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夜遇血腥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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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6-
中年骑士拿出地图,指着一处道:“这里是天水潭瀑布,有温泉,有妹子,风景优美,景致宜人,罗德安将军和他的队友极有可能在此处停留几天。”
塔克队长一拍手,目光炯炯道:“艾德拉,我马上修书一封,你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天水潭瀑布,去请罗德安将军,其他人随我去凑钱。”
第三只手飞了回来,在林德面前兴高采烈道:“这群骑士真上道,美女诱惑,金钱贿赂,做恶魔的信徒正合适,哇,我越来越喜欢这个世界了。”
林德面色阴沉道:“我记得你说过,恶魔从来不放过报仇的机会。”
“对对,我说过。”第三只手兴致很高:“你打算怎么报复他们?”
林德冷声道:“釜底抽薪,加散布谣言。”
没过多久,艾德拉匆忙出了营地,快马加鞭,沿着大路疾奔。
离着宿营地不远,是一处地精村落,这是个体实力弱小,却怕硬欺软的种族,当艾德拉路过地精村落之时,胯下的角马忽然马失前蹄,将他整个甩了出去。
艾德拉的功夫也算不错,慌忙中就地一滚,刚站起身来,忽听脑后有风声传来。
蒙面的林德用木棒敲晕了艾德拉,抢走了他的钱袋,又将一张纸条放入他的怀中,迅速消失在附近的森林内。
地精村落参差不齐的墙头上,猥亵的地精们探出头来,他们呼啦啦的在艾德拉身边围成一圈,又呼啦啦的散开。到了夜晚,艾德拉被凉风吹醒,浑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角马早就不见了,他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回到营地内,琢磨了半晌,向着荒山走去。
地精们的嘴从来不严,最喜欢四处张扬,林德放入艾德拉怀中的纸条被搜出来,于是,罗德安将军身上有宝贝的消息,立刻在海加尔山脉的各种族间流传。
林德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微不足道的蝴蝶效应,有一天在他的身上刮起了大风暴。
林德跟着野狼佣兵团继续前进,这时候已经是深冬,天气严寒,滴水成冰,狂风夹杂着雪沫,吹在人脸上,如刀割一般。
夜晚,佣兵团和商队在一处背风处宿营,点起了熊熊的篝火,大胡子佣兵名叫佐恩,热情的请林德吃一种被戏称为“油炸大虾”的东西。
“油炸大虾”是硬邦邦,如皮革一般的黄色块状物,是一种炼金合成物,在锅内煮熟后迅速膨胀,味道有那么一点点海鲜味,是穷苦冒险者们的最爱。
大道上忽然响起急骤的马蹄声,浓烟滚滚中,一骑疾驰而来。那骑士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全身被嶙峋的黑色重甲包裹,胯下一匹黑色骏马,额头间长着一只邪眼,比常见的角马要高大得多,同样披着厚重的铠甲。
那骑士孤身一人,却有着千军万马的气势,浓重的血腥气息四处弥漫,高谈阔论的冒险者们顿时安静下来,变成了窃窃私语。
“是神策帝国的血腥骑士。”大胡子佣兵佐恩小声道。
人如其名,这男子身上的血腥气息够浓烈,连马匹和拉车的驮牛都受到影响,大气不敢喘,血腥骑士在远处生了一堆篝火,身形逐渐与夜色融合。
林德暗暗估计这名血腥骑士的实力,小声问道:“血腥骑士和暗月骑士谁更厉害一些。”
猥亵的盗贼洛特里撇撇嘴,低声道:“血腥骑士在咱们光辉联盟仅次于神殿骑士,还算拿得出手,不过与刚铎帝国的老牌骑士劲旅相比,可就差得多了。”
“传承,最主要是传承。”佐恩强调道:“暗月骑士的历史能追溯到第三次位面战争,针对不同体质、血脉,开发出特定的修炼方式,早已经趋于完善。后辈照搬前辈的经验即可,能少走许多弯路,至于血腥骑士。”佐恩将声音压到最低:“是残酷淘汰的结果,一百个骑士,最终只能诞生一个血腥骑士。”
林德听得有些毛骨悚然。不由得望向血腥骑士,他机敏的察觉道,这血腥骑士的身上,带着杀戮和残忍的气息,对生命的蔑视,似乎随时可能暴起,杀光附近所有活着的生物。
“好浓重的恶魔味道。”第三只手低语道。
“血腥骑士难道是恶魔?”林德脱口问道。
大胡子佐恩了林德一眼,低声道:“和恶魔也差不多了,除了修炼之外,还有几个途径可以提升人体的基础属性。比如说神殿骑士得到神灵的永恒祝福,不过神眷可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强者提升实力,比较普遍是用魔血强化的方式。”
“魔血?”林德顿时有些诧异:“是恶魔的血么?”
“可不是么,就是恶魔的血液。”大胡子佐恩挽起袖子,露出右臂,在他的手臂上刻着复杂的魔纹,洋洋得意道:“这是低级魔血绘制成的巨力法阵,你对比下我的左臂和右臂。”
林德发现,佐恩的右臂比左臂粗了整整一圈,肌肉黝黑狰狞,带着粗犷的棱角。
“这就是魔血强化的结果。”佐恩带着骄傲的语气道:“我付出了五年冒险所得,换来了一小瓶低级魔血,并请魔法师进行强化,使得我右臂的力量提升了一倍有余。”
林德略带迷惑,问道:“那个,我想问,魔血不会与身体排斥么?”
大胡子佐恩将林德当成从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耐心的解释道:“排斥的问题,是由魔法师解决的,不过融合魔血后,人的性情会变得越发暴虐,嗜血好杀。我只融合了一小瓶低级魔血,进行局部强化,还不出来。那血腥骑士可是全身用魔血强化,大部分人都会疯掉,化身成恶魔,只有少部分意志坚定者能忍受下来,但也随时会发疯。”
盗贼洛特里在一边补充道:“血腥骑士的服役年限,平均只有五年,日日忍受恶魔血液的煎熬,逃脱不掉发疯的命运。”
林德吓了一跳,望着那双眼充血的血腥骑士,忐忑道:“他不会发疯吧?”
大胡子佐恩摆摆手道:“没事的,血腥骑士体内有禁制,一旦发疯就会自毁。”
林德想到了笑颜如花暗月骑士首领,连忙问道:“暗月骑士,不会也用魔血强化过吧?”
盗贼洛特里面色抽搐了几下,解释道:“暗月骑士的恶魔与人类的后代,她们血脉中天生就有魔族血统,只需要经过血脉继承仪式激发便可以。”
恶魔的后代,林德陷入了沉思,第三只手却在林德面前眉飞色舞道:“恶魔与人类结合,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了一分满意,我决定了,林德,咱们一定要去神秘的刚铎帝国,抓住一名暗月骑士,折磨她,蹂躏她,征服她。”
“娶暗月骑士,需要超强的实力。”林德提醒道。
“实力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第三只手得意非凡:“只要你弄到足够的魔血。”
就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一声尖利的鸟鸣,一只黑色大鸟落在血腥骑士身边。那血腥骑士从鸟腿上解下一块羊皮,了一眼仍入篝火中烧掉,然后抓住那大鸟,囫囵塞入口中,连鸟骨一起嚼碎。
茹毛饮血,林德得一阵心头发毛,血腥骑士吐了一地鸟毛,跨上黑色的邪眼战马,扬长而去。
第二天一早,野狼佣兵团继续前进。
上游一定有温泉之类的,附近的河水并没有结冰,商队中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去河边打水,好像发现了什么,大呼小叫的跑回来。
“快来人呀,有死人,死人了。”
几名佣兵立刻跑过去,林德也跟了上去,只见河水内,漂浮着一大团红乎乎的污迹,那是人的残肢断躯裹在一起,了一眼令人心惊胆颤,反胃恶心。
“你们,还有一个活着的。”眼尖的盗贼洛特里叫道。
果然在残肢中间,有一个穿着破烂皮袄的家伙,被一层淡淡的光罩保护着,河水不侵,浮浮沉沉,似乎没力气游上岸边,挥手向大家呼救。
大胡子佐恩摸着下巴上的胡茬道:“是光辉联盟的人,不是刚铎人,这有些难办,大伙说救不救他?举手表决。”
常年在外冒险的佣兵都清楚,救人等同于冒险,尤其是不知道底细的情况下。
算上林德,岸边一共五人,两人同意两人不同意,林德却有些犹豫。
“救他。”第三只手肯定道。
林德心中很疑惑,按照第三只手的性情,从来都是落井下石,趁火打劫,怎么今天转性了。
一定有缘故,林德没来得及多问,举手同意救人。
有佣兵取来带钩子的绳索,将那幸存者拽上岸边,那幸存者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面色苍白,身体微微有些发福,年纪在二十岁左右,一双手保养得非常白皙。
“多谢恩人搭救。”幸存者一抱拳道:“我是一名法师,名为安特,跟随伙伴们冒险,昨夜遇到恐怖的凶兽,只有我一人幸存下来,可怜其他队友都被撕碎了。”说着还挤出几滴眼泪。
听到他是法师,佣兵们立刻显示出尊重来,因为天赋所限,法师数量极为稀少,除了众所周知超强的破坏力外,法师们还是渊博的学者,能制作各种强大的魔法器物,即使是最低级的法师,也是受人尊重的、了不起的人物。
佣兵们簇拥着安特法师回到队伍中,林德故意落下一些,向第三只手询问道:“为何要救他?”
第三只手低声道:“他身上有一样东西,我很喜欢。”
“那还不如不救他,等他死了好了。”林德不解道。
“你不知道。”第三只手神秘兮兮:“有人在注视着这边,也不知是这人的朋友还是敌人,所以我们只能将他救下来,然后在想办法图谋。”
林德的脑海中,出现了第三只手所见,对岸一颗大树上,隐藏着一团模糊的黑影。
“太冒险了。”林德道。
“为了那样宝物,值得冒险。”第三只手坚持。
佣兵们被法师安特的身份所吸引,但细心的林德却发现,河里的残肢断口整齐,是被利器切开的,不像是被野兽撕裂。
安特法师的破烂皮衣上,褶皱中飘下一朵儿黑色的羽毛,被林德踩在脚下。
更新时间:202-06-
中年骑士拿出地图,指着一处道:“这里是天水潭瀑布,有温泉,有妹子,风景优美,景致宜人,罗德安将军和他的队友极有可能在此处停留几天。”
塔克队长一拍手,目光炯炯道:“艾德拉,我马上修书一封,你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天水潭瀑布,去请罗德安将军,其他人随我去凑钱。”
第三只手飞了回来,在林德面前兴高采烈道:“这群骑士真上道,美女诱惑,金钱贿赂,做恶魔的信徒正合适,哇,我越来越喜欢这个世界了。”
林德面色阴沉道:“我记得你说过,恶魔从来不放过报仇的机会。”
“对对,我说过。”第三只手兴致很高:“你打算怎么报复他们?”
林德冷声道:“釜底抽薪,加散布谣言。”
没过多久,艾德拉匆忙出了营地,快马加鞭,沿着大路疾奔。
离着宿营地不远,是一处地精村落,这是个体实力弱小,却怕硬欺软的种族,当艾德拉路过地精村落之时,胯下的角马忽然马失前蹄,将他整个甩了出去。
艾德拉的功夫也算不错,慌忙中就地一滚,刚站起身来,忽听脑后有风声传来。
蒙面的林德用木棒敲晕了艾德拉,抢走了他的钱袋,又将一张纸条放入他的怀中,迅速消失在附近的森林内。
地精村落参差不齐的墙头上,猥亵的地精们探出头来,他们呼啦啦的在艾德拉身边围成一圈,又呼啦啦的散开。到了夜晚,艾德拉被凉风吹醒,浑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角马早就不见了,他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回到营地内,琢磨了半晌,向着荒山走去。
地精们的嘴从来不严,最喜欢四处张扬,林德放入艾德拉怀中的纸条被搜出来,于是,罗德安将军身上有宝贝的消息,立刻在海加尔山脉的各种族间流传。
林德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微不足道的蝴蝶效应,有一天在他的身上刮起了大风暴。
林德跟着野狼佣兵团继续前进,这时候已经是深冬,天气严寒,滴水成冰,狂风夹杂着雪沫,吹在人脸上,如刀割一般。
夜晚,佣兵团和商队在一处背风处宿营,点起了熊熊的篝火,大胡子佣兵名叫佐恩,热情的请林德吃一种被戏称为“油炸大虾”的东西。
“油炸大虾”是硬邦邦,如皮革一般的黄色块状物,是一种炼金合成物,在锅内煮熟后迅速膨胀,味道有那么一点点海鲜味,是穷苦冒险者们的最爱。
大道上忽然响起急骤的马蹄声,浓烟滚滚中,一骑疾驰而来。那骑士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全身被嶙峋的黑色重甲包裹,胯下一匹黑色骏马,额头间长着一只邪眼,比常见的角马要高大得多,同样披着厚重的铠甲。
那骑士孤身一人,却有着千军万马的气势,浓重的血腥气息四处弥漫,高谈阔论的冒险者们顿时安静下来,变成了窃窃私语。
“是神策帝国的血腥骑士。”大胡子佣兵佐恩小声道。
人如其名,这男子身上的血腥气息够浓烈,连马匹和拉车的驮牛都受到影响,大气不敢喘,血腥骑士在远处生了一堆篝火,身形逐渐与夜色融合。
林德暗暗估计这名血腥骑士的实力,小声问道:“血腥骑士和暗月骑士谁更厉害一些。”
猥亵的盗贼洛特里撇撇嘴,低声道:“血腥骑士在咱们光辉联盟仅次于神殿骑士,还算拿得出手,不过与刚铎帝国的老牌骑士劲旅相比,可就差得多了。”
“传承,最主要是传承。”佐恩强调道:“暗月骑士的历史能追溯到第三次位面战争,针对不同体质、血脉,开发出特定的修炼方式,早已经趋于完善。后辈照搬前辈的经验即可,能少走许多弯路,至于血腥骑士。”佐恩将声音压到最低:“是残酷淘汰的结果,一百个骑士,最终只能诞生一个血腥骑士。”
林德听得有些毛骨悚然。不由得望向血腥骑士,他机敏的察觉道,这血腥骑士的身上,带着杀戮和残忍的气息,对生命的蔑视,似乎随时可能暴起,杀光附近所有活着的生物。
“好浓重的恶魔味道。”第三只手低语道。
“血腥骑士难道是恶魔?”林德脱口问道。
大胡子佐恩了林德一眼,低声道:“和恶魔也差不多了,除了修炼之外,还有几个途径可以提升人体的基础属性。比如说神殿骑士得到神灵的永恒祝福,不过神眷可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强者提升实力,比较普遍是用魔血强化的方式。”
“魔血?”林德顿时有些诧异:“是恶魔的血么?”
“可不是么,就是恶魔的血液。”大胡子佐恩挽起袖子,露出右臂,在他的手臂上刻着复杂的魔纹,洋洋得意道:“这是低级魔血绘制成的巨力法阵,你对比下我的左臂和右臂。”
林德发现,佐恩的右臂比左臂粗了整整一圈,肌肉黝黑狰狞,带着粗犷的棱角。
“这就是魔血强化的结果。”佐恩带着骄傲的语气道:“我付出了五年冒险所得,换来了一小瓶低级魔血,并请魔法师进行强化,使得我右臂的力量提升了一倍有余。”
林德略带迷惑,问道:“那个,我想问,魔血不会与身体排斥么?”
大胡子佐恩将林德当成从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耐心的解释道:“排斥的问题,是由魔法师解决的,不过融合魔血后,人的性情会变得越发暴虐,嗜血好杀。我只融合了一小瓶低级魔血,进行局部强化,还不出来。那血腥骑士可是全身用魔血强化,大部分人都会疯掉,化身成恶魔,只有少部分意志坚定者能忍受下来,但也随时会发疯。”
盗贼洛特里在一边补充道:“血腥骑士的服役年限,平均只有五年,日日忍受恶魔血液的煎熬,逃脱不掉发疯的命运。”
林德吓了一跳,望着那双眼充血的血腥骑士,忐忑道:“他不会发疯吧?”
大胡子佐恩摆摆手道:“没事的,血腥骑士体内有禁制,一旦发疯就会自毁。”
林德想到了笑颜如花暗月骑士首领,连忙问道:“暗月骑士,不会也用魔血强化过吧?”
盗贼洛特里面色抽搐了几下,解释道:“暗月骑士的恶魔与人类的后代,她们血脉中天生就有魔族血统,只需要经过血脉继承仪式激发便可以。”
恶魔的后代,林德陷入了沉思,第三只手却在林德面前眉飞色舞道:“恶魔与人类结合,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了一分满意,我决定了,林德,咱们一定要去神秘的刚铎帝国,抓住一名暗月骑士,折磨她,蹂躏她,征服她。”
“娶暗月骑士,需要超强的实力。”林德提醒道。
“实力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第三只手得意非凡:“只要你弄到足够的魔血。”
就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一声尖利的鸟鸣,一只黑色大鸟落在血腥骑士身边。那血腥骑士从鸟腿上解下一块羊皮,了一眼仍入篝火中烧掉,然后抓住那大鸟,囫囵塞入口中,连鸟骨一起嚼碎。
茹毛饮血,林德得一阵心头发毛,血腥骑士吐了一地鸟毛,跨上黑色的邪眼战马,扬长而去。
第二天一早,野狼佣兵团继续前进。
上游一定有温泉之类的,附近的河水并没有结冰,商队中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去河边打水,好像发现了什么,大呼小叫的跑回来。
“快来人呀,有死人,死人了。”
几名佣兵立刻跑过去,林德也跟了上去,只见河水内,漂浮着一大团红乎乎的污迹,那是人的残肢断躯裹在一起,了一眼令人心惊胆颤,反胃恶心。
“你们,还有一个活着的。”眼尖的盗贼洛特里叫道。
果然在残肢中间,有一个穿着破烂皮袄的家伙,被一层淡淡的光罩保护着,河水不侵,浮浮沉沉,似乎没力气游上岸边,挥手向大家呼救。
大胡子佐恩摸着下巴上的胡茬道:“是光辉联盟的人,不是刚铎人,这有些难办,大伙说救不救他?举手表决。”
常年在外冒险的佣兵都清楚,救人等同于冒险,尤其是不知道底细的情况下。
算上林德,岸边一共五人,两人同意两人不同意,林德却有些犹豫。
“救他。”第三只手肯定道。
林德心中很疑惑,按照第三只手的性情,从来都是落井下石,趁火打劫,怎么今天转性了。
一定有缘故,林德没来得及多问,举手同意救人。
有佣兵取来带钩子的绳索,将那幸存者拽上岸边,那幸存者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面色苍白,身体微微有些发福,年纪在二十岁左右,一双手保养得非常白皙。
“多谢恩人搭救。”幸存者一抱拳道:“我是一名法师,名为安特,跟随伙伴们冒险,昨夜遇到恐怖的凶兽,只有我一人幸存下来,可怜其他队友都被撕碎了。”说着还挤出几滴眼泪。
听到他是法师,佣兵们立刻显示出尊重来,因为天赋所限,法师数量极为稀少,除了众所周知超强的破坏力外,法师们还是渊博的学者,能制作各种强大的魔法器物,即使是最低级的法师,也是受人尊重的、了不起的人物。
佣兵们簇拥着安特法师回到队伍中,林德故意落下一些,向第三只手询问道:“为何要救他?”
第三只手低声道:“他身上有一样东西,我很喜欢。”
“那还不如不救他,等他死了好了。”林德不解道。
“你不知道。”第三只手神秘兮兮:“有人在注视着这边,也不知是这人的朋友还是敌人,所以我们只能将他救下来,然后在想办法图谋。”
林德的脑海中,出现了第三只手所见,对岸一颗大树上,隐藏着一团模糊的黑影。
“太冒险了。”林德道。
“为了那样宝物,值得冒险。”第三只手坚持。
佣兵们被法师安特的身份所吸引,但细心的林德却发现,河里的残肢断口整齐,是被利器切开的,不像是被野兽撕裂。
安特法师的破烂皮衣上,褶皱中飘下一朵儿黑色的羽毛,被林德踩在脚下。