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神枪手的外号不是白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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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想知道格兰王子会送什么高规格的寿礼,但见他彬彬有礼地行礼,献出第一份寿礼:一支奇怪的物件。
明诗约蹙眉,这物件怎么这么像放大镜?
果不其然,亨利说这是格兰国王室才有的放大镜,可放大细微的事物。
然而,在燕国君臣眼里,这份特殊的寿礼却粗陋至极,一个柄,一个圆圈,连接起来,材质非金非银,算什么奇珍异宝?这格兰王子也忒小气了吧,送这种寿礼不嫌丢人吗?
亨利不慌不忙地解释:“尊贵的皇帝,这放大镜的好处,您亲自体验一下。您手里拿一本书,用放大镜一照,便能看得非常清晰,不信您试试。”
赵公公将放大镜传给燕国皇帝,燕国皇帝把放大镜放在绣着金龙的明黄锦袍上,登时,他一惊,又一喜,绣纹图案大了数倍,好神奇的宝物。他开怀大笑,“母后,你瞧瞧。”
墨太后接过来,也是对着细小的东西一照,陡然大了数倍,“哀家活了这把岁数,还是第一次见这么神奇的宝物。”
既然皇上和太后都说格兰王子的寿礼神奇,那么,这东西便真的是珍奇宝物。
明诗约失笑,在玄武大陆,放大镜确实是稀罕之物。
“这不算什么。”亨利得意地笑,“还有一件宝物,是我格兰国的珍稀宝物。”
“还有?”墨太后起了好奇心。
亨利献出的第二件寿礼是一支火枪,明诗约不禁腹诽,格兰国已经先进到盛行火枪了?
燕国君臣见那长长的一杆东西长得奇形怪状,色泽暗淡,根本不美观,又开始嫌弃了。
燕国皇帝笑问:“敢问王子,这又是什么?”
亨利得意洋洋地说道:“这是火枪,威力强劲,若用在战场,威力惊人。”
“哦?有何威力?”沈绯清冷道,这位格兰王子献给自家皇上的宝物貌似不这么给力,“不如请格兰王子为众人展示一下。”
“我站在大殿门外,用这支火枪可以打死一只大鸟。”亨利自信道。
燕国君臣再次不以为然了,打死一只鸟有什么稀奇?燕国守卫边疆的将士射术精湛,阿猫阿狗都可以射死一只小鸟。
明诗约忍不住吐槽,火枪是热兵器的杰出代表,火枪的发明与大量生产有着非一般的时代作用。不过,玄武大陆的人还不知火枪有这么大的威力与时代作用。
亨利走到大殿外的廊下,举起火枪,朝天发了一炮,“砰”的一声巨响,令所有人震动非常。
与弓箭完全不一样,这火枪的确声势夺人。
墨战天剑眉微紧,这什么火枪当真威力不俗,应该是把火药之类的东西以一种巧妙的方式放入枪内,接着发射出去,而且可以连发数次,确实比弓箭的速度快。假若把这种火枪应用于战场,那么必定威力大增。
不多时,一个侍卫拎着三只血淋淋的大鸟站在殿门处展示格兰王子的精湛射术。
众人大惊,这什么火枪还真是厉害。
燕国皇帝面色一沉,“这东西打死三只鸟并无稀奇之处,弓箭也能射死飞禽。”
这时,精绝国礼部尚书张大人道:“御王乃燕国战功赫赫的银面战神,不如请御王为我等展示一下其精湛的射术。”
“战天,你便随便射几只鸟下来让御膳房的宫人做鸟羹。”燕国皇帝朗声道。
“是,皇上。”
墨战天来到殿外,一些想亲眼目睹御王百步穿杨的射术的人来到殿外围观,格兰王子也在其中。但见他从侍卫手里接过弓箭,五箭齐发,正巧,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他专注的瞳眸狠厉非常,杀气隐隐。忽的,五支利箭齐齐向天飞射出去,如流星般消失在天空里。
明诗约被杜轻轻强拉着到外面观看,的确,墨战天弯弓射箭的时候雄姿英发,眼神又狠又绝,像是天下的主宰者,生杀予夺,唯他独尊。
三箭齐发不少人都可以做得到,能做到五箭齐发的却是凤毛麟角。
杜轻轻痴迷地看他,心砰砰地跳动,这样的男子,是她心目中的大英雄、伟丈夫。
很快,侍卫拎着五只身中利箭的大雁回来禀报,引起雷鸣般的掌声。
格兰王子也真心赞叹他的射术,还说改日要向他讨教射术。
燕国皇帝正觉得面上有光,却听见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格兰王子送这宝物给燕国,可惜呀,没人会使,还不是扔在库房里生锈?”
精绝国使臣里有一人说起风凉话,让燕国君臣顿失颜面。
燕国皇帝龙颜冷沉,墨太后不悦道:“天儿,不如你试试那玩意儿。”
去试火枪,如若使得好,便是给自家长脸;如若使得不好,便是打自己的脸和燕国的脸。
墨战天的射术自然不在话下,不过这玩意儿和弓箭是一个道理吗?真不好说。
这么想着,他正要说试试,大殿却响起一道清脆而铿锵的声音:
“火枪与弓箭的原理差不多,御王的射术诸位都见识过了,这火枪更是不在话下。不如我来试试,倘若丢了脸,御王再试也不迟。”
众人都看向说话的人,是明家四小姐?口气这么大?
杜轻轻知道她本事不小,不过这可是新玩意儿,于是担忧地问:“你当真有把握?”
明诗约朝她点头,径自走向殿外。
不少人名门闺秀和青年才俊都出去瞧热闹,那些看好戏的人不是觉得她喜欢出风头就是出来丢人现眼,射术精湛的才俊都不敢出来献丑,她一个小女子竟敢出来丢人?
谢灵芸等名门闺秀都等着出糗,等着落井下石,等着看她怎么激起皇上和太后的不满。
墨战天、冰无极、燕思澜等人也跟着出来,如此一来,倒是有一半的人都来到殿外看明诗约使火枪。墨战天传音入密给她:“你确定你不是逞强?”
“别干扰我。”明诗约举起长长的火枪,丝毫不觉得生疏。
亨利还想着指导她一下,却见她的姿势、手法没有任何错处,心里有些好奇。
这个女子果真不一般,好像什么都懂,是他的知音人。
明诗约瞄准目标,美眸凝成一条线,眼神犀利,气势惊人。
墨战天的眼里布满了激赏与惊艳,无法想象,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端着长枪的姿势竟然有板有眼,好像她并非第一次这么做,无比的熟练,格外的帅气有型,英姿飒爽。
“砰砰砰——”
她连续三发,特么的帅气潇洒。
在前世,她那个“神枪手”的外号可不是白叫的,而是经过多年的严酷训练才练就的。
由于火枪的声响极大,围观的人又靠得近,尤其是她那几个名门闺秀,巨大的声响震得她们的耳朵很不舒服。然而,明诗约却什么事都没,轻松地放下火枪。这一点,让她们非常恼火。
侍卫再次拎着三只血淋淋的大鸟前来禀报,围观的人赞叹不已。
明家四小姐竟然会使西方火枪,而且使得这么好,太出人意料了。就连格兰王子都赞叹她的射术非比寻常,那几个名门闺秀气得咬牙跺脚,这贱骨头怎么什么都会?太气人了好吗?
燕国皇帝开怀大笑,“巾帼不让须眉。明大人,你这女儿好本事。”
明怀言被点名称赞,谦虚地应了,心里却乐开了花。
墨太后也笑呵呵道:“这玩意儿连一个小丫头都会使,更别说男子了。”
这话是对精绝国使臣的回击,这回,精绝国使臣再也不说什么了。
墨战天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对诗儿刮目相看了,他的诗儿总会给他惊喜,好像她是无所不能的。而她方才强出风头,其实是为了自己,不让自己出糗。
冰无极、燕思澜和燕思洛也是震惊不已,这小妮子还真是样样精通,不知什么是她不会的。
燕国皇帝收下格兰王子的两份寿礼,豪爽道:“王子远道而来,送来如此贵重的寿礼,大燕乃泱泱大国,自当礼尚往来。待王子回程之时,朕定当送上厚礼以致谢。”
亨利谢过,之后落座。
这时,宫人来报,说天狼族使臣在宫门外求见,特意来京向燕国皇帝贺寿。
虽有惊讶,但客人都到了家门口,岂有拒之门外的道理?再者,燕国皇帝想到去年身中魔蛊那件事,若非天狼族慷慨赠送天狼火曼花,只怕那件事没那么快平息下来。
墨战天与明诗约对视一眼,天狼族怎么会派使臣来贺寿?用意何在?
他们没料到的是,天狼族使臣竟然是天狼族少主鲁克。
他身穿天狼族衣袍,雄赳赳气昂昂地站着,稍微屈身,“我不请自来,还请皇上海涵。”
“少主远道而来即是客,来人,备案。”燕国皇帝豪气道。
“去年,我与御王不打不相识,皇上,我坐他身旁便可。”鲁克看向墨战天,目光别有意味。
“少主有所不知,你是尊贵的客人,怎可与旁人同案?”燕国皇帝坚持自己的意思,御王的宴案靠前,也便是靠近自己,如若让天狼族人与御王同案,自己岂不是很危险?
鲁克只好听从安排,坐在诸国使臣的宴案区域。他刚坐下,就觉得有一道独特的目光盯着自己、研究自己,于是他鹰隼般的目光扫过去,很快就找到那道目光的主人。
这女子……好面熟……
对!就是御王孤身潜入天狼族救走的那个女子!
所有人都想知道格兰王子会送什么高规格的寿礼,但见他彬彬有礼地行礼,献出第一份寿礼:一支奇怪的物件。
明诗约蹙眉,这物件怎么这么像放大镜?
果不其然,亨利说这是格兰国王室才有的放大镜,可放大细微的事物。
然而,在燕国君臣眼里,这份特殊的寿礼却粗陋至极,一个柄,一个圆圈,连接起来,材质非金非银,算什么奇珍异宝?这格兰王子也忒小气了吧,送这种寿礼不嫌丢人吗?
亨利不慌不忙地解释:“尊贵的皇帝,这放大镜的好处,您亲自体验一下。您手里拿一本书,用放大镜一照,便能看得非常清晰,不信您试试。”
赵公公将放大镜传给燕国皇帝,燕国皇帝把放大镜放在绣着金龙的明黄锦袍上,登时,他一惊,又一喜,绣纹图案大了数倍,好神奇的宝物。他开怀大笑,“母后,你瞧瞧。”
墨太后接过来,也是对着细小的东西一照,陡然大了数倍,“哀家活了这把岁数,还是第一次见这么神奇的宝物。”
既然皇上和太后都说格兰王子的寿礼神奇,那么,这东西便真的是珍奇宝物。
明诗约失笑,在玄武大陆,放大镜确实是稀罕之物。
“这不算什么。”亨利得意地笑,“还有一件宝物,是我格兰国的珍稀宝物。”
“还有?”墨太后起了好奇心。
亨利献出的第二件寿礼是一支火枪,明诗约不禁腹诽,格兰国已经先进到盛行火枪了?
燕国君臣见那长长的一杆东西长得奇形怪状,色泽暗淡,根本不美观,又开始嫌弃了。
燕国皇帝笑问:“敢问王子,这又是什么?”
亨利得意洋洋地说道:“这是火枪,威力强劲,若用在战场,威力惊人。”
“哦?有何威力?”沈绯清冷道,这位格兰王子献给自家皇上的宝物貌似不这么给力,“不如请格兰王子为众人展示一下。”
“我站在大殿门外,用这支火枪可以打死一只大鸟。”亨利自信道。
燕国君臣再次不以为然了,打死一只鸟有什么稀奇?燕国守卫边疆的将士射术精湛,阿猫阿狗都可以射死一只小鸟。
明诗约忍不住吐槽,火枪是热兵器的杰出代表,火枪的发明与大量生产有着非一般的时代作用。不过,玄武大陆的人还不知火枪有这么大的威力与时代作用。
亨利走到大殿外的廊下,举起火枪,朝天发了一炮,“砰”的一声巨响,令所有人震动非常。
与弓箭完全不一样,这火枪的确声势夺人。
墨战天剑眉微紧,这什么火枪当真威力不俗,应该是把火药之类的东西以一种巧妙的方式放入枪内,接着发射出去,而且可以连发数次,确实比弓箭的速度快。假若把这种火枪应用于战场,那么必定威力大增。
不多时,一个侍卫拎着三只血淋淋的大鸟站在殿门处展示格兰王子的精湛射术。
众人大惊,这什么火枪还真是厉害。
燕国皇帝面色一沉,“这东西打死三只鸟并无稀奇之处,弓箭也能射死飞禽。”
这时,精绝国礼部尚书张大人道:“御王乃燕国战功赫赫的银面战神,不如请御王为我等展示一下其精湛的射术。”
“战天,你便随便射几只鸟下来让御膳房的宫人做鸟羹。”燕国皇帝朗声道。
“是,皇上。”
墨战天来到殿外,一些想亲眼目睹御王百步穿杨的射术的人来到殿外围观,格兰王子也在其中。但见他从侍卫手里接过弓箭,五箭齐发,正巧,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他专注的瞳眸狠厉非常,杀气隐隐。忽的,五支利箭齐齐向天飞射出去,如流星般消失在天空里。
明诗约被杜轻轻强拉着到外面观看,的确,墨战天弯弓射箭的时候雄姿英发,眼神又狠又绝,像是天下的主宰者,生杀予夺,唯他独尊。
三箭齐发不少人都可以做得到,能做到五箭齐发的却是凤毛麟角。
杜轻轻痴迷地看他,心砰砰地跳动,这样的男子,是她心目中的大英雄、伟丈夫。
很快,侍卫拎着五只身中利箭的大雁回来禀报,引起雷鸣般的掌声。
格兰王子也真心赞叹他的射术,还说改日要向他讨教射术。
燕国皇帝正觉得面上有光,却听见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格兰王子送这宝物给燕国,可惜呀,没人会使,还不是扔在库房里生锈?”
精绝国使臣里有一人说起风凉话,让燕国君臣顿失颜面。
燕国皇帝龙颜冷沉,墨太后不悦道:“天儿,不如你试试那玩意儿。”
去试火枪,如若使得好,便是给自家长脸;如若使得不好,便是打自己的脸和燕国的脸。
墨战天的射术自然不在话下,不过这玩意儿和弓箭是一个道理吗?真不好说。
这么想着,他正要说试试,大殿却响起一道清脆而铿锵的声音:
“火枪与弓箭的原理差不多,御王的射术诸位都见识过了,这火枪更是不在话下。不如我来试试,倘若丢了脸,御王再试也不迟。”
众人都看向说话的人,是明家四小姐?口气这么大?
杜轻轻知道她本事不小,不过这可是新玩意儿,于是担忧地问:“你当真有把握?”
明诗约朝她点头,径自走向殿外。
不少人名门闺秀和青年才俊都出去瞧热闹,那些看好戏的人不是觉得她喜欢出风头就是出来丢人现眼,射术精湛的才俊都不敢出来献丑,她一个小女子竟敢出来丢人?
谢灵芸等名门闺秀都等着出糗,等着落井下石,等着看她怎么激起皇上和太后的不满。
墨战天、冰无极、燕思澜等人也跟着出来,如此一来,倒是有一半的人都来到殿外看明诗约使火枪。墨战天传音入密给她:“你确定你不是逞强?”
“别干扰我。”明诗约举起长长的火枪,丝毫不觉得生疏。
亨利还想着指导她一下,却见她的姿势、手法没有任何错处,心里有些好奇。
这个女子果真不一般,好像什么都懂,是他的知音人。
明诗约瞄准目标,美眸凝成一条线,眼神犀利,气势惊人。
墨战天的眼里布满了激赏与惊艳,无法想象,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端着长枪的姿势竟然有板有眼,好像她并非第一次这么做,无比的熟练,格外的帅气有型,英姿飒爽。
“砰砰砰——”
她连续三发,特么的帅气潇洒。
在前世,她那个“神枪手”的外号可不是白叫的,而是经过多年的严酷训练才练就的。
由于火枪的声响极大,围观的人又靠得近,尤其是她那几个名门闺秀,巨大的声响震得她们的耳朵很不舒服。然而,明诗约却什么事都没,轻松地放下火枪。这一点,让她们非常恼火。
侍卫再次拎着三只血淋淋的大鸟前来禀报,围观的人赞叹不已。
明家四小姐竟然会使西方火枪,而且使得这么好,太出人意料了。就连格兰王子都赞叹她的射术非比寻常,那几个名门闺秀气得咬牙跺脚,这贱骨头怎么什么都会?太气人了好吗?
燕国皇帝开怀大笑,“巾帼不让须眉。明大人,你这女儿好本事。”
明怀言被点名称赞,谦虚地应了,心里却乐开了花。
墨太后也笑呵呵道:“这玩意儿连一个小丫头都会使,更别说男子了。”
这话是对精绝国使臣的回击,这回,精绝国使臣再也不说什么了。
墨战天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对诗儿刮目相看了,他的诗儿总会给他惊喜,好像她是无所不能的。而她方才强出风头,其实是为了自己,不让自己出糗。
冰无极、燕思澜和燕思洛也是震惊不已,这小妮子还真是样样精通,不知什么是她不会的。
燕国皇帝收下格兰王子的两份寿礼,豪爽道:“王子远道而来,送来如此贵重的寿礼,大燕乃泱泱大国,自当礼尚往来。待王子回程之时,朕定当送上厚礼以致谢。”
亨利谢过,之后落座。
这时,宫人来报,说天狼族使臣在宫门外求见,特意来京向燕国皇帝贺寿。
虽有惊讶,但客人都到了家门口,岂有拒之门外的道理?再者,燕国皇帝想到去年身中魔蛊那件事,若非天狼族慷慨赠送天狼火曼花,只怕那件事没那么快平息下来。
墨战天与明诗约对视一眼,天狼族怎么会派使臣来贺寿?用意何在?
他们没料到的是,天狼族使臣竟然是天狼族少主鲁克。
他身穿天狼族衣袍,雄赳赳气昂昂地站着,稍微屈身,“我不请自来,还请皇上海涵。”
“少主远道而来即是客,来人,备案。”燕国皇帝豪气道。
“去年,我与御王不打不相识,皇上,我坐他身旁便可。”鲁克看向墨战天,目光别有意味。
“少主有所不知,你是尊贵的客人,怎可与旁人同案?”燕国皇帝坚持自己的意思,御王的宴案靠前,也便是靠近自己,如若让天狼族人与御王同案,自己岂不是很危险?
鲁克只好听从安排,坐在诸国使臣的宴案区域。他刚坐下,就觉得有一道独特的目光盯着自己、研究自己,于是他鹰隼般的目光扫过去,很快就找到那道目光的主人。
这女子……好面熟……
对!就是御王孤身潜入天狼族救走的那个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