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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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闫府,闫素素让车夫往最近的药铺驶去,理由:“想给我娘抓点安胎的药。到时候,你在药店门口等我就好。”
车夫恭顺应道:“是,三小姐。”
马车走了一会儿,就到了京城最繁华的一条街道,如今正是正月初三,店铺多都未开张,街上人并不多,零零星星的走在街道两旁,马车驶到一家药铺门口,门尚关着,车夫下去敲门,周边烧饼铺子的老板娘说,掌柜的和伙计们都回家过年了,要正月初八才会回来开张。
闻言,谢过了那老板娘,闫素素让车夫继续找下一家药铺,不知道是不是她运气不好,城里几家大药铺,居然都关张着,闫素素想了想,让车夫把车停到了闵王府门口。
“你先回去,一会儿闵王爷会送我回来!”打发了车夫回去,闫素素径自走进了闵王府。
门公认得闫素素,但是碍于规矩,还是让她在外面等了一会儿,自己进去通报。
闫素素百无聊赖的站在门口,看着闵王府内,有仆人端着果盘往返与甬道上,她大抵猜到,元闵翔有客在。
知道自己来的不是时候,但是既然来了,既然人家都进去通报了,既然马车都让自己打发走了,她也只能在外头等着消息,而不能兀自离开。
等了片刻,门公恭恭敬敬的跑了过来,给她作了个揖:“三小姐,王爷请您进去呢!您请跟着奴才走。”
“恩!”闫素素应了一声,跟在门公身后往内走,靠近大厅的时候,老远就听到了丝竹之声,不绝于耳,闫素素学过琴技,自然也稍了解了些古代的音律,这弹奏的曲子,是一首合奏的曲子。
有空灵的箜篌声,有轻灵的笛音,也有浑厚的古琴声,另外一种乐器,铿锵有力的,倒是听不出到底是什么。
进了大厅,厅堂正中央,设着乐席,闫素素才发现,另外一个铿锵有力的乐器,居然是马头琴。
马头琴在现代,是草原蒙古族的乐器,有两根弦,共鸣箱呈梯形,声音圆润,深沉粗犷,如今和箜篌笛子古琴搭配,实在似乎有些奇特的组合,可那一首曲子,却是别有味道,一点都不显得任何一种乐音过于突兀。
好似浑然天成的仙宫乐曲,这首曲子,闫素素没有听过,和中原多哀怨委婉的古曲不同,这曲子里带着滂湃激昂的情绪,尤其是中间那段,四乐齐鸣,速度很快,那力道,那乐章,那气势,让人宛若置身草原,周边是无边绿地,上奔驰骏马万千,好不壮观。
琴音到了后端,换做了马头琴的独奏,缓缓深沉,将那草原骏马图收拢,换上了衣服暮霭深沉,夕阳西下的安详图卷。
闫素素听的有些痴,一眼朝那弹琴的女子看去,见她里里外外,统共穿了三岑衣层衣服,最里面一层是个雪白的,袖口做成蓝色束口箭袖,紧贴着整个皓腕。
第二层,则是一件青蓝色的外衣,袖长至肘,袖子上绣制着无名的小野花。
第三层,也是最外头一件,是一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粉红的颜色,看上去非常的粉嫩。
女子头上,是一定雪白的翻檐尖顶帽,缀着狐毛,还镶嵌着一圈黄色玛瑙。
女子的容颜,则是用一块白色的缎子遮掩着,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之美,撩人心弦。
闫素素在门公带领下,自侧边小道往前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弹马头琴的女子身上,并未有人注意到她,直到弹琴的女子举目朝她看来,稍稍乱了琴音,大家方注意到了她的到来,纷纷朝她看来,席间多数人是认得她的,不忘叫她一声三小姐,和她打个招呼。
自从上次校场过后,闫素素算是出了名了,京城的公子哥儿无一不在传诵她的丰功伟绩,说她六个圈儿,就把威武将军李威死死的套了进去,输的一败涂地。
也有人赞她容貌无双,说只知道闫家大小姐生的倾城之姿,却不想闫家三小姐也是不甘示弱,怪不得闵王爷会舍那闫大小姐,闫二小姐,独独对闫三小姐动心。
随着这些传诵,闫素素在公子哥心里,俨然成了未来媳妇的标准。
美丽,聪颖,有胆识。
闫素素倒不知道自己居然被如此追捧,她只一一礼貌的颔首,和大家微笑回招呼,走了几步,已经到了元闵翔身边。
早有下人给她备了椅子,她一过去,元闵翔就拉了她的手,把她牵引到座位上。
闫素素本是有事来找他的,自然不可能久留,坐是坐下了,但却并未加入这些客人的行列,欣赏歌舞表演。
那厢马头琴弹奏依然在继续,到了收尾一段,闫素素看向元闵翔,凑到他耳边,轻声道:“你几时有空,带我进宫一趟。”
元闵翔目光注视着场上的表演,心思,却全让闫素素收拢着,她的话,自然他也听的清楚,只是一听到她要进宫,他就有些微微不悦。
他始终忘不了,元闵瑞看她的目光,依旧她对元闵瑞展露的温柔。
佯装听不见,她对她指指场上:“好听吗?”
闫素素点点头,回道:“好听——王爷,你几时有空,能不能带我进宫一趟。”
她心思没放在表演上,所以只随意赢了声好听,就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元闵翔好看的俊眉一凌,忽然有些略显霸道的把她拉了起来,就在闫素素不明所以的时候,却见他不顾如今的场合,旁若无人的把她揽在了怀中,放到了自己的膝盖上。
今日到场的,都是些公子哥儿,气氛只是朋友间的相聚,并不严肃,是以一看到这样的情景,无不起哄起来,开起了善意的玩笑。
“闵王爷的,大婚在即,你不用这般心急吧!”有人笑道。
“美人在怀,是不是格外惬意。”有人继续。
闫素素只觉得脸一阵红一阵白,不由的挣扎起来,无奈元闵翔手劲却极大,把她抱的紧实,不让她挣脱半分。
“放开我!”碍于场合,闫素素不好和他撕破脸孔来,只能压抑着怒意,低声呵斥道。
元闵翔却只当看不到她压抑的怒意,感受不到她抗拒的挣扎,只是有些无赖的在她耳边道:“你刚才和我说什么?离的有些远,这屋子里又有些喧哗,靠的近些,本王才能听到。”
闫素素哪里还有心思和元闵翔说事,只想着赶紧离开,离开他的怀抱,离开他的膝盖,离开闵王府。
“没事了,我没事和你说,你放开我!”
闻言,元闵翔脸上,染了一层得意的笑容:“既如此,那就专心献上歌舞吧,马头琴,在京城可是难得一听的。”
马头琴演奏,对这些中原人士来说,确实是新奇奇特。
但闫素素生在二十一世纪,通讯媒体如此发达,此类表演,她在电视上早就见怪不怪了。
而且因为非典那一年去西藏舅父家住了两个来月,所以也常常听舅父弹奏马头琴,故而虽然觉得弹奏着弹的非常好听,却并不觉得是难得。
也就是说,她不想听了。
“我要回去了,我娘还在等我。”
他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的素手纳入宽厚的掌心,另一只手,紧紧压着她的腰肢,不让她挣脱,唇,微微撅起:“嘘,好好听,你的出现,已经打断这场表演,要走,只少等这场演奏结束,不然,就太过无礼了。”
无礼的到底是谁?闫素素很想问。
堂而皇之的拉她入怀,众目睽睽的对她非礼,霸道蛮横的不许她离开,这无礼的人,到底是哪个?
终究,她没有问,不是因为怕他,而是因为琴音落了,一曲罢了。
他倒是守信,放开了她。
闫素素一刻都不想留下,太丢人了,就算是在现代,男女之间在大庭广众下亲密如此,也是不雅的行为,伤风败俗的。
她红着脸,对大家道了别,就匆匆往回走。
从边上小道往下走的时候,她接收到了一抹异样的目光,微微侧头去看,见是那探马头琴的女子,面上上方的一双美眸,正看着她。
闫素素对那女子微微一笑,便转开了目光,继续往外走。
主座上,元闵翔的目光,从始至终,好整以暇的追随着她的背影,细细算算,离出九,近了。
【到15号前,我要去苏州开会,尽量日更6000,等我回来,会恢复日更1万!谢谢大家!】
出了闫府,闫素素让车夫往最近的药铺驶去,理由:“想给我娘抓点安胎的药。到时候,你在药店门口等我就好。”
车夫恭顺应道:“是,三小姐。”
马车走了一会儿,就到了京城最繁华的一条街道,如今正是正月初三,店铺多都未开张,街上人并不多,零零星星的走在街道两旁,马车驶到一家药铺门口,门尚关着,车夫下去敲门,周边烧饼铺子的老板娘说,掌柜的和伙计们都回家过年了,要正月初八才会回来开张。
闻言,谢过了那老板娘,闫素素让车夫继续找下一家药铺,不知道是不是她运气不好,城里几家大药铺,居然都关张着,闫素素想了想,让车夫把车停到了闵王府门口。
“你先回去,一会儿闵王爷会送我回来!”打发了车夫回去,闫素素径自走进了闵王府。
门公认得闫素素,但是碍于规矩,还是让她在外面等了一会儿,自己进去通报。
闫素素百无聊赖的站在门口,看着闵王府内,有仆人端着果盘往返与甬道上,她大抵猜到,元闵翔有客在。
知道自己来的不是时候,但是既然来了,既然人家都进去通报了,既然马车都让自己打发走了,她也只能在外头等着消息,而不能兀自离开。
等了片刻,门公恭恭敬敬的跑了过来,给她作了个揖:“三小姐,王爷请您进去呢!您请跟着奴才走。”
“恩!”闫素素应了一声,跟在门公身后往内走,靠近大厅的时候,老远就听到了丝竹之声,不绝于耳,闫素素学过琴技,自然也稍了解了些古代的音律,这弹奏的曲子,是一首合奏的曲子。
有空灵的箜篌声,有轻灵的笛音,也有浑厚的古琴声,另外一种乐器,铿锵有力的,倒是听不出到底是什么。
进了大厅,厅堂正中央,设着乐席,闫素素才发现,另外一个铿锵有力的乐器,居然是马头琴。
马头琴在现代,是草原蒙古族的乐器,有两根弦,共鸣箱呈梯形,声音圆润,深沉粗犷,如今和箜篌笛子古琴搭配,实在似乎有些奇特的组合,可那一首曲子,却是别有味道,一点都不显得任何一种乐音过于突兀。
好似浑然天成的仙宫乐曲,这首曲子,闫素素没有听过,和中原多哀怨委婉的古曲不同,这曲子里带着滂湃激昂的情绪,尤其是中间那段,四乐齐鸣,速度很快,那力道,那乐章,那气势,让人宛若置身草原,周边是无边绿地,上奔驰骏马万千,好不壮观。
琴音到了后端,换做了马头琴的独奏,缓缓深沉,将那草原骏马图收拢,换上了衣服暮霭深沉,夕阳西下的安详图卷。
闫素素听的有些痴,一眼朝那弹琴的女子看去,见她里里外外,统共穿了三岑衣层衣服,最里面一层是个雪白的,袖口做成蓝色束口箭袖,紧贴着整个皓腕。
第二层,则是一件青蓝色的外衣,袖长至肘,袖子上绣制着无名的小野花。
第三层,也是最外头一件,是一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粉红的颜色,看上去非常的粉嫩。
女子头上,是一定雪白的翻檐尖顶帽,缀着狐毛,还镶嵌着一圈黄色玛瑙。
女子的容颜,则是用一块白色的缎子遮掩着,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之美,撩人心弦。
闫素素在门公带领下,自侧边小道往前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弹马头琴的女子身上,并未有人注意到她,直到弹琴的女子举目朝她看来,稍稍乱了琴音,大家方注意到了她的到来,纷纷朝她看来,席间多数人是认得她的,不忘叫她一声三小姐,和她打个招呼。
自从上次校场过后,闫素素算是出了名了,京城的公子哥儿无一不在传诵她的丰功伟绩,说她六个圈儿,就把威武将军李威死死的套了进去,输的一败涂地。
也有人赞她容貌无双,说只知道闫家大小姐生的倾城之姿,却不想闫家三小姐也是不甘示弱,怪不得闵王爷会舍那闫大小姐,闫二小姐,独独对闫三小姐动心。
随着这些传诵,闫素素在公子哥心里,俨然成了未来媳妇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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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她不想听了。
“我要回去了,我娘还在等我。”
他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的素手纳入宽厚的掌心,另一只手,紧紧压着她的腰肢,不让她挣脱,唇,微微撅起:“嘘,好好听,你的出现,已经打断这场表演,要走,只少等这场演奏结束,不然,就太过无礼了。”
无礼的到底是谁?闫素素很想问。
堂而皇之的拉她入怀,众目睽睽的对她非礼,霸道蛮横的不许她离开,这无礼的人,到底是哪个?
终究,她没有问,不是因为怕他,而是因为琴音落了,一曲罢了。
他倒是守信,放开了她。
闫素素一刻都不想留下,太丢人了,就算是在现代,男女之间在大庭广众下亲密如此,也是不雅的行为,伤风败俗的。
她红着脸,对大家道了别,就匆匆往回走。
从边上小道往下走的时候,她接收到了一抹异样的目光,微微侧头去看,见是那探马头琴的女子,面上上方的一双美眸,正看着她。
闫素素对那女子微微一笑,便转开了目光,继续往外走。
主座上,元闵翔的目光,从始至终,好整以暇的追随着她的背影,细细算算,离出九,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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