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妾蒲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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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年方十二,说话的声音带着小女孩特有的清甜,粉雕玉琢般的小脸稚气未脱,她坐在那里,目光清朗,眉宇间全是自信,这是她的家,这是她母亲的东西,她坦然自若。
王嬷嬷的手心里都是汗,她第一次感到这位五小姐和别的少女不太一样。三小姐像她这个年纪时除了任性什么都不会,七小姐更不用说了,长大后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那好,既然五小姐这样说了,那婆子这就去请宋太太,毕竟咱西府后宅的事还是要宋太太说了才算数。”
玲珑微笑:“那就有劳王嬷嬷了。”
说完,她重又喝茶嗑瓜子,边嗑边对杏雨说:“这瓜子放在杨梅汁里泡过再炒,真是好吃,若是再配上杨梅做的点心就更好了。”
王嬷嬷把手心上的汗在裙子一侧蹭了蹭,咬咬下嘴唇,对木兰道:“咱们去请宋太太。”
看到她们出去,杏雨才问:“小姐,没事吧?”
玲珑笑笑:“我拿回自己娘亲的东西,能有什么事?可惜娘亲屋里的帐簿子全都找不到了,否则我会一样样都要回来。”
是啊,不但容园的帐簿已经没有了,就连冯氏当年的嫁妆清单怕是也没有了,冯家已经败落,没有人能给冯氏撑腰,也没有人再忌惮冯氏娘家来找这些东西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宋秀珠没有来。王嬷嬷添油加醋把玲珑的话转告给她,宋秀珠冷笑道:“我就是说嘛,咱家这位五小姐不是省油的灯,你们这些人日后要擦亮眼睛,做事小心点,不知道哪一天,这掌家的就变成五小姐了,到时你,还有你,十有八|九都让人牙子领走。”
涂了凤仙花汁的白嫩手指在几个丫鬟头上指过,她又看向王嬷嬷:“你可是府里的老人儿了,媛姐儿是你一手抱大的,先前大太太是什么样子,你比她们几个都清楚。唉,怕是我也保不住你们了,说来说去,我也只是个姨娘啊,就像今儿这事,五小姐让我过去,我哪敢去。她能打春桃,也就能打我啊。我倒也没什么,可怜了媛姐儿,在船上被她摆了一道,现在还是病病恹恹的。”
宋秀珠边说边抹眼泪,把个王嬷嬷说得眼珠子冒出火来。
金媛是吃她的奶长大,是她带大的,在心里她早把金媛视做亲生骨肉。
五小姐有多厉害,她今天也见识到了,眼瞅着宋太太在府里就要失势,到那时媛姐儿可怎么办?
“宋太太,您放心,五小姐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她能兴起什么风浪,依婆子看啊,只要有三老爷,她也折腾不出什么,她一个小姐,将来的前程还不都要靠着三老爷。”
宋秀珠又在抹眼泪:“五小姐的亲事是一早就定下的,到了岁数自是就嫁出去了,可怜我的媛姐儿,被她害得清白没了,以后的亲事可怎么办啊!”
她本就生得纤柔,哭起来更如梨花带雨,几个丫鬟都跟着抹眼泪,王嬷嬷更是鼻头发酸,是啊,五小姐有好亲事,她的三小姐却什么都没有,反而没了清白。
这事儿不能就这样算了,金家怎么也轮不到五小姐得势!
玲珑和杏雨嗑着瓜子聊着闲天,却等不来宋秀珠。玲珑打个呵欠,对杏雨说:“宋太太八成是不会来了,外面太阳挺好,咱们到院子里做针线去,母亲的夏袜还没缝好呢。”
“小姐,您说宋太太怎会不来呢?”杏雨满头雾水,她鼓足劲儿想帮小姐吵架,可是要吵架的主儿却没来。
玲珑笑笑:“宋太太又不像三姐姐那么犯浑,这些首饰从哪儿来的,三姐姐不知道,她心里最有数。这种没脸的事她才不会来呢,不过这会儿她定是边哭边说她有多可怜,说不定一屋子的人都在陪她哭呢。”
杏雨瞪大眼睛,小姑娘十三岁,有点倔有点泼辣,玲珑还有亲人,她却只有小姐一个亲人。
“小姐,您是怎么知道的?”
“猜的。”玲珑笑嘻嘻的。女人的美分为很多种,冯婉容娇俏艳丽,宋秀珠就是弱不禁风,年轻时她就是这样,总像是不敢说话似的,我见犹怜。
这一下午果然没有人再来,玲珑把母亲的夏袜缝好了,雪白的夏缎上绣了牡丹,叶子用银针细细勾了,衬得那朵花也有了灵气。
“小姐的绣功真好,咱们一起学的,可我怎么练也比不上小姐。”这是真的,玲珑的这双手比起普通人都要灵活,她和杏雨都是跟着老宅的绣娘们学的刺绣,也没见玲珑怎么刻苦,她绣的花样就连那些技艺高超的绣娘们也赞不绝口。
金乌西沉,把院子里染成金红,玲珑深吸一口气,空气清新,还有草木的清香。
看着夜色越来越深,她回屋换上夜行衣,冲着杏雨竖起手指做个嘘的动作。
比起前世,她的身手还差着很多,所以最近每天晚上,她都会出门,有时飞檐走壁,有时就是奔跑,她要尽快恢复自己的能力。
这一世,她和前生一样,没有人可以依靠,她不但要靠自己,还要照顾母亲,所以她决不能做个弱者。
每天晚上都要出门,玲珑对京城已很熟悉,她能很机灵就避开巡夜的兵士,但她从没有溜门撬锁。
并非是她想改邪归正,而是她并没有用心踩点,对于职业偷儿来说,不踩点就收菜是很业余的。
别以为当偷儿的就可以独来独往,那是完全错误的。一个合格的偷儿,除了会踩点还要会销赃。
玲珑还不知道京城里的销赃规矩,所以她不能轻举妄动。
已是夏日,但还并不热,夜里有些凉爽,微风吹在脸上很舒服。玲珑在夜色里奔跑,忽然她看到了一匹马。
夜色是黑的,马也是黑的,马上的人更是黑的。
想不到又遇到这个人了,玲珑站在一户人家的飞檐下,冲他打个招呼。
嗨,夜禁的时候遇到人类已是不容易,何况还是熟人呢。
玲珑年方十二,说话的声音带着小女孩特有的清甜,粉雕玉琢般的小脸稚气未脱,她坐在那里,目光清朗,眉宇间全是自信,这是她的家,这是她母亲的东西,她坦然自若。
王嬷嬷的手心里都是汗,她第一次感到这位五小姐和别的少女不太一样。三小姐像她这个年纪时除了任性什么都不会,七小姐更不用说了,长大后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那好,既然五小姐这样说了,那婆子这就去请宋太太,毕竟咱西府后宅的事还是要宋太太说了才算数。”
玲珑微笑:“那就有劳王嬷嬷了。”
说完,她重又喝茶嗑瓜子,边嗑边对杏雨说:“这瓜子放在杨梅汁里泡过再炒,真是好吃,若是再配上杨梅做的点心就更好了。”
王嬷嬷把手心上的汗在裙子一侧蹭了蹭,咬咬下嘴唇,对木兰道:“咱们去请宋太太。”
看到她们出去,杏雨才问:“小姐,没事吧?”
玲珑笑笑:“我拿回自己娘亲的东西,能有什么事?可惜娘亲屋里的帐簿子全都找不到了,否则我会一样样都要回来。”
是啊,不但容园的帐簿已经没有了,就连冯氏当年的嫁妆清单怕是也没有了,冯家已经败落,没有人能给冯氏撑腰,也没有人再忌惮冯氏娘家来找这些东西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宋秀珠没有来。王嬷嬷添油加醋把玲珑的话转告给她,宋秀珠冷笑道:“我就是说嘛,咱家这位五小姐不是省油的灯,你们这些人日后要擦亮眼睛,做事小心点,不知道哪一天,这掌家的就变成五小姐了,到时你,还有你,十有八|九都让人牙子领走。”
涂了凤仙花汁的白嫩手指在几个丫鬟头上指过,她又看向王嬷嬷:“你可是府里的老人儿了,媛姐儿是你一手抱大的,先前大太太是什么样子,你比她们几个都清楚。唉,怕是我也保不住你们了,说来说去,我也只是个姨娘啊,就像今儿这事,五小姐让我过去,我哪敢去。她能打春桃,也就能打我啊。我倒也没什么,可怜了媛姐儿,在船上被她摆了一道,现在还是病病恹恹的。”
宋秀珠边说边抹眼泪,把个王嬷嬷说得眼珠子冒出火来。
金媛是吃她的奶长大,是她带大的,在心里她早把金媛视做亲生骨肉。
五小姐有多厉害,她今天也见识到了,眼瞅着宋太太在府里就要失势,到那时媛姐儿可怎么办?
“宋太太,您放心,五小姐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她能兴起什么风浪,依婆子看啊,只要有三老爷,她也折腾不出什么,她一个小姐,将来的前程还不都要靠着三老爷。”
宋秀珠又在抹眼泪:“五小姐的亲事是一早就定下的,到了岁数自是就嫁出去了,可怜我的媛姐儿,被她害得清白没了,以后的亲事可怎么办啊!”
她本就生得纤柔,哭起来更如梨花带雨,几个丫鬟都跟着抹眼泪,王嬷嬷更是鼻头发酸,是啊,五小姐有好亲事,她的三小姐却什么都没有,反而没了清白。
这事儿不能就这样算了,金家怎么也轮不到五小姐得势!
玲珑和杏雨嗑着瓜子聊着闲天,却等不来宋秀珠。玲珑打个呵欠,对杏雨说:“宋太太八成是不会来了,外面太阳挺好,咱们到院子里做针线去,母亲的夏袜还没缝好呢。”
“小姐,您说宋太太怎会不来呢?”杏雨满头雾水,她鼓足劲儿想帮小姐吵架,可是要吵架的主儿却没来。
玲珑笑笑:“宋太太又不像三姐姐那么犯浑,这些首饰从哪儿来的,三姐姐不知道,她心里最有数。这种没脸的事她才不会来呢,不过这会儿她定是边哭边说她有多可怜,说不定一屋子的人都在陪她哭呢。”
杏雨瞪大眼睛,小姑娘十三岁,有点倔有点泼辣,玲珑还有亲人,她却只有小姐一个亲人。
“小姐,您是怎么知道的?”
“猜的。”玲珑笑嘻嘻的。女人的美分为很多种,冯婉容娇俏艳丽,宋秀珠就是弱不禁风,年轻时她就是这样,总像是不敢说话似的,我见犹怜。
这一下午果然没有人再来,玲珑把母亲的夏袜缝好了,雪白的夏缎上绣了牡丹,叶子用银针细细勾了,衬得那朵花也有了灵气。
“小姐的绣功真好,咱们一起学的,可我怎么练也比不上小姐。”这是真的,玲珑的这双手比起普通人都要灵活,她和杏雨都是跟着老宅的绣娘们学的刺绣,也没见玲珑怎么刻苦,她绣的花样就连那些技艺高超的绣娘们也赞不绝口。
金乌西沉,把院子里染成金红,玲珑深吸一口气,空气清新,还有草木的清香。
看着夜色越来越深,她回屋换上夜行衣,冲着杏雨竖起手指做个嘘的动作。
比起前世,她的身手还差着很多,所以最近每天晚上,她都会出门,有时飞檐走壁,有时就是奔跑,她要尽快恢复自己的能力。
这一世,她和前生一样,没有人可以依靠,她不但要靠自己,还要照顾母亲,所以她决不能做个弱者。
每天晚上都要出门,玲珑对京城已很熟悉,她能很机灵就避开巡夜的兵士,但她从没有溜门撬锁。
并非是她想改邪归正,而是她并没有用心踩点,对于职业偷儿来说,不踩点就收菜是很业余的。
别以为当偷儿的就可以独来独往,那是完全错误的。一个合格的偷儿,除了会踩点还要会销赃。
玲珑还不知道京城里的销赃规矩,所以她不能轻举妄动。
已是夏日,但还并不热,夜里有些凉爽,微风吹在脸上很舒服。玲珑在夜色里奔跑,忽然她看到了一匹马。
夜色是黑的,马也是黑的,马上的人更是黑的。
想不到又遇到这个人了,玲珑站在一户人家的飞檐下,冲他打个招呼。
嗨,夜禁的时候遇到人类已是不容易,何况还是熟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