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单身狗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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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愿脑子里嗡嗡作响,嘴唇翕张,呆呆地盯着电视。
就在这关键时刻,他猛地想起一件事:“漫漫怎么还没回家?”
田甜的心啊,原本是一个鼓胀的气球,轻飘飘的,被这话一刺,啪!爆了!好不容易酝酿起来的情绪全泄光,她气得狠狠在许愿腿上掐一把:“你真是个二货!漫漫今晚不回家。”
许愿张大嘴,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呃……他真是蠢得可以去撞墙。
田甜好像真的生气了,捧着芒果大嚼,吃得一脸一手。许愿抽一张湿纸巾,拉过她的胳膊,仔仔细细给她擦手,抹干净嘴上的汁。
田甜直勾勾地看着他,问:“你喜欢我,还是喜欢漫漫?”
“汗,我没有喜欢路漫漫。”
“骗人是小狗!”
许愿尴尬地说:“当初刚认识她,觉得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怎么会有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后来接触多了,觉得她从容貌到气质都不像真实存在的人,太过完美,只能供在神坛上瞻仰,我等**丝就不要指望。我理想的女朋友,是能跟我一起炒菜烧饭洗衣服,还能一起搓着脚丫子看《我是歌手》那种。”
“长相无所谓吗?以前罗敏昊很喜欢带我去跟他朋友吃饭,每次都叫我盛装打扮,觉得特有面子。”
“男人么,都爱面子,女朋友漂亮当然是锦上添花,可情人眼里出西施,喜欢她,就只是单纯的喜欢,她长得像猪头又怎样呢?千金难买我喜欢!”
田甜大笑:“怪不得我跟路漫漫这样的美女都剩下啦!”
“她是……哎,我觉得她有很多秘密,恐怕是有苦难言,但你不一样,你特别坦荡特别实在。田甜,你不能因为踩到一次****,就一辈子怕走路,明白吗?还是有很多好男人喜欢你的。”
“在哪儿?”
许愿鼓起勇气,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她忽然哭了,眼泪大颗大颗地涌出,许愿忙去擦,来不及,泉涌一般。他干脆吻她的眼睛,把那些泪水都吸掉。
她笑着捶他:“讨厌!”
他们不愿分开,就这么八爪章鱼一般缠在一起,十指紧扣。许愿闭着眼睛享受这一刻的舒坦,真是舒坦啊,好比酷暑天的一瓶冰可乐,咕咚咕咚灌下去,每个毛孔都张开,畅快呼吸。
闭上眼睛不是天黑,闭上眼睛才是幻想的开始,他看见他和田甜拉着手,走在墙壁上,走在天花板上,走出房间,走在云朵上,河流上……那样自在潇洒。
路漫漫发觉了田甜和许愿二人走在一起,不动声色,只等田甜摊牌。田甜的脾气是藏不住的。果然,周六晚上许愿依依不舍地回他公司宿舍,二人在门口告别就耗了半小时,一切尽在不言中。
路漫漫把Kai哄睡着之后,打开抽屉找出一件东西揣在衣兜里,走出房间,看见田甜捧着时尚杂志在恶补,开店之后,她的眼光和品味都突飞猛进,看这些杂志比当年大学里上课都认真。
路漫漫靠着她坐下,闲闲一句:“我得找房子搬了吧?”
“干嘛要搬?我这房子多好,三环线上地铁口,你拿着钱都未必找得到一样的。”
“我不想当电灯泡,房子再大,不过一个大门,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又带着个孩子,你跟许愿太不方便。谈恋爱得有场地啊,总不能让你每天几个小时开车来回,到他那儿去过夜。”
田甜被戳穿,脸红,可很快就坦荡荡地说:“你稍安勿躁,我可没打算跟他同居,还早呢,他还在试用期,能不能升格成为正式男朋友,还得再观察观察。”
路漫漫笑说:“许愿人不错的,以前在德国留学时,他虽然家境不富裕,可待人接物落落大方,从不小家子气,也勤快,重活儿脏活儿抢着干。对朋友也没得说,口风紧,讲义气。性格又稳重,不好高骛远,有多大碗,吃多大饭。我觉得一个人的出身再低,都不要紧,关键是看他是不是一直在往上走。你跟他在一起,我很放心,你们俩都有抱负,也有能力,在这个城市里,真正能生存下来,活得精彩的京漂,就是你们这样的人。”
田甜眼角润湿:“唉,只怕这样好的男人,跟我又不长久。我可能是以前玩得太疯,报应,这辈子没有良缘。”
“迷信!你怎么可能管得住自己的心呢?喜欢一个人,就好像咳嗽一样,是忍不住的。”
田甜不说话了,趴在沙发上发呆。路漫漫从兜里掏出那样东西,在她面前晃悠,田甜抓住一看,是一条银项链,坠子做得十分精巧,是一只手脚头部都可以活动的泰迪熊。有一点氧化的黑色,但显得更加温润,有岁月沉淀的味道。
“真好看,哪儿来的?”
“是当年许愿在跳蚤市场上买来送我的小玩意,虽然不值钱,但我很珍惜,搬来搬去都带在身边,我戴过几次给他看,以表谢意。他曾对我有一点朦胧的好感,你不必介意,那是人之常情么,少男少女之间总是有点小火花的。我虽然不喜欢他,但由衷觉得他这人很实在,又诚恳,绝不打肿脸充胖子。他也没什么钱,不过一定是那种竭尽所能让女朋友开心的好男人。这条项链我转送给你,因为你才是他命中注定的那个女孩。你们如果想要住在一块儿,随时告诉我,你知道我兜里有些钱,另外找个房子住,没有压力。”
田甜眼角湿润,接过项链,戴在脖子上,心里有了决定。
李梦晓终究还是被司徒家的人接去了,多年世交,亲如一家,卓雅看见李梦晓命悬一线,简直心如刀割,恨不得每分每秒抱在怀里。
家里把每次李梦晓来过夜时睡的那间套房重新布置,专门给她和保姆住。她素日常用的物品,爱看的图书和喜欢的衣服,大包小包都搬过来。
李梦晓到了司徒家,得知要长住下去,第一件事就是请爹地把Kai送给她的画挂在床头。那是一张很稚气的蜡笔画,可大人们都看得懂,画里面,Kai捧着自己的心脏,想要送给李梦晓,希望她健康。都说孩子是最天真可爱的,谁说不是呢?
许愿脑子里嗡嗡作响,嘴唇翕张,呆呆地盯着电视。
就在这关键时刻,他猛地想起一件事:“漫漫怎么还没回家?”
田甜的心啊,原本是一个鼓胀的气球,轻飘飘的,被这话一刺,啪!爆了!好不容易酝酿起来的情绪全泄光,她气得狠狠在许愿腿上掐一把:“你真是个二货!漫漫今晚不回家。”
许愿张大嘴,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呃……他真是蠢得可以去撞墙。
田甜好像真的生气了,捧着芒果大嚼,吃得一脸一手。许愿抽一张湿纸巾,拉过她的胳膊,仔仔细细给她擦手,抹干净嘴上的汁。
田甜直勾勾地看着他,问:“你喜欢我,还是喜欢漫漫?”
“汗,我没有喜欢路漫漫。”
“骗人是小狗!”
许愿尴尬地说:“当初刚认识她,觉得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怎么会有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后来接触多了,觉得她从容貌到气质都不像真实存在的人,太过完美,只能供在神坛上瞻仰,我等**丝就不要指望。我理想的女朋友,是能跟我一起炒菜烧饭洗衣服,还能一起搓着脚丫子看《我是歌手》那种。”
“长相无所谓吗?以前罗敏昊很喜欢带我去跟他朋友吃饭,每次都叫我盛装打扮,觉得特有面子。”
“男人么,都爱面子,女朋友漂亮当然是锦上添花,可情人眼里出西施,喜欢她,就只是单纯的喜欢,她长得像猪头又怎样呢?千金难买我喜欢!”
田甜大笑:“怪不得我跟路漫漫这样的美女都剩下啦!”
“她是……哎,我觉得她有很多秘密,恐怕是有苦难言,但你不一样,你特别坦荡特别实在。田甜,你不能因为踩到一次****,就一辈子怕走路,明白吗?还是有很多好男人喜欢你的。”
“在哪儿?”
许愿鼓起勇气,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她忽然哭了,眼泪大颗大颗地涌出,许愿忙去擦,来不及,泉涌一般。他干脆吻她的眼睛,把那些泪水都吸掉。
她笑着捶他:“讨厌!”
他们不愿分开,就这么八爪章鱼一般缠在一起,十指紧扣。许愿闭着眼睛享受这一刻的舒坦,真是舒坦啊,好比酷暑天的一瓶冰可乐,咕咚咕咚灌下去,每个毛孔都张开,畅快呼吸。
闭上眼睛不是天黑,闭上眼睛才是幻想的开始,他看见他和田甜拉着手,走在墙壁上,走在天花板上,走出房间,走在云朵上,河流上……那样自在潇洒。
路漫漫发觉了田甜和许愿二人走在一起,不动声色,只等田甜摊牌。田甜的脾气是藏不住的。果然,周六晚上许愿依依不舍地回他公司宿舍,二人在门口告别就耗了半小时,一切尽在不言中。
路漫漫把Kai哄睡着之后,打开抽屉找出一件东西揣在衣兜里,走出房间,看见田甜捧着时尚杂志在恶补,开店之后,她的眼光和品味都突飞猛进,看这些杂志比当年大学里上课都认真。
路漫漫靠着她坐下,闲闲一句:“我得找房子搬了吧?”
“干嘛要搬?我这房子多好,三环线上地铁口,你拿着钱都未必找得到一样的。”
“我不想当电灯泡,房子再大,不过一个大门,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又带着个孩子,你跟许愿太不方便。谈恋爱得有场地啊,总不能让你每天几个小时开车来回,到他那儿去过夜。”
田甜被戳穿,脸红,可很快就坦荡荡地说:“你稍安勿躁,我可没打算跟他同居,还早呢,他还在试用期,能不能升格成为正式男朋友,还得再观察观察。”
路漫漫笑说:“许愿人不错的,以前在德国留学时,他虽然家境不富裕,可待人接物落落大方,从不小家子气,也勤快,重活儿脏活儿抢着干。对朋友也没得说,口风紧,讲义气。性格又稳重,不好高骛远,有多大碗,吃多大饭。我觉得一个人的出身再低,都不要紧,关键是看他是不是一直在往上走。你跟他在一起,我很放心,你们俩都有抱负,也有能力,在这个城市里,真正能生存下来,活得精彩的京漂,就是你们这样的人。”
田甜眼角润湿:“唉,只怕这样好的男人,跟我又不长久。我可能是以前玩得太疯,报应,这辈子没有良缘。”
“迷信!你怎么可能管得住自己的心呢?喜欢一个人,就好像咳嗽一样,是忍不住的。”
田甜不说话了,趴在沙发上发呆。路漫漫从兜里掏出那样东西,在她面前晃悠,田甜抓住一看,是一条银项链,坠子做得十分精巧,是一只手脚头部都可以活动的泰迪熊。有一点氧化的黑色,但显得更加温润,有岁月沉淀的味道。
“真好看,哪儿来的?”
“是当年许愿在跳蚤市场上买来送我的小玩意,虽然不值钱,但我很珍惜,搬来搬去都带在身边,我戴过几次给他看,以表谢意。他曾对我有一点朦胧的好感,你不必介意,那是人之常情么,少男少女之间总是有点小火花的。我虽然不喜欢他,但由衷觉得他这人很实在,又诚恳,绝不打肿脸充胖子。他也没什么钱,不过一定是那种竭尽所能让女朋友开心的好男人。这条项链我转送给你,因为你才是他命中注定的那个女孩。你们如果想要住在一块儿,随时告诉我,你知道我兜里有些钱,另外找个房子住,没有压力。”
田甜眼角湿润,接过项链,戴在脖子上,心里有了决定。
李梦晓终究还是被司徒家的人接去了,多年世交,亲如一家,卓雅看见李梦晓命悬一线,简直心如刀割,恨不得每分每秒抱在怀里。
家里把每次李梦晓来过夜时睡的那间套房重新布置,专门给她和保姆住。她素日常用的物品,爱看的图书和喜欢的衣服,大包小包都搬过来。
李梦晓到了司徒家,得知要长住下去,第一件事就是请爹地把Kai送给她的画挂在床头。那是一张很稚气的蜡笔画,可大人们都看得懂,画里面,Kai捧着自己的心脏,想要送给李梦晓,希望她健康。都说孩子是最天真可爱的,谁说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