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狂鲨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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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狂鲨的心声
狼群小队的成员,除了酒鬼被他们安排在一个普通的酒店里面养伤意外,其他的人都在这儿了。他们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从他们的眼神之中林峰也可以看出,自己一声令下,哪怕是刀山火海,他们也不会畏惧半分,勇往直前!
至于高腾和小妖就不必多说了,一个是多年的兄弟,一个是自己的老婆,这两个家伙自然不会说什么害怕的话来。
林峰点了点头,满意的说道:“嗯,很好!不过我也要说一下,那张德普和张林明的住宅,肯定是铜墙铁壁一般的防守,你们还是要小心一点,不要像在岛国那样轻敌,我可不希望来的时候好好的,回去的时候都带着伤!”
“是,我们明白!”狼群齐齐应和了一声,眼神中尽是狂涌的杀气。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在岛国看见酒鬼被弄成那副模样,他们心中的火气和杀意一点儿都不小!然而始作俑者田中小野已经死了,他们想要找人发泄都没有地方去找!这一肚子的火窝到了现在,非但没有随着时间而减少,反而是越来越大。
现在到好,终于有了发泄的对象了!
林峰摊开了从周杰夫那里得来的资料,扫视了几眼,说道:“来,我们一起商议一下,应该如何去突袭张家那些混蛋?”
小妖走到了桌边,拿起了那些资料看了起来,随后她说道:“还是我先来将这上面的大致情况说一下吧!张德普的住宅,在隔了两条街的一栋公寓里面,当然了,那栋五层的小公寓,现在都是张家买下了的。但张林明却不在此处,而是住在另外一边,但是相距并不是很远,同样的,那边的防御也不会少了。我们主要要对付的就是他们俩个,其他的人倒是无所谓了。”
高腾闻言,想了一下说道:“那我们是兵分两路,同时突袭,还是集中力量一起快速灭掉一处,然后赶往另外一边?”
“嗯,这是一个问题。他们相距并不是很远,而且显然内部会有通讯联络的。我们虽然强,但也不见得能够马上灭掉某一处,这样一来,另外的一边很有可能赶来支援,这么前后包夹,对我们自然不是什么好事。又或者,换个情况来说,就算某一处我们能够拿下,可那也不是分分钟就能搞定的,另外的一边听到了风声,跑掉了那可就太不妙了。”林峰以手扶额,皱起了眉头说道。
“的确,这个确实要好好的考虑一下。”小妖也帮腔说道。
但是狂鲨却不以为然,他也是参加了那一次进攻华西盛世山庄的人,而且加入狼群之后,既没有什么表现,也没有什么过错,用碌碌无为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当然了,这个是他自己的想法,觉得自己来了狼群一点儿用都没有,委实太丢脸了。
此刻他哼声说道:“老大,这张家不过是手下败将而已,先不说我们去了会不会让他们闻风丧胆,就算他们两边聚在了一起,又能够把我们怎么样?加入狼群之后,我才知道咱们的实力有多么的强大,对付区区一些垃圾,冲上去就解决了,何必在这里商议呢?”
虽然他话说的有些无礼,但林峰并不介意,反而是笑着说道:“不,狂鲨,你想错了。首先,狮子搏兔尚尽全力,更何况我们虽然很强,那张家也不是兔子,而是一群狼!再则,一冲而上或许可以解决某一处,可是如果让另外的一边见势不妙逃走了,那可就头疼了。他们有心隐蔽,世界这么大,我们能够去哪儿找?到时候,非但不能报仇,反而留下了一些祸害,吃不安心睡不安寝!”
“额,这个……老大说的有礼。可是咱们人就这么点儿,兵分两路,则显得有些势单力薄,聚在一起的话,却又怕另外的一边闻风而逃,那怎么办呢?”狂鲨挠了挠脑袋,有些无奈的说道。
看得出来,这家伙猛则猛矣,却不擅长用脑筋。当然这样最好,林峰喜欢这样的手下!
高腾咳嗽了一声,吐出一口烟气说道:“我倒是有一个主意,既然合在一起也不行,分开来也不太好,我们这儿有十一个人,我看不如这样,由十个人一起行动,迅速突袭一处,灭掉之后再去另外一边。”
“可是老大刚刚也说了啊,聚在一起有可能让另外一边的逃走!你这办法不行啊。”狂鲨连忙反对着说道。
高腾却是呵呵一笑,说道:“我话还没有说完呢,我说的是十个人一起行动,突袭某一处,那么剩下的那个人去干什么呢?”说道这儿,高腾的声音也凝重起来,带着几分悲壮的意味说道:“剩下的这一个人,就要去另外一边,以一己之力阻拦那大队人马!如果他们没有逃跑的意思,那很好,顶多监视一会儿等到其他人赶到就好了,可万一他们想要逃走,那么必须阻拦,尽量的拖延时间等着另外十个人赶过去!”
屋里有些寂静,以一己之力,去面对张家的一半实力?那……就算是天王老子,恐怕也是个死啊!虽然说也有可能一点危险都没有,假使张家的人选择不逃走,那么他自然是轻轻松松的,可要是张家人见势不妙要逃走,那么他必须拦下他们!说起来简单,可想一想,却艰难无比啊!
可以说,九死一生,那还是运气好了的,以一己之力去面对数百号的敌人,九死一生都是往好了去说的。毕竟没有谁能够刀枪不入吧,人家几百号人难道傻乎乎的上来单挑拳脚来往?肯定是枪林弹雨一片,直接打成蜂窝煤了!
“这个……倒也不失为一条好计策,不过那单独行动的人太危险了,咱们再想一想……”林峰摇了摇,却是否定了高腾这个提议。倒不是不好,相反这个计策确实不错,但是那单独行动的人却铁定的是面临无法预料的危险啊,林峰虽然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但他也不想看着自己的兄弟手下去送死。
然而高腾却不等他说完,大手一挥说道:“不,就这么决定了,你们去灭掉一处,另外的一处交给我吧。”
换了其他人,当然不会打断林峰的话,但是高腾却不同,他和林峰在军中就是朋友,虽然早年有点儿小小的矛盾,但是这却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情谊。再则,他不是狼群的人,不会叫林峰老大,所以说起话来并不会特别看林峰的面子。最为重要的一点,他一直都和林峰是平辈论交,不会比林峰差哪里去,更何况现在他的身世也出来了,居然是高家的人!
然而林峰现在才不会去关心他是不是打断了自己的话,而是惊愕的说道:“你?这……这怎么行呢?我说了,咱们另外再想办法,这一个人去面对实在是太难了!”
高腾却摇了摇头,笑道:“算了吧,能有什么好办法?现在我说的就是最好的办法了,我去阻拦拖延一会儿,你们迅速的突袭另外一处,灭了他们再回来找我。”
“不行!”林峰却斩钉截铁的说道,不管怎么说,他都不想让自己的朋友和兄弟受到伤害,如果为了报仇,自己的兄弟死去了,那这仇报的有什么意义呢?
高腾张了张嘴,还要再说什么,却被人拦住了。然而拦住他的不是林峰,而是狂鲨!
狂鲨呵呵一笑,挠了挠脑袋一挥手,说道:“行了,你们都别吵了,让我去!”
“不,我都说了,这事情太危险了,我们再另外想办法,这个计策不能用!”林峰脸色一变,连忙否决了。
“老大,可否听我说上几句话?”出人意料的是,狂鲨既没有继续坚持,也没有马上答应林峰,反而是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众人都看向了他,狂鲨虽然长得高大威猛,一股子彪悍气息,但此时却有些拘谨,搓了搓手嘿嘿笑道:“老大,还有诸位兄弟们,其实呢,我加入狼群这么些时候来,虽然大家不说,但实际上我自己却很清楚,我很难融入到你们中去,或者说,我还没有被你们所接受!这也是当然的,想想你们出生入死一起那么长时间,而我才加入几天啊?”
“在华西的时候,我呢算是愿赌服输,输给了老大我就加入了狼群,本来吧,我开始也是不屑的想来看看这狼群到底有啥了不起的,居然是当年的佣兵之王!可后来我才发现,我那狂鲨佣兵队,和狼群一比完全算不得什么,这不仅仅是在实力上的差别,也是在某一种团结同生共死的精神情谊上,相差甚远!”
“在岛国,酒鬼为了能够救下我们,宁愿舍去自己的生命。好在最后我们还是得救了,但是为了能够医治酒鬼,老大还有诸位兄弟们,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娜米,帮她夺回了那玩意什么仪器。从这些,我看出了在狼群中有一种精神,有一种情谊,这是我狂鲨在佣兵界没有看见过的东西。佣兵们大多是刀口舔血,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谁埋谁的日子,说白了,有些残酷,根本就很少有生死与共的情谊存在。”
“但是在狼群,我却见到了这些!所以我狂鲨,很想加入狼群!请老大,请诸位兄弟们,收下我!为了兄弟们,别说几百号人,就算面临几千几万的人,老子狂鲨也不皱一下眉头!”狂鲨说到这儿情绪激动,几乎是吼了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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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狂鲨的心声
狼群小队的成员,除了酒鬼被他们安排在一个普通的酒店里面养伤意外,其他的人都在这儿了。他们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从他们的眼神之中林峰也可以看出,自己一声令下,哪怕是刀山火海,他们也不会畏惧半分,勇往直前!
至于高腾和小妖就不必多说了,一个是多年的兄弟,一个是自己的老婆,这两个家伙自然不会说什么害怕的话来。
林峰点了点头,满意的说道:“嗯,很好!不过我也要说一下,那张德普和张林明的住宅,肯定是铜墙铁壁一般的防守,你们还是要小心一点,不要像在岛国那样轻敌,我可不希望来的时候好好的,回去的时候都带着伤!”
“是,我们明白!”狼群齐齐应和了一声,眼神中尽是狂涌的杀气。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在岛国看见酒鬼被弄成那副模样,他们心中的火气和杀意一点儿都不小!然而始作俑者田中小野已经死了,他们想要找人发泄都没有地方去找!这一肚子的火窝到了现在,非但没有随着时间而减少,反而是越来越大。
现在到好,终于有了发泄的对象了!
林峰摊开了从周杰夫那里得来的资料,扫视了几眼,说道:“来,我们一起商议一下,应该如何去突袭张家那些混蛋?”
小妖走到了桌边,拿起了那些资料看了起来,随后她说道:“还是我先来将这上面的大致情况说一下吧!张德普的住宅,在隔了两条街的一栋公寓里面,当然了,那栋五层的小公寓,现在都是张家买下了的。但张林明却不在此处,而是住在另外一边,但是相距并不是很远,同样的,那边的防御也不会少了。我们主要要对付的就是他们俩个,其他的人倒是无所谓了。”
高腾闻言,想了一下说道:“那我们是兵分两路,同时突袭,还是集中力量一起快速灭掉一处,然后赶往另外一边?”
“嗯,这是一个问题。他们相距并不是很远,而且显然内部会有通讯联络的。我们虽然强,但也不见得能够马上灭掉某一处,这样一来,另外的一边很有可能赶来支援,这么前后包夹,对我们自然不是什么好事。又或者,换个情况来说,就算某一处我们能够拿下,可那也不是分分钟就能搞定的,另外的一边听到了风声,跑掉了那可就太不妙了。”林峰以手扶额,皱起了眉头说道。
“的确,这个确实要好好的考虑一下。”小妖也帮腔说道。
但是狂鲨却不以为然,他也是参加了那一次进攻华西盛世山庄的人,而且加入狼群之后,既没有什么表现,也没有什么过错,用碌碌无为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当然了,这个是他自己的想法,觉得自己来了狼群一点儿用都没有,委实太丢脸了。
此刻他哼声说道:“老大,这张家不过是手下败将而已,先不说我们去了会不会让他们闻风丧胆,就算他们两边聚在了一起,又能够把我们怎么样?加入狼群之后,我才知道咱们的实力有多么的强大,对付区区一些垃圾,冲上去就解决了,何必在这里商议呢?”
虽然他话说的有些无礼,但林峰并不介意,反而是笑着说道:“不,狂鲨,你想错了。首先,狮子搏兔尚尽全力,更何况我们虽然很强,那张家也不是兔子,而是一群狼!再则,一冲而上或许可以解决某一处,可是如果让另外的一边见势不妙逃走了,那可就头疼了。他们有心隐蔽,世界这么大,我们能够去哪儿找?到时候,非但不能报仇,反而留下了一些祸害,吃不安心睡不安寝!”
“额,这个……老大说的有礼。可是咱们人就这么点儿,兵分两路,则显得有些势单力薄,聚在一起的话,却又怕另外的一边闻风而逃,那怎么办呢?”狂鲨挠了挠脑袋,有些无奈的说道。
看得出来,这家伙猛则猛矣,却不擅长用脑筋。当然这样最好,林峰喜欢这样的手下!
高腾咳嗽了一声,吐出一口烟气说道:“我倒是有一个主意,既然合在一起也不行,分开来也不太好,我们这儿有十一个人,我看不如这样,由十个人一起行动,迅速突袭一处,灭掉之后再去另外一边。”
“可是老大刚刚也说了啊,聚在一起有可能让另外一边的逃走!你这办法不行啊。”狂鲨连忙反对着说道。
高腾却是呵呵一笑,说道:“我话还没有说完呢,我说的是十个人一起行动,突袭某一处,那么剩下的那个人去干什么呢?”说道这儿,高腾的声音也凝重起来,带着几分悲壮的意味说道:“剩下的这一个人,就要去另外一边,以一己之力阻拦那大队人马!如果他们没有逃跑的意思,那很好,顶多监视一会儿等到其他人赶到就好了,可万一他们想要逃走,那么必须阻拦,尽量的拖延时间等着另外十个人赶过去!”
屋里有些寂静,以一己之力,去面对张家的一半实力?那……就算是天王老子,恐怕也是个死啊!虽然说也有可能一点危险都没有,假使张家的人选择不逃走,那么他自然是轻轻松松的,可要是张家人见势不妙要逃走,那么他必须拦下他们!说起来简单,可想一想,却艰难无比啊!
可以说,九死一生,那还是运气好了的,以一己之力去面对数百号的敌人,九死一生都是往好了去说的。毕竟没有谁能够刀枪不入吧,人家几百号人难道傻乎乎的上来单挑拳脚来往?肯定是枪林弹雨一片,直接打成蜂窝煤了!
“这个……倒也不失为一条好计策,不过那单独行动的人太危险了,咱们再想一想……”林峰摇了摇,却是否定了高腾这个提议。倒不是不好,相反这个计策确实不错,但是那单独行动的人却铁定的是面临无法预料的危险啊,林峰虽然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但他也不想看着自己的兄弟手下去送死。
然而高腾却不等他说完,大手一挥说道:“不,就这么决定了,你们去灭掉一处,另外的一处交给我吧。”
换了其他人,当然不会打断林峰的话,但是高腾却不同,他和林峰在军中就是朋友,虽然早年有点儿小小的矛盾,但是这却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情谊。再则,他不是狼群的人,不会叫林峰老大,所以说起话来并不会特别看林峰的面子。最为重要的一点,他一直都和林峰是平辈论交,不会比林峰差哪里去,更何况现在他的身世也出来了,居然是高家的人!
然而林峰现在才不会去关心他是不是打断了自己的话,而是惊愕的说道:“你?这……这怎么行呢?我说了,咱们另外再想办法,这一个人去面对实在是太难了!”
高腾却摇了摇头,笑道:“算了吧,能有什么好办法?现在我说的就是最好的办法了,我去阻拦拖延一会儿,你们迅速的突袭另外一处,灭了他们再回来找我。”
“不行!”林峰却斩钉截铁的说道,不管怎么说,他都不想让自己的朋友和兄弟受到伤害,如果为了报仇,自己的兄弟死去了,那这仇报的有什么意义呢?
高腾张了张嘴,还要再说什么,却被人拦住了。然而拦住他的不是林峰,而是狂鲨!
狂鲨呵呵一笑,挠了挠脑袋一挥手,说道:“行了,你们都别吵了,让我去!”
“不,我都说了,这事情太危险了,我们再另外想办法,这个计策不能用!”林峰脸色一变,连忙否决了。
“老大,可否听我说上几句话?”出人意料的是,狂鲨既没有继续坚持,也没有马上答应林峰,反而是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众人都看向了他,狂鲨虽然长得高大威猛,一股子彪悍气息,但此时却有些拘谨,搓了搓手嘿嘿笑道:“老大,还有诸位兄弟们,其实呢,我加入狼群这么些时候来,虽然大家不说,但实际上我自己却很清楚,我很难融入到你们中去,或者说,我还没有被你们所接受!这也是当然的,想想你们出生入死一起那么长时间,而我才加入几天啊?”
“在华西的时候,我呢算是愿赌服输,输给了老大我就加入了狼群,本来吧,我开始也是不屑的想来看看这狼群到底有啥了不起的,居然是当年的佣兵之王!可后来我才发现,我那狂鲨佣兵队,和狼群一比完全算不得什么,这不仅仅是在实力上的差别,也是在某一种团结同生共死的精神情谊上,相差甚远!”
“在岛国,酒鬼为了能够救下我们,宁愿舍去自己的生命。好在最后我们还是得救了,但是为了能够医治酒鬼,老大还有诸位兄弟们,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娜米,帮她夺回了那玩意什么仪器。从这些,我看出了在狼群中有一种精神,有一种情谊,这是我狂鲨在佣兵界没有看见过的东西。佣兵们大多是刀口舔血,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谁埋谁的日子,说白了,有些残酷,根本就很少有生死与共的情谊存在。”
“但是在狼群,我却见到了这些!所以我狂鲨,很想加入狼群!请老大,请诸位兄弟们,收下我!为了兄弟们,别说几百号人,就算面临几千几万的人,老子狂鲨也不皱一下眉头!”狂鲨说到这儿情绪激动,几乎是吼了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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