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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天籁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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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六章天籁之音

    一首《天亮了》,让所有在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记住了这个胖胖的歌手——韩虹,记住了她那干净的声音,同样也记住了她那虔诚的表情。这位造型另类的歌手,用她的实力,赢得了在场所有观众的喜欢。

    在所有歌迷的热心邀请下,韩虹不得不又加演了一首《家乡》,那空灵美妙的声音,让每个听众都沉浸在了歌声描绘的美丽草原的景色中,也正是因为这首歌,很多人认识了日喀则这个美丽的地方。

    “谢谢,谢谢你们!”韩虹唱完《家乡》,挥手向台下的观众致意,走了下去。

    “韩姐,唱得真棒!”我看到走下台的韩虹,轻轻地拍着手笑道。其他的几人也纷纷祝贺着。

    “谢谢大伙儿,呵呵。”韩虹爽朗地笑着说道。

    演出还在继续,接下来是来自香港的周华健,一出场便引起了台下的一阵哄动。

    周华健穿一件宽领的白色衬衫,领口随意地翻着,看上去十分休闲。脸上带着那一如既往的招牌式的温暖笑容,小跑着走上了舞台。

    我十分喜欢周华健这个歌手,从最早的《花心》、《风雨无阻》到后来的《朋友》、《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华健的歌总能够给人一种淡淡的温暖,就如同一位老朋友在身边和你聊天一样,风格随和亲切,让人听上去感觉十分舒服。

    “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周华健用他那特有的带着磁性的嗓音,唱起了那首经典的《朋友》。

    同样的,这样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也引起了台下观众的强烈共鸣。从歌曲的一开始。下面的合唱声就没有断过,待到了副歌部分,全场的热烈气氛更是达到了又一个gao潮。不少青春的脸上都是一脸笑容地大声唱着“朋友一生一起走……”,气氛十分热烈。

    不出所料,周华健一首《朋友》唱完,台下要求“再来一个”地呐喊声此起彼伏。

    好在华健应该是早有准备。唱完了歌曲后,他就那么随意地坐在舞台前面的台阶上,一边笑着和身边的人握手,一边说道:“啊?再来一个啊。”

    这样轻松幽默的表情立刻引发了下面更热烈的响应和一片笑声。

    “没关系,今天来到首都,能够和这么多的同学见面,我真的是十分开心,大家的要求华健一定会满足,那接下来我邀请一个人和我一起唱好不好。”

    “好,台下一片大声响应。

    周华健在这声“好”中轻快地站起身。向台后跑去,随即对着话筒喊道:“有请我的大哥,李宗盛带来他的凡——人——歌!”

    伴随着炫目的灯光和凡人歌的前奏,一身休闲西装,领带松松的挂在脖子上的李宗盛走上了舞台。这位自20世纪80年代起影响几代人的华语音乐教父,刚一上台。就引起了台下大学生们的热情欢呼。他们这一代,可以说是听着李宗盛的歌长大的,每一个喜欢流行音乐的人,都不会对这位小眼睛,带着圆圆的黑框眼睛,留着招牌式的一圈胡子的大哥陌生,因为从他手下写出来地流行经典简直是太多太多了。从《梦醒时分》到《凡人歌》,从《明明白白我的心》到《真心英雄》,十多年的时间里,从李宗盛笔下写出来的流行歌曲近百首,成为经曲的也有数十首,周华健、成龙等许多明星大腕儿,都演唱过他的歌曲,是华语乐坛名副其实的实力派元老级人物。

    看着舞台上挥酒自如的李宗盛,我明白,那种状态和感觉,是要经历过无数次的舞台磨练才能够感受出来的。李宗盛还没开始唱,就给人一种感觉,仿佛那只是他一个人的舞台,又或者,在台上他已经忘记了自己,忘记了是在演出,整个心灵,都沉浸在享受音乐的愉悦里。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手臂直指舞台下方,李宗盛的脸上带着一丝洒脱的笑容,仿佛不是在歌唱,而是一个看透了世情的人在诉说着一般,唱罢却转身看着华健。

    刚好华健也转过身来看到了李宗盛,笑着用手点着李宗盛,用他那特有地仿佛带着笑声地歌声唱道:“你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

    两人的配合默契十分,歌声里透着轻松和愉快,不时掀起台下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不少有准备的同学们更是高举着印有李宗盛或是周华健巨大头像的牌子,用力地晃动着。

    《凡人歌》也一直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首歌曲,不但旋律十分棒,更难得的是歌词里体现的那种豁达的对人生的态度,十分发人深醒。虽然现在自己是重生了,“凡人”这个词放到自己的身份也许已经不太合适了,毕竟同一般的凡人相比,他有了太多太多的优势,然而,歌曲里的意境,却让他感叹不已。是啊,对于每个人来说,什么最重要?人只要不是仙,都难免有杂念,每个人穷其一生,都在追求着这样那样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然而,在这场追逐中,却有不少人忘记了最初的初衷。是啊,这些东西能够带给人们快乐,然而把握不好,带给人们的,却更多的是痛苦。世界不会因为人们而改变,所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无论是升斗小民还是权势滔天,假如每一天都过得不快乐,那样的人生即使别人看着再辉煌,也没有任何意义。

    想想之前我自己看过的那些个重生小说,主角们重活一回后,不是变得像个赚钱机器一般,恨不得全世界的钱都得被他一个人赚完才好,就是像个科技狂人一般,将整个世界踏在脚下,要不就像个救世主,非得全世界的人都得对他感激涕零,不然就显示不出自己的价值,原来看一本两本的时候,我还觉得挺过瘾,只是看得多了,我有时也在想,那样的人生,就真的快乐吗?

    自己不是凡人,但很显然也不是仙,人的一生不过短短数十载,每一天都让自己像个机器一样忙得不可开交,我可并不想要这样的生活。无论是做什么,最重要的,开心就好。

    “哎,哥们儿,想什么呢。”看着我有点儿发呆,韩虹轻轻用手捅了我一下。

    不知不觉思绪已经飘出很远的我,被韩虹一提醒,才发现自己走神儿了,再看看台上,两个人的演唱早就结束了,现在却是一个很久以前的老歌星在台上唱着一首老歌。

    “哦,没什么,呵呵。”,陆维不好意思地笑笑道。

    “下一个就轮到老腾了,说真的,我特喜欢你给他写的那首《天堂》,比起《蒙古人》,这首歌儿的意境更美,老腾的声音也十分适合唱这首歌儿,一会儿他一唱,肯定镇了!”,韩虹肯定地说道。

    “呵呵,那是当然,腾大哥的底子可不是一般的厚啊,估计今晚过后,他这首《天堂》肯定一炮走红,当然,你们几个的也一样。”我笑着说道。

    对于我这句话,韩虹倒是很赞同,倒不是她和我都自大,冲着刚刚他们几个演唱时,台下观众的反应,就可以预见得到这几首歌的前景如何了。

    “好,接下来让我们有请歌手腾格而为我们大家带来他的新歌——《天堂》!”林兵富有激情地声音喊道,而同时,踏着轻轻的吉它伴奏,一身黑色立领西装的腾格尔已经从一侧轻轻地走上了舞台。同时,一队穿着蒙古服装的伴舞,也从舞台的另一侧轻柔地走了上来。

    齐肩的长发,宽广的额头,小而有神的眼睛,再加上那一圈修剪整齐的胡子,使得腾格而浑身充满了一种如同大草原的牧人般的气质,顿时让这些看惯了帅哥美女的观众们眼前一亮。

    “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腾格尔那时而轻柔、时而浑厚的声音,就如同一道迷人的风景,在安静的吉他伴奏下,如同天空中自由翱翔的雄鹰,大气而舒展。

    所有人,都被这迷人的歌声打动了,透过歌声,人们仿佛看到了辽阔的草原,嗅到了泛着青草芳香的空气,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让人沉醉。在歌声中,人们仿佛忘记了身在何处,许多人都闭上了眼睛,静静地倾听地那令人感动的来自心灵的音乐。

    “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突然的强音,如同拉满了弦的弓箭突然爆发一般,那粗旷中带着一丝苍凉的歌声,瞬间震撼了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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