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晋王偷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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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雪当然不能不去。可是一进皇宫大门,她就开始忐忑,只想扭头回去。
晋王握住她的手,提醒:“别紧张,自然一点,把你当年闯桂记温汤的劲头拿出来,你连那么一大锅赤条条的大老爷们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
咳咳,那件事,后来几乎成了桂镇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人都说,桂镇一半的爷们都被水家的大小姐阅过了。
“哼,你堂堂晋王,偷了贾寡妇家的狗吃,也好不到哪儿去!”
赫连昊朔笑:“那点小事儿你还记得?女人啊……”
*
半城雪当然不会忘记,那是她第一次把莫君储带到自己家。当时还担心自己那样邀请陌生男人会不会太唐突,他会不会把自己当成很随便的女孩子?他会不会拒绝?可是没想到,男神居然答应了。一路上,她都在琢磨家里是不是打扫干净了?有没有乱扔的衣物?是让他住主卧还是住客房?其实一共就三间火柴盒一样的小木屋,一明两暗,一厅两卧,所谓客房早就成了杂物间,根本就没下脚的地方,更别说住人了。
所以,她把莫君储安排到自己的卧室住下,称还要回衙门公干,扭头跑掉了。
事实上,那天她确实有很多笔录要整理,她得仔细对照六名女子和她们的时间证人的供词,查找可利用的蛛丝马迹。
还没进衙门,就听到后院传来阵阵笑声,还有缕缕肉香。
等她到了后堂一看,愣住了,整个衙门被太子、晋王和燕王占领了,他们居然在后院架起篝火烤狗肉!县太爷和那几个衙差也凑热闹,又是酒又是菜的,整了满满一大桌,这是搞庆祝呢?案子破了吗?杀人凶犯自首了吗?
县太爷一看到她,马上招手:“半城雪,快过来,就差你了!刚才派人去找,你家里没人,上哪儿了?晋王今天请大家吃狗肉,太子专门带来了宫里的御酿!”
“这是庆祝结案吗?”
“结什么案?”
“驸马碎尸案。”
“没呀,不是你在查吗?”
半城雪郁闷死,抱着一沓口供就往卷宗室走。
“半城雪,你干什么去?”
“查案。”
太子起身拦住她:“雪姑娘,孤早就听说桂镇有位女推案,办案非常拼命。但是劳逸结合才是文武之道,已经忙了一天了,休息一下,才能有充沛的精力继续查案啊。”
县太爷凑过来:“是啊是啊,就当给太子一个面子嘛。”
半城雪叹气:“好吧,让我先把这些口供放下。”
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半城雪倒也没觉得别扭,她已经习惯了跟这些汉子们一起办案一起吃饭一起喝酒。虽然他们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各种各样的坏,各种各样的匪,但是他们对她还算蛮照顾也蛮尊重,自从有了她,桂镇的破案率和速度就跟骑上了汗血宝马一样,蹭蹭往前追,现在是名列前茅。那都是她兢兢业业废寝忘食换来的,被人尊重也是她应得的。
做为刑部的主管,晋王当然知道这些。他不动声色亲自给在座的每个人倒满酒,独独落下半城雪,然后端起碗,道:“诸位职位虽低,但却是跟百姓最接近的人,你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百姓过得好不好,辛苦了,这碗酒,本王敬大家!”
半城雪撇嘴,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王爷,怎么没有半城雪的酒?”
“啊?她是小姑娘家,能喝吗?”晋王那眼神,透着十足的轻视。
半城雪一言不发,将大海碗里整只烧鸡拿开,抱起酒坛子倒满,端起,一口气喝光,把碗倒过来示意,挑衅地看着晋王。
晋王还真愣了,放下手中的小酒碗,把半城雪手上的大海碗拿过来,倒满,也一口气喝光。
太子和燕王看得目瞪口呆,赶紧起身打圆场:“雪姑娘真是女中豪杰啊!坐坐,吃口菜……”
衙差们哄笑:“没事儿,几位殿下放心,半城雪的酒量好着呢,一般的男人真不是她的菜!”
县太爷让人把狗肉端上桌:“来来来,尝尝晋王亲自为咱们烤的狗肉!”
半城雪看着那条剥了皮烤的焦黄流油的狗,总觉得面熟:“哪儿来的狗?”
一个衙差凑她耳边小声嘀咕:“贾寡妇家的狗,它居然敢追着二皇子咬,不是找死吗?二皇子是咱王朝的第一勇士呢!”
半城雪抬眼看晋王,晋王也正似笑非笑看着她,这个渣男王,居然偷吃百姓家的狗?不过,她早就想把这条恶狗炖了,这次就不举报他偷鸡摸狗了。
忽看到桌上一碟黄瓜段蘸酱,皱眉,问:“黄瓜为什么要煮三成熟?”
一桌子人,突然安静下来,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到。
半城雪莫名其妙:“这么看着我干嘛?问你们呢,黄瓜为什么要煮三成熟?”
咳咳咳咳……
一片咳嗽声起,被酒呛了,伤风了,闹肚子……各种理由,大家纷纷离座。
半城雪更糊涂了:“喂!这是几个意思啊?我认真求问呢!”
连燕王都憋不住,笑到桌子底下去了,太子干咳,县令尴尬。只有晋王,饶有兴趣看着她:“你自己煮一次,不就知道了?”
*
入公主寿席的时候,晋王忽然问半城雪:“后来你知道答案了吗?”
“什么?”
“黄瓜为什么要煮三成熟啊。”
半城雪很想很想拍死他。
*
那天清晨回去,半城雪真的弄来一筐黄瓜煮,一成熟的,两成熟的,三成熟的,一直到十成熟,整整齐齐码了一桌子。
“你在干什么?”莫君储拄着他的剑,从里屋出来。
“哦,我在研究不同生熟的黄瓜,有什么区别。”
“研究这个?”莫君储的眼神有点怪。
“是啊,昨天,我去一个嫌疑人家,她经常煮黄瓜,她的婆婆叮嘱她要煮三成熟,还说她煮过头了。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一定要三成熟?”
“这个……很重要么?”
“当然重要了!我办得可是杀人碎尸案!死的是当朝驸马,不能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莫君储伸出一根手指在那些黄瓜上划过:“你仔细感觉它们的硬度和韧性,只有三成熟的黄瓜,最接近……咳咳……应该是指某种体验,某种感觉吧?总之,你明白了吗?”
“什么?明白什么了?”半城雪还是糊涂。
“有些女人长夜难熬,就用这个代替男人啊。”
半城雪终于明白了,一股脑把那些黄瓜倒进菜篮里,估计那一刻,脸红得像鸡冠了。
“今天吃爆炒黄瓜片!”她狠狠把那些黄瓜全都切成了片,该死的晋王,如果不是他那句话,自己怎么会在男神面前出丑?
半城雪当然不能不去。可是一进皇宫大门,她就开始忐忑,只想扭头回去。
晋王握住她的手,提醒:“别紧张,自然一点,把你当年闯桂记温汤的劲头拿出来,你连那么一大锅赤条条的大老爷们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
咳咳,那件事,后来几乎成了桂镇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人都说,桂镇一半的爷们都被水家的大小姐阅过了。
“哼,你堂堂晋王,偷了贾寡妇家的狗吃,也好不到哪儿去!”
赫连昊朔笑:“那点小事儿你还记得?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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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雪当然不会忘记,那是她第一次把莫君储带到自己家。当时还担心自己那样邀请陌生男人会不会太唐突,他会不会把自己当成很随便的女孩子?他会不会拒绝?可是没想到,男神居然答应了。一路上,她都在琢磨家里是不是打扫干净了?有没有乱扔的衣物?是让他住主卧还是住客房?其实一共就三间火柴盒一样的小木屋,一明两暗,一厅两卧,所谓客房早就成了杂物间,根本就没下脚的地方,更别说住人了。
所以,她把莫君储安排到自己的卧室住下,称还要回衙门公干,扭头跑掉了。
事实上,那天她确实有很多笔录要整理,她得仔细对照六名女子和她们的时间证人的供词,查找可利用的蛛丝马迹。
还没进衙门,就听到后院传来阵阵笑声,还有缕缕肉香。
等她到了后堂一看,愣住了,整个衙门被太子、晋王和燕王占领了,他们居然在后院架起篝火烤狗肉!县太爷和那几个衙差也凑热闹,又是酒又是菜的,整了满满一大桌,这是搞庆祝呢?案子破了吗?杀人凶犯自首了吗?
县太爷一看到她,马上招手:“半城雪,快过来,就差你了!刚才派人去找,你家里没人,上哪儿了?晋王今天请大家吃狗肉,太子专门带来了宫里的御酿!”
“这是庆祝结案吗?”
“结什么案?”
“驸马碎尸案。”
“没呀,不是你在查吗?”
半城雪郁闷死,抱着一沓口供就往卷宗室走。
“半城雪,你干什么去?”
“查案。”
太子起身拦住她:“雪姑娘,孤早就听说桂镇有位女推案,办案非常拼命。但是劳逸结合才是文武之道,已经忙了一天了,休息一下,才能有充沛的精力继续查案啊。”
县太爷凑过来:“是啊是啊,就当给太子一个面子嘛。”
半城雪叹气:“好吧,让我先把这些口供放下。”
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半城雪倒也没觉得别扭,她已经习惯了跟这些汉子们一起办案一起吃饭一起喝酒。虽然他们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各种各样的坏,各种各样的匪,但是他们对她还算蛮照顾也蛮尊重,自从有了她,桂镇的破案率和速度就跟骑上了汗血宝马一样,蹭蹭往前追,现在是名列前茅。那都是她兢兢业业废寝忘食换来的,被人尊重也是她应得的。
做为刑部的主管,晋王当然知道这些。他不动声色亲自给在座的每个人倒满酒,独独落下半城雪,然后端起碗,道:“诸位职位虽低,但却是跟百姓最接近的人,你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百姓过得好不好,辛苦了,这碗酒,本王敬大家!”
半城雪撇嘴,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王爷,怎么没有半城雪的酒?”
“啊?她是小姑娘家,能喝吗?”晋王那眼神,透着十足的轻视。
半城雪一言不发,将大海碗里整只烧鸡拿开,抱起酒坛子倒满,端起,一口气喝光,把碗倒过来示意,挑衅地看着晋王。
晋王还真愣了,放下手中的小酒碗,把半城雪手上的大海碗拿过来,倒满,也一口气喝光。
太子和燕王看得目瞪口呆,赶紧起身打圆场:“雪姑娘真是女中豪杰啊!坐坐,吃口菜……”
衙差们哄笑:“没事儿,几位殿下放心,半城雪的酒量好着呢,一般的男人真不是她的菜!”
县太爷让人把狗肉端上桌:“来来来,尝尝晋王亲自为咱们烤的狗肉!”
半城雪看着那条剥了皮烤的焦黄流油的狗,总觉得面熟:“哪儿来的狗?”
一个衙差凑她耳边小声嘀咕:“贾寡妇家的狗,它居然敢追着二皇子咬,不是找死吗?二皇子是咱王朝的第一勇士呢!”
半城雪抬眼看晋王,晋王也正似笑非笑看着她,这个渣男王,居然偷吃百姓家的狗?不过,她早就想把这条恶狗炖了,这次就不举报他偷鸡摸狗了。
忽看到桌上一碟黄瓜段蘸酱,皱眉,问:“黄瓜为什么要煮三成熟?”
一桌子人,突然安静下来,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到。
半城雪莫名其妙:“这么看着我干嘛?问你们呢,黄瓜为什么要煮三成熟?”
咳咳咳咳……
一片咳嗽声起,被酒呛了,伤风了,闹肚子……各种理由,大家纷纷离座。
半城雪更糊涂了:“喂!这是几个意思啊?我认真求问呢!”
连燕王都憋不住,笑到桌子底下去了,太子干咳,县令尴尬。只有晋王,饶有兴趣看着她:“你自己煮一次,不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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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公主寿席的时候,晋王忽然问半城雪:“后来你知道答案了吗?”
“什么?”
“黄瓜为什么要煮三成熟啊。”
半城雪很想很想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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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清晨回去,半城雪真的弄来一筐黄瓜煮,一成熟的,两成熟的,三成熟的,一直到十成熟,整整齐齐码了一桌子。
“你在干什么?”莫君储拄着他的剑,从里屋出来。
“哦,我在研究不同生熟的黄瓜,有什么区别。”
“研究这个?”莫君储的眼神有点怪。
“是啊,昨天,我去一个嫌疑人家,她经常煮黄瓜,她的婆婆叮嘱她要煮三成熟,还说她煮过头了。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一定要三成熟?”
“这个……很重要么?”
“当然重要了!我办得可是杀人碎尸案!死的是当朝驸马,不能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莫君储伸出一根手指在那些黄瓜上划过:“你仔细感觉它们的硬度和韧性,只有三成熟的黄瓜,最接近……咳咳……应该是指某种体验,某种感觉吧?总之,你明白了吗?”
“什么?明白什么了?”半城雪还是糊涂。
“有些女人长夜难熬,就用这个代替男人啊。”
半城雪终于明白了,一股脑把那些黄瓜倒进菜篮里,估计那一刻,脸红得像鸡冠了。
“今天吃爆炒黄瓜片!”她狠狠把那些黄瓜全都切成了片,该死的晋王,如果不是他那句话,自己怎么会在男神面前出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