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蝙蝠剑,陌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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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没有棺钉,只是覆盖在棺材上面,只要抬起来就可以见到里面的真容,我咽下一口口水:“我不知道,有说李闯王死了,也有说他归隐了,改名叫奉天玉,以和尚的身份活在世上,可是这个结论还是被否了。”
李闯王归隐,上世纪八十年代,湖南某地发现一座古墓,考古人员发现墓主人奉天玉和尚违背僧规,按俗礼下葬,而葬俗又与本地葬俗不同,最后通过种种物证认为奉天玉和尚很可能便是李自成。但结果又被否认了,在奉天玉出家的历史中,奉天玉和尚与当地官员交往密切,也不符合李闯王“陕北口音,四十岁多一点,一只眼睛瞎了”的相貌特征,由此,这个结论又被否决了。
老九嘿嘿一笑:“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事实上,我已经闻到腐臭的味道了,我是没什么力气了,现在老九成为我们的主力,他冷笑一声,双手把住棺盖,用力地一掀,居然没有掀动,他的表情有些尴尬:“不给面子啊,陶冉,来帮下忙。”
陶冉马上笑了:“你现在是把我当男人使唤啊。”
老九笑道:“在我眼里,你从来都是巾帼不让须眉,英勇得很啊。”
陶冉是心中有数的吧,老九开始可是对她充满了戒备,随着我们加入离人组,戒备慢慢消失了,两人的关系缓和了不少。
两人合力,终于将棺盖抬起来了,棺盖还没有放下去,老九的脸就变了,我和蒙洛同时问道:“怎么了?”
“是女尸。”老九叹口气,这才和陶冉将棺盖放在地上,然后以手叉在腰上:“破解千古之谜的机会没有了。”
“难道是红娘子?”我心里一喜。
四人同时凑了过去,蒙洛了看一眼,表情就变得苦巴巴地,迅速地掉转头,还“呃”了一声,石棺里的尸体已经腐烂,我们是在地下,虽然还在山体里,但四周都被江水包围,有些石壁上面甚至生出些许青苔,可见环境的潮湿,在这种环境下,尸体不腐烂才怪,老九突然伸手进去,拈起一团颜色莫名的片状东西:“是草木灰。”
将草木焚烧以后,铺在棺材里可以吸收湿气,在防腐上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时间久了,吸收了尸气和尸液,这些草木灰早就凝结成一块,老九将手里的东西扔下去,说道:“要是男尸就好了,先确认是不是红娘子吧。”
棺材里的女尸已经腐烂了三分之一,面目依稀可辨,她的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通过服饰,我可以精准地判断她是什么朝代的人:“明朝女子。”
明代的贵妇多是穿红色大袖的袍子,一般妇女只能穿桃红、紫绿和一些浅淡的颜色。平日常穿的是短衫长裙,腰上系着绸带,裙子宽大,样式很多,像百褶裙、凤尾裙、月华裙等,棺材里的女人穿的是普通的短衫长裙,裙子是凤尾裙,尸身躺在一块布上,老九毫无顾忌地去扯那块布,生生地扯了出来,摊开来一看:“是披风。”
披风,穿在身上的对襟大袖的外衣,是直领、对襟、两腋下开衩、有二长袖的一种长衫。与斗篷不同,斗篷常穿于室外,披风室内外均可穿。盛行于明清时期,从许多画像以及笔记资料上看,披风是明代比较流行的一种服饰,在明末的《云间据目抄》里面就提到了“披风便服”,清朝入关之后,由于“男从女不从”,所以披风仍然流行了一段时间,
凤尾裙加上披风,女尸的朝代不用怀疑了,而且,陶冉说道:“红娘子喜欢身披披风,这是人尽皆知的,难道是她?”
老九说道:“是与不是,再去看看外面的两具尸体就好了。”
“等等,你们看。”我指着女尸的脑袋下面:“她枕着什么东西?”
老九的手最快,凡是可能是明器的东西,他的反应始终是最快的,那个木枕被抽了出来,一拿在手里,老九就嘿嘿直笑:“里面有东西。”
老九打开木枕,里头果然放着一本书!
蒙洛瞅了一眼,“哇”了一声:“这不是失传已久的《奇闻秘术》吗?”
那卷书马上就被蒙洛抢走了,他握在手心里,好像捧着失传已久的宝物一样,嘴里还嘀咕个没完没了,老九一把抽回去:“我是第一发现人,你要问过我才行。”
蒙洛马上抢回去:“这东西落在正确的人手里才有用,你对阴阳秘术不懂,拿了就是天书,一点用处也没有。”
老九终于不和蒙洛抢了,蒙洛打开那本《奇闻秘术》,我凑过去看一眼,虽然认识上面的字,可也觉得是天书,立刻没有了兴趣,正准备和老九说话,蒙洛将书哗啦啦地翻了一遍,转眼间就到了最后一页,他突然怔在那里:“喂,你们快看,这里有两个署名,一个是红娘子,一个是……唐赛儿?”
听到最后一个名字,我一把将书夺过来,最后一页上面的确有两个署名,唐赛儿在下,红娘子在上,红娘子的署名上面还有四个字“物归原主”,老九也将脑袋凑过来,嘴里骂骂咧咧起来,头也左右摇摆着,倒是陶冉一语说中:“红娘子物归原主,所以这书原本是唐赛儿的,她拿回来归还,可是红娘子是怎么知道这东西的……”
我的眼睛亮了,调侃道:“陶警官,你知道唐赛儿是什么人吗?”
陶冉还没有说话呢,蒙洛先开口了:“既而捕得之,将伏法,恬然不惧。裸而缚之,诣市临刑。刃不能入。不得己,复下狱,三木被体,铁钮系足,俄皆自解脱,竟遁去,不知所终。师叔说,这个唐赛儿一定通晓阴阳术,自己不是普通人。”
“你们学这个也知道唐赛儿?”我顿时对蒙洛刮目相看了。
“历史上有不少奇人异士,在民间都有一些传说,总是身负特别的技能。”蒙洛说道:“这次老道长大寿,在那里听他们聊了许多,受到不少启发,自古以来,真正的奇人异士都在民间,就拿这个唐赛儿来说,据说她曾经被抓,入了牢房,被绑在木架子上,双脚也上了铁链,可是却神奇地从牢里逃脱,不出所踪,师叔说这极有可能是循术。”
“循术?”老九说道:“像土行孙那样?”
“其实更像是障眼法。”蒙洛抓抓头:“相传是民间秘术,这个我也说不清楚,只是耳闻,没有亲见。”
“我知道了。”我打了一个响指:“这具女尸是唐赛儿。”
唐赛儿,生卒不详,是明朝初年起兵反朝廷的著名白莲教女首领,唐赛儿家境贫苦,自幼从父习武,不到十五岁已武艺超群。
朱棣做皇帝后把京城从南京迁到北京,大修宫殿。为了供养京师官员及军队,又组织南粮北调,修浚运河,开凿会通河,大量征调民夫,唐赛儿的家乡首当其冲,她与丈夫林三冲进官府讨粮,林三被杀害。她父亲悲愤而死,母亲也重病身亡。她忍无可忍,决心率众起义。
起义时间只维持了六十天,可是击毙了明朝两员大将,取得了两次大捷。可惜的是,最后仍然失败,被捕后,唐赛儿神奇地脱困,其后不知所踪,为了防止唐赛儿出家为尼,混入道姑行列,永乐皇帝在同年三月和五月下令,凡是北京和山东境内的尼姑和道士都要被抓到京师,于是先后有一万多名尼姑、道姑被逮往京师诘问,但是唐赛儿还是不知所终。
假如蒙洛说的是真的,唐赛儿有一身奇术,能够神奇脱困就不足为奇了,再加上我们进来前,这鬼壁前面设立了八卦阵,也可知道里面的人不一般。
只是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假如石棺里的人是唐赛儿,那么红娘子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那个黄花梨盒子,她已经决定要随自己和夫君陪葬,为什么会流传到外面?
老九盯着蒙洛手上的书,说道:“先不管这人如何,去看看外面两具棺材先。”
外面的两具棺材并非石棺,两具棺材南北相对,似乎颇有些深意,老九率先开朝北的这一具,这是两具花柳木的棺材,北边这一具有棺钉,老九利落地撬开了,打开棺盖,里头的东西让他一惊:“剑?林天易,过来,这东西你在行。”
里面摆着两件兵器,其中一件是剑,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器。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的一种兵器。明朝的时候,火药盛行,我之前店里就有一把明朝的掌中雷,是用火药的。
“蝙蝠剑,这是女性用的长剑。”我说道:“你们看,剑锷部分就是一只惟妙惟肖的蝙蝠,蝙蝠的蝠与福同音,是个好彩头,它的剑身更适合女孩子使用,所谓剑走轻灵就是如此。”
毕竟年头久了,已经生了锈,不再有以前的锐气,再说另外一把是刀,“呵呵,改良后的陌刀。”我说道:“陌刀本来是唐朝的重兵器,早期的陌刀可能有三十七斤重,这一把是针其缩短了,更便于携带,看制式和大小,是男人用的。”
石棺没有棺钉,只是覆盖在棺材上面,只要抬起来就可以见到里面的真容,我咽下一口口水:“我不知道,有说李闯王死了,也有说他归隐了,改名叫奉天玉,以和尚的身份活在世上,可是这个结论还是被否了。”
李闯王归隐,上世纪八十年代,湖南某地发现一座古墓,考古人员发现墓主人奉天玉和尚违背僧规,按俗礼下葬,而葬俗又与本地葬俗不同,最后通过种种物证认为奉天玉和尚很可能便是李自成。但结果又被否认了,在奉天玉出家的历史中,奉天玉和尚与当地官员交往密切,也不符合李闯王“陕北口音,四十岁多一点,一只眼睛瞎了”的相貌特征,由此,这个结论又被否决了。
老九嘿嘿一笑:“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事实上,我已经闻到腐臭的味道了,我是没什么力气了,现在老九成为我们的主力,他冷笑一声,双手把住棺盖,用力地一掀,居然没有掀动,他的表情有些尴尬:“不给面子啊,陶冉,来帮下忙。”
陶冉马上笑了:“你现在是把我当男人使唤啊。”
老九笑道:“在我眼里,你从来都是巾帼不让须眉,英勇得很啊。”
陶冉是心中有数的吧,老九开始可是对她充满了戒备,随着我们加入离人组,戒备慢慢消失了,两人的关系缓和了不少。
两人合力,终于将棺盖抬起来了,棺盖还没有放下去,老九的脸就变了,我和蒙洛同时问道:“怎么了?”
“是女尸。”老九叹口气,这才和陶冉将棺盖放在地上,然后以手叉在腰上:“破解千古之谜的机会没有了。”
“难道是红娘子?”我心里一喜。
四人同时凑了过去,蒙洛了看一眼,表情就变得苦巴巴地,迅速地掉转头,还“呃”了一声,石棺里的尸体已经腐烂,我们是在地下,虽然还在山体里,但四周都被江水包围,有些石壁上面甚至生出些许青苔,可见环境的潮湿,在这种环境下,尸体不腐烂才怪,老九突然伸手进去,拈起一团颜色莫名的片状东西:“是草木灰。”
将草木焚烧以后,铺在棺材里可以吸收湿气,在防腐上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时间久了,吸收了尸气和尸液,这些草木灰早就凝结成一块,老九将手里的东西扔下去,说道:“要是男尸就好了,先确认是不是红娘子吧。”
棺材里的女尸已经腐烂了三分之一,面目依稀可辨,她的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通过服饰,我可以精准地判断她是什么朝代的人:“明朝女子。”
明代的贵妇多是穿红色大袖的袍子,一般妇女只能穿桃红、紫绿和一些浅淡的颜色。平日常穿的是短衫长裙,腰上系着绸带,裙子宽大,样式很多,像百褶裙、凤尾裙、月华裙等,棺材里的女人穿的是普通的短衫长裙,裙子是凤尾裙,尸身躺在一块布上,老九毫无顾忌地去扯那块布,生生地扯了出来,摊开来一看:“是披风。”
披风,穿在身上的对襟大袖的外衣,是直领、对襟、两腋下开衩、有二长袖的一种长衫。与斗篷不同,斗篷常穿于室外,披风室内外均可穿。盛行于明清时期,从许多画像以及笔记资料上看,披风是明代比较流行的一种服饰,在明末的《云间据目抄》里面就提到了“披风便服”,清朝入关之后,由于“男从女不从”,所以披风仍然流行了一段时间,
凤尾裙加上披风,女尸的朝代不用怀疑了,而且,陶冉说道:“红娘子喜欢身披披风,这是人尽皆知的,难道是她?”
老九说道:“是与不是,再去看看外面的两具尸体就好了。”
“等等,你们看。”我指着女尸的脑袋下面:“她枕着什么东西?”
老九的手最快,凡是可能是明器的东西,他的反应始终是最快的,那个木枕被抽了出来,一拿在手里,老九就嘿嘿直笑:“里面有东西。”
老九打开木枕,里头果然放着一本书!
蒙洛瞅了一眼,“哇”了一声:“这不是失传已久的《奇闻秘术》吗?”
那卷书马上就被蒙洛抢走了,他握在手心里,好像捧着失传已久的宝物一样,嘴里还嘀咕个没完没了,老九一把抽回去:“我是第一发现人,你要问过我才行。”
蒙洛马上抢回去:“这东西落在正确的人手里才有用,你对阴阳秘术不懂,拿了就是天书,一点用处也没有。”
老九终于不和蒙洛抢了,蒙洛打开那本《奇闻秘术》,我凑过去看一眼,虽然认识上面的字,可也觉得是天书,立刻没有了兴趣,正准备和老九说话,蒙洛将书哗啦啦地翻了一遍,转眼间就到了最后一页,他突然怔在那里:“喂,你们快看,这里有两个署名,一个是红娘子,一个是……唐赛儿?”
听到最后一个名字,我一把将书夺过来,最后一页上面的确有两个署名,唐赛儿在下,红娘子在上,红娘子的署名上面还有四个字“物归原主”,老九也将脑袋凑过来,嘴里骂骂咧咧起来,头也左右摇摆着,倒是陶冉一语说中:“红娘子物归原主,所以这书原本是唐赛儿的,她拿回来归还,可是红娘子是怎么知道这东西的……”
我的眼睛亮了,调侃道:“陶警官,你知道唐赛儿是什么人吗?”
陶冉还没有说话呢,蒙洛先开口了:“既而捕得之,将伏法,恬然不惧。裸而缚之,诣市临刑。刃不能入。不得己,复下狱,三木被体,铁钮系足,俄皆自解脱,竟遁去,不知所终。师叔说,这个唐赛儿一定通晓阴阳术,自己不是普通人。”
“你们学这个也知道唐赛儿?”我顿时对蒙洛刮目相看了。
“历史上有不少奇人异士,在民间都有一些传说,总是身负特别的技能。”蒙洛说道:“这次老道长大寿,在那里听他们聊了许多,受到不少启发,自古以来,真正的奇人异士都在民间,就拿这个唐赛儿来说,据说她曾经被抓,入了牢房,被绑在木架子上,双脚也上了铁链,可是却神奇地从牢里逃脱,不出所踪,师叔说这极有可能是循术。”
“循术?”老九说道:“像土行孙那样?”
“其实更像是障眼法。”蒙洛抓抓头:“相传是民间秘术,这个我也说不清楚,只是耳闻,没有亲见。”
“我知道了。”我打了一个响指:“这具女尸是唐赛儿。”
唐赛儿,生卒不详,是明朝初年起兵反朝廷的著名白莲教女首领,唐赛儿家境贫苦,自幼从父习武,不到十五岁已武艺超群。
朱棣做皇帝后把京城从南京迁到北京,大修宫殿。为了供养京师官员及军队,又组织南粮北调,修浚运河,开凿会通河,大量征调民夫,唐赛儿的家乡首当其冲,她与丈夫林三冲进官府讨粮,林三被杀害。她父亲悲愤而死,母亲也重病身亡。她忍无可忍,决心率众起义。
起义时间只维持了六十天,可是击毙了明朝两员大将,取得了两次大捷。可惜的是,最后仍然失败,被捕后,唐赛儿神奇地脱困,其后不知所踪,为了防止唐赛儿出家为尼,混入道姑行列,永乐皇帝在同年三月和五月下令,凡是北京和山东境内的尼姑和道士都要被抓到京师,于是先后有一万多名尼姑、道姑被逮往京师诘问,但是唐赛儿还是不知所终。
假如蒙洛说的是真的,唐赛儿有一身奇术,能够神奇脱困就不足为奇了,再加上我们进来前,这鬼壁前面设立了八卦阵,也可知道里面的人不一般。
只是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假如石棺里的人是唐赛儿,那么红娘子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那个黄花梨盒子,她已经决定要随自己和夫君陪葬,为什么会流传到外面?
老九盯着蒙洛手上的书,说道:“先不管这人如何,去看看外面两具棺材先。”
外面的两具棺材并非石棺,两具棺材南北相对,似乎颇有些深意,老九率先开朝北的这一具,这是两具花柳木的棺材,北边这一具有棺钉,老九利落地撬开了,打开棺盖,里头的东西让他一惊:“剑?林天易,过来,这东西你在行。”
里面摆着两件兵器,其中一件是剑,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器。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的一种兵器。明朝的时候,火药盛行,我之前店里就有一把明朝的掌中雷,是用火药的。
“蝙蝠剑,这是女性用的长剑。”我说道:“你们看,剑锷部分就是一只惟妙惟肖的蝙蝠,蝙蝠的蝠与福同音,是个好彩头,它的剑身更适合女孩子使用,所谓剑走轻灵就是如此。”
毕竟年头久了,已经生了锈,不再有以前的锐气,再说另外一把是刀,“呵呵,改良后的陌刀。”我说道:“陌刀本来是唐朝的重兵器,早期的陌刀可能有三十七斤重,这一把是针其缩短了,更便于携带,看制式和大小,是男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