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篮球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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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为庆祝拿到了最快进步奖,这章就长一些吧。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
“你说的瘸子,原来是这个意思!”叶幽宁在半场结束的时候才看出端倪。
宋旭光在上半场的后半段陷入了泥潭,面对一班的包夹防守,他的进攻成功率急剧下降,而且他没有杨林那种将球快速转移到空当的能力,确切地说,他在陷入包夹时,连无防守的队友都找不到。很多盲目的传球被一班直接断掉,有些则是传到了受到严密盯防的队友手中。相反,杨林面对包夹却是游刃有余,不论上来包夹的是谁,他都能及时地将球传给被漏掉的那个队友,在他的穿针引线下,一班的上场队员陆续都有了得分进账。
“你看明白了?”陆森怀疑地问。
“当然,你说的瘸子是宋旭光,对吧?”叶幽宁得意地吐了吐舌头。
“他哪里瘸呢?”陆森继续问。
“哦?不是他瘸吗?现在输的是他们,那你说的瘸子一定是他咯,虽然我看他两条腿都挺正常的。”叶幽宁在追问下露了馅。
“他瘸的不是这两条腿。”陆森提示道。
“这么说,他有三条腿?瘸的是第三条腿?他是外星人?我在书上看过有三条腿的外星人。”叶幽宁语出惊人。
周围,一班的主力球员们正在休息,有几位仰着头喝水,听到这话,咳嗽声响成一片。场地的另一边,无辜被诅咒瘸了第三条腿的宋同学打了个喷嚏。
众人用玩味的目光看着叶幽宁让杨林有些不快,解围道:“他是说,宋旭光不会传球。”
“原来是这样啊,陆森说话总是绕来绕去的……”叶幽宁抱怨道。
“如果要报道篮球,那你必须要懂篮球,像现在的程度是远远不够的。”陆森说。
“人家一直在学嘛。”叶幽宁略带委屈地说。
*
“单打独斗时,两个人势均力敌;但真正的比赛开始以后,宋旭光在杨林面前笨拙得像个初学篮球的菜鸟。”关梦月伸出手指,在伊兰红月的掌心轻挠。
“你希望他们两个谁赢?杨林可是赢过你哎。”伊兰红月笑着缩回手。
“谁赢都无所谓,篮球比赛本就是一场游戏。”关梦月毫不在意地说。
比赛已经进入尾声,宋旭光做出了他所能做的最正确的判断,完全放弃了自己并不擅长的传球,以一己之力硬撼对方五人,一班的每个队员都竭力阻止他得分,每个人都与杨林共同包夹防守过他,他却越打越坚决,虽然没能把分差缩小到一位数,仍然让观众大呼过瘾。
陆森看了看表,知道这场比赛结局已定,站起身望向另一片场地,那是九班与五班的战场。场边的课桌上摆着一个计分牌,超过20分的分差让决赛的双方变得清晰起来。
“决赛我们又要跟九班比么?我们能赢吗?”叶幽宁虽然在事后听说了上次比赛故意放水的事情,但仍然对比赛的前景不甚乐观。
“以我们的实力,能赢这所学校里的任何一支球队。”陆森大言不惭地说,“电视台的人倒是会挑时间,现在赶来刚好能给决赛作预告。”
艺术节晚会上担任过主持人的那个女生出现在场边,陆森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想知道,她正手拿话筒,面向旁边扛摄像机的同学,不知在讲些什么。陆森可以猜到不外乎是介绍两场半决赛的结果,向观众预告决赛之类。他兴味索然地打了个呵欠,抄起身边的篮球,离开了球场,在他身后,响起了比赛结束的哨声。
*
夕阳从林立的楼宇间缓缓沉下,将阴影像泼水一样洒向每幢建筑,残存的橙色光芒退潮一般被黑色取代,点点灯火陆续亮起,一小时后,这座城市的太阳将完全被灯光取代。
城郊却已经被黑暗吞没,老旧的围墙上白漆已经斑驳褪色,墙头上一排锋利的碎玻璃如同野兽张开的血盆大口。围墙外孤零零立着的杨树光秃秃的树梢上,一只漆黑的乌鸦用喙梳理着羽毛。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座废弃的厂房,紧闭的铁门锈迹斑斑,写着厂名的木牌碎成数片散落在一旁。院内突然传来的德国黑背的叫声,提醒人们这处所在并非无人看管。来访者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穿着黑色的休闲装,头上戴着兜帽,面孔隐藏在阴影中,他伸出颤抖的手,有节奏地在门上敲了几下,沉重的铁门敞开一道缝,来访者身形一闪,消失在门内。
狗叫声更急促了,院子只传来一声喝骂,狗叫声倏然而止,只剩下在砂土地面行走的脚步声。
来访者绕过一道低矮的围墙和高高矗立的灯柱,他如果抬起头会发现灯柱顶端的摄像头跟着转动了半圈。围墙后,是一间灯火通明的车间,其中看不到任何机器设备,也没有工人。来访者轻咳了一声,声音在车间里久久回荡,几个保安打扮的人分散地站在各个角落里,却对他视而不见。他穿过一条钢铁型材码成的长廊,每次经过这条长廊,他都会感觉两侧的黑影中有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在对着自己,但却又看不到。
长廊之后是一道钢制的安全门,来访者走到门前时,门自动滑向两侧,门内是另一番景象——半个篮球场大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刀枪剑戟,只是看不出真伪,红黑相间的天鹅绒地毯,雕刻着龙形镂空花纹的胡桃木圆桌和躺椅,躺椅的靠背顶端,盘着一条目露凶光的眼镜王蛇,扁平的脑袋从主人的肩膀上方探出。
蛇的主人个头矮小,脑门光秃锃亮,一双眼睛大小不一,目光比蛇还凶残狠厉,塌鼻梁,嘴总是向左侧歪着,身着蓝色唐装,安逸地躺在躺椅上,两个妙龄美少女一左一右地为他轻捶着肩膀。
来访者用战战兢兢的手摘掉兜帽,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孔,那张脸上有一个醒目的鹰钩鼻子,但现在它的鼻梁断掉了,一道深可见骨的恐怖伤痕斜贯其上,皮肉外翻,边缘处似乎结痂不久。如果陆森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位就是几天前在金碧辉煌夜总会里被银铃雪妖一鞭抽晕的“开碑手”钱钧利。
钱钧利原本是平川市金鹰帮的人,金鹰帮一统平川市的时候,黑色闪电还没有成立,云海市群雄割据,局势混乱,金鹰帮的老大有意把势力拓展到云海市,钱钧利便被派到黑虎帮,成为卧底。当日他接到金鹰帮的命令,要他杀死银铃雪妖,却被打得昏死过去,醒来后怕被人看破卧底身份,趁乱逃离了云海市。金鹰帮的老大对这种完不成任务的手下惩罚极严,动辄砍手剁脚,钱钧利一度动了逃走的念头,但金鹰帮实力雄厚,一旦被抓到,难逃一死,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回平川市覆命。
“鹰哥,对不起,行动没成功。”事到临头,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两刀,钱钧利反而突然镇定了下来,单膝跪地,汇报道。
“好一个‘开碑手’!”被称为鹰哥的矮秃子阴阳怪气地说,“叫你去收拾个小丫头片子,你居然跑回来跟老子说没成功,你说你还能办成点什么事?!”
“鹰哥,那个小丫头片子功夫太厉害了,我好容易找到机会,跟黑色闪电的三个高手一起围攻她,用毒手偷袭,还是没得手。求求鹰哥您手下留情,容小的戴罪立功。”钱钧利告饶道。
“上一个说这句话的人,少了三根手指。”鹰哥的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
“且慢!鹰哥,我有个建议,肯定能搞垮黑色闪电!”钱钧利急忙说道。
鹰哥的蛇从椅子背上滑了下来,游到钱钧利身边,蜿蜒而上,沿着他的腿一直爬上肩头,吐出赤红色的蛇信。钱钧利汗毛根根竖起,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感觉它几乎要舔到自己的脸上了。
“说!”鹰哥缓缓吐出一个字,他的蛇这才爬回到躺椅上。
钱钧利擦了一把额头上沁出的冷汗,说道:“黑色闪电这个帮派,是在三年前由雷鸣会和黑虎帮合并成的。”
“这个我知道,接着说。”鹰哥说。
“合并以后,雷同和肖震只是把各自的势力适当地整合,但两人并没有主次之分,可以说两个人都是黑色闪电的老大。”钱钧利说,“一个帮派有两个老大,却没有发生内斗火并,这事情听起来很难以置信,但黑色闪电做到了,只因为一个人的存在。”
鹰哥显然来了兴趣,挥挥手道:“你站起来说。”
“谢鹰哥!”钱钧利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起身继续说道:“雷同和肖震私底下关系不错,但在帮派事务中总会有两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两人的意见会截然相反,每当这时候两人就会与一个叫陆森的小子见面,而见面之后,两人的意见就出人意料的一致了。”
“这个陆森是什么人?”鹰哥问。
“我也不太清楚他的来历,只知道他好像是个中学生。”钱钧利说,“如果他消失了,黑色闪电过不了多久一定会……”
钱钧利脸上挤出的笑容凝住了,躺椅上的人缓慢而有力地鼓着掌,像是在赞赏他的主意,但他却清楚并非如此,这掌声让他心脏一阵抽搐。金鹰帮的传说中,好几个人就是在这样的掌声中被扔进蛇池里的。
“很好!”鹰哥皮笑肉不笑的继续鼓掌,“告诉我,你偷袭银铃雪妖的时候,用的是哪只手?”
钱钧利闻言抖若筛糠:“右手。鹰、鹰哥,看在小的这么多年忠心耿耿的份上……”
“本来,你哪只手完不成任务,我就应该剁了你哪只手。犯了错误就理应受到惩罚,你说是吧?”鹰哥不耐烦地打断钱钧利,“不过现在要对付黑色闪电,正值用人之际,你又劳苦功高,这样吧!天鹰!”
鹰哥背后的角落里闪出一名彪形大汗,全身肌肉虬结如石,手臂上的纹身是一只展翅的鹰。宽脑门外凸,铜铃般的一对牛眼瞪着钱钧利。
“给他右手剥个壳。”鹰哥说完,又补充道:“带到外面去剥。”
“剥壳”就是指拔掉手指甲,钱钧利虽然怕得要命,但心里明白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不由得暗中庆幸。
看着钱钧利被天鹰拖出房间,鹰哥招呼道:“雷鹰!”
一个体型瘦削的中年汉子闪身来到鹰哥面前,躬身应道:“属下在!”
“你去给我摸一下陆森的底。”鹰哥阴沉着脸,比了一个刀砍的手势,“有机会就做掉他。”
“是!”雷鹰简短的回答道。与此同时,门外传来了钱钧利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
虽然已是秋季,篮球馆中却无一丝寒意。杨林的目光跟着场上的学长们上下跃动,有些郁闷地叹了口气。
校队的第一次集训对抗赛就让杨林见识了这个团体的水有多深,主教练段老师本打算让杨林加入代表替补选手的一方,但是二年级的队员对此置若罔闻,除了代表主力的一方有三名三年级的队员,其余七名上场队员全部被二年级霸占,杨林与其他一年级的队员只能作壁上观。
场上主力一方的钟玮将对方的上篮扇出底线,做了一个换人的手势。他走到场边,从椅背上拿起自己的毛巾,擦着汗,坐到杨林身边。
“很失望吧?我也没办法,这群二年级从入学时就很不安分,领头的那两个人,就是主力这队里的胡强和冯一冰,很有背景,我惹不起他们,只能任由他们胡闹了。”钟玮低声说。
“他们什么背景?”杨林追问道。
“胡强据说是副校长的侄子,冯一冰是教导处谭主任的外甥,而且他们似乎还认识黑色闪电的人。”钟玮无奈地说。
“你打得这么好,到头来被这些人拖了后腿,太可惜了。”杨林惋惜地说,“以你的实力,在云海市哪所学校的校队里都会是雷打不动的主力。在这支没有前途的球队里,年年被当作软杮子欺负,换成我可受不了。”
钟玮仰起头,盯着球馆的顶棚,那里是许多纵横交错的钢铁横梁:“你们一年级每支球队的比赛,我都看过了,说实话,有那么一瞬间,我对今年的高中联赛满怀希望,我看到宋旭光、关梦月、魏超,还有你,这么多新人都很有实力,尤其是你,我相信如果能跟你搭档,我们队至少能进八强。我高一高二两年都是小组赛全负被淘汰,今年是我高中的最后一年,我不想这样两手空空地走。”
“荣誉在你看来,这么重要么?”杨林问。
“荣誉?我当然很看重,但不只是这样。”钟玮喝了一口水,继续道:“每个热爱篮球的人,心中都有一个篮球梦。像‘天下无敌’‘成为世界上最强的选手’之类。”
杨林点头表示赞同。
“我也不例外,说起来可能有点可笑,很多体育特长生会希望能凭自己的学习成绩考上大学,他们认为体育保送会被人看不起。而我却正好相反,我的成绩足够让我进入名校,但我希望的,却是他们因为篮球特长选择我,那是对我篮球实力的认同。想实现我的篮球梦,首先要有人认同我篮球打得好,不然我只能被埋没,最终不得不放弃篮球……”钟玮有些伤感地说。
杨林沉默了,作为一个同样拥有篮球梦的少年,他能理解钟玮的苦衷。曾几何时,他也希望有一天,一个老头子来到自己面前,对自己说:“我是国青队的教练,小伙子,我看你是棵好苗子,愿不愿意来我这里发展?”可是这种事只存在于想象中,绝大多数少年,带着这个梦,在街头球场炫耀自己的球技,却无人欣赏。而钟玮,拥有顶尖的球技,却因为球队成绩太差,无法引起大学球队的注意,连一个保送的机会都得不到,那其实是他应得的!
“这毕业前最后一年,我要拼命一搏,至少,我要带队杀出小组赛!如果连这都实现不了,那我还有什么资格去谈篮球梦?”钟玮转向杨林,充满期待地问:“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能想办法给你出场的机会,你能帮我吗?”
杨林看着钟玮那坚毅的面容,毫不动摇的目光,不禁脱口道:“我能!”
作者按:为庆祝拿到了最快进步奖,这章就长一些吧。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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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瘸子,原来是这个意思!”叶幽宁在半场结束的时候才看出端倪。
宋旭光在上半场的后半段陷入了泥潭,面对一班的包夹防守,他的进攻成功率急剧下降,而且他没有杨林那种将球快速转移到空当的能力,确切地说,他在陷入包夹时,连无防守的队友都找不到。很多盲目的传球被一班直接断掉,有些则是传到了受到严密盯防的队友手中。相反,杨林面对包夹却是游刃有余,不论上来包夹的是谁,他都能及时地将球传给被漏掉的那个队友,在他的穿针引线下,一班的上场队员陆续都有了得分进账。
“你看明白了?”陆森怀疑地问。
“当然,你说的瘸子是宋旭光,对吧?”叶幽宁得意地吐了吐舌头。
“他哪里瘸呢?”陆森继续问。
“哦?不是他瘸吗?现在输的是他们,那你说的瘸子一定是他咯,虽然我看他两条腿都挺正常的。”叶幽宁在追问下露了馅。
“他瘸的不是这两条腿。”陆森提示道。
“这么说,他有三条腿?瘸的是第三条腿?他是外星人?我在书上看过有三条腿的外星人。”叶幽宁语出惊人。
周围,一班的主力球员们正在休息,有几位仰着头喝水,听到这话,咳嗽声响成一片。场地的另一边,无辜被诅咒瘸了第三条腿的宋同学打了个喷嚏。
众人用玩味的目光看着叶幽宁让杨林有些不快,解围道:“他是说,宋旭光不会传球。”
“原来是这样啊,陆森说话总是绕来绕去的……”叶幽宁抱怨道。
“如果要报道篮球,那你必须要懂篮球,像现在的程度是远远不够的。”陆森说。
“人家一直在学嘛。”叶幽宁略带委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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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打独斗时,两个人势均力敌;但真正的比赛开始以后,宋旭光在杨林面前笨拙得像个初学篮球的菜鸟。”关梦月伸出手指,在伊兰红月的掌心轻挠。
“你希望他们两个谁赢?杨林可是赢过你哎。”伊兰红月笑着缩回手。
“谁赢都无所谓,篮球比赛本就是一场游戏。”关梦月毫不在意地说。
比赛已经进入尾声,宋旭光做出了他所能做的最正确的判断,完全放弃了自己并不擅长的传球,以一己之力硬撼对方五人,一班的每个队员都竭力阻止他得分,每个人都与杨林共同包夹防守过他,他却越打越坚决,虽然没能把分差缩小到一位数,仍然让观众大呼过瘾。
陆森看了看表,知道这场比赛结局已定,站起身望向另一片场地,那是九班与五班的战场。场边的课桌上摆着一个计分牌,超过20分的分差让决赛的双方变得清晰起来。
“决赛我们又要跟九班比么?我们能赢吗?”叶幽宁虽然在事后听说了上次比赛故意放水的事情,但仍然对比赛的前景不甚乐观。
“以我们的实力,能赢这所学校里的任何一支球队。”陆森大言不惭地说,“电视台的人倒是会挑时间,现在赶来刚好能给决赛作预告。”
艺术节晚会上担任过主持人的那个女生出现在场边,陆森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想知道,她正手拿话筒,面向旁边扛摄像机的同学,不知在讲些什么。陆森可以猜到不外乎是介绍两场半决赛的结果,向观众预告决赛之类。他兴味索然地打了个呵欠,抄起身边的篮球,离开了球场,在他身后,响起了比赛结束的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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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从林立的楼宇间缓缓沉下,将阴影像泼水一样洒向每幢建筑,残存的橙色光芒退潮一般被黑色取代,点点灯火陆续亮起,一小时后,这座城市的太阳将完全被灯光取代。
城郊却已经被黑暗吞没,老旧的围墙上白漆已经斑驳褪色,墙头上一排锋利的碎玻璃如同野兽张开的血盆大口。围墙外孤零零立着的杨树光秃秃的树梢上,一只漆黑的乌鸦用喙梳理着羽毛。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座废弃的厂房,紧闭的铁门锈迹斑斑,写着厂名的木牌碎成数片散落在一旁。院内突然传来的德国黑背的叫声,提醒人们这处所在并非无人看管。来访者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穿着黑色的休闲装,头上戴着兜帽,面孔隐藏在阴影中,他伸出颤抖的手,有节奏地在门上敲了几下,沉重的铁门敞开一道缝,来访者身形一闪,消失在门内。
狗叫声更急促了,院子只传来一声喝骂,狗叫声倏然而止,只剩下在砂土地面行走的脚步声。
来访者绕过一道低矮的围墙和高高矗立的灯柱,他如果抬起头会发现灯柱顶端的摄像头跟着转动了半圈。围墙后,是一间灯火通明的车间,其中看不到任何机器设备,也没有工人。来访者轻咳了一声,声音在车间里久久回荡,几个保安打扮的人分散地站在各个角落里,却对他视而不见。他穿过一条钢铁型材码成的长廊,每次经过这条长廊,他都会感觉两侧的黑影中有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在对着自己,但却又看不到。
长廊之后是一道钢制的安全门,来访者走到门前时,门自动滑向两侧,门内是另一番景象——半个篮球场大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刀枪剑戟,只是看不出真伪,红黑相间的天鹅绒地毯,雕刻着龙形镂空花纹的胡桃木圆桌和躺椅,躺椅的靠背顶端,盘着一条目露凶光的眼镜王蛇,扁平的脑袋从主人的肩膀上方探出。
蛇的主人个头矮小,脑门光秃锃亮,一双眼睛大小不一,目光比蛇还凶残狠厉,塌鼻梁,嘴总是向左侧歪着,身着蓝色唐装,安逸地躺在躺椅上,两个妙龄美少女一左一右地为他轻捶着肩膀。
来访者用战战兢兢的手摘掉兜帽,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孔,那张脸上有一个醒目的鹰钩鼻子,但现在它的鼻梁断掉了,一道深可见骨的恐怖伤痕斜贯其上,皮肉外翻,边缘处似乎结痂不久。如果陆森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位就是几天前在金碧辉煌夜总会里被银铃雪妖一鞭抽晕的“开碑手”钱钧利。
钱钧利原本是平川市金鹰帮的人,金鹰帮一统平川市的时候,黑色闪电还没有成立,云海市群雄割据,局势混乱,金鹰帮的老大有意把势力拓展到云海市,钱钧利便被派到黑虎帮,成为卧底。当日他接到金鹰帮的命令,要他杀死银铃雪妖,却被打得昏死过去,醒来后怕被人看破卧底身份,趁乱逃离了云海市。金鹰帮的老大对这种完不成任务的手下惩罚极严,动辄砍手剁脚,钱钧利一度动了逃走的念头,但金鹰帮实力雄厚,一旦被抓到,难逃一死,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回平川市覆命。
“鹰哥,对不起,行动没成功。”事到临头,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两刀,钱钧利反而突然镇定了下来,单膝跪地,汇报道。
“好一个‘开碑手’!”被称为鹰哥的矮秃子阴阳怪气地说,“叫你去收拾个小丫头片子,你居然跑回来跟老子说没成功,你说你还能办成点什么事?!”
“鹰哥,那个小丫头片子功夫太厉害了,我好容易找到机会,跟黑色闪电的三个高手一起围攻她,用毒手偷袭,还是没得手。求求鹰哥您手下留情,容小的戴罪立功。”钱钧利告饶道。
“上一个说这句话的人,少了三根手指。”鹰哥的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
“且慢!鹰哥,我有个建议,肯定能搞垮黑色闪电!”钱钧利急忙说道。
鹰哥的蛇从椅子背上滑了下来,游到钱钧利身边,蜿蜒而上,沿着他的腿一直爬上肩头,吐出赤红色的蛇信。钱钧利汗毛根根竖起,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感觉它几乎要舔到自己的脸上了。
“说!”鹰哥缓缓吐出一个字,他的蛇这才爬回到躺椅上。
钱钧利擦了一把额头上沁出的冷汗,说道:“黑色闪电这个帮派,是在三年前由雷鸣会和黑虎帮合并成的。”
“这个我知道,接着说。”鹰哥说。
“合并以后,雷同和肖震只是把各自的势力适当地整合,但两人并没有主次之分,可以说两个人都是黑色闪电的老大。”钱钧利说,“一个帮派有两个老大,却没有发生内斗火并,这事情听起来很难以置信,但黑色闪电做到了,只因为一个人的存在。”
鹰哥显然来了兴趣,挥挥手道:“你站起来说。”
“谢鹰哥!”钱钧利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起身继续说道:“雷同和肖震私底下关系不错,但在帮派事务中总会有两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两人的意见会截然相反,每当这时候两人就会与一个叫陆森的小子见面,而见面之后,两人的意见就出人意料的一致了。”
“这个陆森是什么人?”鹰哥问。
“我也不太清楚他的来历,只知道他好像是个中学生。”钱钧利说,“如果他消失了,黑色闪电过不了多久一定会……”
钱钧利脸上挤出的笑容凝住了,躺椅上的人缓慢而有力地鼓着掌,像是在赞赏他的主意,但他却清楚并非如此,这掌声让他心脏一阵抽搐。金鹰帮的传说中,好几个人就是在这样的掌声中被扔进蛇池里的。
“很好!”鹰哥皮笑肉不笑的继续鼓掌,“告诉我,你偷袭银铃雪妖的时候,用的是哪只手?”
钱钧利闻言抖若筛糠:“右手。鹰、鹰哥,看在小的这么多年忠心耿耿的份上……”
“本来,你哪只手完不成任务,我就应该剁了你哪只手。犯了错误就理应受到惩罚,你说是吧?”鹰哥不耐烦地打断钱钧利,“不过现在要对付黑色闪电,正值用人之际,你又劳苦功高,这样吧!天鹰!”
鹰哥背后的角落里闪出一名彪形大汗,全身肌肉虬结如石,手臂上的纹身是一只展翅的鹰。宽脑门外凸,铜铃般的一对牛眼瞪着钱钧利。
“给他右手剥个壳。”鹰哥说完,又补充道:“带到外面去剥。”
“剥壳”就是指拔掉手指甲,钱钧利虽然怕得要命,但心里明白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不由得暗中庆幸。
看着钱钧利被天鹰拖出房间,鹰哥招呼道:“雷鹰!”
一个体型瘦削的中年汉子闪身来到鹰哥面前,躬身应道:“属下在!”
“你去给我摸一下陆森的底。”鹰哥阴沉着脸,比了一个刀砍的手势,“有机会就做掉他。”
“是!”雷鹰简短的回答道。与此同时,门外传来了钱钧利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
虽然已是秋季,篮球馆中却无一丝寒意。杨林的目光跟着场上的学长们上下跃动,有些郁闷地叹了口气。
校队的第一次集训对抗赛就让杨林见识了这个团体的水有多深,主教练段老师本打算让杨林加入代表替补选手的一方,但是二年级的队员对此置若罔闻,除了代表主力的一方有三名三年级的队员,其余七名上场队员全部被二年级霸占,杨林与其他一年级的队员只能作壁上观。
场上主力一方的钟玮将对方的上篮扇出底线,做了一个换人的手势。他走到场边,从椅背上拿起自己的毛巾,擦着汗,坐到杨林身边。
“很失望吧?我也没办法,这群二年级从入学时就很不安分,领头的那两个人,就是主力这队里的胡强和冯一冰,很有背景,我惹不起他们,只能任由他们胡闹了。”钟玮低声说。
“他们什么背景?”杨林追问道。
“胡强据说是副校长的侄子,冯一冰是教导处谭主任的外甥,而且他们似乎还认识黑色闪电的人。”钟玮无奈地说。
“你打得这么好,到头来被这些人拖了后腿,太可惜了。”杨林惋惜地说,“以你的实力,在云海市哪所学校的校队里都会是雷打不动的主力。在这支没有前途的球队里,年年被当作软杮子欺负,换成我可受不了。”
钟玮仰起头,盯着球馆的顶棚,那里是许多纵横交错的钢铁横梁:“你们一年级每支球队的比赛,我都看过了,说实话,有那么一瞬间,我对今年的高中联赛满怀希望,我看到宋旭光、关梦月、魏超,还有你,这么多新人都很有实力,尤其是你,我相信如果能跟你搭档,我们队至少能进八强。我高一高二两年都是小组赛全负被淘汰,今年是我高中的最后一年,我不想这样两手空空地走。”
“荣誉在你看来,这么重要么?”杨林问。
“荣誉?我当然很看重,但不只是这样。”钟玮喝了一口水,继续道:“每个热爱篮球的人,心中都有一个篮球梦。像‘天下无敌’‘成为世界上最强的选手’之类。”
杨林点头表示赞同。
“我也不例外,说起来可能有点可笑,很多体育特长生会希望能凭自己的学习成绩考上大学,他们认为体育保送会被人看不起。而我却正好相反,我的成绩足够让我进入名校,但我希望的,却是他们因为篮球特长选择我,那是对我篮球实力的认同。想实现我的篮球梦,首先要有人认同我篮球打得好,不然我只能被埋没,最终不得不放弃篮球……”钟玮有些伤感地说。
杨林沉默了,作为一个同样拥有篮球梦的少年,他能理解钟玮的苦衷。曾几何时,他也希望有一天,一个老头子来到自己面前,对自己说:“我是国青队的教练,小伙子,我看你是棵好苗子,愿不愿意来我这里发展?”可是这种事只存在于想象中,绝大多数少年,带着这个梦,在街头球场炫耀自己的球技,却无人欣赏。而钟玮,拥有顶尖的球技,却因为球队成绩太差,无法引起大学球队的注意,连一个保送的机会都得不到,那其实是他应得的!
“这毕业前最后一年,我要拼命一搏,至少,我要带队杀出小组赛!如果连这都实现不了,那我还有什么资格去谈篮球梦?”钟玮转向杨林,充满期待地问:“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能想办法给你出场的机会,你能帮我吗?”
杨林看着钟玮那坚毅的面容,毫不动摇的目光,不禁脱口道:“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