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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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将闫素素带到了一间布置清雅的房间,给闫素素赐了座。
初只是上下不住的打量着闫素素,弄的闫素素心里没了底。
半晌后,才听得太后缓缓开口:“刚才不想要命了?”
闫素素抬首,对上太后的眼眸,回话:“没想那么多,只想着再不救,那人会死。”
“哈哈哈哈,好一个没想那么多,近些年,哀家身边像你这样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哀家只觉得日子过的无趣,索性今日又让哀家寻到了一个!”
像她这样的人?什么人?有胆识的人?
太后排演那场戏,就是为了找个有胆的,讨自己喜欢的人?
闫素素心里有些郁郁,就为了找个讨自己欢心的人,差点就牺牲了一个无辜的性命,那个宫女,如果闫素素最后不是良心备受煎熬站了出来,是不是真的就做了演出道具,活活送了命?
这些皇者,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自私自傲,无论何时都只看得到自己,都只顾着自己喜欢,闫素素只觉得心里卡的难受,却又无从发作。
因着对太后的不满和郁闷,她的回话并不显得受宠若惊,而是淡泊如水:“谢太后娘娘抬爱!”
太后似并未察觉她态度上的清冷疏离,伸手取了一盏青花瓷杯,啜了一口茶。
“老实告诉哀家吧,你是不是喜欢皇上?”
闫素素楞了一下,觉得太后这话题转的也太快了吧!而且她问的这是什么话,喜欢皇上?她怎么会这么想。
“只有敬重爱戴之喜欢,并无男女情爱之喜欢。”她如实回答,面色如常。
太后轻笑了一声:“呵!那闵翔呢?你该不会也不喜欢闵翔吧!”
这个问题,可没上一个这么好回答了。
从名以上来讲,元闵翔是她的未婚夫,如果她回答不喜欢,那不就是对元闵翔自尊的挫伤,太后作为元闵翔的生母,定然会不高兴。
可若是说喜欢,那未免也太违心了吧,而且有弄巧成拙的可能,太后可能会认为一年之期,对两情相悦的情人来说太过残忍,然后把她从这次随行名单中剔除,将婚期提前,成了她和元闵翔的婚礼。
闫素素知道自己一定要斟酌再三作答,可是眼下也没这么多时间给她考虑答案,是以,她只能模棱两可的给出了一个答案:“日久总会生情。”
太后闻言,又是一声轻笑,对她点点头:“哀家知道了,你下去吧!”
她知道什么了?闫素素总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有些太高深莫测了,即便是细加揣摩,都不一定能看透她的心思。
有些惴惴的出了房间,有个老尼姑过来领她去佛堂,和大家一起念佛诵经,祭奠先帝。
一日平安度过,到了子时,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了,听桂嬷嬷的语气,是让大家念一个通宵,所有人只能强撑着眼皮子,用力的呼吸,以保持清醒。
三更光景,桂嬷嬷出去了一趟,她一出去,大家就以碎碎念的念佛声为掩饰,互相小声的交谈起来。
“我叫季末!”闫素素闭目养着神,耳畔忽然呵来一阵热气,她张开眼,侧过头,发现是那个十五六的女孩在和自己说话。
“我叫闫素素!”她对对方温和一笑,看着对方如同明珠一样的眼眸,只觉得灵动闪耀,让人精神都为之一振。
“我知道!”那人也笑了起来,很是明媚。
“呵呵,看来我还挺有名气!”闫素素调侃了一句,眼看着大门被推开,桂嬷嬷的一个脚已经踩了进来,她忙用眼神提示了季末一把,然后和季末又各自转正了身体,对着佛像碎碎念起来。
一夜过去,白天是先帝祭诞,她们的任务就是继续碎碎念。
很多人都开始体力不支,脸色苍白一片,闫素素体格本就较之别人健康,是以还算挺得住,就是瞌睡,无边无际的瞌睡虫袭来,她差点就这么碎碎念着睡过去。
看一边的季末,也是强自撑着,好几次看着她嘴巴念着念着就停止了,一会儿后,又好似猛然惊醒一样,做贼心虚的看看桂嬷嬷,然后又噼里啪啦的念开了。
——
“真的困乏极了,你不知道我睡着了几次,真是受罪。嘘——别说出去哦!”
狭窄的马车上,季末靠在车壁上,双手交叠在脑后,姿态懒散,眼睛里,还装着一点点的疲倦。
距离那次折磨人的念经,已经过去两日了,这两日间,有一日给她们睡觉,剩下的一日,一直在赶路。
先帝的陵墓,并不在京城,天元王朝帝都本在西边车水城,后来才迁都京城,但是历代君王的陵墓却没有迁移,依旧在车水城。
因为在西边,所以大家都叫那陵墓西陵。
车水城离京城快马加鞭,只需要大半日的车程,但是这次的队伍庞大,行进速度难免就有些缓慢,是以已经走了一天一夜了,离西陵还有百来里,约摸要到后半夜光景才会到。
闫素素被安排和季末同乘一车,交谈之中,闫素素也知道,季末是今年春的秀女选拔大会被选上来的,是铁骑将军季勇的孙女,十六芳华,这次是太后钦点的让她随行,至于会被选中,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季末性子天真可爱,烂漫爽朗,闫素素很快就和她成了朋友。
如今看到季末懒散的靠着车壁躺着,闫素素不由的调侃了一句:“坐端正了,不然叫人看到,小心传到太后耳朵里,有你好看的。”
“谁会看到,这车里就你我,你是不会说出去的,我知道。”
“呵呵,你倒是笃定啊!”闫素素轻笑了一声。
季末也跟着笑了起来,挺灿烂的笑容:“从第一次水里和你打交道,我就知道你这个人好相处,后来你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救了那宫女我就更确定,你生就一副侠义心肠,是个大好人。”
想不到,她在季末心里的形象,还挺光辉的。
“算你有眼光,我就是个好人!”她倒也不谦虚,半开玩笑道。
季末咯咯的笑了起来,忽然,笑容僵在了嘴角:“有杀气!”
杀气?
闫素素以为季末逗自己玩呢,这姑娘调皮的很,三两句间,都是玩笑话,可是看季末难得如此严肃的表情,她又有些半信半疑起来。
“怎么了?”
“有杀气,一会儿若是发生什么,别离开我,该死的,不让带利器,我的宝剑不在,素素,把你的发簪给我,快,我的发簪太短,不顶事!”季末的表情,越发的凝重,由不得闫素素不信。
闫素素忙拔下头上的玉簪子,一头瀑布一样的乌发顺着她光洁的脖颈倾泻下来,散了一股在淡淡的蔷薇花香出来。
将闫素素的发簪握在手心,季末凝声屏气,静静的像是在感受什么,聆听什么。
看她表情如此认真严肃,闫素素不敢打扰,只也跟着静静的坐着。
“来了,记得,跟着我!”
季末话音刚落,就听到外面护驾的卫兵大喊了一声:“有刺客,保护太后!”
接着,是女人们的尖叫声,刀枪碰撞的铿锵声,还有一声声惨叫。
闫素素身子一紧,居然真的有敌人。
季末果不愧为武将之后,在所有人都还没任何一丝察觉的时候,她就已经感觉到了杀气。
“有人靠近,素素,过来!”一把拉住闫素素,季末三步并作两步的往车门去,就在闫素素一离开座位的瞬间,她方才倚靠着的车壁,忽的被一把锐利的剑刺穿,好险。
如果不是季末,她怕是早就成了剑侠亡魂了。
看季末,她那双明籁的眸子里,完全收敛了天真烂漫,换上的是锐利冷峻的光芒。
这样的季末,虽然陌生,却让人肃然起敬。
一出车门,就有个蒙面人袭击了过来,季末把闫素素护在身后,灵巧的躲过剑锋,然后,玉簪子轻巧一划,就划过了多方的手腕。
对方吃痛,丢了剑,季末用脚尖勾住剑柄,一把提起,将剑稳稳拽入手心,而方才伤人的玉簪,则被她顺势装入了袖袋里备用。
太后将闫素素带到了一间布置清雅的房间,给闫素素赐了座。
初只是上下不住的打量着闫素素,弄的闫素素心里没了底。
半晌后,才听得太后缓缓开口:“刚才不想要命了?”
闫素素抬首,对上太后的眼眸,回话:“没想那么多,只想着再不救,那人会死。”
“哈哈哈哈,好一个没想那么多,近些年,哀家身边像你这样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哀家只觉得日子过的无趣,索性今日又让哀家寻到了一个!”
像她这样的人?什么人?有胆识的人?
太后排演那场戏,就是为了找个有胆的,讨自己喜欢的人?
闫素素心里有些郁郁,就为了找个讨自己欢心的人,差点就牺牲了一个无辜的性命,那个宫女,如果闫素素最后不是良心备受煎熬站了出来,是不是真的就做了演出道具,活活送了命?
这些皇者,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自私自傲,无论何时都只看得到自己,都只顾着自己喜欢,闫素素只觉得心里卡的难受,却又无从发作。
因着对太后的不满和郁闷,她的回话并不显得受宠若惊,而是淡泊如水:“谢太后娘娘抬爱!”
太后似并未察觉她态度上的清冷疏离,伸手取了一盏青花瓷杯,啜了一口茶。
“老实告诉哀家吧,你是不是喜欢皇上?”
闫素素楞了一下,觉得太后这话题转的也太快了吧!而且她问的这是什么话,喜欢皇上?她怎么会这么想。
“只有敬重爱戴之喜欢,并无男女情爱之喜欢。”她如实回答,面色如常。
太后轻笑了一声:“呵!那闵翔呢?你该不会也不喜欢闵翔吧!”
这个问题,可没上一个这么好回答了。
从名以上来讲,元闵翔是她的未婚夫,如果她回答不喜欢,那不就是对元闵翔自尊的挫伤,太后作为元闵翔的生母,定然会不高兴。
可若是说喜欢,那未免也太违心了吧,而且有弄巧成拙的可能,太后可能会认为一年之期,对两情相悦的情人来说太过残忍,然后把她从这次随行名单中剔除,将婚期提前,成了她和元闵翔的婚礼。
闫素素知道自己一定要斟酌再三作答,可是眼下也没这么多时间给她考虑答案,是以,她只能模棱两可的给出了一个答案:“日久总会生情。”
太后闻言,又是一声轻笑,对她点点头:“哀家知道了,你下去吧!”
她知道什么了?闫素素总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有些太高深莫测了,即便是细加揣摩,都不一定能看透她的心思。
有些惴惴的出了房间,有个老尼姑过来领她去佛堂,和大家一起念佛诵经,祭奠先帝。
一日平安度过,到了子时,大家都有些昏昏欲睡了,听桂嬷嬷的语气,是让大家念一个通宵,所有人只能强撑着眼皮子,用力的呼吸,以保持清醒。
三更光景,桂嬷嬷出去了一趟,她一出去,大家就以碎碎念的念佛声为掩饰,互相小声的交谈起来。
“我叫季末!”闫素素闭目养着神,耳畔忽然呵来一阵热气,她张开眼,侧过头,发现是那个十五六的女孩在和自己说话。
“我叫闫素素!”她对对方温和一笑,看着对方如同明珠一样的眼眸,只觉得灵动闪耀,让人精神都为之一振。
“我知道!”那人也笑了起来,很是明媚。
“呵呵,看来我还挺有名气!”闫素素调侃了一句,眼看着大门被推开,桂嬷嬷的一个脚已经踩了进来,她忙用眼神提示了季末一把,然后和季末又各自转正了身体,对着佛像碎碎念起来。
一夜过去,白天是先帝祭诞,她们的任务就是继续碎碎念。
很多人都开始体力不支,脸色苍白一片,闫素素体格本就较之别人健康,是以还算挺得住,就是瞌睡,无边无际的瞌睡虫袭来,她差点就这么碎碎念着睡过去。
看一边的季末,也是强自撑着,好几次看着她嘴巴念着念着就停止了,一会儿后,又好似猛然惊醒一样,做贼心虚的看看桂嬷嬷,然后又噼里啪啦的念开了。
——
“真的困乏极了,你不知道我睡着了几次,真是受罪。嘘——别说出去哦!”
狭窄的马车上,季末靠在车壁上,双手交叠在脑后,姿态懒散,眼睛里,还装着一点点的疲倦。
距离那次折磨人的念经,已经过去两日了,这两日间,有一日给她们睡觉,剩下的一日,一直在赶路。
先帝的陵墓,并不在京城,天元王朝帝都本在西边车水城,后来才迁都京城,但是历代君王的陵墓却没有迁移,依旧在车水城。
因为在西边,所以大家都叫那陵墓西陵。
车水城离京城快马加鞭,只需要大半日的车程,但是这次的队伍庞大,行进速度难免就有些缓慢,是以已经走了一天一夜了,离西陵还有百来里,约摸要到后半夜光景才会到。
闫素素被安排和季末同乘一车,交谈之中,闫素素也知道,季末是今年春的秀女选拔大会被选上来的,是铁骑将军季勇的孙女,十六芳华,这次是太后钦点的让她随行,至于会被选中,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季末性子天真可爱,烂漫爽朗,闫素素很快就和她成了朋友。
如今看到季末懒散的靠着车壁躺着,闫素素不由的调侃了一句:“坐端正了,不然叫人看到,小心传到太后耳朵里,有你好看的。”
“谁会看到,这车里就你我,你是不会说出去的,我知道。”
“呵呵,你倒是笃定啊!”闫素素轻笑了一声。
季末也跟着笑了起来,挺灿烂的笑容:“从第一次水里和你打交道,我就知道你这个人好相处,后来你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救了那宫女我就更确定,你生就一副侠义心肠,是个大好人。”
想不到,她在季末心里的形象,还挺光辉的。
“算你有眼光,我就是个好人!”她倒也不谦虚,半开玩笑道。
季末咯咯的笑了起来,忽然,笑容僵在了嘴角:“有杀气!”
杀气?
闫素素以为季末逗自己玩呢,这姑娘调皮的很,三两句间,都是玩笑话,可是看季末难得如此严肃的表情,她又有些半信半疑起来。
“怎么了?”
“有杀气,一会儿若是发生什么,别离开我,该死的,不让带利器,我的宝剑不在,素素,把你的发簪给我,快,我的发簪太短,不顶事!”季末的表情,越发的凝重,由不得闫素素不信。
闫素素忙拔下头上的玉簪子,一头瀑布一样的乌发顺着她光洁的脖颈倾泻下来,散了一股在淡淡的蔷薇花香出来。
将闫素素的发簪握在手心,季末凝声屏气,静静的像是在感受什么,聆听什么。
看她表情如此认真严肃,闫素素不敢打扰,只也跟着静静的坐着。
“来了,记得,跟着我!”
季末话音刚落,就听到外面护驾的卫兵大喊了一声:“有刺客,保护太后!”
接着,是女人们的尖叫声,刀枪碰撞的铿锵声,还有一声声惨叫。
闫素素身子一紧,居然真的有敌人。
季末果不愧为武将之后,在所有人都还没任何一丝察觉的时候,她就已经感觉到了杀气。
“有人靠近,素素,过来!”一把拉住闫素素,季末三步并作两步的往车门去,就在闫素素一离开座位的瞬间,她方才倚靠着的车壁,忽的被一把锐利的剑刺穿,好险。
如果不是季末,她怕是早就成了剑侠亡魂了。
看季末,她那双明籁的眸子里,完全收敛了天真烂漫,换上的是锐利冷峻的光芒。
这样的季末,虽然陌生,却让人肃然起敬。
一出车门,就有个蒙面人袭击了过来,季末把闫素素护在身后,灵巧的躲过剑锋,然后,玉簪子轻巧一划,就划过了多方的手腕。
对方吃痛,丢了剑,季末用脚尖勾住剑柄,一把提起,将剑稳稳拽入手心,而方才伤人的玉簪,则被她顺势装入了袖袋里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