娘,俺娘告诉俺的,想不到你工作的地方距离俺家这么近,早知道俺早来了,以后俺天天来找你耍。”
“你家住在前面的家属楼?四妮婶子怎么知道的?”
“俺娘回到了大梁山,在村子里,一定是海亮伯伯告诉娘的,所以俺就找你了。”
天昊说:“那好啊,咱俩一起玩吧,我喂过狗就没事了。”
“哥,俺帮你一起喂。”
“好……。”
天天说着,帮天昊推起了小车,两个人一起忙活起来。
天天干活的时候有模有样,一头的长发飘来飘去,迎风飘舞,样子好看极了。
两个人冲进狗舍,那些狗就不安稳起来,汪汪乱叫,又蹦又跳。
这里的狗全都经过了特殊的训练,不会主动攻击人。
跟天天关系最好的那条狗就是小白,小白认识天天,知道女孩子是主人的女朋友。
七年前,小白就认识天天,七年不见,它同样闻到了女孩当初的味道。一下子扑过来,在天天的身边上蹿下跳。
“天昊哥,这是小白?小白长这么大了?”
“是,那边的那条叫赛虎,这是小龙,还有那条,那条叫卡拉,那边的那条,浑身花白的叫卡尔。这儿的狗都是警犬,将来帮着公安破案用的。”
“天昊哥,你才来几天,就知道了所有狗的名字?”
“是啊,我是狗王,也是狼王啊,这些都是我的属下。”
天天的心里佩服不已,天昊哥还跟当初一样,跟狗合得来,也跟狼合得来。他对狗的感情,比对人的感情还要好。
天昊给狗分发狗粮,天天也一个劲的帮忙。
按说,警犬驯养场外人是不能进来的,担心被这些狗咬伤。再一个提放的是传染病,担心外人将病菌带进来。
但是有天昊在就不怕,短短几天的时间,王天昊就成为了驯养场的老大。
这里的警员除了老高,全都听他的,他甚至已经代替了老高的位置。
老高也不嫉妒,反而乐得屁颠屁颠。他把天昊当傻子用,因为这小子就知道干活。老高还懒得沾手呢。
一百五十条狗,全部喂好了,那五十条狼也全部喂好,两个人洗了手。
天天说:“天昊哥,咱们去看电影吧,听说新上映一部好电影,挺好看的。”
王天昊说:“我不喜欢看电影,我请你吃饭,吃过饭,咱们一起回大梁山。明天我放假。”
“好啊好啊,俺跟你一起回大梁山,不如咱们回到大梁山再吃饭。”
“当然可以。”
就这样,两个人收拾了一下,王天昊拉着雪獒小白,领着天天回到了大梁山。
走进村子,天昊没有立刻回家,两个人都饿坏了。
现在的大梁山跟从前不一样了,成为了旅游区,兴旺发达,路边到处是饭店。
于是,天昊拉着天天进门,叫了满满一桌子菜,两瓶子好酒。
他一个电话,将妹妹灵灵也叫来了,还有建国叔叔的闺女巧巧。
大梁山第四个变化最大的人,应该就是张建国跟小燕的闺女,巧巧了。
那一年,小燕被张二狗欺负,女人一怒之下离家出走,避开了张建国,远走他乡。
张建国修路完毕,发誓要把媳妇找回来,他几乎找遍了大江南北,最后终于找到了小燕。
张建国拉着小燕的手,一起打工好几年。他们干过建筑工地,帮人做过保姆,还到大西北帮人摘过棉花。
巧巧就是张建国跟小燕在西北摘棉花的时候生的。而且张建国只有这么一个闺女。
从西北回来,任凭张建国跟小燕怎么鼓捣,孜孜不倦,夜以继……日。女人的下面就像关闭了的三峡大坝,再也不开怀了。
小燕本来就有生理病,可以生个闺女,完全是偶然。
张建国也想不到自己还有闺女命,老天爷会呱唧,帮他掉个女儿下来。
把张建国乐得不行,对巧巧娇生惯养。
当初王天昊离开的时候,巧巧才六七岁,现在七年过去,巧巧也十四岁了。
当灵灵拉着巧巧走进饭店,王天昊首先楞了一下:“灵灵,这丫头……是谁?我怎么不认识?”
灵灵噗嗤一笑:“建国叔叔的女儿巧巧啊。你忘了?”
忽悠一下,王天昊想了起来,还真是,建国叔叔的确有这么个闺女。
巧巧小小年纪,就出落得有模有样,显出了美人胚子,跟小燕婶子当初一样漂亮。
女孩子是瓜子脸,尖下巴,大眼睛,柳叶眉,脸颊粉红。
“哇,果然是小燕婶子的闺女,小丫头,几岁了?”王天昊看着女孩乖巧的样子,忍不住要逗她一下。
哪知道巧巧小嘴巴一撅:“俺不是小丫头,人家有名字的,天昊哥,你坏,竟然不认识人家。可俺一直记得你,你是……狼哥哥。”
想不到巧巧也记得他这个狼哥哥。
“小嘴巴真巧,跟你娘一样,是个巧嘴八哥。建国叔叔好福气啊。”
王天昊不由一声感叹,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
上一辈人的人都老了,母亲二丫也年过四十,玉珠阿姨死了,小燕婶子,芳芳婶子,还有喜凤大娘,全都不见了当初的容貌。
带娣阿姨倒是不错,不显老,已经嫁给了王天昊的爹老子王海亮,达成了一生的夙愿。成为了王天昊跟灵灵的后娘。
现在轮到了他们的子女,一个个成为了大梁山继往开来的后起之秀。
好山好水出好女,大梁山山肥水美,生出的姑娘个个白,就像细萝筛出的白面。
可无论大梁山的女孩再怎么好,也勾不起天昊的兴趣了。
因为这让他想起了小珍。
珍姐,你究竟在哪儿?为啥一走四年连个信儿也没有?我想你想的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