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周妍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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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周妍的回忆
今天,李总喝醉了。和李总吃饭没有十次也有八次,我从没见李总醉过,这是第一次。吃饭的是时候,我就见他喝得七荤八素的,然后到了ktv后,又被那些男员工们灌了不少酒,听子恩说,他本来就不怎么擅长喝酒,酒量不高,所以,在员工们三番五次,轮流上阵的轰炸下,他就醉了,醉倒在ktv包厢的沙发上。
不过,李总的酒品倒是挺好。人虽然喝醉了,但喝醉后却是安安静静的,蜷缩在沙发的一角,没发出任何声响;不像那些酒品不好的男人,一喝醉酒就又哭又闹的,发酒疯,惹人厌。
闺蜜子恩见到她的老板情人喝醉了酒,一直都挺担心的。在饭店吃饭的时候我就见她时不时的把关切的目光朝李总那些瞟,大概是想劝阻,但是在这种众目睽睽之下,可能又不好意思,因此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被他手下的员工一杯又一杯的灌着酒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装着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在一旁“熟视无睹”,我想,这恐怕就是做情人的一种悲哀和可怜吧——既不能光明长大的爱,也不能光明长大的恨,更不能光明长大的去反对或阻止什么。
不过,子恩好歹还有关心的人,而自己呢?连关心的人都还没有,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不是比子恩更悲哀,更可怜么?
时间已经很晚了,公司内的同事们开始逐一的离开。此时的李总,还“人事不省”的缩在沙发的一角呼呼大睡。
谁来送李总回家?这是留下的员工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所有人里面,最有资格送李总,应该是他的那两位叫真武和真情的表弟和表妹,然而,在吃过饭之,李总就叫他们回家去了。
其次,便是他的秘书江小柔。在大部分人都散场之后,江小柔也表示她会送李总回家的。
可是,我却知道,在目前剩下的这五六个人当中,最希望送李总回家的,就是我旁边的闺蜜雷子恩了。此时的她,脸上所显露出来的渴望和担忧,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对她知根知底的我。
然而,还是那句话,此时的她没有任何送李总回家的立场。在外人看来,她只是李总招聘的一个普通的属下,而且是一个漂亮的女属下,如果她主动提出要送公司的老总回家,其他人会怎么想?会不会认为他的想法不单纯?
江小柔已经准备去搀扶躺在沙发上的李总了,子恩站在旁边,却如同一只热锅的蚂蚁,心焦却不知所措。这个时候,我明白,我不能再犹豫了,我应该帮子恩,帮她完成自己的心愿。
“小柔,还是让我和子恩来吧,你一个娇滴滴的美女,李总这么沉,哪里扶得动呀?我和子恩住在一起,也开了公司的车,正好可以把李总送回家。”我笑着对江小柔道。
旁边的雷子恩,经我一提醒,这才反应过来,也急着开口:“是啊,小柔,让我和周妍来吧。李总的车你可以先开回家,等明天再给他开回来。”
江小柔虽然觉得送李总回去应该是她这个小秘书的责任,但是刚才扶了一下李总的她大概觉得李总实在是有些沉,超过了她的力气,于是就勉为其难,并有些不好意思的道:“那,妍姐,子恩姐,那就谢谢你们了。李总,我,我就交给你们了。”
“行,没问题的,小柔。你就放心的回去吧,李总交给我们,我们保证平平安安,完完整整的把李总送回家。”雷子恩像开了窍,急忙向江小柔打包票。
所有的人都走了,包房中只剩下我和子恩。
“子恩,该如何感谢我?”我向雷子恩递了个暧昧的眼色,这个时候的她,刚才的忧虑和揪心早已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放松和轻快。
“去你的,感谢你什么啊?”雷子恩红着小脸,啐了我一口,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只要有他的小情人在,她总是显得不好意思,放不开手脚的模样。这让我有些好奇,不知道是因为她自己那见不得光的身份还是李总就是喜欢那种柔柔弱弱的小媳妇模样才让她如此?
对此,我是相当的好奇。
我和雷子恩一人挽着李总的一条胳膊,艰难的把他从ktv包房向ktv门前的停车场拖。李总的人很高,有一米八几,旁边的子恩有一米六五,而我只有一米六,因此,站在中间的李总几乎把他的大半个体重都压在了我和子恩的身上,真的是死沉死沉的。
我们拖着李总朝停车场走,这样二女拖一男,女的是美女,男的是帅哥的组合,想也不用想,一路自然引来了ktv内服务员和路上的注视。有的人啧啧称奇,有的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最多的,还是那些羡慕的目光,大概是在羡慕李总艳福无边,两个美女来伺候他吧。
此时的我,一手挽着李总的一条胳膊,一手扶着他的背后、,而由于他比我高,也比我魁梧得多,以至于看起来就像是他把我和子恩两人一手夹一个,搂在怀中一样。
这是我第一次和李总挨得怎么近,可谓是肌肤相亲。我不知道此时雷子恩是怎么想的,反正此时的我,莫名其妙的脸就开始发烫,心跳也加快了很多。我的鼻中传来的是李总身上的味道,一种和女人不一样的,夹杂着一点点汗味,啤酒味,红酒味,甚至还还有勾兑红酒的水晶葡萄的混合味。就是这种味道,让我的体温慢慢的升高,脸逐渐的发烫。
这种脸红心跳的感觉多久没有了?或许有两三年了吧。时间还要上溯到大学时第一次和男朋友谈恋爱的时候。当自己第一次被男友抱着,男友的手胡乱的在自己身上乱摸时,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然后脸颊发烫。
幸好,从ktv包房到停车场的路程不太遥远,不然,我真的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出丑。
将李总放到a4l的后排后,我就匆忙的坐进了驾驶席。我已不敢再和他挨在一起,此时的心头,已经燃起了一股让我恐惧的小火苗,我害怕再和他接触过多,那小火苗就会如同火上浇油一般变成熊熊的大火,害人害己,在把我自己烧伤的同时,又烧伤别人。
到了我和子恩租住的小区,这个时候,似乎是外面寒冷的空气让李总感觉到了寒冷,他变得有些清醒了,还叫了子恩的名字,不过从他的脸色看和不太清晰的发音上,他应该还是醉着呢。
还是由我和子恩扶着他,扶过走廊,扶进电梯,扶进家中。
我们把李总先扶到了沙发上躺下,然后,子恩就急忙回到她的卧室,把空调打开。
“妍妍,不行了,我要上个厕所。”等两分钟屋里的温度上来后,就麻烦你把他搀扶到卧室,帮他把鞋脱了。谢了哈,亲爱的。”子恩说完之后,就急匆匆的跑进了卫生间。看来这么长时间来一直忍得很辛苦。
我按照子恩的吩咐,等了两分钟,直到她卧室内的温度上升到了二十几度,我才把李总从沙发上搀扶起来,然后送进了子恩的卧室。
我先是让李总坐在床上,先脱了他的外套,然后再把他放平,拖了他的鞋子,然后,就打开子恩床上的羽绒被,为李总盖上。
这个时候,我其实就应该走了。如果这个时候走了的话,就不会发生以后的那些足以改变我,李总和子恩三人关系的那些事,但是鬼使神差的,我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坐在床沿,仔细的看着躺在子恩床上,双目紧闭的李总,一个年轻帅气,才貌双全,被公司内所有女人暗暗喜欢的“大众人情”和超级偶像。
是的,不用讳言,在任何一种角度上而言,白手起家,只用了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就在中国的翻译界闯下偌大名头,据说已经资产过千万的李总,对于任何怀揣着“高富帅”梦想的少女们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再加上他那高大的身材,具有明星气质的长相,幽默风趣的谈吐,更是像毒药一般,让公司内的很多女性身中其毒。
和部门内的那些小女生一样,对于李总这个可以说是奇男子的男人,我也充满无数的佩服和好感,甚至说过分一点,爱慕!
但是,这种好感和心中的爱慕,我知道,我储存得越多,到时候对自己的伤害就越大。我不像子恩,不论是身材还是长相,都是校花级的上上之选,也许和大多数女人比起来,我也算是美女,如果在加上打扮和修饰,也会散发出一种令很多男人着迷的所谓“气质”。但是,在智子超翻这个美女如云的公司,要论姿色的话,我就什么也不是,排不上号了!
也许有人会说什么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但我想说,那是屁话!一个男人,首先爱上的是女人的外表,然后,他才会有那个兴致和耐心去了解她的心灵。一个女人的心灵再美,再善解人意,但是长得很恐龙,对于一个有才有貌的帅哥而言,他会仅仅只看重她的心灵美而和她在一起吗?
做朋友可以;但是想谈婚论嫁,那基本上就是天方夜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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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周妍的回忆
今天,李总喝醉了。和李总吃饭没有十次也有八次,我从没见李总醉过,这是第一次。吃饭的是时候,我就见他喝得七荤八素的,然后到了ktv后,又被那些男员工们灌了不少酒,听子恩说,他本来就不怎么擅长喝酒,酒量不高,所以,在员工们三番五次,轮流上阵的轰炸下,他就醉了,醉倒在ktv包厢的沙发上。
不过,李总的酒品倒是挺好。人虽然喝醉了,但喝醉后却是安安静静的,蜷缩在沙发的一角,没发出任何声响;不像那些酒品不好的男人,一喝醉酒就又哭又闹的,发酒疯,惹人厌。
闺蜜子恩见到她的老板情人喝醉了酒,一直都挺担心的。在饭店吃饭的时候我就见她时不时的把关切的目光朝李总那些瞟,大概是想劝阻,但是在这种众目睽睽之下,可能又不好意思,因此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被他手下的员工一杯又一杯的灌着酒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装着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在一旁“熟视无睹”,我想,这恐怕就是做情人的一种悲哀和可怜吧——既不能光明长大的爱,也不能光明长大的恨,更不能光明长大的去反对或阻止什么。
不过,子恩好歹还有关心的人,而自己呢?连关心的人都还没有,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不是比子恩更悲哀,更可怜么?
时间已经很晚了,公司内的同事们开始逐一的离开。此时的李总,还“人事不省”的缩在沙发的一角呼呼大睡。
谁来送李总回家?这是留下的员工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所有人里面,最有资格送李总,应该是他的那两位叫真武和真情的表弟和表妹,然而,在吃过饭之,李总就叫他们回家去了。
其次,便是他的秘书江小柔。在大部分人都散场之后,江小柔也表示她会送李总回家的。
可是,我却知道,在目前剩下的这五六个人当中,最希望送李总回家的,就是我旁边的闺蜜雷子恩了。此时的她,脸上所显露出来的渴望和担忧,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对她知根知底的我。
然而,还是那句话,此时的她没有任何送李总回家的立场。在外人看来,她只是李总招聘的一个普通的属下,而且是一个漂亮的女属下,如果她主动提出要送公司的老总回家,其他人会怎么想?会不会认为他的想法不单纯?
江小柔已经准备去搀扶躺在沙发上的李总了,子恩站在旁边,却如同一只热锅的蚂蚁,心焦却不知所措。这个时候,我明白,我不能再犹豫了,我应该帮子恩,帮她完成自己的心愿。
“小柔,还是让我和子恩来吧,你一个娇滴滴的美女,李总这么沉,哪里扶得动呀?我和子恩住在一起,也开了公司的车,正好可以把李总送回家。”我笑着对江小柔道。
旁边的雷子恩,经我一提醒,这才反应过来,也急着开口:“是啊,小柔,让我和周妍来吧。李总的车你可以先开回家,等明天再给他开回来。”
江小柔虽然觉得送李总回去应该是她这个小秘书的责任,但是刚才扶了一下李总的她大概觉得李总实在是有些沉,超过了她的力气,于是就勉为其难,并有些不好意思的道:“那,妍姐,子恩姐,那就谢谢你们了。李总,我,我就交给你们了。”
“行,没问题的,小柔。你就放心的回去吧,李总交给我们,我们保证平平安安,完完整整的把李总送回家。”雷子恩像开了窍,急忙向江小柔打包票。
所有的人都走了,包房中只剩下我和子恩。
“子恩,该如何感谢我?”我向雷子恩递了个暧昧的眼色,这个时候的她,刚才的忧虑和揪心早已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放松和轻快。
“去你的,感谢你什么啊?”雷子恩红着小脸,啐了我一口,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只要有他的小情人在,她总是显得不好意思,放不开手脚的模样。这让我有些好奇,不知道是因为她自己那见不得光的身份还是李总就是喜欢那种柔柔弱弱的小媳妇模样才让她如此?
对此,我是相当的好奇。
我和雷子恩一人挽着李总的一条胳膊,艰难的把他从ktv包房向ktv门前的停车场拖。李总的人很高,有一米八几,旁边的子恩有一米六五,而我只有一米六,因此,站在中间的李总几乎把他的大半个体重都压在了我和子恩的身上,真的是死沉死沉的。
我们拖着李总朝停车场走,这样二女拖一男,女的是美女,男的是帅哥的组合,想也不用想,一路自然引来了ktv内服务员和路上的注视。有的人啧啧称奇,有的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最多的,还是那些羡慕的目光,大概是在羡慕李总艳福无边,两个美女来伺候他吧。
此时的我,一手挽着李总的一条胳膊,一手扶着他的背后、,而由于他比我高,也比我魁梧得多,以至于看起来就像是他把我和子恩两人一手夹一个,搂在怀中一样。
这是我第一次和李总挨得怎么近,可谓是肌肤相亲。我不知道此时雷子恩是怎么想的,反正此时的我,莫名其妙的脸就开始发烫,心跳也加快了很多。我的鼻中传来的是李总身上的味道,一种和女人不一样的,夹杂着一点点汗味,啤酒味,红酒味,甚至还还有勾兑红酒的水晶葡萄的混合味。就是这种味道,让我的体温慢慢的升高,脸逐渐的发烫。
这种脸红心跳的感觉多久没有了?或许有两三年了吧。时间还要上溯到大学时第一次和男朋友谈恋爱的时候。当自己第一次被男友抱着,男友的手胡乱的在自己身上乱摸时,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然后脸颊发烫。
幸好,从ktv包房到停车场的路程不太遥远,不然,我真的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出丑。
将李总放到a4l的后排后,我就匆忙的坐进了驾驶席。我已不敢再和他挨在一起,此时的心头,已经燃起了一股让我恐惧的小火苗,我害怕再和他接触过多,那小火苗就会如同火上浇油一般变成熊熊的大火,害人害己,在把我自己烧伤的同时,又烧伤别人。
到了我和子恩租住的小区,这个时候,似乎是外面寒冷的空气让李总感觉到了寒冷,他变得有些清醒了,还叫了子恩的名字,不过从他的脸色看和不太清晰的发音上,他应该还是醉着呢。
还是由我和子恩扶着他,扶过走廊,扶进电梯,扶进家中。
我们把李总先扶到了沙发上躺下,然后,子恩就急忙回到她的卧室,把空调打开。
“妍妍,不行了,我要上个厕所。”等两分钟屋里的温度上来后,就麻烦你把他搀扶到卧室,帮他把鞋脱了。谢了哈,亲爱的。”子恩说完之后,就急匆匆的跑进了卫生间。看来这么长时间来一直忍得很辛苦。
我按照子恩的吩咐,等了两分钟,直到她卧室内的温度上升到了二十几度,我才把李总从沙发上搀扶起来,然后送进了子恩的卧室。
我先是让李总坐在床上,先脱了他的外套,然后再把他放平,拖了他的鞋子,然后,就打开子恩床上的羽绒被,为李总盖上。
这个时候,我其实就应该走了。如果这个时候走了的话,就不会发生以后的那些足以改变我,李总和子恩三人关系的那些事,但是鬼使神差的,我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坐在床沿,仔细的看着躺在子恩床上,双目紧闭的李总,一个年轻帅气,才貌双全,被公司内所有女人暗暗喜欢的“大众人情”和超级偶像。
是的,不用讳言,在任何一种角度上而言,白手起家,只用了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就在中国的翻译界闯下偌大名头,据说已经资产过千万的李总,对于任何怀揣着“高富帅”梦想的少女们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再加上他那高大的身材,具有明星气质的长相,幽默风趣的谈吐,更是像毒药一般,让公司内的很多女性身中其毒。
和部门内的那些小女生一样,对于李总这个可以说是奇男子的男人,我也充满无数的佩服和好感,甚至说过分一点,爱慕!
但是,这种好感和心中的爱慕,我知道,我储存得越多,到时候对自己的伤害就越大。我不像子恩,不论是身材还是长相,都是校花级的上上之选,也许和大多数女人比起来,我也算是美女,如果在加上打扮和修饰,也会散发出一种令很多男人着迷的所谓“气质”。但是,在智子超翻这个美女如云的公司,要论姿色的话,我就什么也不是,排不上号了!
也许有人会说什么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但我想说,那是屁话!一个男人,首先爱上的是女人的外表,然后,他才会有那个兴致和耐心去了解她的心灵。一个女人的心灵再美,再善解人意,但是长得很恐龙,对于一个有才有貌的帅哥而言,他会仅仅只看重她的心灵美而和她在一起吗?
做朋友可以;但是想谈婚论嫁,那基本上就是天方夜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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