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历史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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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指挥官易特邦和他的副官喝着敌人的美酒,惬意地等待前线的好消息时,前锋指挥官锲旦和萨满巫师芬格正在快马加鞭,赶往歌斯塔的路上。
“长官,前面十里有一个村庄。”一个狼骑斥候过来报告。
时间已是黄昏,残阳被山岭遮挡,附近没有一丝阳光,他们离歌斯塔还有几十里,这里没有座狼可换,狼骑就是爆发速度快,长途跋涉比战马还慢,虽然突击部队都是狼骑,但他们还是比人类骑兵慢。
一路行来,锲旦的部队已经绕过了两个村庄,这是第三个。
“继续侦查。”锲旦对狼骑斥候下完命令,又对手下道,“我们往西走,在到达歌斯塔前,能不打仗,尽量不要打。”
如果真的无法避免接触战,那么他们就只能以最快的速度夷平整个村庄了,这会花去一点时间。
他们的目标是在晚上到达歌斯塔外围,然后午夜时分发动突袭。半兽人拥有黑暗视觉,拉玛半兽人在这项能力上比普通半兽人弱,但和人类比起来,却是绝对的强大,这会让他们在晚上拥有更多的优势。
在歌斯℃,塔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们已经攻下了整个镇,他完全有这个把握。
“是。”
那个狼骑斥候离开,前往斥候队长那边报告去了。他们一队斥候有三十几个狼骑兵,分批散开来行动,任务是提前侦查村庄和树林等地方,绕道村庄或安全通过树林。还有遇上少数人类时,进行清除,以防部队通过时被发现,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村民极少来野外,都是在村庄附近的田地或固定的山岭内打猎。
锲旦的其他狼骑部队继续分成几个纵队前进。
“呵,锲旦,我们应该加快进度,或许干掉那个村庄也没问题。”萨满巫师芬格呵呵道。
他们每次绕开村庄都要多花去十几分钟,再加上侦查时间,有时要近半个小时,而夷平村庄最多五分钟,似乎效率更高点。
“尊敬的芬格大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有一人逃走,消息就会散播开去,我们只能小心行事。”锲旦恭敬道。
“你们军事将领就是太小心谨慎,所以做事不够果决。在路上的时间越长,被发现的概率越大,而这里的村庄那么小,我们这么大的部队,几分钟内就能灭杀,怎么会有人逃出去。”芬格哼声道,“就算逃出去,没有马,怎么去报信,况且,他们可能连野外都走不出去。你完全多虑了,上尉。”
“别忘了,尊敬的芬格大人,这里还有德鲁伊,他们极少住在小镇或城市内,喜欢住在森林和恬静的村庄内,这些人信奉的是平衡,对森林和野外很在乎,极少参与各种族间的政治斗争,除非他们认为平衡被破坏。”
锲旦仍然很恭敬道,“平时他们不会管我们的军事行动,但若是把他们惹恼了,传出消息是很快的。进攻小村庄不是个好选择,一些德鲁伊也住在村庄内。”
半兽人性格暴躁,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但他们的主要职业是野蛮人,也很爱护野外。他们拉玛的城市规模很小,对自然的破坏也很小,相对来说,自然和城市生活之间的平衡更合理,所以德鲁伊很少为难他们。
但在这里进攻村庄就不同了,至少在占领十镇和北地领前,他们还不想多树敌。
“发现德鲁伊也一并干掉,只要不让他们逃走就行了。”芬格继续发表不同意见。
“尊敬的芬格大人,我看还是按原计划吧,晚上我们肯定能偷偷赶到歌斯塔。”
半兽人力量高,学习、分析能力弱,施法者很少,任何一个萨满巫师或祭司都是超然般的存在,平时喜欢以上位者的姿态对人。不过他们不是军事家,对打仗之类的事很外行,这次一共才来了两人,都是巫师,连“食骨者”易特邦对他们都恭敬有加,锲旦虽然心中不爽,但也不敢有丝毫不敬。
芬格哼了一声,没再言语。
锲旦自然不会自找没趣去搭话,带着自己的人马继续前进,绕过这个村庄,又走了一个小时,前面出现一片树林。
“等等,怎么没人来报告?”
一旦遇上树林,村庄,狼骑斥候都会来报告一次,这是锲旦下达的命令。他突然想起来,在雷斯之丘自己的精英斥候独自进镇查探,结果被人干掉了。
难道?想到这,锲旦心中一惊,打了个冷颤。
嗖嗖……
没等锲旦下达命令,左边几十米外的乱石堆中有东西飞过来,那是三十来支箭矢。锲旦放弃座骑,往地上一滚,躲开了三支箭矢。只听见后面一声惊叫,萨满巫师芬格已经成了刺猬,翻身掉到了地上。
他们的萨满巫师第一时间被对方的攻击定点清除了。
“魔射手。”
锲旦的眼角余光看到乱石堆后面有十个人影,不用想,至少两个是魔射手,其他都是走弓箭流的9级以上射手。
接下去,锲旦没有命令手下去对付那十个偷袭的弓箭手,事实证明,他丰富的战场经验救了他一命。
“列阵——”
“集体突围!”
锲旦连续大声命令,然后跳上自己的座狼。他的这匹座狼也很幸运,刚刚被偷袭时在没负重下,往左边跳跃,躲开了箭矢。
紧随锲旦声音而至的是满天的箭雨,战马踏地的轰隆声,重骑兵冲锋的战斗口号,以及不远处半空中掉下的几团光柱,那是几位随军牧师的集体祈祷神术。这些神术能让对方士兵的攻击更加准确,士气更加高昂。而锲旦他们这方的攻击会变得莫名奇妙的艰难,心中也会产生莫名其妙的畏惧,这都会让他们往失败边缘坠落。
不出意外,几分钟后,还有两侧和后方的轻骑兵围剿。如果第一波突围不成功,五分钟后,他们将遇上众多的重装剑盾步兵和长矛兵组成的阿诺德方阵,那时就是全军覆没了。
拉玛的功勋狼骑兵上尉,在这一刻遇上了菲力和十镇杰弗瑞的四千多联军,其中有一千多是北地的精锐部队,这些人也被外人称为北地狂战士,大部分人掌握了野蛮人的狂暴技巧。
锲旦不知道遇上的是谁,但他的直觉告诉他,他们的突袭失败了,再不走他们就走不成了,所以他做了突围的决定。
至少到目前为止,锲旦没有预料到的是,这次战斗的失败是接下去拉玛半兽人在北地一连串军事行动失利的开端。
很久很久以前,至少可以追溯到开垦纪早期,拉玛的半兽人就靠向了人类,他们远离混乱的兽人,学会了人类的统治技巧。他们也像人类一样对土地有更多的需求和眷顾,这是他们对北地念念不忘的根源,也是在巫妖王一鼓动下就毅然踏上遥远的地方,试图去夺取一块只在他们历史上存在过的领地的原因。
在这次战争中,锲旦是少数最终活下来的半兽人之一。
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重走了先辈们的万里大迁徙之路。他们被北地人追赶到了冰原上,被迫和几个蛮族部落打了一战,损失了一半的人。
然后,绕过极北冰原,继续和自己曾经的近亲,也是被他们所抛弃的种族——混乱的兽人部落作战。花去了好几年时间,他们才绕过世界屋脊,最终回到了拉玛国内。
或许,这就是历史的宿命,一个新的轮回。
不过,这次他们很幸运,拉玛在接下去的世界大混乱中还没有灭亡,他们这些逃亡回来的半兽人不用只身面对伊尔蛮族和图尔矮人,以及图拉瑞斯的精灵。当然,还有众多的人类边境国。
在总指挥官易特邦和他的副官喝着敌人的美酒,惬意地等待前线的好消息时,前锋指挥官锲旦和萨满巫师芬格正在快马加鞭,赶往歌斯塔的路上。
“长官,前面十里有一个村庄。”一个狼骑斥候过来报告。
时间已是黄昏,残阳被山岭遮挡,附近没有一丝阳光,他们离歌斯塔还有几十里,这里没有座狼可换,狼骑就是爆发速度快,长途跋涉比战马还慢,虽然突击部队都是狼骑,但他们还是比人类骑兵慢。
一路行来,锲旦的部队已经绕过了两个村庄,这是第三个。
“继续侦查。”锲旦对狼骑斥候下完命令,又对手下道,“我们往西走,在到达歌斯塔前,能不打仗,尽量不要打。”
如果真的无法避免接触战,那么他们就只能以最快的速度夷平整个村庄了,这会花去一点时间。
他们的目标是在晚上到达歌斯塔外围,然后午夜时分发动突袭。半兽人拥有黑暗视觉,拉玛半兽人在这项能力上比普通半兽人弱,但和人类比起来,却是绝对的强大,这会让他们在晚上拥有更多的优势。
在歌斯℃,塔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们已经攻下了整个镇,他完全有这个把握。
“是。”
那个狼骑斥候离开,前往斥候队长那边报告去了。他们一队斥候有三十几个狼骑兵,分批散开来行动,任务是提前侦查村庄和树林等地方,绕道村庄或安全通过树林。还有遇上少数人类时,进行清除,以防部队通过时被发现,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村民极少来野外,都是在村庄附近的田地或固定的山岭内打猎。
锲旦的其他狼骑部队继续分成几个纵队前进。
“呵,锲旦,我们应该加快进度,或许干掉那个村庄也没问题。”萨满巫师芬格呵呵道。
他们每次绕开村庄都要多花去十几分钟,再加上侦查时间,有时要近半个小时,而夷平村庄最多五分钟,似乎效率更高点。
“尊敬的芬格大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有一人逃走,消息就会散播开去,我们只能小心行事。”锲旦恭敬道。
“你们军事将领就是太小心谨慎,所以做事不够果决。在路上的时间越长,被发现的概率越大,而这里的村庄那么小,我们这么大的部队,几分钟内就能灭杀,怎么会有人逃出去。”芬格哼声道,“就算逃出去,没有马,怎么去报信,况且,他们可能连野外都走不出去。你完全多虑了,上尉。”
“别忘了,尊敬的芬格大人,这里还有德鲁伊,他们极少住在小镇或城市内,喜欢住在森林和恬静的村庄内,这些人信奉的是平衡,对森林和野外很在乎,极少参与各种族间的政治斗争,除非他们认为平衡被破坏。”
锲旦仍然很恭敬道,“平时他们不会管我们的军事行动,但若是把他们惹恼了,传出消息是很快的。进攻小村庄不是个好选择,一些德鲁伊也住在村庄内。”
半兽人性格暴躁,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但他们的主要职业是野蛮人,也很爱护野外。他们拉玛的城市规模很小,对自然的破坏也很小,相对来说,自然和城市生活之间的平衡更合理,所以德鲁伊很少为难他们。
但在这里进攻村庄就不同了,至少在占领十镇和北地领前,他们还不想多树敌。
“发现德鲁伊也一并干掉,只要不让他们逃走就行了。”芬格继续发表不同意见。
“尊敬的芬格大人,我看还是按原计划吧,晚上我们肯定能偷偷赶到歌斯塔。”
半兽人力量高,学习、分析能力弱,施法者很少,任何一个萨满巫师或祭司都是超然般的存在,平时喜欢以上位者的姿态对人。不过他们不是军事家,对打仗之类的事很外行,这次一共才来了两人,都是巫师,连“食骨者”易特邦对他们都恭敬有加,锲旦虽然心中不爽,但也不敢有丝毫不敬。
芬格哼了一声,没再言语。
锲旦自然不会自找没趣去搭话,带着自己的人马继续前进,绕过这个村庄,又走了一个小时,前面出现一片树林。
“等等,怎么没人来报告?”
一旦遇上树林,村庄,狼骑斥候都会来报告一次,这是锲旦下达的命令。他突然想起来,在雷斯之丘自己的精英斥候独自进镇查探,结果被人干掉了。
难道?想到这,锲旦心中一惊,打了个冷颤。
嗖嗖……
没等锲旦下达命令,左边几十米外的乱石堆中有东西飞过来,那是三十来支箭矢。锲旦放弃座骑,往地上一滚,躲开了三支箭矢。只听见后面一声惊叫,萨满巫师芬格已经成了刺猬,翻身掉到了地上。
他们的萨满巫师第一时间被对方的攻击定点清除了。
“魔射手。”
锲旦的眼角余光看到乱石堆后面有十个人影,不用想,至少两个是魔射手,其他都是走弓箭流的9级以上射手。
接下去,锲旦没有命令手下去对付那十个偷袭的弓箭手,事实证明,他丰富的战场经验救了他一命。
“列阵——”
“集体突围!”
锲旦连续大声命令,然后跳上自己的座狼。他的这匹座狼也很幸运,刚刚被偷袭时在没负重下,往左边跳跃,躲开了箭矢。
紧随锲旦声音而至的是满天的箭雨,战马踏地的轰隆声,重骑兵冲锋的战斗口号,以及不远处半空中掉下的几团光柱,那是几位随军牧师的集体祈祷神术。这些神术能让对方士兵的攻击更加准确,士气更加高昂。而锲旦他们这方的攻击会变得莫名奇妙的艰难,心中也会产生莫名其妙的畏惧,这都会让他们往失败边缘坠落。
不出意外,几分钟后,还有两侧和后方的轻骑兵围剿。如果第一波突围不成功,五分钟后,他们将遇上众多的重装剑盾步兵和长矛兵组成的阿诺德方阵,那时就是全军覆没了。
拉玛的功勋狼骑兵上尉,在这一刻遇上了菲力和十镇杰弗瑞的四千多联军,其中有一千多是北地的精锐部队,这些人也被外人称为北地狂战士,大部分人掌握了野蛮人的狂暴技巧。
锲旦不知道遇上的是谁,但他的直觉告诉他,他们的突袭失败了,再不走他们就走不成了,所以他做了突围的决定。
至少到目前为止,锲旦没有预料到的是,这次战斗的失败是接下去拉玛半兽人在北地一连串军事行动失利的开端。
很久很久以前,至少可以追溯到开垦纪早期,拉玛的半兽人就靠向了人类,他们远离混乱的兽人,学会了人类的统治技巧。他们也像人类一样对土地有更多的需求和眷顾,这是他们对北地念念不忘的根源,也是在巫妖王一鼓动下就毅然踏上遥远的地方,试图去夺取一块只在他们历史上存在过的领地的原因。
在这次战争中,锲旦是少数最终活下来的半兽人之一。
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重走了先辈们的万里大迁徙之路。他们被北地人追赶到了冰原上,被迫和几个蛮族部落打了一战,损失了一半的人。
然后,绕过极北冰原,继续和自己曾经的近亲,也是被他们所抛弃的种族——混乱的兽人部落作战。花去了好几年时间,他们才绕过世界屋脊,最终回到了拉玛国内。
或许,这就是历史的宿命,一个新的轮回。
不过,这次他们很幸运,拉玛在接下去的世界大混乱中还没有灭亡,他们这些逃亡回来的半兽人不用只身面对伊尔蛮族和图尔矮人,以及图拉瑞斯的精灵。当然,还有众多的人类边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