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出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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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艾弗人是到泰伯斯最频繁的文明,因为他们热衷于经商。之前的十多支商队带来了大批的商品,满载而归。伦特大陆是伊艾弗人的主要目的地,有两个原因:一是伦特人跟伊艾弗人长相接近,天然有种亲近感。相比之下,长得有些怪的涂法拉人不易接近。第二,商品互补。阿莫人比伊艾弗人先进,商品种类繁多,对伊艾弗人贩卖的东西大多没有兴趣,而且很挑剔,不易忽悠。涂法拉人则很简朴,不喜欢伊艾弗人的东西,最多挑选一些奇特的外星矿产如宝石之类的。
伦特人对伊艾弗人不陌生,一直认为伊艾弗人是弱小的商业文明,程栋和余哲也不例外。伊艾弗人喜欢伦特人的水果和花卉,程栋代表御花园给客人们讲解过几次,对他们还算熟悉,今天妻子突然说伊艾弗人有可能比托托人更强大,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伊艾弗这个称呼第一次出现大概是什么时候?”余哲问。
“不清楚,应该在1700到2000年前。这次过来的伊艾弗商队说,伊艾弗现在更接近邦联,而不是联邦。伊艾弗从字面理解是厄斯星球上不同势力联合组成的国家,第一个星际殖民地实力增强后国家名字有些跟不上时代,于是大家都用简称e.f.,对外则称均称自己为厄斯人,因为所有人的祖先都来自厄斯星球。”
吉拉拉说完转向丈夫,“知道吗?伊艾弗用你经常说的外星语描述叫地球联邦,厄斯就是地球,你说的这种外星语叫华语,是伊艾弗人中一支很大的民族使用的语言。”
程栋目瞪口呆,余哲则拍手起哄,“爸,听到没?你是伊艾弗人的后裔。妈,你也真是的,这么重要的事情也憋着不说,看把我爸累的。”
吉拉拉笑道:“你不要乱搅合,事情没这么简单。伊艾弗领队说,e.f.的标准发音不是伊艾弗,而是这样。”她学着说了几句,觉得不地道,无奈之下将回影石拿过来重放。
“的确不同,可以确定伊艾弗不是他们官方的标准发音。”程栋看完后有些诧异。
“伊艾弗领队自称厄斯有过两代文明,前代文明迄今没有找到系统的历史。他们进入星际文明后,前前后后派出了一百多支探险队,大部分失踪,小部分则收获颇丰。”
听完老妈的话,余哲又忍不住,“爸,你真的有可能是伊艾弗人的后裔。”
程栋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是吉拉拉回答儿子,“伊艾弗人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他们是异族,跟伦特人不可能产生后代。你不要瞎猜了,以现在的水平,身份很容易识别的。从你和弟弟妹妹的身体状况和遗传特征来看,我们两个是典型的伦特人。”
儿子很失望,母亲继续教训,“多学点知识有好处的,知识不够,聪明只是小聪明,成天瞎猜,下个月开学,你和赛琪赛铭一起去。”
余哲惨叫一声,正要争取,吉拉拉又说:“去练习吧,下面没你什么事。等我忙完了,我们就去哈吉村看看,你爸的身份确实要搞清楚。”
老妈一向言出必行,儿子只好灰溜溜地去健身房重复每天必做的功课。伦特人家家户户习武,武学流派众多,余哲学的功夫来自于师公姆伯玆。吉拉拉的老师是个很有趣的人,小派出身,身手却极为了得,高手中的高手。
“也许老妈的毛病是从师公那里学过来的。”半大小子休息时想到姆伯玆。托鲁择的老大很叛逆,舌头大,宣称天下没有什么武学,只不过是一套能量运行的变化技巧,伦特人以前过于注重热兵器,现在又钻入另外一个死角,过于注重个体力量。大规模战争时,武学根本没有用,团队配合比个体的武力更重要。
吉拉拉的想法却跟老师不同,她很注意下属的个体战力,说伦特人的体质特殊,可以锻炼到阿莫人口中的超人水平,一队高手足以摆平阿莫人的军团级部队,用不着全民皆兵。
“超人?爸也说过‘超人’,但似乎跟老妈说的有些不同。”余哲想起吉拉拉说过的话,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有些黑,骨节粗大,皮肤的韧性极强,没有阿莫人那么细腻,似乎有些特别的功能,但具体哪里特别,倒不清楚。
“老妈说的对,不上学,不与外界接触,不会知道伦特人与其他种族有什么区别,想得再多都没有用。”
心理上没有了抵触感,余哲的觉睡得特别香,第二天一大早准点起床,继续锻炼。寒安和泽熙看到兄长勤奋,也跟着一起跑步,一大两小在广场的慢跑道上看起来分外引人注目。伦特人极少有双胞胎出生,两个小娃在王都很出名。相比之下,不算差的兄长没几个人记得。
“赛铭聪明,也许将来会读大学,赛琪很有武学天分,也许遗传了老妈的长处,将来的家产不好分啊。”半大小子边跑边想边琢磨,母亲其实就两把短刀算得上传家宝,至于身上的装备,他倒不眼红,因为只是佐鲁级使用的制式装备。他很喜欢武器,伦特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兵器都是用珍稀材料打造的,比现在使用的武器威力更大,文明发展到巅峰,便很难进步,不少出色的单兵武器技术资料都遗失了,或者干脆没有足够的资金和材料去制造。
“你说赛铎在想什么?”寒安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还能想什么,他这么反常,肯定是惦记着什么东西,也许是宝贝。”泽熙慢悠悠地回答。
余哲闻言回头,“我觉得我们两个的名字换过来更合适,改天跟老爸说说。”
两小孩茫然,大哥不再说话,继续跑步。
余哲喜欢探险,尤其是爬山,王都卡斯加德周围的山都爬遍了,但没找到真正的宝贝。伦特王国历史悠久,古迹遍布,他这些年跟着父母旅游捡到了不少的好东西,都放在二楼的藏宝室里。熙大陆猛兽多,不乏超级凶猛和怪异的物种,他一直想去,只是现在年纪小,不敢去,父母也不可能让他去。
“要是在熙大陆找个高级座驾就好了,省得老是走路。”伦特王国的交通工具很发达,但余哲不喜欢,觉得不够拉风。他很羡慕那些坐着飞行鸟兽类到处旅游的高手,很惋惜母亲这样的高手居然喜欢走路,什么都没有。
“嘻,‘跳跳拉’,哈哈。”想到座驾,半大小子便想到了父亲给母亲取的绰号,忍不住大笑。吉拉拉的装备能飞,而且速度极快,但她很少用,经常跳来跳去,觉得不比飞行慢,而且灵活,程栋因此叫她“跳跳拉”。父母之间的调侃无意中被余哲听到,当时就有些忍不住,他也喜欢跳来跳去,但明显水平太低,经常压坏地面,让母亲很愤怒。
“你敢讲老妈的坏话?一根黄金榴。”泽熙在后面威胁。
余哲的怒火顿时拔地而起,“还没找你算账呢,说,另外一根是不是你偷吃的?一定是你偷吃的!”
小屁孩不以为然,“有证据吗?也许家里来了小偷,黄金榴稀罕,喜欢的人可不少。一根黄金榴!”
兄长捏了捏拳头,犹豫良久,开始讨价还价,“半根?!我还没吃过呢。”
寒安接口,“成交!”
大哥欲哭无泪,加快脚步,两小孩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似乎刚才不愉快的对话没有发生过。
小孩子之间的故事大人无意去关心,程栋天天准点上下班,吉拉拉每天往王宫跑,一晃十来天过去。又是晚上,一家吃饭时吉拉拉突然宣布明天去哈吉村。
“妈,你的事都忙完了?”余哲问。
吉拉拉皱了下眉头,“没我什么事,斯米特亚说有把握。温克勒带我们去,他一家也要回去探亲。”
“可以看到嫂子啰。”寒安起哄,余哲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长途自然要做准备,即使默伊曼能干,程栋也了如指掌,但家里那辆大浮空车的检修仍然让两人忙活到深夜,这是平时几乎不用的后果。吉拉拉在处理其他的事情,琐事繁多,这次出去短期内回不来,很多都需要交待。三个未成年人很兴奋,这次是去父亲的老家,跟以前不一样。
长途旅行要准备充分,现在局势微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余哲没有管弟弟妹妹,进入自己的藏宝室开始准备。
首先是武器。藏宝室里有一套阿莫人的组合热兵器,威力没有在武道馆用的那么大,做工精美,算是工艺品。这套武器据武器店老板说是阿莫人的大师级人物开发的,既美观又实用。余哲没花钱,武器店老板看中了他收藏的一块橙色石头,很少见,想要,于是两人作了交换。
“这东西虽然精巧,故障率也不高,但威力似乎差了点,只能当工艺品。”主人犹豫良久,决定放弃,目光转向了另外一把热兵器,父亲说叫“步枪”,他于是命名为“步枪一号”。
这支步枪是余哲自己做的,花了不少钱。枪管不是金属的,高强度高韧性,据工艺店老板说是一种叫“埃斯巴特斯”的复合材料,具体是什么东西,他倒不了解。膛线是工艺店老板用专用设备拉的,他量过,很完美,没有瑕疵。
子弹的设计则花了余哲很长的时间,到处请教,才最终完成,前前后后制造了三千发。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弹头有两种:一种能燃烧爆炸,另外一种有剧毒。金属弹头则很普通,主要用来打猎和玩耍。推进剂来自于御花园里一种叫“海棃梓”的树,它的汁液晾干会变成粉末,处理过后燃速极快,算是假公济私。火帽里用的也是伦特特产,一种叫“碰碰”的有趣植物,到处都是,不过想到将它的分泌物做成火帽的不多。父亲程栋用它制造了很多好看的烟花,余哲小时候经常玩。
这支步枪结构简单,完成后进行了极限环境测试,几乎没有故障,射程、精度和威力都相当不错。余哲从小力气就很大,不在乎它惊人的后坐力,到王都附近的陀巴洛山玩耍时经常用它射击一种叫“刺犹塔”的动物。这种不大的动物满身坚甲,几乎没有死角,跑得极快,用来当移动靶训练再合适不过了,经常被余哲打得吱吱叫。少年有时哈哈大笑,有时则很狼狈,被赶得落荒而逃,甚至爬到树上避难。
远程兵器有了,近程兵器得想想。余哲的收藏中射速快的自动武器很少,威力不怎么样,只能用来打鸟,但打鸟在伦特属于非法行为,更不要说有些凶猛的鸟类是不能惹的。他想来想去,都觉得不好,于是信手拿过一把阿莫人开发的工艺品,也是非金属材料制造的老古董,威力倒不错,就是精度有限,普通人拿着连他这样水平不高的武者都打不中。
冷兵器好选多了,伦特的冷兵器工艺发达,不过余哲自然不会收藏普通货色,他选了一把奇特的匕首。这把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牙齿做的匕首看起来不起眼,但很坚固,仿佛里面有东西在流动,连阿莫人的光武器都奈何不了。打磨整整花了他四个月的时间,累得够呛。一把冷兵器不保险,两把,于是一柄古朴的短刀进入了装备清单。
兵器要选,防护装备不能不选。坚固的铠甲不少,不过大多笨重,少年选了一套防护全面的轻皮甲外加怪异的头盔。靴子是他自己做的,军用标准,舒适轻便坚固。他想了想,连辅助用的也装上,于是靴子看起来很肥,美感全无。头盔是军用品的仿制品,防护材料也来自植物,父亲程栋擅长植物研究,余哲以前经常跟着他,知道哪些东西难得。
全副武装好,戴头盔时碰到了麻烦。少年正在长身体,选的头盔太小,让他的脑袋很难受,无奈之下将大号的头盔加了些填充物,不怎么舒服,没办法解决,只能将就。能想到的都想到了,暂时无法想到的慢慢想,迷迷糊糊什么都不想了。
第二天一大早,余哲收拾好行李,带齐装备,跑到院子里集合,大人们一看不由得乐了。
“你是打算去哈吉村打仗还是探亲?带几百公斤的行李,不累?”程栋问。
余哲看了看身上,“很轻松啊,累什么,路上风险高,我多带点有备无患。”他披挂齐全,左手和右手各拎着一个巨大的子弹箱,背着军用食品和应急装备,武器挂在两侧,匕首插在大腿的皮套里。
吉拉拉笑道:“随你,只要你拎得动。赛琪,赛铭,赶快下来吃饭啊,不要再磨蹭。”
楼上传来两个小孩前后的应答声,不长时间大家都很无语。
寒安穿着一套漂亮的小猎装,里面估计是某种轻便的铠甲,因为看起来有些胖;背着一套军用弩,腰上挂着两支小手枪,靴子旁边插着一把军用制式小匕首。
泽熙套着小长袍,手上抱着流线型的可变形飞行头盔,身上估计有飞行器具,小筒靴的皮套上有两把阿莫人开发的微型组合热兵器。
吉拉拉有些无奈,问女儿:“你是不是还有一把小刀?”
寒安很惊奇,“您是怎么知道的?”说罢提起脚,将一把薄如蝉翼的小刀从靴子里慢慢抽出来,还是件高级货,她为数不多的收藏里最锋利的武器。
大人们都无语,程栋问小儿子:“泽熙,你身上是什么东西?”
小毛头掀开小长袍,露出里面的装备,“我人小,跑得快才不会拖累你们,所以我带了最快的飞行器,储备充足,可以围绕伦特大陆飞一圈。”
“你腿上的两把武器只能用来玩,没什么用的。”默伊曼说。
小毛头眨了眨眼睛,不服气,“它们用来打眼睛刚刚好,很准。”
大人们恶寒。
余哲看了看父母,两个大人的穿着都很随意。程栋穿着常见的套装,没带武器。吉拉拉的穿着打扮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武器就是那两把基本不离身的短刀。
父亲要孩子们去换衣服,但三人很坚持,无奈之下只好算了,吉拉拉于是进屋给他们收拾了一些正式服装备用。大家整理完,吃好早餐,不长时间温克勒一家便到了。
程栋使劲擦了擦眼睛,以为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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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艾弗人是到泰伯斯最频繁的文明,因为他们热衷于经商。之前的十多支商队带来了大批的商品,满载而归。伦特大陆是伊艾弗人的主要目的地,有两个原因:一是伦特人跟伊艾弗人长相接近,天然有种亲近感。相比之下,长得有些怪的涂法拉人不易接近。第二,商品互补。阿莫人比伊艾弗人先进,商品种类繁多,对伊艾弗人贩卖的东西大多没有兴趣,而且很挑剔,不易忽悠。涂法拉人则很简朴,不喜欢伊艾弗人的东西,最多挑选一些奇特的外星矿产如宝石之类的。
伦特人对伊艾弗人不陌生,一直认为伊艾弗人是弱小的商业文明,程栋和余哲也不例外。伊艾弗人喜欢伦特人的水果和花卉,程栋代表御花园给客人们讲解过几次,对他们还算熟悉,今天妻子突然说伊艾弗人有可能比托托人更强大,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伊艾弗这个称呼第一次出现大概是什么时候?”余哲问。
“不清楚,应该在1700到2000年前。这次过来的伊艾弗商队说,伊艾弗现在更接近邦联,而不是联邦。伊艾弗从字面理解是厄斯星球上不同势力联合组成的国家,第一个星际殖民地实力增强后国家名字有些跟不上时代,于是大家都用简称e.f.,对外则称均称自己为厄斯人,因为所有人的祖先都来自厄斯星球。”
吉拉拉说完转向丈夫,“知道吗?伊艾弗用你经常说的外星语描述叫地球联邦,厄斯就是地球,你说的这种外星语叫华语,是伊艾弗人中一支很大的民族使用的语言。”
程栋目瞪口呆,余哲则拍手起哄,“爸,听到没?你是伊艾弗人的后裔。妈,你也真是的,这么重要的事情也憋着不说,看把我爸累的。”
吉拉拉笑道:“你不要乱搅合,事情没这么简单。伊艾弗领队说,e.f.的标准发音不是伊艾弗,而是这样。”她学着说了几句,觉得不地道,无奈之下将回影石拿过来重放。
“的确不同,可以确定伊艾弗不是他们官方的标准发音。”程栋看完后有些诧异。
“伊艾弗领队自称厄斯有过两代文明,前代文明迄今没有找到系统的历史。他们进入星际文明后,前前后后派出了一百多支探险队,大部分失踪,小部分则收获颇丰。”
听完老妈的话,余哲又忍不住,“爸,你真的有可能是伊艾弗人的后裔。”
程栋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是吉拉拉回答儿子,“伊艾弗人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他们是异族,跟伦特人不可能产生后代。你不要瞎猜了,以现在的水平,身份很容易识别的。从你和弟弟妹妹的身体状况和遗传特征来看,我们两个是典型的伦特人。”
儿子很失望,母亲继续教训,“多学点知识有好处的,知识不够,聪明只是小聪明,成天瞎猜,下个月开学,你和赛琪赛铭一起去。”
余哲惨叫一声,正要争取,吉拉拉又说:“去练习吧,下面没你什么事。等我忙完了,我们就去哈吉村看看,你爸的身份确实要搞清楚。”
老妈一向言出必行,儿子只好灰溜溜地去健身房重复每天必做的功课。伦特人家家户户习武,武学流派众多,余哲学的功夫来自于师公姆伯玆。吉拉拉的老师是个很有趣的人,小派出身,身手却极为了得,高手中的高手。
“也许老妈的毛病是从师公那里学过来的。”半大小子休息时想到姆伯玆。托鲁择的老大很叛逆,舌头大,宣称天下没有什么武学,只不过是一套能量运行的变化技巧,伦特人以前过于注重热兵器,现在又钻入另外一个死角,过于注重个体力量。大规模战争时,武学根本没有用,团队配合比个体的武力更重要。
吉拉拉的想法却跟老师不同,她很注意下属的个体战力,说伦特人的体质特殊,可以锻炼到阿莫人口中的超人水平,一队高手足以摆平阿莫人的军团级部队,用不着全民皆兵。
“超人?爸也说过‘超人’,但似乎跟老妈说的有些不同。”余哲想起吉拉拉说过的话,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有些黑,骨节粗大,皮肤的韧性极强,没有阿莫人那么细腻,似乎有些特别的功能,但具体哪里特别,倒不清楚。
“老妈说的对,不上学,不与外界接触,不会知道伦特人与其他种族有什么区别,想得再多都没有用。”
心理上没有了抵触感,余哲的觉睡得特别香,第二天一大早准点起床,继续锻炼。寒安和泽熙看到兄长勤奋,也跟着一起跑步,一大两小在广场的慢跑道上看起来分外引人注目。伦特人极少有双胞胎出生,两个小娃在王都很出名。相比之下,不算差的兄长没几个人记得。
“赛铭聪明,也许将来会读大学,赛琪很有武学天分,也许遗传了老妈的长处,将来的家产不好分啊。”半大小子边跑边想边琢磨,母亲其实就两把短刀算得上传家宝,至于身上的装备,他倒不眼红,因为只是佐鲁级使用的制式装备。他很喜欢武器,伦特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兵器都是用珍稀材料打造的,比现在使用的武器威力更大,文明发展到巅峰,便很难进步,不少出色的单兵武器技术资料都遗失了,或者干脆没有足够的资金和材料去制造。
“你说赛铎在想什么?”寒安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还能想什么,他这么反常,肯定是惦记着什么东西,也许是宝贝。”泽熙慢悠悠地回答。
余哲闻言回头,“我觉得我们两个的名字换过来更合适,改天跟老爸说说。”
两小孩茫然,大哥不再说话,继续跑步。
余哲喜欢探险,尤其是爬山,王都卡斯加德周围的山都爬遍了,但没找到真正的宝贝。伦特王国历史悠久,古迹遍布,他这些年跟着父母旅游捡到了不少的好东西,都放在二楼的藏宝室里。熙大陆猛兽多,不乏超级凶猛和怪异的物种,他一直想去,只是现在年纪小,不敢去,父母也不可能让他去。
“要是在熙大陆找个高级座驾就好了,省得老是走路。”伦特王国的交通工具很发达,但余哲不喜欢,觉得不够拉风。他很羡慕那些坐着飞行鸟兽类到处旅游的高手,很惋惜母亲这样的高手居然喜欢走路,什么都没有。
“嘻,‘跳跳拉’,哈哈。”想到座驾,半大小子便想到了父亲给母亲取的绰号,忍不住大笑。吉拉拉的装备能飞,而且速度极快,但她很少用,经常跳来跳去,觉得不比飞行慢,而且灵活,程栋因此叫她“跳跳拉”。父母之间的调侃无意中被余哲听到,当时就有些忍不住,他也喜欢跳来跳去,但明显水平太低,经常压坏地面,让母亲很愤怒。
“你敢讲老妈的坏话?一根黄金榴。”泽熙在后面威胁。
余哲的怒火顿时拔地而起,“还没找你算账呢,说,另外一根是不是你偷吃的?一定是你偷吃的!”
小屁孩不以为然,“有证据吗?也许家里来了小偷,黄金榴稀罕,喜欢的人可不少。一根黄金榴!”
兄长捏了捏拳头,犹豫良久,开始讨价还价,“半根?!我还没吃过呢。”
寒安接口,“成交!”
大哥欲哭无泪,加快脚步,两小孩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似乎刚才不愉快的对话没有发生过。
小孩子之间的故事大人无意去关心,程栋天天准点上下班,吉拉拉每天往王宫跑,一晃十来天过去。又是晚上,一家吃饭时吉拉拉突然宣布明天去哈吉村。
“妈,你的事都忙完了?”余哲问。
吉拉拉皱了下眉头,“没我什么事,斯米特亚说有把握。温克勒带我们去,他一家也要回去探亲。”
“可以看到嫂子啰。”寒安起哄,余哲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长途自然要做准备,即使默伊曼能干,程栋也了如指掌,但家里那辆大浮空车的检修仍然让两人忙活到深夜,这是平时几乎不用的后果。吉拉拉在处理其他的事情,琐事繁多,这次出去短期内回不来,很多都需要交待。三个未成年人很兴奋,这次是去父亲的老家,跟以前不一样。
长途旅行要准备充分,现在局势微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余哲没有管弟弟妹妹,进入自己的藏宝室开始准备。
首先是武器。藏宝室里有一套阿莫人的组合热兵器,威力没有在武道馆用的那么大,做工精美,算是工艺品。这套武器据武器店老板说是阿莫人的大师级人物开发的,既美观又实用。余哲没花钱,武器店老板看中了他收藏的一块橙色石头,很少见,想要,于是两人作了交换。
“这东西虽然精巧,故障率也不高,但威力似乎差了点,只能当工艺品。”主人犹豫良久,决定放弃,目光转向了另外一把热兵器,父亲说叫“步枪”,他于是命名为“步枪一号”。
这支步枪是余哲自己做的,花了不少钱。枪管不是金属的,高强度高韧性,据工艺店老板说是一种叫“埃斯巴特斯”的复合材料,具体是什么东西,他倒不了解。膛线是工艺店老板用专用设备拉的,他量过,很完美,没有瑕疵。
子弹的设计则花了余哲很长的时间,到处请教,才最终完成,前前后后制造了三千发。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弹头有两种:一种能燃烧爆炸,另外一种有剧毒。金属弹头则很普通,主要用来打猎和玩耍。推进剂来自于御花园里一种叫“海棃梓”的树,它的汁液晾干会变成粉末,处理过后燃速极快,算是假公济私。火帽里用的也是伦特特产,一种叫“碰碰”的有趣植物,到处都是,不过想到将它的分泌物做成火帽的不多。父亲程栋用它制造了很多好看的烟花,余哲小时候经常玩。
这支步枪结构简单,完成后进行了极限环境测试,几乎没有故障,射程、精度和威力都相当不错。余哲从小力气就很大,不在乎它惊人的后坐力,到王都附近的陀巴洛山玩耍时经常用它射击一种叫“刺犹塔”的动物。这种不大的动物满身坚甲,几乎没有死角,跑得极快,用来当移动靶训练再合适不过了,经常被余哲打得吱吱叫。少年有时哈哈大笑,有时则很狼狈,被赶得落荒而逃,甚至爬到树上避难。
远程兵器有了,近程兵器得想想。余哲的收藏中射速快的自动武器很少,威力不怎么样,只能用来打鸟,但打鸟在伦特属于非法行为,更不要说有些凶猛的鸟类是不能惹的。他想来想去,都觉得不好,于是信手拿过一把阿莫人开发的工艺品,也是非金属材料制造的老古董,威力倒不错,就是精度有限,普通人拿着连他这样水平不高的武者都打不中。
冷兵器好选多了,伦特的冷兵器工艺发达,不过余哲自然不会收藏普通货色,他选了一把奇特的匕首。这把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牙齿做的匕首看起来不起眼,但很坚固,仿佛里面有东西在流动,连阿莫人的光武器都奈何不了。打磨整整花了他四个月的时间,累得够呛。一把冷兵器不保险,两把,于是一柄古朴的短刀进入了装备清单。
兵器要选,防护装备不能不选。坚固的铠甲不少,不过大多笨重,少年选了一套防护全面的轻皮甲外加怪异的头盔。靴子是他自己做的,军用标准,舒适轻便坚固。他想了想,连辅助用的也装上,于是靴子看起来很肥,美感全无。头盔是军用品的仿制品,防护材料也来自植物,父亲程栋擅长植物研究,余哲以前经常跟着他,知道哪些东西难得。
全副武装好,戴头盔时碰到了麻烦。少年正在长身体,选的头盔太小,让他的脑袋很难受,无奈之下将大号的头盔加了些填充物,不怎么舒服,没办法解决,只能将就。能想到的都想到了,暂时无法想到的慢慢想,迷迷糊糊什么都不想了。
第二天一大早,余哲收拾好行李,带齐装备,跑到院子里集合,大人们一看不由得乐了。
“你是打算去哈吉村打仗还是探亲?带几百公斤的行李,不累?”程栋问。
余哲看了看身上,“很轻松啊,累什么,路上风险高,我多带点有备无患。”他披挂齐全,左手和右手各拎着一个巨大的子弹箱,背着军用食品和应急装备,武器挂在两侧,匕首插在大腿的皮套里。
吉拉拉笑道:“随你,只要你拎得动。赛琪,赛铭,赶快下来吃饭啊,不要再磨蹭。”
楼上传来两个小孩前后的应答声,不长时间大家都很无语。
寒安穿着一套漂亮的小猎装,里面估计是某种轻便的铠甲,因为看起来有些胖;背着一套军用弩,腰上挂着两支小手枪,靴子旁边插着一把军用制式小匕首。
泽熙套着小长袍,手上抱着流线型的可变形飞行头盔,身上估计有飞行器具,小筒靴的皮套上有两把阿莫人开发的微型组合热兵器。
吉拉拉有些无奈,问女儿:“你是不是还有一把小刀?”
寒安很惊奇,“您是怎么知道的?”说罢提起脚,将一把薄如蝉翼的小刀从靴子里慢慢抽出来,还是件高级货,她为数不多的收藏里最锋利的武器。
大人们都无语,程栋问小儿子:“泽熙,你身上是什么东西?”
小毛头掀开小长袍,露出里面的装备,“我人小,跑得快才不会拖累你们,所以我带了最快的飞行器,储备充足,可以围绕伦特大陆飞一圈。”
“你腿上的两把武器只能用来玩,没什么用的。”默伊曼说。
小毛头眨了眨眼睛,不服气,“它们用来打眼睛刚刚好,很准。”
大人们恶寒。
余哲看了看父母,两个大人的穿着都很随意。程栋穿着常见的套装,没带武器。吉拉拉的穿着打扮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武器就是那两把基本不离身的短刀。
父亲要孩子们去换衣服,但三人很坚持,无奈之下只好算了,吉拉拉于是进屋给他们收拾了一些正式服装备用。大家整理完,吃好早餐,不长时间温克勒一家便到了。
程栋使劲擦了擦眼睛,以为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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