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7章 要死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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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自己应该是会开车的,而且非常的熟练,像他这个年纪的人,不会开车的应该很少吧。但是叶凌天有种感觉,他以前应该是经常开车的,那种熟悉的感觉,也是本能一样的。
“我来试试吧。”叶凌天说着。他知道这年头开车已经是基本的技能,他希望尽快熟练起来,这也是他重新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他丝毫没有想到,这是昂贵的保时捷跑车,而他一个失忆的人开口就要拿来试试开,他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些细节,因为原来的他早就已经不会在意车子的品牌和价位了。
由美子惊讶地看着他,随即连忙说道:“好啊,那你来试试。”说着就从驾驶座走出来,转身去到旁边的副驾。
叶凌天皱起了眉头:“你要不要等一下?先让我试试行不行再说。我没有记忆,到底能不能开还不一定。”
叶凌天可以不在意车,也并非对自己没有自信,但是毕竟关系到由美子的安危,他不会随便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这是他性格里谨慎的一部分。
由美子笑嘻嘻地系好安全带,看着叶凌天说道:“没关系,我相信你,你那么优秀,开个车对你来说一定不成问题。再说了有你陪着呢,大不了要伤咱们一起伤,要死一起死。”
“怎么可能呢?一旦出了事副驾上的人受伤肯定更严重,因为司机的自我保护意识会让他本能地把方向盘往左打,这样一来,一定是副驾上的人先迎面承受撞击,受力要远远大于司机。”叶凌天说完,自己也愣了,头脑里关于这些的好像对于他来说,就只是最基本的知识,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由美子却激动地几乎要鼓掌:“你看,这些你都记得或者说想起来了,那说明开车对你来说根本就不成问题,所以我有什么好怕的呢?放心大胆地开吧,车坏了没事,反正旁边还有几辆其他的。”
叶凌天也有些发愣:“你就不问问我是怎么会记得的,还记得哪些东西,就没有和其他人一样怀疑过我是假装失忆?”
由美子沉默了下来,悠悠地说着:“你失忆的时候,我一直在问破马医生、在各种查资料,关于这个失忆症的事情,破马医生不是也说了吗,很多东西你学会之后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就是本能,这部分的本能是不会被遗忘的,所以你想起来会开车不是很正常吗?毕竟开车是关系到生命安全的事情,经常开车的人一定会牢牢记在脑子里。”
她接着又说道:“再说了,如果你是假失忆来骗我,我反而会开心,因为那样至少说明你是愿意留在我身边的,不管是什么目的。”
叶凌天没有看她,而是生硬地转移了话题:“谢谢你相信我,放心吧,我会提醒我自己,即使真的出了什么事情,我也一定不会把方向盘往左打。”
说着他就坐进了驾驶位,说起来保时捷的内部结构都跟其他一般的车子不同,一般的老司机上车以后都要摸索好一会,但是叶凌天简单地扫视一圈,已经基本上熟悉了,很快地点火起步,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好厉害!我就说你肯定没有问题的!”由美子兴奋地大叫着,本身保时捷的性能就非常的好,叶凌天只要稍微加一点油门车子就开的非常快,而且他很快上手了的非常快开起来根本不是问题,他受伤以后就一直在别墅里躺着或者是休养,还从来没有出去过,所以也确实憋闷得不行,很快就加上油门,车子把别墅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由美子看着他的表现:“你喜欢开车是吧?好像男人就没有不喜欢车不喜欢好车的。那干脆你开回去算了,一会我给你导航告诉你该怎么走,我们要先去商场,先买点东西然后吃个饭再一起回去。”
“算了吧,我没有驾驶证,万一遇到交警到时候麻烦也说不清。”叶凌天说着,就要把车子停在路边换由美子来开,他对于所谓的好车并没有太大的感觉,车子对于他来说就只是代步的工具,而他是一个遵守社会规则的人,更何况他现在没有身份没有一切,还是个通缉犯,万一被警察抓住发现问题那就很麻烦了。
由美子却笑了起来:“你放心开好了,这个车包括车牌,在整个临义县就没有不认识的,我爸跟整个警察系统的关系在那摆着,绝对没有哪个不要命的交警会来拦这辆车,除非是不想端这个饭碗了。”
叶凌天没有再说话,既然由美子这样说了,他也就没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只能说看来岛国的腐败、官匪勾结是非常的严重。
由美子指点着,叶凌天一路开到了临义县的中心地段。虽然说只是个小县城,但是好歹也是曾经经济发达过的地方,再加上岛国上下的风气就是崇尚消费,许多女孩子为了漂亮衣服包包甚至于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所以临义县看起来确实非常的豪华,大型的商场和名牌店也都应有尽有。
由美子下了车,熟门熟路地带着叶凌天来到一个非常热闹的商场里头,一路上就听见不停的问候声:“井田小姐好。”几乎所有的店员都在恭恭敬敬地向由美子问好,带着一脸谄媚的笑容,不用说由美子一定是这边的常客,加上她新义社大小姐的身份,这些人必须捧着她。
由美子看都不看,然后就带着叶凌天直奔男装区而去。这边她还是第一次来,所以想了想之后,直接抓住旁边的一个店员问道:“这边最好最贵的男装是哪一家?”
那个店员连忙指给她看,随即由美子带着叶凌天就走过去。叶凌天皱起了眉头:“你是要给我买衣服?”不用说他也看得出来由美子带他来这里是干嘛的,显然不可能是给井田马鹿买衣服。
“对啊,你现在连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我必须从头到脚都给你重新买一遍,不然你穿什么。”由美子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那没有必要挑什么最好最贵的。”叶凌天淡淡地说着,“对于我来说,衣服只要能穿就行了,你不必要为了我去费这么多心思。”
早在失忆之前,叶凌天就从来不是个多么讲究、会在衣着上下功夫的人,当然有时候因为他的身份以及有些场合他不得不穿一些非常昂贵的衣服,但是实际上他情愿穿便宜点的,把钱拿出来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这是一个人的天性,即使失忆了也不会更改。
他感觉自己应该是会开车的,而且非常的熟练,像他这个年纪的人,不会开车的应该很少吧。但是叶凌天有种感觉,他以前应该是经常开车的,那种熟悉的感觉,也是本能一样的。
“我来试试吧。”叶凌天说着。他知道这年头开车已经是基本的技能,他希望尽快熟练起来,这也是他重新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他丝毫没有想到,这是昂贵的保时捷跑车,而他一个失忆的人开口就要拿来试试开,他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些细节,因为原来的他早就已经不会在意车子的品牌和价位了。
由美子惊讶地看着他,随即连忙说道:“好啊,那你来试试。”说着就从驾驶座走出来,转身去到旁边的副驾。
叶凌天皱起了眉头:“你要不要等一下?先让我试试行不行再说。我没有记忆,到底能不能开还不一定。”
叶凌天可以不在意车,也并非对自己没有自信,但是毕竟关系到由美子的安危,他不会随便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这是他性格里谨慎的一部分。
由美子笑嘻嘻地系好安全带,看着叶凌天说道:“没关系,我相信你,你那么优秀,开个车对你来说一定不成问题。再说了有你陪着呢,大不了要伤咱们一起伤,要死一起死。”
“怎么可能呢?一旦出了事副驾上的人受伤肯定更严重,因为司机的自我保护意识会让他本能地把方向盘往左打,这样一来,一定是副驾上的人先迎面承受撞击,受力要远远大于司机。”叶凌天说完,自己也愣了,头脑里关于这些的好像对于他来说,就只是最基本的知识,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由美子却激动地几乎要鼓掌:“你看,这些你都记得或者说想起来了,那说明开车对你来说根本就不成问题,所以我有什么好怕的呢?放心大胆地开吧,车坏了没事,反正旁边还有几辆其他的。”
叶凌天也有些发愣:“你就不问问我是怎么会记得的,还记得哪些东西,就没有和其他人一样怀疑过我是假装失忆?”
由美子沉默了下来,悠悠地说着:“你失忆的时候,我一直在问破马医生、在各种查资料,关于这个失忆症的事情,破马医生不是也说了吗,很多东西你学会之后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就是本能,这部分的本能是不会被遗忘的,所以你想起来会开车不是很正常吗?毕竟开车是关系到生命安全的事情,经常开车的人一定会牢牢记在脑子里。”
她接着又说道:“再说了,如果你是假失忆来骗我,我反而会开心,因为那样至少说明你是愿意留在我身边的,不管是什么目的。”
叶凌天没有看她,而是生硬地转移了话题:“谢谢你相信我,放心吧,我会提醒我自己,即使真的出了什么事情,我也一定不会把方向盘往左打。”
说着他就坐进了驾驶位,说起来保时捷的内部结构都跟其他一般的车子不同,一般的老司机上车以后都要摸索好一会,但是叶凌天简单地扫视一圈,已经基本上熟悉了,很快地点火起步,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好厉害!我就说你肯定没有问题的!”由美子兴奋地大叫着,本身保时捷的性能就非常的好,叶凌天只要稍微加一点油门车子就开的非常快,而且他很快上手了的非常快开起来根本不是问题,他受伤以后就一直在别墅里躺着或者是休养,还从来没有出去过,所以也确实憋闷得不行,很快就加上油门,车子把别墅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由美子看着他的表现:“你喜欢开车是吧?好像男人就没有不喜欢车不喜欢好车的。那干脆你开回去算了,一会我给你导航告诉你该怎么走,我们要先去商场,先买点东西然后吃个饭再一起回去。”
“算了吧,我没有驾驶证,万一遇到交警到时候麻烦也说不清。”叶凌天说着,就要把车子停在路边换由美子来开,他对于所谓的好车并没有太大的感觉,车子对于他来说就只是代步的工具,而他是一个遵守社会规则的人,更何况他现在没有身份没有一切,还是个通缉犯,万一被警察抓住发现问题那就很麻烦了。
由美子却笑了起来:“你放心开好了,这个车包括车牌,在整个临义县就没有不认识的,我爸跟整个警察系统的关系在那摆着,绝对没有哪个不要命的交警会来拦这辆车,除非是不想端这个饭碗了。”
叶凌天没有再说话,既然由美子这样说了,他也就没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只能说看来岛国的腐败、官匪勾结是非常的严重。
由美子指点着,叶凌天一路开到了临义县的中心地段。虽然说只是个小县城,但是好歹也是曾经经济发达过的地方,再加上岛国上下的风气就是崇尚消费,许多女孩子为了漂亮衣服包包甚至于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所以临义县看起来确实非常的豪华,大型的商场和名牌店也都应有尽有。
由美子下了车,熟门熟路地带着叶凌天来到一个非常热闹的商场里头,一路上就听见不停的问候声:“井田小姐好。”几乎所有的店员都在恭恭敬敬地向由美子问好,带着一脸谄媚的笑容,不用说由美子一定是这边的常客,加上她新义社大小姐的身份,这些人必须捧着她。
由美子看都不看,然后就带着叶凌天直奔男装区而去。这边她还是第一次来,所以想了想之后,直接抓住旁边的一个店员问道:“这边最好最贵的男装是哪一家?”
那个店员连忙指给她看,随即由美子带着叶凌天就走过去。叶凌天皱起了眉头:“你是要给我买衣服?”不用说他也看得出来由美子带他来这里是干嘛的,显然不可能是给井田马鹿买衣服。
“对啊,你现在连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我必须从头到脚都给你重新买一遍,不然你穿什么。”由美子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那没有必要挑什么最好最贵的。”叶凌天淡淡地说着,“对于我来说,衣服只要能穿就行了,你不必要为了我去费这么多心思。”
早在失忆之前,叶凌天就从来不是个多么讲究、会在衣着上下功夫的人,当然有时候因为他的身份以及有些场合他不得不穿一些非常昂贵的衣服,但是实际上他情愿穿便宜点的,把钱拿出来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这是一个人的天性,即使失忆了也不会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